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该出手的时候了,但是摆在面前一个很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怎么样才上到祭台,祭台的四周有血河,血河里面有食人鱼,并且数量还成群的,明显游过去是不行,一条一条的去斩杀太浪费时间,我们手电的电量也是有限的,估计再坚持五个小时也就成了睁眼瞎了。
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从我们的脚下到祭台的直线距离是不到二百米,祭台离血河的垂直距离应该也是二米左右,几乎和血河槽是同一个水平位置。这二百多米的距离内有一根石柱,并且石柱上面雕有各种栩栩如生、张牙舞爪的猛龙,所以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借石柱荡过去,听起来像似小孩子玩秋千。前提是必须有一个人敢冒险被食人鱼撕烂的危险,爬到石柱上面系绳子,当然这个人选非我莫属了。
我问大嘴,“你带来的绳子加起来有多长?”
大嘴不解的看了我几眼,没问原因,扳了几下手指头,清脆的说道:“应该有二百多米吧,怎么了,你要是上吊的话,肯定够了”
我没有理会他的调侃,直接告诉他我的想法,大嘴倒是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毕竟他虽然光有一身蛮力,也只能算作困龙一条,盗墓这种事情最多的还是动脑子,最重要的也不用他的冒这个险。
我让大嘴把所以的绳子全部串起来,并且越结实越好,然后把绳子的一段系在我的腰上,告诉他万一情况突发,快速的拉我回来。
“于光荣同志,咱们可是远日无仇,近日无恨,你可不能干落井下石的事啊”临走之前我不忘再安顿他一下,毕竟这是玩命,谁的命都是一条,丢了我妈再有本事也生不出我了。
大嘴没有回答我,只是阴森森的冲着我笑,笑的我腿肚子打颤,不过我知道他是在咋呼我,也就没有当回事,直接顺着血河槽滑到了血河里面,再一次饱受恶臭的折磨。
这时候比起食人鱼来,恶臭也算是一种享受了,总强过让一群食人鱼围起来,啃的骨头渣也不剩好很多,我让自己镇定了一下,一点一点的向前挪去,争取不带起半点血花。
这一刻万籁俱静,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好像时间都停止了,感觉那根柱子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我回头看了看大嘴,发现他没有走神,认真的看着我的每一个动作,算是解除了后顾之忧。
我每前进一步,就感觉离死亡越近,这他妈和阎王爷作邻居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有种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感觉。
我走走停停,确认一下有没有引起的鱼儿们的注意,忐忑的祈祷着,“鱼儿呀,我不是你们的香饽饽,后面那个大个子才是你们的菜”,一路上差不多祈祷了五次,到第五次的时候,离那根柱子已经不到五米的距离,它想救命恩人一样高高在上的耸立在哪里,总算是侧着鬼门关绕了一遭,真是我弥陀佛了。
“小心!”
大嘴猛的向我嘶吼了一嗓子,可谓是一语喊醒梦中人呀,就在我美的时候,一群背鳍以极快的速度向我游了过来,短时间大脑短路,一片空白,我清楚在水里和鱼比速度的人是那是白痴。
现在是我为鱼肉鱼为刀俎。处境尴尬,前面有食人鱼,后面二百米的绳子几乎全部在水里侵泡着,即使大嘴来得及救我,也的把绳子绷直了才行,关键时刻我他妈还就喜欢做白痴了,我直接向前疯跑了过去,在离石柱子两米远的地方起跳,只能恳求菩萨奶奶保佑,我还不到十九岁,我不想死。
就在我跳起来双手紧紧的抱住石柱上凸出来的龙角的那一刻,脚下面几十张血盆大嘴同时张开了,一排排雪白的牙齿,等着我往下掉。
我还不放心现在的高度,万一来个食人鱼跳龙门,那我照死不误,便快速的向上爬去,直到自我感觉安全了才胆战心惊的向下看去。现在估摸着离食人鱼有四十多米高,再看对岸的大嘴,一把一把的往地下甩汗珠,脸色也苍白了很多,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为我担心,还是担心我死了他自己也的成为困斗之兽。
还好石柱不是很粗,双腿稍微用力便能*,我抬头向穹顶看了几眼,再有四五米我就能伸手摸着那些仙女们的脸蛋了。然后小心翼翼的腾出一只手解开腰上的绳子,找了个凸凹的明显的位置,把绳子绕了三圈才放心的系了个死扣。
然后向大嘴传话道:“于大嘴,可以荡秋千了”
大嘴会意的点了点,把手电叼在嘴巴里,屁股后面只挂了一把工兵铲,五步助跑,直接就荡了过来,呼呼的裹着风声,俨然一个飞行的杀神一般。其实像这些动作对我们来说太小儿科了,当年在部队的时候,比这个难度系数大的动作都轻车熟路,如履平地一般,所以说跟玩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下面的观众虎视眈眈。
这时大嘴已经落着了祭台之上,然后把绳子缠在自己的手腕上,向前岔开大步。我看大嘴已经做好了准备,也麻利的向下降去,落地后把绳子系在了石栏杆上,准备回去的时候用。这才不疾不徐的向棺椁走去,大嘴手握工兵铲紧随其后。
到了近前发现这个棺椁超大,比普通的棺椁足足能大一倍,我伸手在棺椁上摸了一把,外面的黑色部分应该是雌性的水牛皮所包,并非是黒木。而且这样的棺椁应该是周朝的。如多我猜的不错的话,这是三重套棺。也就是说大椁套小椁,小椁套棺材。
其实棺椁和棺材是不一样的,简单的说,套在棺材外面的叫椁,而棺只是椁里面装殓尸体的匣子。棺椁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普通老百姓死后只能用简单的四寸木棺安葬,有的甚至直接就裹席入土。
棺椁制度化最早可于追溯到周朝,那时候的周朝已经形成了严格的安葬制度。像这种套棺只有诸侯、太师级别的人物才可以享用,可见由于生前的尊卑之分,死后安葬也是区分的怎么详细,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落差。
此时大嘴从身上掏出了蜡烛,学着摸金校尉那一套,正要去点燃,却被我制止了,我告诉他对于这样的昏官狗官,生前贪污受贿无数,没人能拿他有办法,我们这是替老百姓拿回自己的东西,用不着和他请示,瞎子点灯白费蜡,没必要浪费,省一点是一点,更别说给他磕头了。
“万一老东西他妈的诈尸了怎么办?”大嘴悻悻的问道。
“放心吧,所谓的诈尸是那些生前心中存有冤屈怨恨之人,不愿入轮回之道,胸口那团煞气不散,才会诈尸,你看这个老狗,估计生前吃的,穿的,用的,抱的都难以计数了,还有诈的必要吗?”
我直接就拿起工兵铲三下五除二,把棺椁外面的水牛皮撕掉,然后在棺板的缝隙处用工兵铲一撬,嘎吱了几声,那些凹槽榫卯就被我破坏了大半,紧接着再破坏其他的凹槽榫卯。在大嘴的帮助下把第一层棺板放在了一边,里面露出了浅褐色的梓木椁,这是第二重椁。
这是我第一次挖人家祖坟,按理说应该感到惶惑不安才对,可是现在却说不出的痛快,干劲十足。
可能是因为之前我们险些死在他手里,还有就是这个老狗生前丧天害理之事干的太多了,让我和大嘴感觉挖他的祖坟是在报仇雪恨、为民除害,越干越有劲。
在撬开第二重椁的时候,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了,只见一口黄中带着浅绿的金丝楠木棺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那些闪着梦幻般花纹的金丝楠木带着淡淡的楠香夹着恶臭尸气飘散开来,尽管我们捂着口鼻,依然感到作呕。
金丝楠木棺木中是棺木中极品,可以说是千金难买,据说这种木头已经绝迹了。在古时候金丝楠木是属于皇室专享,普通人想都别想,即使你敢想你也用不起,民间有一根楠一条命的说法,可见金丝楠木的珍贵稀缺。
金丝楠木作为棺木的优点很多,防水、防蚁,楠香还能驱虫,并且这种木头冬暖夏凉,能更长久的保持尸体不腐烂,一直干化下去。
从我嘴里说出的这些话硬是听的大嘴一愣一愣的,像似听天书一样,其实我也是在盗墓经里面学到的,今天正好还配上用场了,在大嘴面前显摆一下。
接下来我示意大嘴找块布把口鼻蒙上,因为升棺有讲究,不能乱来,活人的气息不能传给死人,死人的那口千年不腐之气更不能被活人吸入,不然中了尸毒,起了尸斑,就麻烦了,我们又没有准备清除尸起的糯米。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我和大嘴说让他站到我的身后,毕竟我有发丘印在身,即便遇上不干净的东西,它也的回避我七分,我把工兵铲插进金丝楠木棺板缝隙间,用力撬去,竟然没有半点动静,真不愧是八寸厚的帝王之棺。
后来我连续换了几个位置,才算撬开一条小缝,随着棺板不断嘎吱,小缝隙越来越宽,终于棺板大开,露出了一具黑红色的干尸,颜色看起来就像烘晒的肉干,水分几乎全被棺椁吸收完了。
干尸呈归龙状态平躺,保存的还算完好,银丝勾边戎服,带钩束腰,丝带的接头处,白玉鱼形带钩垂落腰间,面孔塌陷,黑漆漆的朝天鼻孔,双手置于下丹田出,看来死者生前还是一员武将。。
“咦,怎么没有宝贝呢?难道我们扑空了?”大嘴壮着胆子探出头来,惊讶的问道,脸色死灰,辛辛苦苦一路而来,真要没有点收获的话,那还不得把大嘴气疯了。
我免不了又给他解释了一番,我说:“棺材里的随葬品是不能随便放置的,只能放在死人的几个部位。比如后背下面和双手之中,后背下面的是七星垫背钱,七在古代是个大吉之数,七星还象征着龙,意思人死了之后可以升天华龙,穷人的七星垫背钱只是起个铜板,而有钱人,尤其是官宦一族,他们的垫背钱,基本全是金条、金块的。”
我又耐心的告诉他,最贵重的随葬品在死者嘴里面,那叫定颜珠,人死了之后还想永葆青春不老,所以定颜珠一般都是极好的上等美玉或者宝石精磨细雕而成。
这样说着,大嘴的脸色才开始精彩起来,还没等我发话,已经来到尸体的下首位置,用*把鞋挑开,伸手抓出两块碧绿色的玉佩。我无耐的感叹道:“原来人在金钱面前是可以改变的,平时连个夜路都不敢走的主,却在钱财面前也是扭曲了人性”
只见此时的大嘴像疯了般,用工兵铲直接把尸体的脑袋从嘴巴出撬烂了,一颗无色的珠子随之滚落下来,毫不客气的就抓了过去。
我也的赶快动手了,任由大嘴这样弄下去,估计一会就剩下一堆烂骨头棒子了。我用*挑开尸体的两只手,每个手里个握着一颗红色的珠子,我来不及细看,直接抓出来塞在了兜子里,然后便是盯上了尸体腰间那块鱼形带钩,这个东西价值远非金银可比,可以说金银在它面前如粪土。
明面上的宝贝基本算是搜刮个干净了,只剩下身下的七星垫背钱了,待我正要动手搬尸体的时候,只见大嘴已经伸手抓住了尸体的两条腿骨。
“喂鱼去吧”
然后便是噗通一声,接下来祭台下面传来沙沙的声音,食人鱼疯狂的动了起来。
我暗道大嘴这家伙有点损阴德了,好歹也是死者为大,哪能像丢垃圾一样,说扔就扔,不过话又说话来,老狗能有今天的下场,也是他前世种种下了因,才有了今天的果,这就叫因果循环。
此时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便低头向棺底看去,七枚金灿灿的圆钱,呈北斗七星铺开,然后弯腰下去全部收入囊中,此时的大嘴脸上也是乐开了花。
我看看手电的光越来越暗淡,也该是出去的时候了,此行收获满满,全是意外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