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利斯查到黑鼠帮的老巢隐藏在麦城东区最大的夜店下方,不过接触的事就只能陆扬来做了,毕竟当年威利斯和黑鼠帮是有些过节的,让他去接触的话反倒会弄巧成拙。并且陆扬交代了一个其他的任务给他,联络他曾经的战友。
于是,陆扬只身一人来到麦城东区夜生活最丰富的区域。
路口上,三条小巷同时通往一栋巨大的潮流建筑前,闪耀的霓虹灯格外耀眼,似在向人展示麦城的夜生活有多么“灿烂”。
陆扬走进中间那条街道,两旁站着不少性感的女郎在招揽顾客。
这时,一名红色短发,至少是36D的女人,摇晃着她的胸器走到陆扬身旁,搭着他的肩,极其妩媚的说道:“帅哥,一个人啊?不如让姐姐陪陪你?姐姐的技术很好,保证让你欲仙欲死——”
陆扬一把捏住红发女子的手腕,将她拉进怀里,在她翘臀上拍了两下:“你对这里很熟?”
“嘻嘻,熟谈不上,不过要找什么东西还是没问题的。”红发女子立马清楚陆扬并不是来这里寻欢作乐,因为这里除了是远近闻名的红灯区之外,麦城的三大帮派的据点都在这附近,想要购买一些毒品、枪械也不困难。
陆扬满意的点点头,变戏法似的一个响指,一张50美元出现在手中,然后,他将美元插进红发美女的***中:“如果你证明你所说如实,我不介意在这个面额后面多加两个零。”
“成交。”红发女子高兴地在陆扬脸上亲了一下,亲昵的挽住他道:“我叫泰米莎。”
“林克。”
“噢!亲爱的,我听过你,麦城最有名的侦探。”
陆扬微微一笑:“谢谢夸奖。”
“亲爱的,你想找什么?高纯度的货?还是最新款的警用配枪?”泰米莎酥/胸不断摩擦着陆扬的手臂,在她看来林克既然是麦城里的“名人”,或许把他伺候好了,说不定接下来几天自己都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更何况,像她这样的女人,虽然也能够挑顾客,但大多数的时候还是得伺候那些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像“林克”这样能看得过去的少之又少。毕竟,真像林克这样的“名人”,大把大把的嫩模明星排着队让他上,何必找夜莺。
按照这条街的“规矩”,外来人想要“买东西”都必须像陆扬这样请个“向导”。但由于有很多滥竽充数的“向导”的关系,一般出手的“问路费”在10美元左右,如果向导“资格”属实,则再支付100美元。通常“向导”将目标带到目的地成功购买买主想要的东西后,如果没有支付向导费则会惹来更多的麻烦。所以熟悉这里规矩的人都不敢拿向导费开玩笑。
陆扬拍了拍泰米莎的丰臀:“我想买些枪……最好是很先进的脉冲型手枪,既然你知道我是谁,最好别带我去些小地方。”
“脉冲型手枪?这可不容易……”泰米莎有些为难,她可不是故意这样说想要太高价钱,而是脉冲型手枪可以说是现代最先进的武器,一般小型武器贩卖商还真不一定能拿的出来,想要买,唯一的地方就是黑鼠帮的老巢。当然了,她可不知道威利斯早就为陆扬调查清楚,哪些武器是只有在黑鼠老巢才能够买得到的,只有这样才能顺利进入黑鼠帮老巢见到他们的老大——黑鼠。
当然了,对于陆扬一个人只身前往黑鼠帮威利斯还是很不放心的,原本是想要乔装打扮一下随同陆扬前往,但陆扬一定要他去联系曾经的同伴,说是接下来的战斗凶险万分,一向相信林克的威利斯,无奈之下只得同意。
陆扬打了个响指,一张100美元的钞票再次出现在他手中:“我相信你能帮我办好这件事……”
说完,他嘿嘿笑了一下,将钱再次插入泰米莎的事业线中。
“当然。”泰米莎妩媚的一笑,她决定带陆扬去碰碰运气,哪怕失败了也无所谓,反正已经赚了150美元了,这个价钱就算接下来陪陆扬一晚也值了。
顾客是上帝。
任何一个行业,这都是真理。
因此,在陆扬说出他的要求后,泰米莎带着他来到街道的尽头,那栋最为繁华的潮流建筑前,不过二人却没从正门进去,而是绕道侧面后门,敲响一道木门,没过多久就来了一人开门让二人进去。
这里像是一个地下酒吧,里面尽是穿着怪异,头发各种颜色的人,当陆扬二人刚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将目光投了过来。
一名绿色鸡公头的青年朝泰米莎吹了吹口哨:“嘿!泰米莎,钓到大鱼了?什么来头?”
“杰克,闭上你的臭嘴!信不信我一把火烧了你的鸡公头!”泰米莎生怕得罪陆扬,恶狠狠的朝鸡公头骂道。
陆扬头也不回,径自跟着泰米莎走向通道,越往里走迎面就扑来了一股混合了廉价香水,酒味,汗臭味的古怪气息,呛得陆扬连打了两个喷嚏,皱了皱眉,陆扬还是走进了舞池区。舞池区里面乱哄哄的,DJ放着令人热血沸腾的音乐,穿着暴露的女人们在舞池中央尽情热舞,也有男人不断的加入,但跳舞的极少,揩油的倒挺多。
在泰米莎的带领下,陆扬来到吧台前坐下。
泰米莎很熟练的敲了敲吧台:“罗伯特,龅牙杰森在哪里?”
酒保是一个年龄超过五十的黑人,虽然白发苍苍,但酒保服胸前故意解开的两颗纽扣露出强壮的胸肌向人暗示了自己宝刀未老。此时眼睛眯成一条线,警惕地盯着陆扬这个面生的不速之客。
“看什么看!这是我亲爱的!”泰米莎不悦的再次敲了敲吧台,随手扔了20美元过去。
酒保将钱接了过来,脸色稍微缓和了些,冷淡的回了一句:“地下室,不过现在有顾客。”
“买什么的?”
“好像是李克维斯那边派来买些家伙的。”
“是吗?李克维斯终于忍受不了诺克瓦的压迫,准备向他们帮派下手了吗?难怪最近这两个帮派冲突不断。”
陆扬听着二人的交谈,转头看向周围,这里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人都有,除了舞池中央的那一拨人,还有些人七八个聚集在一起,大部分都在赌博。陆扬淡淡笑了笑,心里暗想靠赌博来点资本似乎也不错。
当然了,陆扬最想要的还是玩上一手“敲山震虎”!
“亲爱的,龅牙杰森现在有顾客,按照这里的规矩,我们得等他们出来后才能进去。”泰米莎亲昵的靠着陆扬道。
“也好,我们去转转。”陆扬起身向舞池中走去,泰米莎担心陆扬被其他的夜莺盯上,赶紧跟在他的后面。奇怪的是陆扬并不打算跳舞,却是直接从舞池中央穿了过去,然后在酒吧大致转了转。
陆扬转了一圈,便大致对这些人的赌法有所了解了。聚集人数最多的两个位置分别是大转盘和大小。其余5,6人聚集在一起的位置大多数是玩的扑克,至于打法则是各式各样。最后,陆扬停留在骰子赌大小的桌位。
实际上这里所有的赌博中,就属骰子的水最深,因为摇骰子那名黑人,台子下准备了三套骰子,分别加了不同程度的水银。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根据台面上买的情况来决定投出的点数。这十几二十人里面,也有不少“自己人”,也就是所谓的“托儿”。通常情况下,黑人会摇出桌面上买的人最多的点数,因为里面托的成分最多。
当然,偶尔也会放一两次水,不然十赌十输谁还会玩?
陆扬将目光锁定在两名身强体壮的黑人身上,在他们下注的同时,忽然就将手伸进兜里面拿出50美元抛了进圈子下注。陆扬的观察力非常强,否则也不会写一些侦探小说了,因此在决定赌博之后,就开始观察着台子周围的人,根据之前观察的几盘立刻就判断出场内哪几个人是托,分别跟着不同的托买了几次,50美元很快就变成了1000多美元。当然,即便跟着托买,也并不是全胜,但胜率至少都维持在73左右。最主要的是陆扬暂时不打算做的太明显。
他在等待一个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