第二百三十一章 还是这般好骗……(1/1)

言罢,他指尖黑雾缭绕,很快就在那湛飞鸣身上留下了一道印记……

“夫君,夫君?”

片刻之后,一只纤纤玉手在湛飞鸣眼前挥了挥。

“娘子,你……你是何时回来的?”湛飞鸣一愣,回过神来。

妇人瞧出他脸色有些不对:“你这是怎么了,方才那位公子呢?这果子才刚洗好,他怎么就走了?”

“他……他有事,先行离去了。”湛飞鸣结巴了一下,勉强解释。

与此同时,陆泓琛已回到了客栈。

先前,他并未感知到这陈国还有另一残魂的踪迹,或许是因这湛飞鸣修行不容小觑,并不容易被发觉。

若非而今时值立春,万物生长,正是妖气最为浓郁之时,他只怕极难嗅到此人身上熟悉的气息……

陆泓琛刚回房,夏儿便迎了上来:“公子,您回来了?店家方才将午膳送来了,奴婢正要伺候夫人用膳呢,您出门一趟一定累了,先喝口茶吧。”

说着,手脚伶俐地给陆泓琛斟起了茶水。

陆泓琛淡淡道了声“不必”,吩咐夏儿先行退下。

夏儿乖巧地转身出去,合上了门。

“事情办妥了?”秦雨缨问。

她会这么问,陆泓琛并不觉得奇怪:“你猜到本王是去做什么了?”

秦雨缨摇头:“这倒没有……夏儿说,天刚蒙蒙亮,你就不见了踪影,出去得这么匆忙,定是有要事要办。”

她没有猜错,陆泓琛点了点头,将事情略略说了一遍。

“残魂竟在妖物体内?”秦雨缨觉得诧异。

更为诧异的,是陆泓琛居然没将那妖物体内的魂灵碎片取出。

若此魂被那傀儡找到,陆泓琛岂不白白浪费了一番功夫?

“我已将他的气息敛住,那傀儡是找不到他的。”陆泓琛解释。

那湛飞鸣是妖,妖物自然不同于常人,今后或许能为他所用……

“对了,”秦雨缨忽然记起一事,“先前牛头马面来过,说是人都已找齐了,正在带往皇城途中,应该再过两日就能抵达。”

也不晓得魂魄重归完整后,陆泓琛会变成什么模样……

而今他已变得比先前高大了不少,待回到京城,众人定会好奇不已。

“你的身形变化如此之大,可有想好回京之后如何跟太后解释?”她问。

陆泓琛自然早有主意:“传闻异族有种枯根草,生长于沼泽地的戾气中,服用之后可令人身形强健,步伐如飞。”

太后自然不会晓得这所谓的传闻是真是假,不过,异族素来神秘莫测,没有人会以身犯险,真去那南疆的沼泽地里一探究竟……

言语间,陆泓琛在桌旁坐了下来。

“这些饭菜都还热,这道清蒸鲈鱼味道极好,你尝尝。”秦雨缨给他夹了一筷箸鱼肉。

陆泓琛见桌上的菜肴几乎未动,也给她夹了一筷箸鱼肉,细细地挑去了里头的刺:“怎么今日吃得这么少,是不是这客栈的饭菜不合胃口?”

秦雨缨摇摇头:“自然不是……我又不像你,哪里吃得下那么多?”

陆泓琛剑眉微挑,不置可否。

刚到陈国的那会儿,许是水土不服的缘故,她吃什么都觉味同嚼蜡,幸而这夏儿对皇都的小吃了若指掌,走街串巷,找到了好些外乡人不晓得的美食,令她胃口大开。

这些,陆泓琛皆是知道的。

只是那外头的小食到底不比饭菜,多吃无益,未免秦雨缨小食吃得太多,无心用膳,他早已吩咐夏儿,不许再如此纵容她。

此时见秦雨缨唇角沾了一点糕饼的碎屑,他心下已是明了,修长的手指伸入她袖中,果然在袖子的暗兜里摸到了一个小小油纸包。

打开来,里头是两块鲜花饼,散发着甜丝丝的香气。

秦雨缨轻咳一声,微赧。

藏得如此严实,没想到还是被发现……

“又将本王的话当成耳边风,说,本王该如何罚你?”陆泓琛佯装苛责。

一个“又”字,说得既好气又好笑。

他一声令下,旁人皆不敢违背,唯有她胆敢处处对着干,着实令他头疼。

秦雨缨白了他一眼:“我怀了孩子,自然吃不下这些淡而无味的饭菜……”

因不想让他担心,所以才没提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哪晓得他竟还训斥起来了……

这孕怀得着实窝囊,既不能随心所欲四处瞎逛,又不能百无禁忌吃吃喝喝,更别提这座冰山将她吃干抹净时,她大着肚子行动不便,变得愈发不是他的对手……

光想想都觉有些窝火,她哼了一声没好气道:“吃几块糕点也要看你脸色,这孩子我不生了。”

门外,夏儿听了这话,那只正要叩门的手忍不住顿了一下,心道夫人未免也太不守妇德……

她先前不是没在别处做过丫鬟,哪家的夫人若敢说出这等话,定会被夫君、公婆狠狠责骂。

却不料陆泓琛并未责骂秦雨缨,而是百般温柔道:“既然不喜欢这些淡而无味的饭菜,那便带你去吃些好吃的。”

宠溺一笑,二话不说便领着她出了房门。

夏儿一愣,连忙退到了一旁,呈上手中的一碗粥,道:“夫人,这是奴婢方才在街边买的甜羹,里头有红枣、桂圆,很是滋补……”

秦雨缨摆摆手:“先放着吧,待我回来再吃也不迟。”

二人下楼离去时,夏儿瞧着那两道极为般配的背影,愣神片刻,待到店小二挑眉唤了一声,才略微回过神。

“夏儿姑娘,夏儿姑娘?”小二见她目光怔怔,忍不住调侃,“瞧你这满脸春色的,是不是遇上什么好事了?”

夏儿脸色一变,啐了一口:“呸,你说谁满脸春色?”

小二委屈地撇了撇嘴——不过是说笑几句而已,怎么就急上了?

他记得,这姑娘先前可没这么容易发脾气。

或许是这春日里雨水太多太朦胧,总令人闷得慌的缘故吧……

春雨淅淅沥沥,却并不影响陆泓琛与秦雨缨在街上闲逛。

不多时,二人就来到了一条青石小巷,巷子不宽,两旁皆是商铺,长长短短的屋檐遮住了雨水,行在巷中根本不必撑油纸伞。

行了不远,不知何处响起一阵叮咚声,在淅沥的雨声中显得别样悦耳。

转目一看,是一家小铺的铃铛被风吹动发出的声响。

那些铃铛一个个极为精致,有金的,有银的,也有铜的,系着长长的红穗子,在风中飘来摆去。

这在后来的时代,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件,可这一世,秦雨缨还是头一次见。

陆泓琛顺着她的视线,拿起一个青铜小铃铛,问道:“这一个,你可喜欢?”

秦雨缨点了点头。

这铃铛被做成了莲蓬形状,瞧着甚是可爱。

轻轻晃一晃,声音清脆悦耳,好听极了。

听夏儿说,这陈国有一风俗,孩子出生后,不仅要在胸前戴长命锁,还要在脚踝处系福禄铃,如此便可平安富足度此一生。

眼看肚子一日比一日大,她早已有了给孩子备置些小物件的打算,却不晓得究竟该买些什么。

那些个小肚兜、小衣裳、小鞋子,夏儿早已准备得妥妥帖帖,每种都是一式两份,有红有绿,红的是为丫头准备的,绿的则是为小子准备的,如此一来,无论生儿生女,都不必再另行置办东西。

见来了客人,店里的伙计连忙上前,笑着介绍:“这位夫人,小店的铃铛物美价廉,每一个都独一无二,世间仅此一样……”

秦雨缨指了指陆泓琛手中的“莲蓬”,还没来得及问价钱,陆泓琛就已掏出一两银子递给了那伙计。

那意思,余下的银两便是赏钱。

许是难得见到出手如此阔绰之人,伙计两眼笑得眯成了缝:“谢谢这位爷,谢谢这位爷……”

陆泓琛中秦雨缨手中接过铃铛,系在了她腰间的绸带上。

她既好气又好笑:“我又不是刚出生的孩子……”

“不管大人孩子,反正是图个吉利,您就系着这铃铛吧,能保平安呢。”店伙计说道。

秦雨缨有些窘,正要取下那铃铛,双手却被陆泓琛捉住,握在了掌心。

她不知,自己微窘的神色,落在他眼中分外有趣。

“我送你的,不许摘下。”他故意说得一本正经。

可眼底那抹笑意又是怎么回事?

“你自己怎么不系上一个?”她回以一记白眼。

分明就是欺负人……

说着,伸手取了个顶大的铃铛,三下五除二系在了陆泓琛腰间。

微微一动,那铃铛就发出响亮的叮咚声,听得秦雨缨忍俊不禁。

“我送你的,也不许摘下。”她轻咳一声,学着他方才的模样,语气也是正儿八经。

陆泓琛很想捏她的鼻尖,怎料刚一抬手就被她躲过。

喂喂,怎么总使同一招,当她就那么傻不溜秋吗?

“前头就是望仙楼了,听闻那里的饭菜最是可口,有你爱吃的酱鸭肉。”陆泓琛道。

秦雨缨听得眼睛一亮,刚举目看了一眼他手所指的方向,冷不防鼻尖忽然被捏了一下。

“还是这般好骗……”他笑意盎然。

那双阖黑的眸子,似洒落着满天星辰,出奇的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