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白骨生花(1/1)

“你们这些小畜生还愣着作甚,赶紧都给老婆子滚下来!”婆子掐起嗓子,骂骂咧咧道。

咋一听,活像田地里被人掐住了脖颈,提到半空,不停扑腾的鹅子,嘎嘎叫,变成了呀呀叫。

车上一干孩童被呵斥惯了,一个个,都形成了条件反射,皆脖子一缩,蜕成了鹌鹑状。

所幸,莲庆与凰钟,两人所在的位置本就在角落里头,用不着装得太像,只需垂着脑袋,也不会被发现。

阿奴整张小脸蛋,埋进了月娘怀里,一遍一遍,小声喃喃着阿姐我怕,后者脸色苍白,却强作镇定,温柔抚摸着自家小妹的后背,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

轻声哄道,不怕不怕阿姐在呢。

这车上的小童,绝大多数是被自家父母亲手给卖了的,男童五十枚刀币,女娃十五枚刀币。

性别贵贱,一目了然。

余下的,便是被牙婆三言两语,或一个热包子给拐来的。

还有极少数,是被婆子跟壮汉二人合谋,见小童相貌生得好,欲—念顿生,全然不顾其身份来头,强掳来地!

似莲庆与凰钟这般,主动上贼船的,几乎没有。

当然,本身莲庆另有目的,此暂且不提。

陆陆续续,牛车上的小童,三三两两,被赶车的壮汉,粗暴地拎了下来。

这一回,完全听不到半点哭闹声。

许是他们早已习惯了,被当成鸡仔一般拎来拎去,许是他们见了这高墙红木,心底生了惧,怕自己的哭闹声,惹里头的贵族老爷不快,招来更大的祸患。

人总是受了教训之后,自然而然,就学乖了。

或者,见过足够多的惨事后,恐惧跟求生,在不知不觉中,被刻进了人的本能里面。

以此,避免让自己踩进同一个坑里,犯同一个错误。

莲庆捏了捏凰钟掌心,两人四目相对,交换了眼神,不等壮汉来拎,麻利地下了牛车,乖乖跟在队伍后头。

“呆会儿见了李管事,记得表现好点儿,谁待会儿要是砸了场子,回头,看老婆子怎么收拾他!”

莲庆闻言,抬起脸,沉默的,盯着婆子看了好一会儿。

在黑暗中沉溺久了的人,渐渐地,会被吞噬掉。

忘记阳光,温暖,光明的存在,多年后再回首,才恍然惊觉,自己不知从何时开始,早早站到了黑暗的那一头去了。

甚至,主动地,为黑暗辩护。

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遇着不公不平之事。限于自身力量大小,一个人,迫于无奈,当然可以选择旁观。

以保存自己性命,为第一优先。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要成为帮凶,同样也不等于沉默旁观见死不救,这样做是对的!

莲庆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是错的。

为了自保,为了活命,为了无数个夜晚苦熬下来的愤怒与耻辱,这一路上,她一直袖手旁观!

强行抽离掉血管里头,所有热源,从骨子里生出冷漠毒花来。

但这并不代表她不愤怒!

所幸,她记忆力很好。

天道好轮回。

这俩人贩子欠下的血债。

一个月后,待她身子好全,绝对要加倍……

统统拿回来!

……

……

定远侯府很大,大到连一个后院,众人走了半天都没到。

莲庆凰钟二人,跟着队伍,走在最后面,均低着脑袋,于一干小童之中,很不起眼。

对比之下,侯府座座亭台楼阁,威严而壮丽,莲池美景,瑰丽而出尘,令一干没见过世面的小童,眼睛里头,纷纷升起了光。

他们的脸上,无一不泛起,艳羡向往之态。仿佛只要置身于此地,连同他们这些个下等人,摇身一变。也成了贵人府邸的公子小姐。

生于钟鸣鼎食之家,身披绫罗绸缎,血统高贵不凡,行事可以骄傲霸道,走起路来,光芒万丈。

有特别激动地,满脸通红,需要双手紧紧握成拳头,才能勉强将这股子庞大喜悦压下去!

牙婆在前方领路,时不时,回头看上两眼,见此情状,已是见怪不怪,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浓浓地嘲讽意味。

心道,一个个蠢东西,不过是进来给贵人老爷当奴才罢了!兴奋个什么劲儿啊!

有没有命,活过今天都难说?

转念一想,今儿个又大赚一笔,待会儿可以去成衣坊制两件新衣裳,婆子脚下顿时像生了风,走起路来,健步如飞,比年轻小伙子竟半点不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