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老王叔失踪(1/1)

“唐雅姐,我以后可不可以再找你帮忙啊!”李莫将衣服拉好,痴迷的盯着唐雅的翘臀。

唐雅白了他一眼,也没有拒绝,直接跑去洗澡了,李莫检查了一下发现没有偷看的机会,悻悻的往家里走。

还没走到家,就看到柳依依有些焦急的跑了过来,难道慕容恪打来了,妈的他要是敢趁自己不在欺负柳依依和林婉儿,那就让他知道花为什么这么红。

“莫子,出事了,老王叔进了北山,已经两天没回来了!”

柳依依抓住李莫的胳膊像是找到了主心骨。

“等等,依依姐你先不要急,和我说说具体情况。”李莫有些奇怪,老王叔全名叫王德,要说小杨村谁最熟悉北边的群林,那就非他莫属,村民一般进山在夜里总会回来,如今他都失踪两天了,那么定是出了什么事。

“莫子你身上这是什么味道?”柳依依突然拉住李莫,在他身上一个劲乱闻。

妈的女人都是属狗的吗?鼻子这么灵。

“依依姐,你快说老王叔的事,他进了林子这么就没回来肯定是出事了。”李莫连忙推开柳依依,并转移话题道。

“啊,差点忘了正事,”柳依依有些不好意思,接着又道:“老王叔前天一个人上山说要抓只兔子回来炖鸡,可是晚上没有回来,昨天村里五十多个小伙子进林子找了一天都没有一个人影。大家都说他可能深入到后面的群山里,那里可是九死一生啊!”

李莫吸了一口凉气,这次麻烦可大了,在小杨村的北方有十多座重叠的大山,第一座有奈何林之称,由于有小杨村的人大量活动,虎豹等野兽后退到了后面的林子里,不过偶尔也有野兽不小心翻过来,只要小心一些或多跟几个人倒也没多大的危险。

过了奈何林就是不归林,在小杨村有地狱森林之称,当然也没有那么玄乎,只不过那里是虎狼和熊瞎子的地盘,一般人进去了就很难逃脱这些猛兽之口,小杨村的先辈们凡进入里面的都没再回来过,唯一走进去后回来的也只有老王叔了,可他回来的时候也只剩半条命,要不是当年有爷爷的及时救治,估计回来了也活不了几天,在老王叔伤势好全后,不管谁问不归林的事,他都是闭口不言,不过里面的凶险却是难以言说的。

现如今不归林已经被规划野生动物保护区,禁止人们进入,况且那里又是老王叔的梦靥,他怎么会无缘无故又进了里面呢!

“村民们在奈何林有没有发现野兽的痕迹?”李莫问了一句,脸色已经变的格外凝重。

“没有,村民们说老王叔或者就没进北方的林子,要么就是入了不归林。”柳依依说完等着李莫回话,她现在实在是没了主意,只能依靠李莫了。

“依依姐,你回去告诉老王婶,让她先不要担心,明天我就入不归林找老王叔。”李莫原本就想进不归林探一探,这正好是个机会,反正他有神秘空间,就是有打不过的野兽也不会送命,他现在只是担心老王叔是不是还活着。

“莫子,要不我们还是报警吧,不归林太危险了,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柳依依一着急差点说成万一你有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脸不由有点发红。

李莫淡淡一笑,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小心行事,不会有什么事的。”

看着李莫态度坚决的样子,柳依依知道自己再说什么都没用,虽然知道李莫很厉害但她心里还是非常担心。

“莫子,不管如何你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冒险。”柳依依又交代了一句,方才去安慰老王婶。

深秋的小杨村已经有些微冷,特别是早上的时候,门外的大树已经有些年月了,自从李莫记事起就已经郁郁葱葱了,树上的叶子都已变黄,或许是因为这个位置风小一些,这些叶子大多还没有掉落,不过它们也呆不了多长时间了,等到明年春日它们会滋养着大树再唤春机。

李莫在包里装了一些水和食物,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黑色手枪擦拭了一番,在里面装上子弹放进包里以备不时之需。

天刚有些朦朦亮李莫就出发了,启明星现在已经主宰了整个天空,耀武扬威的彰显着它的强大。

李莫很快就来到奈何林,这里虽然与南面的林子只隔了一个小杨村,但植物种类却有很大差别。

踩着地上枯黄的落叶,李莫一边打探周围的情况,看有没有老王叔留下的痕迹,一边继续向林子深处走去。

结果李莫很失望,在奈何林并没有发现什么线索,看来老王叔的确是进了不归林,李莫也没有拖延,直接翻入不归林中,拖的时间越长,老王叔就越危险,他现在必须尽快找到点什么痕迹,来确定接下来寻找的方向。

今天的不归林透露着浓浓的的诡异气息,以往在老远就能听到里面传来隐约的狼嚎声,如今李莫都走了老半天了,别说是豺狼虎豹了,连一只兔子都没有看到,只是时不时会惊起一群山鸟。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找了半个多小时,李莫才发现了一处动物逃窜的迹象,并在一旁的的树干上发现了几处焦黑的弹洞。

偷猎者,看来不归林这几天不平静呐,突然李莫想起了前些日子在北山镇见到的那张虎皮,心里已经有了计较。不过他又有了新的担心,老王叔不会也是偷猎者的一员吧。

既然有了痕迹,想要再跟踪就容易多了,林子里枝叶重叠,阳光完全无法穿透,即使是大白天都有些昏暗,在这种密林中最怕的就是迷路,不过对李莫这种在热带雨林接受过特殊训练的兵王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想起当年那个满是毒虫蟒蛇的林子,李莫不由的打了个寒颤。

哎?前面一摊新鲜的血迹引起了李莫的注意,李莫蘸了一点血捻戳了一下,放到鼻子前闻了闻发现这是老虎的血迹,而且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

再看看四周的环境,这个团伙至少有十多人,每个人都配有枪械,而且有两个人是军人出身。这一点让李莫极为恼火,军人即使不能保家卫国,但也应该以国家利益与法律为处事底线。

李莫运转真气又加快了速度,在他的耳后出现了一点血红,这是他杀人前特有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