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雪持续了两天,而这两天过去,在草原之上,几乎酿成了雪灾,对于野生的动物来说,这代表着,又是一次难熬的冬季到来了。
第三日的早晨,太阳缓缓升起,从山的那一边,海的那一边,终于露出了面,而那熊熊的光芒照耀在大地之上,终于让许多的生灵,乃至于人,都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还好,仅仅是两天的大雪而已,在草原上,有时候老天发怒,这大雪,一下就是六七日,到了那时候,什么帐篷也要倒塌,尤其是留宿在草原中的牧民,见到那种天气,简直就如同见到了恶魔。
嘎吉勒和乌恩从帐篷之中走出,撸起袖子干活,抖落那帐篷顶堆积的大雪,而两人此时身上都有些酸麻,这可谓是这两日扎桩的成果,而对于他们来说,更是痛并快乐着。
太阳的光照耀下来,让人浑身都暖洋洋的。
“好天气啊,这几日应该没有大雪了。”
嘎吉勒看着那熊熊燃烧的大日,北方轻轻吹拂,但抵挡不住光芒的炽热,此时照在身上,让人感到无边的温暖。
孙长宁从帐篷之中走出来,那帐篷之外就是牛羊的圈,此起彼伏的叫唤声响起,而睁开眸子望向前方,那一望无际,都是银装素裹。
所有的草都变成了银白的色,并不单单只是被大雪积压,而是被冰和雪,加上风共同雕刻成了这种美丽的景色。
东土之上,千万里的山河,每当到了冬日,不论是在哪里,都仿佛是走进了神话中的世界。
飞雪凝霜,阑干白玉,看那日升月落,自在山巅,观云海滔滔,可谓逍遥二字。
不仅仅是群山,草原一样是有着无尽传说的地方,而在这里,看山河烟云,那当歌纵马,怕是许多人都想要做的事情了。
“没有狼来袭击,看起来我们运气不错。”
乌恩看着那雪地之中的印记,并没有发现狼群的踪迹,往往在这种大雪天气,会有狼群来到这里,寻找牧羊人的居住之地,在和牧羊犬斗智斗勇之后,叼走一两个小羊羔,以此来充饥裹腹。
这些狼群,少则三五,一般在七只左右,而极少情况下,会出现多达二十以上的狼群。
它们成群结队,任何人见了都没有办法阻挡,而狼群一般也是不会袭击人类的,尤其是在居住地,而在大雪之中迷失路线的人,如果遇到了狼,那倒是有可能被吃掉。
乌恩在羊圈之外走了两圈,那一脚深一脚浅,大雪漫过了小腿的一半,当然,这也是因为大雪刚刚过去,事实上,草原上的雪,化的非常之快,大约到了下午的时分,这上面的一层积雪就该散的差不多了。
大草原的雪,那是一层一层叠起来的,那一片又一片,就像是在堆积什么好玩的东西,而老天,就是一个孩子。
“草原的狼和山里的狼不同吧,我曾经遇到过一头独狼,那是在我杀掉那头饿虎之后的事情了,它很聪明,没有贸然的对我攻击,但它其实也警惕过头了,当时我杀掉那老虎之后,就陷入了昏迷,它错失了杀死我的良机。”
孙长宁和乌恩谈到狼,顿时说起曾经的遭遇,而这两日的修行,则让乌恩对孙长宁充满了尊敬,对于这样一位强大的人,同时走过了万水千山,可谓是真正的修行者,任何人都该抱有敬意。
更不要说孙长宁答应教导他们练习从不曾听闻过的力量。
那是武,那是劲。
“草原上的狼啊,比山中的狼更加的谨慎吧,当然,可能没有山中的独狼那么的狡猾,而是多了一些豪气.....我是这么认为的。”
乌恩笑起来:“说来很奇怪.....我们的祖先曾经自称是狼的子孙....但草原上的牧民,最痛恨和惧怕的,也是狼.....”
“在这种矛盾的思想中,我们渡过了久远的岁月.....嗯,这样说似乎有些不正常吧....哈哈哈,长生天的子民谈论狼神,不过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神只该存在于信仰当中,不能亵渎,但不代表不能谈论。”
乌恩的思想并不顽固,这也和他身为年轻人有关系,二十五岁的年纪,虽然看上去是三十多,但确确实实,还是个年轻人,只不过那老成的放牧经验让他显得异常成熟。
嘎吉勒和乌恩开口说了什么,那是在讲妹妹很快就要回来了,二人自小的关系就很熟稔,而乌恩的妹妹就是嘎吉勒的妹妹。
“近些年,狼群又有回归的迹象,曾经我们这里开展的捕狼行动,把它们都驱逐到了外部去,在内蒙这里看不到它们的身影了,不过就在去年,我们的牧区里发生了两起群狼吃掉羊羔的事情,我们这才明白,它们又回来了。”
“这是好事情,也是坏事情,起码我们的后代,不会只在书本当中见到狼了,而如今的狼,也不会再袭击人类的聚集地.....是该说它们明白了力量的差距,还是说褪去了部分的野性呢?”
乌恩和孙长宁交谈着,话语当中有着完全不符合他这个年纪的感慨,这完全是一种老牧民的口吻,倒是让孙长宁感到颇为诧异,不由得失笑起来。
“你今年不过二十五岁,这也太过老成了吧。”
孙长宁笑着说,而乌恩则是看了他一眼:“我的朋友,长宁,你其实比我更加的老成,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在草原上,我们的敌人不仅仅是狼,还有天啊。”
二人交谈着,而对于帐篷以及羊圈附近的扫雪工作持续了一上午,待到中午的时候,大日已经升到天顶,马儿的嘶鸣回荡在银装素裹的草原上,经久不息。
而嘎吉勒对于劲力的练习没有松懈,因为很快,他就要迎来草原比武了,也就是搏克,摔跤大会。
他要求和孙长宁对练,至于这一点,孙长宁当然欣然应允,而原本嘎吉勒认为自己可以从摔跤上找回一点自信,但很快他就发现一个可怕的问题。
这个人的力量简直大的没有边际,即使自己用上全部的力量,也无法搬动他半点。
.....
日子很快的过去,光阴悄悄的流逝。
对于孙长宁来说,草原是一个终点,而同样也是一个起点。
这是东土最广阔的地方,也是最豪迈的地方,天是辽远且空寂的,地是厚重且璀璨的。
“到了这里,可以算作是出世了吧?”
“化劲的最上层功夫啊.....行万里路,看山河万景,人文之别,我....能悟出什么呢?”
手中的酒水被饮下,天的尽头,那是落日残霞。
红尘白雪......人无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