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羞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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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水柔现在的状态很像穿越重生文的女主,不愿意任何人知道她最大的秘密。

现在却像是双穿,苦恼中。

李若凡只好先带着方水柔上楼,推荐合适妹妹的房间。作为李若云最好的同学,方水柔应该会知道妹妹的喜好。

毕竟除了自己的房间和宋韵婷的房间,其它的更像是旅馆拎包入住的标准间,毫无特色。

胡喜媚一个人在客厅,很羡慕谛听可以懒懒的趴在沙发上,有些怀疑从京城迁居到金陵的举动是不是一个错误。

这就是一个别墅里面只有男一号的氛围,女生太多的话会下意识的不知所措。

胡喜媚很怀念曾经三姐妹在一起的日子,因为隔的太久,回忆里面只剩下最美好的那一部分。

那时候很像是有天赋的三个菜鸟在游戏里面建号组队,在新手村杀怪,但玩过游戏的都知道,很少有玩家能把这种状态保持下去的。哪怕是在游戏里面结为夫妻,最后也多是一声叹息。

方水柔看到一间粉红色的房间,很是喜欢。

李若凡微微尴尬:“这间是宋韵婷住的。”

方水柔诧异:“你们没有住在一起?”

作为一个修士,需要欲盖弥彰吗?不科学啊!

李若凡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在一个明眸善睐的少女面前说些空话大话显然有些虚伪。

“不是还没有结婚吗?”李若凡讪笑的答道。

李若凡对方水柔的感觉有些复杂。特别是在方水柔家里的那一幕,虽然是因为九尾狐的阴差阳错。但作为一个男人,和宋韵婷现在也就停留在啵一波的阶段。

这也是因为。从一个几乎找不到老婆的男生到忽然周围都是极品的时间太短,没有时间差的坐火箭上升反应不过来。

而且,作为一个默默看着父母搀扶一生的李若凡,其实很羡慕那种可以携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

能有宋韵婷这样的女孩子相伴一生可以说夫复何求?李若凡不贪心,所以对宋韵婷之外的女生多少是有些心理排斥的。

但方水柔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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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愿不愿意,网上随便都能看到吸引眼球的深夜剧,照片门也升级到了视频门。李若凡在情柔旅馆值夜班的时候,特别是后半夜。也就靠****,色度打发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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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凡总觉得有些要对方水柔负责的感觉,但又非常矛盾宋韵婷怎么办?而且,方水柔这么小,这么水灵,和妹妹还是无话不谈的好同学,万一口误,哥哥的光辉形象就全没有了。

方水柔知道这是宋韵婷的房间时,忽然偷偷的坏笑了起来。看到李若凡有些发愣。慢慢的贴了过来。

当李若凡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和怀里的妹子百分百靠在一起了。

甚至还没想开口了,脖子就被方水柔的两只胳膊环绕起来。

“别说话,胡喜媚还在外面呢。”

方水柔小小的威胁了一下李若凡。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这么大胆,也不明白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或者说,是宋韵婷的房间这个讯息成了导火索。

看着近在咫尺的秀色吐气如兰。李若凡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反应才是正常的。推开她?还是趁势揩油?

大千散仙第一次发现对付女生比对付三清十殿阎罗还要头疼。

他还真怕方水柔大喊起来,虽然方水柔根本就不会这样做。宋韵婷房间的暗示,胡喜媚到来淡淡的压迫。让方水柔身体里面九尾狐的部分有了紧迫感,危机感。

她知道面前的这个男生虽然很厉害,作为修士而言,她肯定不是对手。但作为男生而言,无疑还是个只有理论没有实践的手到擒来。

方水柔想让自己在李若凡心里的地位是独一份的,就像那句话说的,第一个恋人忘不了,第一次恋爱想到老。

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对自己的第一个女生,总是哪怕年华老去,也不会忘记她的名字。对女生而言也同样成立。

李若凡最后的印象似乎是一个滚烫撩人的脸蛋跪在他的面前,仿佛灵魂都不再属于自己,阵阵清凉到每一个毛孔的感觉蔓延开来,传说地底的熔浆一旦找到了宣泄的所在,就会彻底的化作火山直到永远。

李若凡没想到方水柔成了他命里的魔星,竟然就这么被一个妹子夺去了他的第一次。他看着坐在身上的方水柔微微蹙眉的拔萝卜失败,一时恍惚的不知身在何处。

方水柔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李若凡刺穿了,她没忘记消灭那一抹嫣红,用了一个小小的法术收了起来。

“我的第一次哦!”

方水柔想去洗浴间冲洗一下,可李若凡还是看到这个妹子的碎步有些勉强,可还是倔强的关上了洗浴间的玻璃门。

李若凡感觉有些失败,看来也就能在地府和天庭刷刷存在感了,这直接就是秒杀啊!难道是自己的身体太差?还是一本道的那些男生真的都是持久战的高手?

李若凡在心里有些自嘲,说不定方水柔心里不知怎么笑话他呢,是躲在洗浴间里面偷笑吗?

在这方面女生其实远远比男生强大。就像贾宝玉同学跑到人家屋子里面做羞羞的梦,袭人妹妹给宝玉系裤带也就罢了,还要乱摸。

妹子的小手触及到宝玉的大腿只觉冰冷粘湿的一片,吓的忙褪回手来,偏偏还要问:“是怎么了?”

结果宝玉同学不好意思,袭人妹子还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说是不是从那里流出来的。按照以前网文的写法,基本就是下面要动真格的了。

老曹也没让读者朋友失望,那时候要是可以在网站发表,估计也就不会有后四十回的代笔了。因为有稿费啊,老曹直接来个单章要月票啥的,估计打赏就够喝酒的了,也不至于要画画写字抵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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