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一路同行(1/1)

慕容玉的话滴水不漏,有理有据。但她还是听出了私心的味道。

因为她的缘故,所以这些人都该屠戮干净,一个不留。

柳云锦不在说话,只看着那些在箭雨下躲闪逃跑的马贼。有些中箭没死的,出城的士兵便上前补上一刀,让他们瞬间咽气。

空气中泛着淡淡的血腥气息,像是战争杀戮的前兆。

“阿澈,上元节那天,你姐姐何时回去的?”他斟酌着问道,那一日,他明明记得自己和柳云锦相邀去赏灯夜游,结果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再有意识时已是第二天清晨,醒在自己王府的床榻上。

柳云锦凤眸微蹙,心中磨了磨牙,都是君颐那只妖孽给她留下的烂摊子!心中一边咬牙,一边似是回忆道:“那日,我也出去赏灯了,不知姐姐何时回府,叫三殿下失望了。”

慕容玉没有再追问下去,静静抬眼望着天边月色,不知所想。

她叹了一口气,五个皇子没有一个是草包。三皇子盛名天下,人人都道他谦和纯良,却不知他同样手腕冷酷。

上辈子,若非她助慕容阁屠宫政变,哪里轮得到他这个靠女人使阴招的小白脸当上皇帝。

三皇子身边的守卫走近道:“殿下,夜色已深若不启程,只怕明日到不了边塞大营,五皇子早已等候还想为殿下接风洗尘。”

“我已知晓,你再去准备两匹马。”慕容玉淡淡吩咐,身边的守卫退下去准备。

晚风勾起一缕墨发划过柳云锦的面颊,她微微诧异抚摸自己面颊的时候,才发现慕容玉已侧身望着她,“阿澈也要去边塞驻地?为了辅助谁?五皇子还是南陵王。”

这句话提醒了她,一山容不下二虎,边塞之地除了赶去御敌的南陵王外,还有一位一直驻扎在边塞的皇家血脉。

五皇子在边塞这么多年,人心所向自不用多说。而君颐也是喜好一手掌权的人,身有反骨者,他会操刀剔下。若是碰上不识好歹的硬骨头,直接将命留下。做事干净利落,极有原则。

柳云锦轻咬唇瓣,思索了一会。

三皇子这话透露出两个消息,一是在边塞权利阵营是分为两派,二是他属于五殿下那一派。亲兄弟不互相帮助,难道还会替外人做嫁衣不成?

慕容玉也不出声打扰,目光温润地落在她的身上,看着她思索时喜欢咬唇的这类小动作,眸中的光泽又浅淡了几分,像是蒙上了一层江南雾色。

柳云锦,他心中默念出她的名字。她是如此的不同,又是如此的惹人怜爱。

“不瞒三殿下,我是王爷的人,”她平静道,她披星戴月而来,不是为了别人,只是为了君颐。

她可没有一颗为国平天下的心,只是来监视自己的男人不要在外面偷吃变心。

眸中的雾气散去,他眼中流泻出锐利的光,“我听闻柳家三少爷在边塞时一直与五殿下关系不错,没曾想阿澈竟是南陵王的人,五殿下知道后非得伤心不可!”

“阿澈,功高盖主,妄图偷天换日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你是聪明人应该懂得。”慕容玉平静道,眼中的精光碎开,化为细碎的光泽落在她的身上。

“那又如何?人生本是一场赌局,不到最后一刻,又怎能知胜负?南陵王不论生死都是一代枭雄,只凭这一点就值得追随。”柳云锦凝视着他的眸子,唇角结出明艳洒脱一笑,芳华倾世。

望着她姝丽无双的面容,和唇边无畏无惧的浅笑,慕容玉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你真的很特别,像是边塞外面傲风盛开的荆棘玫瑰,让人忍不住想摘下占为己有。”

“三皇子说笑了,我为男儿,如何能用玫瑰做比,”柳云锦回答,不再去看慕容玉眼中的深意,只欣赏着无垠夜幕中的皎月。

守卫上城楼再次来报,“殿下东西都已经准备好!”

三皇子相邀道:“阿澈一同上路如何?”

柳云锦想起刑嬷嬷的马已经累死,而她的代步马也在刚刚箭雨中被射杀。落阳关离边塞还有一段距离,想靠走路过去不太可能。

“那就多谢殿下了!”柳云锦拱了拱手爽快道。

三皇子淡笑望着她,唇边梨涡乍现,她真是特别的很,天下没有一个女子能与她相较。

柳云锦带着刑嬷嬷出了落阳关,走到三皇子的马车前面。

三皇子身边的守卫对她道:“大人和殿下同乘马车吧!我和这位兄台乘马。”

刑嬷嬷跟随她一路,今日又受了惊吓,已是有些憔悴不堪,柳云锦细心道:“让刑云乘马车,我骑马。”

刑嬷嬷赶紧摇手,“这怎么行!公子的身子娇贵,我只是随行下人岂敢坐马车,让公子骑马。”

马车中的三皇子闻言,探出身子,温和道:“这样也好,就让长空和刑云坐马车,我们两人骑马如何?”

她当然是没有异议。但三皇子身边的守卫长空和刑嬷嬷都一致反对,哪有下人坐马车,主子在外面骑马的道理。

长空埋怨地看了一眼柳云锦,你自己要骑马就算了,偏偏引得我们家主子要跟你一样,真是太讨厌了。

三皇子踩着矮凳走下,不等长空开口就翻身上马,“阿澈,走不走?”

“走!”柳云锦扬脸,灿烂一笑,一个纵身轻跃也翻上了马背,留下站着的两个人。

事到如今哪还有的选!长空和刑嬷嬷都垂头瞪眼地上了马车。

虽说晚风如刀,但吹在脸上格外叫人清醒,出发的时候已是子夜,走了许久之后,天空之中翻起了鱼肚白。

慕容玉握着缰绳,笑看着身边的人,“阿澈,天下间日出日落之美,边疆之地若排第二,就没有哪处敢排第一了。只有骑马观赏,才能领略日初耀华之美。”

说话间,绚烂的日初一下子就撕开了沉沌的天幕,像是耀眼的利刃割开混沌无序的天地。初起时便是耀眼的金色,晕染出周围层叠的云霞,或红或紫,宛若万丈锦缎。

这一幕,让她想起在天穹间展开翅翎的金凤。

“真美!有生之年来一次边塞看一次日出日落,才不枉此生一度。”阳光照在身上,仿佛带来无穷的希望与力量。

日出下的她,青丝也染上了金色,一张艳华的面容被日光装点,宛若蒙上了一层金纱,耀眼得如同与日出一同降临于世的凤凰。

凝视了许久之后,他才收回了目光,一只手轻轻落在自己的心口上。他能清晰感觉到自己心脏有力的搏动,一下又一下,声声不息。

云锦,此生能陪你在边塞同看落日,才是不枉此生。日出装点了你的生命,而你装点了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