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四支军队奋战了两天,活生生将一片偌大的松柏林糟蹋干净。
在阜成门外,一片接一片帐篷立了起来。
大量的制作完毕的攻城器械推到了前面,激烈的攻城战一触即发。
阜成门城楼上,济尔哈朗站在城头,放眼望去,眼前的敌人营寨真是无边无际,看得久了,竟叫人呼吸不畅。
作为一个沙场老将军,他自然算得出来,在城外至少集结了四万兵马。而且,看敌人的情形,好象都是精锐,这一点,从那些普通身边的精气神就能看出来。
再回头看看自己身边的城墙上,新征召的士卒真是良莠不齐。一个头发胡须借白的老卒正吃力地将一担粪汁从下面挑上来,也不知道他今年多大年纪,走上两步就喘得厉害,靠在城墙上不住地叹息。
一阵风袭来,夹带着浓重的烟味。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正鼓着腮帮子去吹炉子里的火,不用问,他正在熬制守城用的金汁。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那火始终点不起来。烟雾一阵阵卷回来,呛得那娃娃兵不住流泪。
老的老,小的小,这样的情形在城墙上并不鲜见。实际上,整个满城的青壮几乎都被豪格带出城了,济尔哈朗所能征召的也只有老人和孩子——不但建州的过去,就连未来,也都押在这里了。
一个副将摇了摇头,又看了远方的明军一眼:“王爷,这明军也是奇了,这么多人马,不分兵攻打各门,却聚在阜成门,不合兵法啊!若敌人在几座城门同时攻击,咱们力量不足,还真有些手忙脚乱了。”
“鬼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此也好,方便我等集中力量防守。”济尔哈朗说:“既然敌人犯了这么大一个错误,这是老天爷在帮我们建州。一旦豪格消灭了京南的敌人回师,这群敌人就是土鸡瓦狗,立即就溃了。”
见自己的鼓励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济尔哈朗继续道:“其实你们也不用担心,以北京城这么高厚的城墙,敌人要想登城没那么容易,死伤必然极重。我拟让新征召的士卒镇守城墙,某自组织一支精锐,作为总预备队,在关键时刻投入反击。不用担心,说不定不等豪格回师,咱们就已经打败敌人了。”
他冷笑道:“秦军、山东军又算得了什么,尔等以前又不是没有在战场上同他们碰过面,难不成还打不赢?”
听到他的话,众清将都提起了精神,就有人道:“王爷说得是,咱们虽然都是老弱,或许野战打不过孙太初,可秦军和山东军算什么东西。王爷,要不给我一支军马,也不需太多,五千就够了,末将把高杰和刘春的脑袋提来见你。”
济尔哈朗摇了摇头,道:“我军兵力紧张,敌人毕竟人多,有限的兵马还是用来死守吧!”
那清将叫道:“王爷若是给不了这么多兵马,三千就可以……两千……”
济尔哈朗又看了一眼,全是老人和孩童的手下,心中一阵苦笑,暗想:两千,嘿嘿,我手头能够用的精锐也不过这个数,那可是要用在最紧要的地方的。若是都给了你,这北京还守不守?
打野战和纯粹的防御战不同。
守城战时,只要是个人,有点力气,心中不畏惧,但须将擂石滚木扔下去就可以了。野战首先要有精良的铠甲和武器,要有长期训练之后养成纪律,说难听点,至少也要懂得看旗号,不是派一群百姓出去,发给武器朝前一冲就可以打赢的。
但所谓气可鼓不可泄,济尔哈朗还是哈哈一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不错,不错啊,果然是我建州的好汉子。放心好了,仗有得你打,不过不是现在。你这人某还是了解的,勇气可嘉,可就是太卤莽,不球懂兵法。就算你不懂兵法,《三国演义》总读过吧?兵法上说: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
“又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避其锋芒,击其暮归。”
“敌人初至,气势汹汹,咱们虽然不惧,本望也相信你能够战而胜之。可也没必要将力气消耗在这上面,同高、刘二贼硬碰碰。咱们是不是可以等他们先攻几天北京,以我建州人的剽勇,明狗肯定死伤极重。”
“等到他们士气低落,本王到时候肯定会率精锐主力杀出去,取了这二贼的头颅。到时候,说不得要让你做先锋打头阵呢!到时候,你可不要叫某失望啊!”
听济尔哈朗这么一说,那清将大喜欢,一拱手:“王爷说得是,末将绝对不会叫你失望的。”
其他诸将也是士气大振,同时道:“王爷高明。”
济尔哈朗一挥袖子:“各位,这里也没什么事,你们都下去吧准备吧,看情形,高杰和刘春最迟后天就会攻城,某再在这城墙上呆一会儿。”
“是。”众将都同时一施礼,推了下去。
等到众人离开,济尔哈朗又趴在雉堞上朝前方仔细地端详起来。
这几天天气非常不错,已经出了两天大太阳。金黄色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叫人很是舒服,却是有些提不起劲来。不觉之中,济尔哈朗有些睡眼朦胧,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精力已经明显地比起前些年衰退了许多。
恍惚的睡眼中,外面的明朝军营地上到书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影,如同数之不尽的黑蚂蚁,正忙碌个不停。
汉人实在太多了,四支军队加一起至少三万人马。在京南,还有好几万。更别说他们可以动用的辅兵、民夫。就算自己将眼前这一支明军击溃,可说不好敌人什么时候又派出一几万人马杀了。就算今年守住北京,明年呢,后年敌人又出动十几万人马杀过来呢。我建州又能经得起几次这样的消耗?
明朝的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在以往,因为天灾,又因为人实在太多,一遇到饥荒,大量的人口因为吃不饱饭起来做乱。那个时候,自己还消化明人实在太能生,自己将自己吃垮了。现在才愕然发现,其实人口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重要的财富。
而这恰好是此刻建州最缺少的。
一阵哭声从身边传来。
“谁在哭,哭什么?”济尔哈朗的瞌睡虫被这一阵哭声惊飞,勃然大怒。刚才自己还同手下说气可鼓不可歇,怎么就有人哭起来,这一哭下去,岂不让我建州军变成四面楚歌中的项羽的部队了?
霍一声回头,就看到远处的垛口下一个大约十一岁的孩童正捧着一口木碗哭得上劲。
此刻正值午饭时间,有伙夫正挑着担子将伙食送上城墙,分发给守城士卒。
今天的午饭不错,有浓郁的肉香袭来。
那孩子手中的木碗中有一快拳头大的肉,热气氤氲中,泪珠儿不住滴进肉汤里。
他也不知道在城墙上呆了好几日,脸上脏得厉害,剃光的脑门上全是黑色的污垢,手背也被冷风吹得裂了口子,耳朵生了冻疮,流着黄水。
看他如此年幼,济尔哈朗突然想起家中幼子,心中有些不忍。大步走过去,问:“怎么了,可是给的肉少了些,吃不饱,某叫人给你加上一块?”
那小孩子见济尔哈朗问,急忙跪在地上,颤声道:“惊扰王爷,该死,该死。够了,这块肉够了。”
济尔哈朗一把将他扶起,温和地问:“既然够吃了,你哭什么呀,是不是怕了?”
那孩子道:“咱们建州好汉什么时候怕过打仗流血了,能够在王爷麾下作战,乃是我的光荣。”
济尔哈朗一粥眉:“既然如此,你哭什么呀?”
“回王爷的话,我是在哭马儿啊!”大约是有提到自己的伤心事,那孩子又开始流泪:“王爷,我以前是军中马夫。就在今日,那姓侯的畜生带了许多人过来,说得了皇帝的旨意,军中乏食,让杀马犒赏诸军……可怜小白,我养了一年……就这么被他们给杀了……呜呜,王爷,杀了马咱们还怎么出城战斗啊?那姓侯的乃是汉狗,肯定是奸细。咱们建州好汉,没有战马那就好象是少了两条腿儿。王爷,姓侯的不可相信,应该一刀砍了他。”
他口中的小白大约是养的那匹战马,所谓的姓侯的畜生就是在皇太后面前正得宠的侯方域。
听他这么说,济尔哈朗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豪格带兵出击之后,几乎将整个北京的战马和牲畜都带了出去,包括大量的粮秣。如此一来,北京城中的粮食就开始短缺。虽说部队还不至于到饿肚子的地步,可一日三餐,确实连点油星也无。
这个时候,姓侯的就在皇太后面前建议,是不是将各旗王公贵族所养的战马杀了用来给战士补充体力。又道,天寒地冻的,如果士卒不粘荤腥,光靠白米馒头,哪里还有劲头儿上阵厮杀。
皇太后和济尔哈朗一商量,都觉得这话说得对。首先,建州本是渔猎民族,习惯肉食。在入关之后,日子过得好了,所有的人都发了大财。就算普通的建州百姓,一顿不吃肉,心中就发慌。
这几日,朝廷征发所有的建州男人上城作战。因为物资短缺,别说肉,连素菜也没有。成天白饭过去白饭过来,士卒已是怨声载道。如果再不改善伙食,还怎么指挥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