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飞走了, 请购足比例~双眸每每微眯着的时候, 却略带着点寒意, 好似他是天生的上位者,掠夺一切, 叫人臣服。
这一点, 在很多事情和很多方面上,许茉都领教过了,床/事上也不例外。
房间中央顶上水晶灯的光四射, 被沈慎挡住, 从他的发丝边沿溢出来。
她被这亮堂的光刺得眯了眯眼,还没等她回话,沈慎的吻就落了下来。
许是半个月没见了,这夜他的动作带着点急切。他本就是个少爷的性子,任由自己的心意闹了大半夜才方休。
许茉沉溺在他霸道的占有里,昏昏沉沉中, 最后的知觉是温热的水流拂过, 让人舒适不已,熨帖又温暖。
第二天, 许茉是自己辗转醒来的。
她很久没有睡这么久了, 这一个星期来,忙着期中考的复习,多半是凌晨才睡。本就没什么特长, 专业课成绩就成了她努力奋斗的目标。
在沈慎这里, 折腾完以后, 她也困乏得不行,身心一放任,就睡得格外沉。
她半撑起身子,抬手揉了揉眼,整个人还没醒,嗓音糯糯的,“几点了?”
沈慎差不多收拾好了,正站在床前系领带,他换了一套全新的正装,纯黑的面料,笔直挺阔。
此刻看她呆滞着坐在床上,他似笑非笑,“醒了?”
室内气温是恒温的,常年温暖如春。但此刻许茉半边藕白的臂膀露在外侧,还是有些许的凉意。
她迷迷糊糊地点点头,“我今天早上要练晨功。”
许茉大学的晨课要练基本功,采用签到制度,一个月有规定的打卡次数,迟到了会扣德育分。
沈慎微微偏着头,修长如玉的右手正在不紧不慢地搭在左腕上,戴袖扣。
睨了她一眼,他不咸不淡地说,“你还有四十分钟的时间。”
许茉听了心一颤儿,连忙爬起来,这时候她又发现自己几乎没穿衣服,慌乱中又窝进了被子里。
沈慎走过来,拿起床尾的枕头拍了拍她的头,“急什么。”
“把这个穿上。”沈慎递给她一件新连衣裙。
这是他在国外的时候让助理帮忙挑的,清新淡雅,缀有浅印的花。
接过衣服,许茉有点心闷,小声说,“迟到了扣的又不是你的分……”
沈慎大概是没听清楚,只是拿眼光上下逡巡一番,“我又不是没看过。”
许茉这下子恼了,伸出手夺过他手中逗弄的枕头,遮住自己,往浴室去了。
沈慎低头望了望自己空出来的手,有点不可置信。
啧,脾气渐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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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脑有点不可控,许茉回想自己的表现,现在只想以头抢地。
可是触及到自己胸侧和臂膀上沈慎留下来的点点痕迹,她又觉得自己刚才做的没有错。
练功服是紧身的,不知道能不能遮住这些。她几乎是泄愤似的刷牙,末了又泄了气。
刚出浴室,就在客厅那里看到了秦伯,应该是已经等待了挺久的样子。
秦伯朝她看过来,“许小姐。”
许茉点点头,说了句早上好,又悄咪咪地去翻自己的手机,果真没有多少时间了。
安园山庄位于Z市南郊,和她的学校还是有点距离的,半个多小时,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沈慎已经好整以暇地坐在餐桌前用餐,旁边有佣人用纯正的英腔给他朗读早日新闻。
“嫌时间还不够多是吧。”沈慎往后靠在椅背上,一只手随意地搭在后面,垂在那里,看她像根柱子似的伫立在那里,没忍住发了话。
许茉连忙踱过去,安静地吃早饭,整个过程都没有抬头看他,自然也没有交流。
读新闻的佣人被他打发走了,空气里静谧又安逸,间或有刀叉碗筷碰撞的声响。
沈慎抬手敲了敲桌面,发出沉闷的声音,许茉下意识抬头,就看到他把一碗粥推过去,“吃完这个,我送你去学校。”
瞥了一眼,她发了怵,转移话题,“要来不及了……”
去年有一段时间她身子有点虚弱,沈慎给她安排了一位老中医,医师简单地给她看了看,叮嘱她一些注意事项,然后用中药调理了一阵子。
还有美名其曰的药膳,用药包熬煮,加以枸杞红枣辅用,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并不怎么好。
总之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搭配。许茉起初不敢忤逆他,后来看他隔三差五想不起来,也跟着假装没记住,从内心来说,这药膳她真不敢恭维。
沈慎一直在等,不容她拒绝的样子。食指还搭在桌上,顿顿地扣敲。
她求救地看向秦伯,看到对方不动如山的神色,才后知后觉,这一直是秦伯负责的,怪不得她今天早上能够在这里看到他。
吃了瘪,许茉咬咬牙,捏着鼻子一鼓作气喝完了。
沈慎站起来,拿起椅背上的外套,“走,我送你。”
半晌没得到回应,他回头,看到许茉瘪起嘴。
她鲜少有这么气馁馁的样子,沈慎看了却觉得心情意外得好。
吹了一声口哨,他朝她抬了抬下巴,“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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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慎人高腿长,步子迈得又大,许茉加快小碎步的频率,才能勉强跟得上他。
走到山庄外,已经有车在等着了。
沈慎停下来,眉眼在远山树林的衬托下显得恣意,他接了个电话,一手打开驾驶座的门,不知听到了什么,动作一顿。
“等一下。”沈慎制止住许茉要上车的动作。
许茉愣在原地,“怎么了?”
她穿了那条洁白无暇的长袖连衣裙,脸嫩得仿佛能掐出水,清新娇美。
沈慎放下车窗,叮嘱她,“公司里临时有点事,我让秦伯送你。”
许茉听话地点点头,眉目低敛下去。
“接下来应该都挺忙的,下个周末你去我那里,给你带的礼物到时候再给你。”沈慎关上车门,利落地发动引擎。
许茉轻舒了一口气,“知道了。”
秦伯上前,又和沈慎交涉一番,这才开车离开。超跑的性能极好,很快沈慎就连带着车影,一齐消失在盘山路边沿。
等了一会儿,秦伯朝许茉走来,从佣人手里拿了一件薄外套递给她,声音里也夹杂着点关心,“少爷说天冷,让你添件衣服。”
许茉摸了摸,然后套上,整个人愣怔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许小姐。”秦伯的声音传来。
“嗯?”许茉这才回了神。
“再不走,您可就真来不及了。”
“啊?哦!!”
季明珠继而又瞥了一眼她,欲言又止地再看向沈慎,“没想到啊没想到啊。”
沈慎懒得理她,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一眼。
“你居然泡我们学校的妹子!禽兽啊!都没成年呢!”
说完,她闪着星星眼凑上来,“我以前怎么在学校没见过你呀,你长得真好看。”
许茉讪讪地,“没有,我在读大学了,今天是有拍摄,要穿校服,没来得及换下来。”
“哦哦这样啊,难为你了,居然要和这样的大猪蹄子谈恋爱,人死抠死抠的,特别讨人厌,你这种小仙女应该配大帅哥。”
沈慎脸一黑,“季明珠,你再多说几句,今天一点钱也别想从我这儿拿过去。”
季明珠能屈能伸,到底还是为钱折了腰,“嗨呀,你看看你,多么不温柔,别人家的妹妹都是心肝宝贝儿地唤着,你整天连名带姓地喊我,我心里好难受喔。”
说完,还应景地瘪起了小嘴。
说来也是,沈家这边直系三个孙辈,都是男的,除了沈慎,还有沈揽也和沈顷。沈慎母亲那边的季家,除去一些男丁,也就只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孙女。
按理说,她应该是可以呼风唤雨的掌上明珠才是,然而现实并不。
沈顷清冷,别人得不了他再多余的话语。沈慎看着好说话,其实是个笑面虎,绝对是表面上给你吃糖,暗地里却给你使绊子的狐狸型人格。
她今天来金鼎请同学吃饭,是直接划在沈慎的账下的。然后又在这里如愿以偿堵到了沈慎,说什么不让他走。
她的愿望很简单,是想要筹备点资金,组乐队。
沈慎直起腰,懒散地活动了一下手腕骨,“毛都没长齐,还学别人组乐队?你当我的钱烧着好玩呢?”
季明珠瞪起眼睛,气呼呼地看着他,“你一顿饭够我组几十支乐队了。”
“还有!谁毛没长齐呢,我可多毛了,你再说我秃我跟你拼命!”
许茉在一旁围观,看季明珠的样子,就差没撸起袖子上前和沈慎干一架了。
沈慎从口袋里掏出皮夹,抽出一张卡递给她,“别让你爸发现了。”
“哇!不管不管,此刻你就是我爸爸!么么哒!”季明珠拿到卡,欢天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