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猛犬(1/1)

后来她对大师的本事是深信不疑了,包括大师之后让她去男人家里取来木人并放还回去,她也想尽办法做到了。

“大师,”女人道:“他没法离婚,就是因为他老婆拿孩子绑架威胁他!若是他老婆的孩子掉了,那他一定会离婚,和我在一起的!您一定要帮我!”

大师的眼里露出了意味深长的光芒来:“你想让我帮你,把他老婆肚里的孩子弄掉吗?”

“是,”女人恳求道:“大师,您帮帮我!我什么都能给您!”

“我什么也不需要。”大师道:“只是怜你一片痴心罢了。”

送走了女人之后,大师微微斜倚在躺椅上,脚下的大狗睁开了半眯着的眼睛,一脸精光地看着他,从喉咙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呜咽声。大师轻轻拍了一下狗头,又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狗听的:“别急,计划……很快就会成功的。”

等于葳和沈揆一找到这个名叫王穗喜的建筑公司总工的时候,他还并不承认自己打做的柜子有问题,直到沈揆一在他面前拿出了木人,并作势要将之焚毁——他才神色大变,露出了求饶的姿态。

“你,你也是懂的?”王穗喜小心翼翼打量沈揆一,道:“同行?”

“不是。”沈揆一道:“是同行一定要你死。”

王穗喜就战战兢兢道:“大师,大师,这都是我一时鬼迷心窍了哇!当初我先认识了小孙,我追求她有一段时间了,却被赵峰那王八蛋抢走了!赵峰是个好男人也就罢了,他不是,他对小孙不好!”

于葳道:“赵峰赌博,还不是因为你的厌胜?”

“他在外面有女人,”王穗喜愤怒道:“换女人就跟换衣服一样的!这难道也是我诅咒的吗?我就是看到他是个花花公子,不能给小孙幸福,才在给他们装修房子的时候,往那梁上镇魇了东西,也就是想叫赵峰赌博,败光家产,早早跟小孙离婚!”

“那大镜柜也是?”于葳道。

“也是,”王穗喜道:“我就是要让她早点脱离苦海,赵峰实在不是个能托付的男人啊!”

“那你还施了牵机术,是什么意思?”于葳道。

“什么术?”王穗喜不解道。

“牵机术,”于葳打量他的神色,道:“别说你没做过。”

“我确实不知道什么叫牵机术,”王穗喜道:“我就往他们家梁上放了木人,还在镜柜里放了离婚的报纸,这是我们木工流传下来的厌胜术,我从我师傅那里学来的,我知道有用。如今术不如人,被你们认了出来,我认了。你们想要如何,我绝无怨言。”

“我要是烧掉这东西呢?”沈揆一道。

“也是应该。当初我施法的时候,就知道会有这一天,”王穗喜叹气道:“师傅说得清楚明白,这东西害人也害己,被人发现了就是现世报,没被发现,先人下了后人遭殃。不是不报,只分早晚罢了。”

“你恨赵峰不肯好好珍惜小孙,”沈揆一轻松道:“但是其实你并没有害死赵峰,只是令他破财罢了。而且我告诉你,木人已经被改动了一下,赵峰的钱财已经找回来了,而孙慈已经怀孕,所以你的术法,全都作废了,烧掉也没事。”

王穗喜长舒一口气,道:“小孙怀孕了?那赵峰,若是能从此收心,好好对小孙,我就别无所求了。”

王穗喜对牵机术一无所知,这也在沈揆一的预料之中,他说这种高深的道法的确不像是王穗喜能施展出来的,所以现在问题就是,难道在这一个月里,还有人进过孙慈的房子吗?

刚巧孙慈也打电话过来,说她有个好消息要和于葳分享,于葳匆匆赶到孙慈家里,就被孙慈抱住了:“医生说我怀的是双胞胎!”

于葳高兴起来,这样的喜事自然要庆祝一下,更何况孙慈说赵峰这些日子以来,对她特别好,也不去外面赌博了,每天早早就回来,夫妻两个,总算回到了当初恩爱的时光。

于葳忽然听到卫生间马桶抽水的声音,然而出来的人却不是赵峰,而是一个差不多二十七八岁,长相艳丽的女人,于葳似乎一刹间感到了这女人微微的慌张。

她很快就拿起门口的背包,匆匆离开了。之后孙慈才说她叫黄莉莉,是上门推销东西的,刚才借用了家里的卫生间。

两人在厨房里忙活了半天,做了一顿大餐出来,赵峰果然如孙慈说的,准时回来了,手上还捧着一把玫瑰,见到于葳还有点不好意思了。于葳观察赵峰是真有悔改之意,也算放下了心来。

吃过饭后于葳就要回去了,孙慈把她送出门,两人又在门口聊了一会儿。

“又起雾了,”孙慈抱怨道:“东湖这边,这一段时间老是起雾,害得我都不敢开窗户了。”

一团团微带寒意的浓雾蔓延开来,掠过身旁。别墅前面装着耀眼的高压水银灯泡的路灯也显暗淡无力,在翻腾缭绕的雾气中闪烁迷离。

于葳盯着远处微微睁大了眼睛,她仿佛看到了一团黑影略过,朦朦胧胧,看上去若隐若现,若即若离。

然而那身影很快就从雾中出现了,竟然是一条大狗。

这狗身形硕大,四只碗口粗的腿,三角形的耳朵直直竖起,隐约能看到狗嘴里锋利的牙齿,它就这样打量着于葳,然后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

于葳有点害怕,她拉着孙慈想要进屋去,然而孙慈似乎是见过这狗的,甚至还招手叫它快些来。

“是我们这一片一个老人养的狗,”孙慈解释道:“我见过好多次,不咬人。”

于葳还是对大型犬亲近不来,尤其是这样的豹犬,不过这豹犬似乎没有伤害人的意思,乖乖由着孙慈**,甚至还看着于葳,也摇了摇尾巴。于葳略略放下了心,这时候就听见一个呼喊的声音,果然是老人来寻他的狗了。

“下次我要用狗绳把它拴住。”这是个慈眉善目的老人。

虽然这狗看上去温驯听话,面容也是一脸憨厚,但是于葳到底还是没有伸出手去摸一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雾气的原因,这狗的眼睛乌沉沉地,看人就像人看人一样,让于葳觉得心里有点发毛。

她坐上赵峰的车,车在雾气中行进有点困难,不过刚刚出了东湖区还没走上大道,于葳忽然在拐角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沈揆一?”于葳叫道:“你怎么在这里?”

沈揆一也上了车,他的大衣已经叫雾气沾湿了,“不放心你,过来看看。”

于葳忽然觉得车里的空间窘迫起来,她偷偷看向沈揆一,而沈揆一的目光一直盯着窗外,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来。

从车上下来,雨已经夹杂了小雪,滴滴落在地面上,有着金属碰撞的清脆声音。赵峰没有将他们送入校园里,门口的还是太麻烦。沈揆一就将自己的大衣脱了下来,披在了于葳身上。

于葳好一会儿才推拒起来,然而沈揆一走的很快,她只好也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她就这样盯着他浅色的亚麻衬衣——沈揆一是个喜欢敞开衣领的人。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只是快步走着。

沈揆一的背影是柔和的,似乎被大雨模糊了轮廓。一头浓厚的头发散乱地垂落在耳侧。于葳也不知道无意识地盯了多久,似乎只要能走在他的身边,凝视着他,其他的都不再重要。沈揆一带给她温暖踏实的感觉,她此时并没有发觉这样的想法是多么的罕见,因为其他人并没有带给她这样的感觉。

“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于葳在温暖的室内脱掉了大衣,犹豫了一下就顺手挂在了门口的衣架上:“如果所有的厌胜术都是在暗中布置的,不能见光,那么盖好了的房子,主家也不知道匠人下没下厌胜,就由着这种邪术害人,只有等到灾祸降临了,才知道吗?”

沈揆一看了一眼她,“你的鼻子上,有脏东西。”

于葳伸手一摸,果然摸到了一点凸起,像是泥巴点甩在了上面,她微微惊呼了一声,对着镜子才看到她的左半边脸上,竟然有两三个黑点。

“像斑点狗。”沈揆一乐呵呵取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