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日,这是林飞穿越后的第一个早晨,太阳光温暖的照射在人的脸上,闭上眼睛,迎着阳光,似乎一切感觉并没有那么糟糕。八一?中?文网?
“狗蛋,你多睡会儿,这脑袋上的伤还没养好,可不能出去乱走。今天的活儿,就让二娃子多干一些,等伤养好了你多卖些力气就是了。”
眼前这个头已经有些许灰白的妇人,其实只有四十岁都不到,但如果从现代人的角度去看,最多只是五十岁往上的年龄。昨天晚上妇人看到林飞两人回来后,高兴的言语中满是哽咽。当伍鄂将两人的经历告诉她后,林飞能够看的出来她很担心,但又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是不停的流泪。
“娘,我没事儿,我想多走走看看,没准儿这样还能尽快的恢复记忆呢。”
“儿啊,你受苦了,是娘的错,把你带到了这样一个地方。但是娘也是没法子呀,这样的乱世,咱们这样的平头百姓,命比地上的草也金贵不了多少!”
说着说着妇人泪水又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一双因为长期浆洗衣物,导致满是裂口的手,左右的擦拭着脸上的泪痕。
林飞看的心中感动莫名,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自己的母亲,如果不是附身在这具身体上,自己不会和她有任何关系。但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林飞感觉到的都是深厚的母爱,前世的母亲,也是如此爱着他的。想想自己何其幸运,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能有两个这样的亲人!此时在另一个平行空间里,得知自己车祸身亡后,母亲也在因为自己的死,而伤心的哭泣吧。在这一瞬间,两个母亲的形象瞬间重合了,眼前这个为他哭泣的女人,就是他林飞的母亲,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亲人!
“娘,您别难过了,儿子不都活着回来了麽。要是没有您当初冒死拦下当家人,和每日辛苦的浆洗衣物,儿子哪能活到今天?以前都是您保护我,今年儿子就满十六了,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以后该由儿子来保护您。虽说现在是个乱世,但也是造就英雄的时势,儿以后一定让您过上好日子。”
林飞昨天晚上已经想了一个晚上,如果他自己穿越在一个太平盛世,那他只要每天能混个温饱也就可以了。以后娶个不美不丑的女人,有两亩地,每日男耕女织,共话桑麻,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但如今不同了,这是一个乱世,而且是一个他并不熟息的乱世,更致命的是他是重生在一个土匪喽啰身上,随时都有可能如同昨天一样,在下一场战斗中成为炮灰。他必须抗争,不仅仅是为了生活,更是为了生存,现在又加上一条,为了眼前这个叫做母亲的女人!
“有志气,看来这脑袋被砸一下,还真把你砸醒了,你这一下算是没白挨。我顶看不上以前你那窝窝囊囊的样子,男人就改有个男人样儿,脑袋掉了也就碗大个疤,怕个球呀!”
“二娃子,可不敢怎么说,娘宁愿你们没出息,也不能丢了性命。咱们一家人活到太平盛世去,等你们两都娶了媳妇儿,娘以后就天天给你们带娃儿,这样的日子想想都美的慌。”
林飞有些无言以对,从他昨天至伍鄂口中得到的信息来看,这样的混乱应该才刚刚开始。按照历史规律来看,任何一个朝代即将灭亡都会有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多则上百年,少则几十年,从这点来说,很多人是等不到所谓的太平盛世了。
“娘,天色不早了,我刚刚看到王大娘都已经到溪边去浆洗了,您要是去晚了,这活儿可就干不完了。”
看着渐渐走远的身影,林飞喃喃的问道:“娘每天都要浆洗很多的衣物麽?”
“可不是,每天都要洗到天黑,咱们青龙山几千人的衣物,统共就那么几十个妇人在浆洗,咱娘手上的伤口,每到冬天裂的更是厉害。”
林飞想了想问道:“你昨天带我去见的那个老头,这个时候还会在那儿麽,咱们找他去。”
“现在去找他?你昨天不是说过两天再去麽,现在去他肯定还在气头上,估计还跟昨天一样会把咱们赶出来。”
“难道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麽?”
“除非咱们能帮他抓到遁地蜈蚣,不然一个月内咱们还是不要过去了。一个月后等他馋了,咱们再买些酒肉,好好的道个歉,兴许他看到酒肉的面子上,才不会赶我们走。”
“遁地蜈蚣?”这是个什么东西,林飞心中不断的再搜索着有关于这个物种的记忆,然而却是徒劳的,前世的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昆虫物种。
看到林飞陷入了沉思,伍鄂突然想到自己这兄弟已经失忆了,便解释的道:“这个遁地蜈蚣,是咱们青龙山的一个特殊物种,只有咱们青龙山才有,而且即便有,数量也是相当稀少的。就目前为止,我也只听说过两条。”
“这东西有什么特殊的用处?竟然如此难以捕捉,还如此稀少!”
伍鄂边往前走,边说道:“这东西具体有什么用处,我也不知道,只是听孙老头说过,这东西只有咱们青龙山才有,而且其中一条还在咱们大当家的手上。”
林飞跟在身后,思索的说道:“那若想要捕抓这遁地蜈蚣,有什么方法没有?”
“这东西据说浑身上下都是剧毒,而且全身坚硬如铁,本身力量也大,更重要的是,这东西警惕性高还会遁地。除非你能在一瞬间将其捉住,稍一犹豫,便遁入土中,无影无踪了。”
放眼望去,前方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用鸟语花香来形容丝毫不为过。林飞跟着伍鄂步入林中,他不知道这是要去哪儿,也没有问,此时脑子里面想的都是昨天匆匆一瞥的遁地蜈蚣。
“如此说来东西根本就没法儿抓了,昨天那个孙老头,又是怎么把它引出了的?”
“这东西生性喜寒,常年都喜欢待在阴凉之处,而且除了觅食,一般都是不挪窝的。但这个东西喜欢吃苦莲花的花蜜,按说这东西并比稀奇,但想要将其花蜜都收集起来,那可是个磨人的功夫,毕竟人又不是蜜蜂。”
林飞恍然道:“你的意思是那个孙老头是用苦莲花的花蜜,先将它引出了,然后自己躲在房间的里面准备以迅雷之势将其拿下。就是我们的出现完全打破了他这个计划,导致那东西咻的一下跑了。但如果我们能帮他抓到那什么遁地蜈蚣呢?”
伍鄂如同看个傻子似得停下脚步上下打量着林飞,没好气的道:“你以为是抓蚯蚓呢,挖开土就是,那可是遁地蜈蚣,别说它本身就剧毒无比,就是你想找到它都是无比困难的一件事儿。”
林飞自信的道:“这你就别管了,仙人自有妙计。”
伍鄂撇了一眼道:“别说那些没用的了,咱们今天的任何还没有完成呢!”
“任务,什么任务?”
“砍柴,打猎,挑水都是我们的任务,每天都有定量要求的,完成不了,晚饭都没的吃。”
在林飞的印象中,这在山上做土匪强盗的,应该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没成想还要做这些伙计。这他娘的真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在哪儿都是那么骨干。
两人又往前走了一段,目力所及前方同样是一稻草搭成的茅屋,与林飞昨天晚上所住的屋子几乎是一样的。
伍鄂率先走入屋内,没一会儿肩上背着一壶箭和硬弓,手中拿着弓弩。瞬间林飞感觉眼前的少年,在短短一瞬间脱掉了所有的稚气,整个人都显得内敛沉稳。
“咱们还是老规矩,打猎的事儿归我,劈材就由你负责了。你要是身体感觉不舒服,就少劈一些,我看看今天能不能找到头野猪,麋鹿什么的,这样咱们这几天就能轻松很多了。”
显然在林飞穿越到这具身体之前,他们就是这么分工的。也得亏是这么安排的,要是让林飞去打猎,那可要完全抓瞎了。
伍鄂走后,林飞独自在屋内看了看,里面已经堆满了劈好的柴薪,另一边则堆放着十几根大小不一的树干。大的足有腰般粗细,这样的大的树木,想来没有一百年,也要长个八十年,用来做柴火烧掉,真是可惜了。
劈材并不是什么技术活儿,但对于从来没干过的林飞来说,依然算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时间如水般流失,一晃眼就临近晌午了。林飞将柴刀都劈的卷了刃,手掌虎口被震的针扎般的疼,手臂更是感觉都抬不起来了,身后劈好的柴火却并没有多少。即便勉强劈好的,也是大小不一,跟那些之前劈好的完全是两个差别。
感觉饿的前胸贴后背的林飞,实在是干不动了,躺在草地上喘着气。忽然感觉窸窸窣窣的似有什么声响,稍一抬头,却看见两名约莫十**岁的少年,挑着木桶,正看着他。
“你这一早上才干这么点活儿,看来这饭你是不准备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