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过了十几天,终于是到了报道分配的日子,沈乐君早早的在初七陪同下去了国子监等着下发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崔云秀终究是因为元浩的死疏远了沈乐君,她和同乡的刘妮在建邺城外城租了一个小院,没有再回沈乐君的院子。

沈乐君去找过她两次,崔云秀都是不大高兴的样子,最后两人见面,崔云秀哭着说道,“沈乐君,求你别再来找我了,你知道吗,每次看见你我就想起元浩,想起他是因为救你而死,无论是谁的过错,他已经死了,而且和你有关,求求你给我条活路吧?”

那天崔云秀哭的很厉害,沈乐君刚靠前就被崔云秀推开,最后刘妮将眼中含泪的沈乐君劝了出来。

沈乐君不明白,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好好的一段友谊竟然是这样的结局,她如果早知道,那颗放在嘴边的解毒药丸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吃的。

伤心归伤心,日子还得照常过,沈乐君站在人群中抬头看了看天空,深呼了一口气。

近十月的建邺天高云淡,蔚蓝色的天空显的很是高远,又像是无眠的草原,几朵雪白的云彩像是无忧无虑的绵羊,在草原上尽情玩耍,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着悄悄话。

“要是只有一朵云,它也会孤单吧?”沈乐君喃喃的说道。

初七的眉头微促,没有搭话,倒是一旁的一个男子噗嗤笑了出来。

沈乐君正是心情不好,转过头看向那无礼的男子,有些微恼,“不知公子笑什么?”

那男子长相一般,穿着倒是很讲究,只是有点,怎么说呢,上好面料的淡蓝色丝绸长袍,外罩云白坎肩,宝蓝的腰带,腰带正中间是一块硕大的蓝色板石。

本来这样已经很拉风了,但偏偏他的腰间还系着两块玉佩,左右各一块,打眼一看,显的此人烧包,好好的白瞎了一身的衣服,这就是个首饰架子啊!

那男子伸手捂着嘴轻咳了两声,露出右手上的三枚戒指,没错,是三枚,拇指上一个云母绿的扳指,中指上一个硕大的红珊瑚戒指,小指上一枚猫眼石套环。

一只手绿红黄,不伦不类,整个一位土包子发了财不知怎么显摆好。

沈乐君鄙夷的从上到下打量了男子一遍,心情奇异的好了些,就像看新奇的动物一般等着男子下面的话。

“姑娘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在下李成玉,对小姐佩服的五体投地!”

沈乐君嘴边的笑意猛的顿住,接着很快的收回,眯着鄙夷的上下打量了这个真的李成玉,然后用鼻子哼一声,给他一个白眼,转身站到了一旁。

李成玉深吸一口气,郁闷的看着沈乐君一副见到大便的嫌弃样,半晌伸手指着沈乐君,尾指高高翘起,“你,你,真是无礼!”

刘妮嘴角含笑走到沈乐君的一旁,“你也看到那人多奇葩了吧?”

沈乐君哼了一声,“真是奇葩!”

“他就住在我们隔壁,我早就见识过了,每天穿的衣服都不戴重样的,估计他家那首饰得用筐装了!”刘妮小声的说道。

“整个一花花鸡!”沈乐君抬眼撇了李成玉一眼。

“听说他们家是开首饰铺的,他在安驰县时就是活招牌!”刘妮眼睛看着人群中的李成玉,目光稍稍复杂。

人跟人的命真是不同,刘妮全身上下只有耳朵上的一对小银环还算贵重,这还是她娘嫁妆里压箱子底的宝贝呢,一直舍不得戴,本来是要等刘妮嫁人时当嫁妆的。

这次刘妮来建邺任职,她娘怕她身无长物在外被人看不起,临来时,特意拿出来送给她。

刘妮收回打量李成玉那只花花鸡的视线,看向身旁的沈乐君。

沈乐君一身淡紫色长裙,耳边的一对紫水晶的耳档称的她的皮肤更加水灵白希,头上带着一套珍珠的簪花精致淡雅,整个人装扮起来娇俏可人,也不怪李成玉往沈乐君身边站,留意她的一举一动了。

刘妮头上两朵便宜的绢花和耳朵上的一对小银环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寒酸的到家了,刘妮有些失落,更加安静的站在一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沈乐君和刘妮碰巧分在了一起,都是去通政使司任职,刘妮毕竟考学时的段数比沈乐君高,她任通政使司文书,九品,沈乐君是通政使司执笔,没品。

通政使司掌受四方奏章,说白了就是无论是谁给皇帝或内阁大臣呈上的奏章,先是要经过通政使司的检阅校正才能上呈朝堂。

三品以上官员的奏章是由左右参议检阅,六品以上官员的奏章是由知事检阅,只有六品一下官员的奏章才是由执笔检阅,执笔是通政使司最底层的员工了。

一个文书负责四个执笔,来监督检阅她们的工作。

李成玉被分在了顺天府巡街使,说白了就是巡逻的。

“辛亏没跟那个花花鸡分一起。”沈乐君一脸嫌弃的跟刘妮说道。

刘妮有些走神,崔云秀被分到大理寺七品官员,比起她这个枯燥的文书要有很多油水可劳了,光官衔也比自己高两级。

沈乐君推了刘妮一把,她才回神,“啊?对,是啊,他那个工作也不太好,天天风吹日晒的!”

“哈哈,就让他这只花花鸡去街上转呗,天天招摇的摆弄着他的首饰,那个工作很适合他!”沈乐君不厚道的笑道。

“嗯!”刘妮轻轻应了一声,她的心里有些不平衡,科举时她只比崔玉秀低了三名,没想到任职差的这么远,真是人同命不同啊!

沈乐君见刘妮兴致不高也不再跟她攀谈,毕竟也不是很熟,现在更加想念崔云秀了,崔云秀要是在这,就能和她好好的讨论一番了,将李成玉加损带贬的取乐,两个人嘻嘻哈哈笑在一起。

沈乐君抬眼看了一眼大理寺那等着登记的崔云秀,她的笑容少了很多,脸上总是淡淡的忧伤,刚才见到沈乐君也没有过来打招呼,而是淡淡点了下头,就转过身去。

好不容易等着报道完了,已经快到晌午了,沈乐君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走到刘妮身边,“刘妮姐,咱们一起去吃个饭吗?快到中午了!”

“啊?我不去了,回去还得再收拾一下东西,明天就正式报道了,再说昨天我和云秀买了吃食还剩下很多呢,晌午正好热热吃!”刘妮推脱道。

“那好吧!”沈乐君微微有些失望,“那明天见吧!”

“嗯,明天见!”

刘妮别了沈乐君,走到外城的一条小街上,在街边的小摊上买了两个白馒头,一边走一边吃着。

刘妮从小读书好,家里为了培养她花了一半的积蓄,也不让她下地干活,好吃的都紧着她吃,几个弟弟倒是受了很多苦,最小的六弟更是在遇到旱灾的那年卖给了人贩子。

这次来建邺租房,已经把家里的底掏了个空,就这样租完房也所剩无几了。

刘妮的饭量不大,吃了一个半白馒头就吃不下去了,她把剩下的半个用纸包好放进随身带的小包里,留着下顿吃,白馒头两个铜板一个,这要是在家里恐怕都不能顿顿吃的,平时吃的都是参了粗面的黑馒头。

第二天大家正式上任,沈乐君出乎意料的又见到了那个真正的李成玉。

李成玉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放了三十包玉芳斋的新式糕点,进了屋就不停的发,一人一包。

想那玉芳斋的新式糕点,一包怎么也得半两银子,这三十包就得十五两银子,她们这最底层的人员,一个月的月银不过十两,这十五两就是一个半月的工资啊!

“这只花花鸡,真是大手笔啊,这么有钱还来这工作干嘛?”沈乐君扶着下巴驻在自己的办工桌上感慨道。

“谁是花花鸡啊?”一旁拿着分到的一包点心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好奇的问道。

“啊?没,我说我们家养的一只花公鸡呢!”沈乐君有些尴尬的笑了笑,然后恭敬的和中年男人打着招呼,“孙文书好!”

“哎呀,沈妹妹不用这么客气,叫我孙大哥就行,你不说我也知道,花花鸡对于李成玉来说也够贴切的,穿成那样,太花哨了!”孙文书一点架子也没有,倒是很平易近人的很。

噗嗤,一旁翻看公文的刘妮笑了出来,她抬头看向沈乐君,“看来花花鸡这个外号很快就要被你叫响了!”

几个人说笑着,李成玉提着剩下的几包点心走了过来。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