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没事的,预产期还早着呢,而且我答应了宝宝的,我可不能反悔。”
林萧蔷无奈的看着儿媳妇,她决定的事情真的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哎,好好好,真是服了你了,去吧去吧。”
沈凌雪就知道婆婆会答应自己的,开心的笑了起来,“谢谢妈,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叶知秋坐在里面吃饭,无奈的看着沈凌雪,明明是个小懒虫,为了女儿却能够起的这么早,也真是难为她了。
沈凌雪送女儿的路上接到了医院的电话,她刚开始还纳闷呢,随后一想就想到了昨天的那个醉汉。
“是沈小姐吗?这里是江城医院。”一个护士甜甜的说道。
“请问我什么事情吗?”沈凌雪虽然猜到了和醉汉有关,但是还是等着护士问自己。
小护士听到沈凌雪的回答,继续说道:“沈小姐是这样子的,昨天您和叶先生送来的一位病人,早上的时候已经出院了。”
沈凌雪楞了一下,出院了?这么快?
但是转念一想,也许是别人身体好了,所以才出院了的呢,“好的,这件事情我知道了,谢谢特意的通知我。”
沈凌雪挂完电话也没有想太多,毕竟是一个和自己非亲非故的人,出院了就出院了吧。
沈凌雪这边接到了消息,叶知秋这边当然也收到了消息,毕竟当时家属号码有两栏,他就将自己和雪儿的都给填上去了。
不过接到医院的电话,两个人都没有怎么在意,沈凌雪将沈宝宝送到学校,就回家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在晚上去接沈宝宝的时候,竟然又在半路上面遇见了那个醉汉,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一样。
沈凌雪赶紧让李叔停车,想上前去问个究竟,这次醉汉没有醉的昏睡过去,而是还有一丝丝的清醒。
李叔看见自家少夫人,朝着一个醉汉走了过去,简直吓坏了,如果少夫人出了什么事情,那自己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少夫人,别过去,那是个醉汉,很有可能会伤到你的!”李叔在后面大喊大叫,但是并没有阻止沈凌雪靠近醉汉的心。
还没有等沈凌雪走近,醉汉就倒在了地上,后面的李叔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也连忙跑上前去。
沈凌雪见到醉汉晕倒了,赶紧示意李叔将他抬进车里。
沈宝宝不解的看着沈凌雪问道:“妈妈,你认识这个醉醺醺的叔叔吗?宝宝不想跟他坐在一起。”
沈凌雪汗颜,自己竟然忘记了女儿还坐在车里,连忙安慰道:“宝宝乖,这个叔叔喝醉了,宝宝要做一个善良的小朋友,跟妈妈一起将叔叔送到医院里面好不好。”
沈宝宝虽然不想跟他坐在一起,但是她想做一个善良的好宝宝,只好答应了。
走到半路,沈宝宝突然开口说道:“妈妈,这个叔叔一直在叫叶晓璐,叶晓璐是谁?”
沈凌雪听到沈宝宝的话,心里面咯噔一下,“宝宝你确定没听错吗?叔叔真的是在叫叶晓璐吗?”
小丫头肯定的点了点头,“妈妈,是真的,不信,你自己听听。”
果然,醉汉又开始嘟嘟囔囔的叫着叶晓璐,沈凌雪觉得他和叶晓璐之间一定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关系,看来这次自己真的是捡到了一个活线索。
得好好的查一查他和叶晓璐的关系才行。
沈凌雪将醉汉送进了医院,让李叔将沈宝宝送回了家,自己则在病房里面等着他醒过来,如果自己不在这里看着的话,他肯定又跑了。
醉汉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了坐在那里盯着他看的沈凌雪,他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女人真的很漂亮,不施粉黛都要比其他的女子美上三分。
沈凌雪见她醒了过来,开门见山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和叶晓璐什么关系?”
醉汉没想到这个漂亮的女人会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当她提到晓璐名字的时候,自己的内心一阵绞痛。
他警觉的看着沈凌雪,就是不开口说话。
“你不用防着我,我不是坏人。我是她的老板,我现在想知道你们的关系。”沈凌雪的话依旧说的很直接。
她有直觉,眼前的这个醉汉,不是什么坏人。
“我……我叫周明,是晓璐的男朋友。”周明悲伤的说道,脸上的痛苦的表情,不像是在骗人。
“你是她男朋友?但是据我们了解,晓璐并没有男朋友!”沈凌雪惊讶的说道,对于这个凭空冒出来的男朋友,她还是很怀疑的。
周明发现沈凌雪并不相信自己,明显很着急,说话都有些口齿不清楚了,“我……我真的是晓璐的男朋友,只不过她的家里面人不同意我和她在一起,后来我们就私底下的联系,没有公开关系,所以你们都不知道罢了。”
沈凌雪讶异的看着周明,明显到晓璐还有这么个为她买醉的男朋友。
“那个……不管你是不是晓璐的男朋友,我都希望你能够好好的在医院接受治疗,不要再去买醉喝酒了。”
沈凌雪说的都是真心话,看这小伙子也才二十出头的样子,以后还有大好的人生要过,大好的路可以走,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已故的人荒废了一生,相信晓璐也不希望看到他这个样子。
周明泪眼汪汪的看着沈凌雪,自从晓璐去了,他就彻底的崩溃了,从来没有一个人跟自己说过这些话,他感激的看着沈凌雪,这个女人就像自己的指路明灯一样,在自己最失意的时候,拉了自己一把。
沈凌雪这边前脚知道周明的情况,徐琦玉后脚就知道了,对于她来说,想要除掉沈凌雪,周明也许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不管怎么样,自己都要好好利用这次机会。
沈凌雪根本就不知道徐琦玉已经在暗中盯着她好久了,早已经起了歹心,奈何叶家给沈凌雪安排的保镖太多了,根本找不到机会下手,只能打探到她身边的一些消息,但是这些已经足够徐琦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