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之下,是一片原始森林,浓荫蔽日,只有东面比较疏落,路也就在那里辟出来,不太阔,两旁枝叶覆盖,中则平整,路上仍然是一片阴森。没有风,枝叶静止,鸟声也没有……

这个少年的个子不高,身材也很削瘦,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非常有神,好像不是眼睛,而是黑夜里天上的两颗星星。

司徒香香匍匐在黑暗最深处,露出的所有肌肤:脸颊、脖子、手脚上都缠着绷带,胸口急促起伏,发出沉闷而微弱的呼吸,深蓝色的长发如同水藻一样垂落到地上。

从脚步声中,白墨临可以知道一共来了两个人,一个人的脚步声很轻,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很重。轻的就像狸猫走路,重的就像铁锤顿地。

忽然又感到猛然一震。醒了过来,觉得身子似被抛高数尺,还没有看清楚是什么一回事,又猛然往下一沉,内心一浮,几乎呕出,人又惊晕过去。

经过好几次一晕一醒,最后只觉得周身骨头疼痛,一柄匕首亦不知跌落那里?因为黑黝黝地看不到事物,单凭自己的感觉,似乎躺在一张藤床上,只要自己一动,下面就动荡不止,用手一摸,发觉那藤条,每根都此臂膀还粗,虬根盘错,十分坚实!

那样的一个女子,宛如枝头上开着的红蔷薇花,即使花里面有晶莹的雨水,也是拿着重重的荆棘来围着了,不让任何人看见,那样骄傲的孤独的在荒野里开放着。

要知两人在水底周旋,最耗真气。没有多久时候,上官擎天首先觉得心肺剧跳,急忙一个回身,冒出水面。不料冲力过猛,自觉脸上一轻,又急俯身入水,捡起一物,再一冒出水面,立即施展轻功,飞遁回去。

谢志祥的样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既不算太年轻,也绝不能算太老。他这个人就好像是用最坚固的花冈岩雕刻而成的,无论你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看到他,他的样子都不会变。

司徒香香笑得就像只小母鸡,一面笑一面跳,终于还是被白墨临按在床上,不住地娇呼喘气,白墨临看着她那起伏的胸脯,体内仿佛也有一团烈火燃烧起来,伸手便要去解那烈火般的红肚兜,司徒香香轻呼饶命,眉梢眼角却是风情万种,白墨临一个身子都要烧成飞灰,他总算拉下了肚兜那条绳子,随即大叫一声,一个虎跳。

两人短促地说了几句什么,就迅速并肩走了出去,如此默契又如此和谐——那个轻袍缓带的贵公子换上了久已不穿的戎装,整个人就完全变了,仿佛从一块温润的美玉骤然变成了寒意逼人的利剑。

她出身名门,多才而温柔,虽然家道中落,无损她的教养,看来始终是那么秀气,那白墨临只嫌她太单薄软弱,只希望能够好好地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然而沉睡中的人已经悄然醒转,半梦半醒中,谢志祥如平日一样捉住了她的手,凑到了唇边,一根一根地亲吻她的手指,亲昵而慵懒,带着情欲的甜味——司徒香香一震,下意识地将手往回收。

白墨临最近非常喜欢笑,有时候不为什么事,他也会悄悄地笑了起来,就算是一些原本并不好笑的事情,白墨临听了之后,也会莫名其妙地笑起来。

却也没有在意,一双眼只是盯着那边香榻,凄迷的灯光中,隐约看见一个人坐在帐后,谢志祥走到帐前,停下脚步,一面压低嗓子猫叫也似地唤一声:“小姐?”

一个很是清丽的女子,但是并不给人柔和亲切的感觉,她看着上官红,上官红觉得她的目光似乎从冰水里浸过,只是那样一眼看过来,自己全身就不自在起来,点了点头,也不知如何回话!

她躺在华丽的大红西番莲鲛绡被里,怔怔地看着垂落的织金落幕,眼神里露出一种奇特的表情来。显然是昨夜那一场狂欢令两人都筋疲力尽,枕边俊美的少年还在沉睡,呼吸均匀而悠长。他的手臂横在枕上,搂着她的肩膀——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姿式。

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张很斯文,很秀气,当然也很温和,很可亲的一张脸。

三个面色亦变,手一翻.长剑齐出鞘,剑锋俱都如一沙秋水,不是一般可比,他们拔剑的手法也非常敏捷,显然都有几下子,目光都集中在暗器飞来的方向,却只见枝叶晃动,不见有人。

“我们这个洞,就活像一个大酒瓶子,瓶口只有几里宽广,瓶底却有一二十里,瓶底的中央,有一个高约三四里的土堆,这土堆很大,它的中央又有一口很大的池子,池子的水翻翻滚滚,起有很多漩涡,谅必是朝下面流着,可不知道流往那里……”

白墨临穿着一件很轻很薄,但无论是质料还是做工,都很考究的长衫。淡淡的青色,这是现在最时兴的颜色。

挥手叫各人散开,蹑步走前去,以指蘸了一点儿唾沫点在窗纸上,点穿了一个洞,眯起一只眼睛往内望去,一望之下,立时露出了狂喜的表情。

筹思良久,觉得为人师实在艰难,自己在家时学的拿桩练步,打拳踢腿,未始不可以教人,不见得没有用处,到底是进步缓慢。要想使受教者进步神速,定须由静坐入门,令他血脉运行周天,而且还得先替他通经络。

他再往内望一眼,身子一转,将外衣拉开,里头一袭牛皮短衣,左右各三排,全部是开锁的工具,他随手拿了一柄,几下动作,便将窗户撬开,而且毫无声响。

他熟门熟路地走到了楼梯的最顶端,停下来看着眼前有些斑驳凹凸的墙壁,然后伸出手,轻轻敲击了一下倒数第七根扶手——扶手上本来雕刻着莲花,在那一击之下,那朵合拢的莲花盛开了,打开的木雕花瓣内,居然有一个纯金的莲心。

这笑声像什么呢?

如果你有洗碗的经历,你就会知道,当你一不小心把汤匙刮到碗上时,碗就会发出一种特别不好听的声音。那种声音可以让人吐出来。这个人的声音和这种汤匙刮碗的声音像极了。

“先天本弱,痨病想来已有十年以上,胸肺皆已溃朽,而且血脉中有一恶瘤已至破溃之期,一旦血崩则大限立至……小女子是无能为力了,请另请高明。”

然而,就在僵持的刹那,一直紧闭的城门忽然打开了——刺耳的金属摩擦声从厚重的铁门背后传来,那是重达上千斤的门栓被合力取下的声音。然后,那一扇高达十丈的精铁城门,就在悠长的响动里一分分地被推开了,深不见底的甬道展现在众人面前!

他在日光里沉睡,睫毛微微的颤动。虽然活了两百年,但容貌依旧清秀如少年,水蓝色的长发零落地披散在玉石一样的肌肤上,身上留着昨夜狂欢后的痕迹,也夹杂着昔年受伤后留下的疤痕,散发出一种纯澈而妖异的美。

这两条灰狼比一般的为大,毛色却没有一般的光亮,眼珠子仿佛已冰结,透着一种死亡的光泽,看来是那么怪异。

这座叶城最奢华的女伎馆金碧辉煌,富丽奢侈得如同天国乐园,甚至连楼梯都是用碧落海深处打捞出的沉香木做成,每一步踏上都带出喑哑的响声和细微的香气,糜烂而甜美——仿佛踏上的是销金窟的黄金路。

皇帝给送进忠义堂的时候,他正卧在一堆金元宝后面,一手拿着酒壶,一手抓着半只肥鸡,满嘴油腻,旁边还侍候着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

他用的是轻功中最高明的一种身法——平沙落雁,这种身法可以在离地很低的状态下一掠三丈,由于离地很低,所以能够有效地进行防守。看来这种身法真的有效,白墨临在三个起落之后,已掠到了长街。

他从屋子里走出的时候,才发现冷汗已浸透了衣衫,所以,晨风吹在身上的时候,他感觉就像一柄刀。虽然是春天,仿佛已是冬天!

阁里帘幕低垂,馥郁的香气不曾随着日光的射入而消散,依旧萦绕在绫罗中沉睡的两个人身上,黑发和蓝发纠缠在一起,色彩幽然,暧昧而妩媚。

抬起眼,就看到了对面铜镜里自己的模样——晨妆未上的女人韶华已逝,蓬乱的头发下是苍白的脸,眼有些浮肿,劳心和纵欲的痕迹布满了眼角眉梢,体态已经略微显出了丰腴。多年来放纵的生活令她渐渐由内而外的被侵蚀,看着镜中那张脸,她再也记不起自己曾经年轻清澈过的眼神,记不起自己曾经是个怎样单纯懵懂的少女。

在谢志祥的三间小屋中,存放着很多的酒,十年陈酿的女儿红,三十年陈酿的竹叶青,甚至连波斯的葡萄酒也足有三坛之多。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河流,无法知道到底经过了多久,白墨临只觉到饥饿得有点难熬,最后还饿得有点发晕,几乎提不起劲来。他自己明白,倘若不竭力支持,只要真气一懈,无情的流水便要灌进他口鼻,那时再不愿死也不能够不死。于是,他只好默祝上苍保佑,一任命运煎熬。

一进屋子,他就觉得不对劲,因为屋子里留着一股脂粉的香气,虽然很淡却瞒不过他灵敏的鼻子。有人来过了,而且是个女人!

“我知道一个人如果武功很好,就完全可以把他的武功用在赌博上,所以真正的赌术高手也往往就是一个武功高手,像这种人是不可能输的。”白墨临淡淡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