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四十四转折(1/1)

2004.02.19,杭州。

流水泠泠,断桥横路梅枝亚。

雪花飞下,浑似江南画。

白璧青钱,欲买春无价。

归来也,风吹平野,一点香随马。

二月的杭州,冷风飒飒,脚下的一点残雪还未曾消融,空气中带着早春的寒意,吸一口凉意直达肺腑。

明天的航班,还有一天的空闲时间,小j和薇薇安非要来游大名鼎鼎的西湖。下一次回国不知何年何月,世美也没什么事,索性就随他们出来逛逛。

甫一来,两个人就兴高采烈地租船下水了,美其名曰泛舟游湖,还邀请世美一同去,后者果断摇头拒绝。

这冷清的二月里,小草刚刚发芽,满堤只有稀稀疏疏的绿意,荒凉得很,真不明白有什么可看的,还不如她所在的断桥。

虽说绿意不浓,桥畔的几株红梅却开得如火如荼,远远望去仿佛一团红云,煞是好看。

在单调的灰白色之中,这一片火红看着也觉得和暖,刮过的凛冽寒风似乎也不那么凉了。她抬手将拂面的发丝撩到耳后,静静望着远山近水,风拂柳枝。

依稀记得以前来过几次西湖,但每次都是和一群朋友,人多杂乱,只好匆匆忙忙的走马观花,像这样安静赏景还是头一回。

即使现在不是节假日,天气也不暖和,西湖的游客依然很多。偶尔有两三个人叽叽喳喳地说笑着从她身边走过,却没有一人驻足。若是在韩国她一个人现身这么热闹的景点,早就被围观了,果然还是不够红啊。

不过此时她倒很庆幸自己不够红,不然在这样的景色与心境下,被人指指点点肯定也不是一件开心的事。

“世美~”

远处驶来的一艘小船上,有个红色小点使劲招手,无需看得太清,也知道是薇薇安那个家伙。她脸上挂着灿烂笑容,显然是开心极了。

世美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微微笑着算作回应。

要是让她像薇薇安那样招手大叫,她可干不出来,这么多人在看很丢脸的。

断桥残雪,苏堤春晓,三潭印月……还吃了楼外楼的西湖醋鱼,这一大圈逛下来,薇薇安和小j摸着圆鼓鼓的肚皮,总算消停了。

“世美,我真的没想到中国是这么美,感觉游过了西湖,其他的景色再也吸引不了我了……”

从上车到现在,薇薇安就一直不停地赞叹,搞得世美都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那是,我大中华美丽的景色数不胜数,西湖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薇薇安还在滔滔不绝,旁边的小j突然大叫了一声,世美吓了一跳,忍不住怒道:“你要诈尸吗?”

小j不理会她,自顾自地叹道:“天啊,千颂伊……千颂伊居然和s&c的的二公子在一起了,被狗仔拍到拥吻照片,两个人在媒体面前都承认了!”

“真的假的?!”薇薇安一把从他手里夺过手机。

世美就着她的手看了两眼,有图有真相,照片应该是晚上拍的,有点模糊,但可以认出,抱在一起亲吻的两人正是千颂伊和李辉京。她仔细观察了一下背景,似乎是千颂伊家楼下。

这么快就被拍到了吗?嗯,这也的确像是俩二货的作风,保密工作为零。

“我的天那,千颂伊我的女神!”小j作双手捧心状,哀嚎:“这么快就名花有主了,我的心都碎了!”

“我早就看出这两个人有戏,每天黏在一起,同进同出的。”薇薇安大放马后炮,一副我早就猜到了的表情。

三人中世美是表现得最淡定的,当然了,她提前两个月就知道了,不淡定才怪。

她掏出手机给千颂伊发了条短信:“颂伊,没事吧?”

几分钟后,千颂伊回了短信:“能有什么事?不就是被偷拍嘛,还省得我费神去想怎么要公布呢。”

世美扑哧一笑,这心态可真好。拇指飞动,一条短信再次发出:“嗯,这么想很好,但是这么毫无预兆地暴露在大众视线之下,肯定要被喷的,这对你们俩的感情是很大的考验哦。”

千颂伊:“知道啦,我才懒得理他们……要拍摄了,晚上聊。”

世美收回手机,微微有点感叹。一开始得知这件事她也是很震惊的,就怕剧情跑偏穿越大神over了她,可战战兢兢了几天,什么事都没发生,她一颗悬着的心才稍微放下。

就这么一晃两个月过去,直到现在她已经彻底接受了千颂伊和李辉京在一起的事实。不管什么原因,像千颂伊那样勇敢倔强的女孩,如果不是真的喜欢上,绝对不会接受李辉京的。

千颂伊一向是敢爱敢恨的,不像她……

世美烦躁地闭上眼睛,她不敢接受都敏俊,就是因为按照剧情发展他的命中注定会是千颂伊,可现在剧情都歪了十万八千里了,千颂伊也跟了李辉京那小子。

而她当初的忍痛拒绝,现在想想还真不知道该哭该笑了。

阴差阳错,她拒绝了那个心动的人,时隔四个月,如果她再去挽回,还有没有机会?那么高傲自持的人,被她狠狠拒绝后,还会再试着接受她吗?

她真的不确定。

小j的叫声突兀响起:“世美亲爱的,我就剩你一个了,你一定不要谈恋爱啊!”

世美正出神,冷不丁被吓得一哆嗦,不禁怒从心头起,一巴掌拍在了他脸上。

小j的叫声戛然而止……

不出三秒后,车厢里响起了更加尖锐的鬼哭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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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9,首尔。

都敏俊轰然从床上坐起。

这是他第三次梦到刘世美了?梦的内容居然一次比一次禁忌,而这次……

他挫败地叹口气,用被子蒙住头。

怎么就忘不了呢?不仅忘不了,她的模样在脑海里还越来越清晰。恼怒的模样、嬉笑的模样、顽皮的模样、倔强冷淡的模样……

这些画面不断在脑子里切换,搅得他睡意全无。抬头看了看时间,晚上11点35分。

睡不着就不睡了,他认命地起身,揉了揉眼睛,穿着睡袍走到地下室。

这里算是他的储藏室,四百年的积少成多,搬到这里后不得不另辟一间放这些东西。最多的还是书,两米多高的大书架上,磊满了古今名著,资料文件。估计无论是谁来到他家看到这些,都会被这丰富的藏书惊住吧。

随意扬手抽出一本书来,平整精致的封皮,上面书着漂亮的花体英文——小王子。

童话故事,也好,算是一本不错的睡前读物。

拿着《小王子》回到卧室,重新躺在床上,翻开一页。

……对我而言,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什么不同。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而言,我也和其它成千上万的狐狸并没有差别。但是,假如你驯服了我,我们就彼此需要了。对我而言,你就是举世无双的;对你而言,我也是独一无二的……

合上书本,闭上眼睛,他仍然喃喃地重复。

“假如你驯服了我,我们就彼此需要了。”

一只等待被驯服的小狐狸,感情炽热又卑微,其实不能怪它,它只是遇到了它的小王子而已。

能在这芸芸众生之中遇到自己的小王子,且对方愿意驯服自己,那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可惜,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并不容易。

……

2004.02.19,清晨7点15分。

都敏俊拉开窗帘,阳光争先恐后地涌进来,铺满了整个卧室,外面是个大晴天。

他慢条斯理地吃了早餐,开始收拾书本文件。两个月的寒假短得像是一瞬间,再有几天就要开学了,得把下学期的备课资料提前整理好。

将一摞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地整理好,他拉开抽屉,准备放进去。

一只崭新的手机静静躺在抽屉里,他轻轻地拿起,在手中摩挲。

纯黑色的金属外壳,小巧的机身,崭新得仿佛刚刚从柜台里拿出来的。事实上,这确实买了才不到两个月,一次也没用过。

那次从世美家出来,他突然产生了一股很想听听她声音的冲动,不需要对话,只单纯地想听听声音。

在这股冲动地驱使下,他买了人生中第一支手机。

可离开手机柜台后,他才忽然发现,他没有她的任何联系方式。

一场相遇,转瞬即逝。她笑着走进他的世界里,辗转良久,又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去。到最后,她除了留下一堆回忆给他外,其他什么都没有。

她的离去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无迹可寻。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他和她的相遇,不过是四季轮回中的一场梦,梦醒了,就散了。

他笑笑,将手机重新放下,关上抽屉。

或许一年,或许十年,或许一百年。多久都没关系,他总会忘记她的。

时间,耐心,是他最富有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