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0章 那一夜的致命温柔(1/1)

冬梅跟同事商量了一下,叫对方提前两小时过来接班,随后匆匆赶往林国栋的住处。

林国栋见冬梅果然如约而至,心里不知怎的竟有些怦然心动。

他要冬梅在家先将该洗的衣物都清洗一下,自己则开车去了鸿运菜场。

他考虑到屋里几天没有女主人做饭了,那些锅碗瓢盆恐怕锈的锈霉的霉,需要重新清洗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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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梅已上了大半天班,如果让她洗完衣服洗锅碗,再来杀鸡迟鱼大展厨艺,林国栋担心会将她累坏。

所以,他在菜场尽拣一些容易烹饪的卤菜来买,再搭配上一些时令新鲜蔬菜,他觉得用来对付这个晚餐已经绰绰有余。

等衣服洗完晾好、丰盛的饭菜上桌,冬梅已累得满头大汗。

林国栋心疼地亲了冬梅一口,随后主动上前摆好碗筷,从客厅组合柜取出一瓶82年拉菲红酒,和她一起对饮起来。

古有举杯邀明月,今有把酒问冬梅。

林国栋心里竟“咚咚咚”地像敲响了战鼓。

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

他想起最近这段时间,总是同凌雪争吵不休,那点小小的夫妻情趣早已消磨殆尽。

他十八岁参军,二十一岁退伍。在当地机械厂工作一年误工半年,又在春江市打工半年。

之后,他和凌雪来到洛水创办杂志社,弹指一挥间,五年就过去了。

虽然如今也才二十八岁,可他却总感觉自己像中年妇女进入了更年期。

今天再次见到冬梅,他突然有种死而复苏的感觉。

脉搏在跳动,血液在流淌,身体里隐隐有着某种躁动不安。

那是伊甸园里蛇的诱惑,是有毒的苹果催生的情欲荷尔蒙。

酒足饭饱之后,二人四目相对,烈焰灼灼,彼此都有点心照不宣。

冬梅先去洗澡,他则躺在床上休息。

无聊中,林国栋一眼瞥见床头柜放着的那个黑色包裹。

这包裹是老郑昨天中午像赶着投胎似的送来的。

当时心里惦记着其他的事,再经过昨晚那么一折腾,他几乎将这个小小的包裹给遗忘了。

此刻,他带着好奇的心情慢慢将其拆开,里面竟露出一个暗黄色大信封。

信封最上面一排写着:天南省洛水市洛城区鸿运小区D栋二单元四楼。

中间写着几个醒目的大字:林国栋先生(收)。

落款处写着“天南省春江市《春潮》杂志社”字样。

林国栋蓦地想起来了,这家杂志社正是自己五六年前工作过的地方。

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这家杂志社还记得我?林国栋感到十分纳闷。

他将信封刷地撕开一看,里面竟是一本当月的《春潮》杂志。

他感觉信封里面似乎还有东西,倒提着抖了抖,居然从中掉出一张汇款单,上面显示有两百多元的稿费,收款人正是他自己。

自己根本没给《春潮》投过稿,怎么会收到稿费呢?

他一时有些想不通。

他打开杂志,随手翻了几页,困倦地打了个呵欠。

《春潮》的办刊理念及质量,与《远航》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就在他准备合上杂志闭目养神时,忽然在目录页看到了“国之栋梁”四个字,不由得眼睛一亮。

奇怪!难道自己真的给《春潮》投过稿?

他搔搔后脑勺,感觉实在想不起来。

在这本杂志上,“国之栋梁”写的是部短篇小说,名叫《那一夜的致命温柔》。

一看到这个软绵绵的小说名,他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掉了一地。

他想,这名字也只有女人才整得出来。

他按照目录上的页码翻到正文,打算确认一下是否真是自己所写,并没有将它一口气看完的意思。

可是刚看了下开头,立刻就被里面的精彩内容吸引住了。

林国栋虽然很少看书,但对感兴趣的作品,他哪怕是熬通宵也要将它看完。

这篇小说有接近一万多字,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一位职场女老板小芳因为同丈夫发生争吵,心烦之下去逛夜店,并在那里认识了一位多金的帅哥。

两人互生好感,并借着酒劲发生了关系。

帅哥有写日记的习惯,他将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如实地写在了日记本里,其中就有与小芳的性爱记录。

小芳酒醒之后意识到自己出轨了,觉得很对不起自己的丈夫。

同时,她也觉得对方把这些不光彩的东西写进日记本,令她感到很羞耻。

于是,她偷偷偷走对方的日记本,准备将那篇性爱日记撕毁之后再悄悄归还。

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她顺手翻了几页之后,竟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原来,这位多金帅哥以前曾杀过一个人,并跑到韩国整容成死者的模样。

小芳当下决定将这本日记收藏起来,等找到充分证据之后,再找警察报案。

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证据却始终没能找到。

就在这个时候,小芳竟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

小芳因为夫妻关系不合,很久没同自己的丈夫亲热,很明显怀的是帅哥的骨肉。

小芳起先准备偷偷到医院将腹中胎儿打掉,可是到医院一查,医生说她子宫壁太薄,引产后将来恐怕再难怀上孩子。

于是,从未做过妈妈的小芳决定瞒着丈夫勇敢地将孩子生下来。

没想到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这件事竟让多金的帅哥得知,硬要逼着她将孩子打掉。

小芳坚决不同意。

帅哥恼怒之下,找人将她痛揍了一顿,导致其下身出血并流产。

事后,小芳开始实施魔鬼般的报复。

她申请了一个新微信号,将头像设置成大美女,加了帅哥的微信进行勾引。

帅哥终于经不住挑逗,在宾馆开房等她前去。

小芳画了个浓妆,换上一身鲜艳的服饰。

乍一看上去,别说是帅哥,连她自己都快要认不出自己来了。

她在坤包里藏了把菜刀,随后如约前往。

帅哥来宾馆之前喝了很多酒,已经快醉成一摊烂泥。

小芳乘其不备,拿出菜刀一顿猛砍,帅哥终于被她残忍砍死。

小芳将他的尸体在床底下藏好,冷静地擦干净房内所有血迹。

随后,她像没事人一般开车回到乡下老家。

她在老家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她就义无反顾地跳进家门前的那条小河,结束了自己短暂如烟花般的生命。

在小说的尾声部分,有这样一段描述。

----春天的号角已经吹响,江河湖海都泛起柔波。

曾经的风花雪月早已随风而逝,小镇的街市还同往常一样喧闹。

有大雁从空中飞过,一会儿组成八字,一会儿排成一字。

村里的姑娘小芳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很多,那本《红尘日记》该藏在哪儿呢?

她站在一棵槐树前,想了想,然后拿笔写下一串数字。

这串数字是:1,10,36,23,25,33,32,11,67,58,56,41,4,81,102,103,79。

写完后,她觉得自己可以安然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于是,她沿着老槐树来到河边,慢慢走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