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无相法则(上)(1/1)

A室的布局跟B室略有不同,饭厅与客厅之间,以一个宽大的储物柜分隔,使饭厅变成仅能放进一张单人床,连房门也没有的所谓“房间”。晶晶说这就是仙蒂睡的地方,而阿珍则睡在相邻的厨房里。

厨房跟B室的布局本来是一样的,但因为只需要一个厨房,所以这个狭窄空间被塞进一张单人床,当成睡房使用。房门本来是向内开启,放入睡床后就被顶住开不了,所以只能换成门帘。

没有房门阻隔声音,不难想像在这两间所谓的“房间”里,要睡个安稳几乎是种奢望。尤其是这里还另外住了三户人。

客厅跟B相比,多了一张小巧的办公桌,上面放有电脑、家用复印机等设备。溪望到步之初就已看见这些东西,所以才会以索取资料才借口支开晶晶。

在敲响魏晨伊的房门前,晶晶特意交代:“魏小姐的性格有点古怪,不太喜欢跟别人接触。她要是不愿意跟警方合作,请你们不要迫她。她的预产期就在这几天,不能受太大刺激。”

“你放心吧,我也不想背黑锅。”安琪点了头便敲响房门。

房门打开,门后是一名年约二十六岁的女子,以接近预产期的孕妇而言,显得有些清瘦。她的神情淡漠中带一丝忧愁,对出现于门外的两名陌生人并没有太大反应,淡然道:“是警察吗?我不想跟太多人说话,你们其中一个进来吧!”

按香港警方的守则,警察是不能单独询问证人,尤其是女性。若非要单独交谈,也需由同性警员进行。因此,遇到眼前这种情况,应该由安琪进房间向对方作出询问。不过,溪望并非警员,现在也不是正式录取口供,所以无须拘泥于那些呆板的守则。

待溪望进门后,魏晨伊便将房门关上,淡漠道:“你想知道什么?”

溪望开门见山道:“事发前后的经过,刚才我已经听其他人说过。现在我想知道住在这个单位里三家人,是否曾产生摩擦或者结怨。”

“很好,你问得很直接,我也不喜欢拐弯抹角。”晨伊淡漠的脸容犹如一潭死水,没有半点变化,补充道:“不过并非所有人都是表里如一。”

“我想你应该是个例外。”溪望莞尔一笑。

“你挺有意思的,我告诉你一件事吧!”晨伊的表情仍没有变化,“这里所有人都不喜欢周家,他们全家上下都是讨厌鬼,就只有妹妹稍微好一点。”

“何以见得呢?”

晨伊淡漠的表面,此刻才起来些微变化,露出憎厌之色,向溪望数落周家的种种不是——

光看外表就知道,他们家的姐姐大概傍到个大款,以为自己飞上枝头变凤凰,整天在别人面前炫耀。今天说刚买个名牌包花了好几万,明天又说要买辆婴儿车,价钱不过万的根本看不上眼。像怕大家不知道她有花不完的钱。

能来香港生孩子的人,谁不是随手就能拿几十万出来?但大家都知道财不可露眼的道理,所以都很低调,只有爆发户才会刻意炫耀。在陌生的环境里炫富,只会给自己徒添麻烦。

他们家两个老头都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货色,总是拉住别人说他们女婿是当大官的,有多能干多厉害,在内地能呼风唤雨,在香港也能上天下地,就差没说他们女婿是主席儿子。

这些吹牛皮的话听烦了,我就问他们:“既然你们女婿这么厉害,在香港又认识那么多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为什么还要跟我们在这小房子里面挤?随便跟个大老板打声招呼,借套豪宅住三两个月应该不成问题呀!”

他们说女婿不想麻烦别人,让他们在香港要低调一点。

哈哈,他们竟然还敢说低调。如果要低调就该住酒店,而不是整天向我们吹牛皮。反正他们女婿有的是钱,也不在乎多花十万八万给他们住酒店吧?

既然他们女婿不想花这个钱,只能说明他们一家在女婿心中也什么地位,说不定人家根本不在乎他们。这可不是我乱猜的,而是亲眼所见。他们一家在这里住了大半月,到现在我还见过他们女婿长是啥样子,就连孩子出生的时候,这个当爹也没有露面。

不过,他们一家还是一如既往的拽。孩子出生当晚,两个老头就在饭桌上大声讨论,要让女婿在香港间房子,好让他们全家搬到香港照顾孩子,仿佛害怕大家不知道他们要买房似的。

他们女儿生了孩子更是趾高气扬,一出院就买了大堆首饰向我们炫耀,吃饭时还没进门口,就在门外大声叫别人把所有窗户关上,免得让她吹风受寒。

我敢说,在这里没有一个人喜欢他们,就连赚了他们不少钱的晶晶,也对他们颇有微言。昨天我还听见晶晶叫她老公赶紧把孩子的证件办好,好让这家人早日滚蛋……

“其他人也曾经明确表示对周家不满吗?”溪望问。

“我不想说别人的坏话,但我可以肯定要告诉,至少在这间房子里,每一个人都说过不喜欢周家,尤其不喜欢周家的姐姐。”

“那么说,你也是其中一个?”溪望露出狡黠的笑容。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虽然不喜欢他们,但我也快要当母亲。所以我不会杀人,更不会对孩子下手。”

“谢谢!”溪望转身准备退出房间。

“有件事你或许该注意一下。”晨伊把他叫住,又道:“听说这间房子是凶宅。”

“你认为是鬼魂作祟?”

“我不相信这个世上有鬼,但不代表别人不相信。阿珍就整天说自己老是做恶梦,还怀疑是枉死在这房子里冤魂缠着她。”

“谢谢你的提醒。”溪望再次致谢,逐退出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