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之后,尽管有些不合时宜,但唐伯爵还是组织了一次大围猎。
一般来,狩猎最佳的季节在深秋,这个季节是动物一年中最为膘肥体壮的时候,当然,此时,它们的皮毛也是最好的。
然而因为去年秋天的时候,唐伯爵还在和穆尔奇德大公打仗,所以森林里的动物们得以逃过一劫,但是它们逃过一劫,那些开荒的农奴可就不能逃过一劫了。
过冬之后,饥饿的动物们开始四处觅食,食草的动物还可以吃树叶,吃草坪,但是食肉的野兽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足够的肉吃!它们繁殖的太多了!
饿疯了头的野兽很快就开始成群结队的出现在野外,他们袭击人群,偷猎牲畜,这才进入春天没一个月,唐伯爵就已经接到好几起野兽伤人的报告了。
而唐伯爵,我们知道的,他一向认为人——能听话的人是宝贵的财富,远远的要比贵族用来娱乐的狼强多了。况且狼杀死一个人,就是杀死这个人未来可能会有的五个孩子,五个孩子又有二十五个孩子,这样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因此,唐伯爵决定,就在春天举行一场围猎,一可以减轻领地内的兽患,二还可以借此机会测试一下冬季所训练的新兵。
是的,新兵,虽然我们过自从唐伯爵发布了征兵补偿法之后德斯蒙德人踊跃参军,但是究竟是有多少人呢?
差不多一千五百人。
这个数字已经是相当的了不得了!要知道,整个德斯蒙德一共也只有五万多人,去掉女人,老人,还有孩,剩下的壮年男人也就一万多人,也就是这个数字已经差不多是德斯蒙德成年男性的十分之一了!
这么多的壮年劳动力参军,几乎,不,是肯定会出问题,一些村庄中的长老已经几次的来请求过唐伯爵让一些年轻人回家,因为今年春耕的人数实在是不够,他不得不让女人和孩子也一块出来耕地了!
然后唐伯爵就回了他们七个字:“妇女能半边天。”
然后这些长老就被呛回家了。
唐伯爵这样做不是没有底气的,当初报名参军的时候,士兵的参军费也给了,每个月当兵的工资也都按时的给了,光靠着这些,只要家里的女人会持家,每个月就足以过上一般的生活了,现在你钱领够了跟我要回家?别忘了你的卖身契还在我这放着呢!
实话,唐伯爵这一招还是和几百年后的英国人学的,乔治王朝英国最著名的龙虾兵,一签就是十年的卖身契,而唐伯爵只和他们签了五年,乔治王朝的龙虾兵吃的还是腐烂的食物,而唐伯爵这里却是好酒好肉——呃抱歉,没有好酒,因为唐伯爵怕他们喝醉了又打架。
总之,哪怕是和几百年后的龙虾兵比起来,唐伯爵给的条件还要好上一些,那么为什么这些士兵就不能像龙虾兵一样英勇无畏,硬生生的着拿破仑的大炮和子弹,一直走到距离敌人只有二十米的地方才开第一枪?
唐伯爵就认为,肯定是训练还不够,又或者是棍棒还没给够,否则这些士兵早就听话了。
于是,在经过了一整个冬天的加强版超长枪兵训练之后,这些士兵看起来也有了一士兵的样了,行军之间不管是走路,抬腿,又或者是节奏都和老兵没什么区别,是时候看看他们的实际战斗力了。
事实上,围猎的时候,比季节更加重要的,是狩猎的时间。要进行一场足够“专业”的狩猎,必须起个大早,最好是天蒙蒙亮就出发,到猎场时,天色刚好大亮。抵达猎场后,通常先由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带着猎狗、猎鹰和武器,去林中寻觅猎物的踪迹。而领主、骑士和随从们,则会利用这段时间进程修整,包括在草地上吃带来的食物,以及重新查看整理狩猎用具等等。
不过这个过程,唐伯爵大可以省掉。
因为前面已经过,唐伯爵举行围猎的目的就只有两个,一是猎杀猛兽减轻兽患,二就是看看新兵的战斗力,他要忙的事还多着呢,可没有一兴趣,陪着一群野兽玩什么你追我赶嘿嘿嘿的游戏。
不过这个经验丰富的猎人还是不能省掉的,经验丰富的猎人可以通过仔细的勘察动物留下的足迹、粪便,以及在附近植物枝干上留下的毛和角、齿的痕迹,来判断出潜在猎物的种类、体重、大、年龄、高度、数量、离去时间、方向和距离等等。
这对于一场要求是速战速决的围猎来,简直就是不可缺少的。不过显而易见的,因为领地内的一切森林,河流都是属于领主所有,所以一行人中唯一有着打猎经验的,恐怕也就是几个骑士了——就算是有农民知道该怎么做,他也不敢啊,要知道,伍德斯托克法令(真实的英格兰森林法),里面写的一清二楚,要对偷盗者实施严酷的刑法,包括残肢、断足等等。
因此到了最后,唐伯爵就把军队编成了这个模样:每十一人成一个队,十个新兵,一个老兵,老兵是这个队的队长;每十个队又形成了一个中队,设一名中队长——目前暂且由骑士代替。
就是这样的,虽然这样设立下来了,但是因为唐伯爵手里面也就只有十二名骑士,所以还有着00名士兵没法分出去,于是这些士兵就划归了唐伯爵直属。
于是,大围猎就这样开始了。
是围猎,其实和现代的另一种行动——搜山差不多,搜山的时候,人们也是分成一个个队伍,然后每个队伍划定一定的范围,人们就在这个范围里进行搜索。现在唐伯爵也是这样干的,他把一整片森林划成1个区域,每个区域交给一个中队负责,而他则带着那三百人进行支援——一旦有哪个中队碰上了凶残的野兽,例如是群居的狼群或者野猪群,他们就要先派人回来汇报给唐伯爵,然后唐伯爵再一块去围猎。
到凶残的野兽,单独生活的熊反而并不可怕,虽然六米的长枪在森林里施展不开,但是靠着严密的阵型和枪阵,熊并不能有什么办法,最后只能被耗死。
还有狼群,实际上,这些狼崽子才是最狡猾的,它们远远的闻到有大量人类聚齐的气味,就早早的跑远不肯接近,因此,真正危险的时候反而是狩猎野猪。
群居的野猪一般都是雌性的,它们是杂食性的动物,什么都吃,也什么都敢害,而且野猪脾气暴躁,一旦发现自己陷入了包围,它们就会立刻变的不安,咆哮,竖起身上的尖刺,随时准备着迎接战斗。
当时,迎战野猪群的是一位骑士领导下的士兵,由于骑士狂妄的性格,他并没有把这群不过是七八只的野猪群放在眼里,于是他就指挥着士兵围猎他们,而士兵们,虽然骑士有些狂妄,他们依然是按照着平时的训练,保持着阵型,平持超长枪,慢慢的靠近了野猪。
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
这群野猪,它们不顾一切的狂叫着冲上来,完全不理会超长枪的阻拦,有的野猪身上甚至被超长枪刺中了十几下,血流如注,然而这反而更增添了野猪的凶性。况且野猪一般都是相当的皮实,还往往覆盖着坚硬的泥壳、松脂,这样一的伤害并不算什么。
然而,随着野猪血流的越来越多,越来越虚弱的时候,它们的凶性才达到了最大,这几头野猪疯狂的冲了上来,硬生生的用血肉之躯撞歪了好几杆长枪,然后狠狠地撞在了士兵的身上——不要看野猪的冲锋,事实上,以野猪的重量和体型来,这和战马冲锋也没什么差别了,而且野猪,它们更加富有攻击性,它们还有着一对锋利的尖牙。
约克公爵爱德华在15世纪写的一篇文章中,就记述了一次狩猎野猪中发生的惨剧。一头巨大的野猪在陷入围困时,突然向一名猎人冲去。那个可怜的人躲闪不及,被野猪尖刀一般的利齿从膝盖处一直挑到了胸部,瞬间便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而在涉及狩猎的文艺作品中,野猪也是狩猎中的危险分子,《冰与火之歌》中,被下了药的劳勃,就死于一头巨型野猪的獠牙之下。
而现在,这几名士兵的下场,和那个猎人相比,也好不到哪里去。
尖牙利齿,再加上野猪普通两百斤以上的体重,以及一身的刺猬般的尖毛,当时的画面可以是……惨不忍睹。
足以让任何一个有着密集恐惧症的家伙当场吓尿裤子。
唐伯爵赶到后,那几个倒霉的家伙早就断了气,神仙也救不回来了,愤怒的唐伯爵只能罚了骑士三个月的俸禄以示惩戒,同时更是严加看管,防止再出现这样的事。
幸好,这样的事也就只发生了一次而已,其他的中队里面,受伤的人可能会有,但是也没有严重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地步,而且大围猎已经接近了尾声,除非是深入到森林的腹地,否则很难找到大型野兽了。
于是这次的围猎就这样结束了,兽患已经解决,这次猎杀了这么多的猛兽,今年的秋天也不必再来狩猎了。而新兵们见了血——虽然这血是猛兽的,但有时候人还不如狗不是吗?
所以,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
这是这样,时间开始推移,一直到,某件轰动整个德斯蒙德的事情发生为止……
ps:下一章11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