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传奇》是一部生化类型的科幻电影,讲的是一位医学博士为了治疗癌症,通过基因改造将某种病毒改造成可以遏止癌细胞的良性病毒。但是在临床试验成功之后没多久,这些病毒发生了变异。但凡感染了这种病毒的人,都会变成类似于丧尸的生物——嗜暗者。但不同于丧尸,嗜暗者不但拥有简单的智慧,身体也不会腐烂,更不会像丧尸那样行动迟缓。不过它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惧怕阳光,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甚至可以直接杀死它们。
可惜的是人类并没有第一时间组织起有效的打击,导致病毒快速蔓延,最终大面积泛滥成灾。而黑王子威尔·史密斯饰演的电影主人公罗伯特·内维尔是一名幸存者,他和一只名叫萨姆的狼犬在重灾区纽约市孤独生活了三年,期间一直致力于研究治愈病毒的血清,故事也就此展开。
米国,纽约;
这个世界闻名的国际大都市,此时就像是一个失落已久的古代遗迹。就连曼哈顿特区曾经最繁华的商业街,也长满了植物和藤蔓,看上去无比荒凉。
时代广场前的空地上,已经长满了半人多高的杂草,一阵飓风涌动,半空中突兀的裂开一个缝隙,一个人影从裂缝中落了下来。
断辰站起身,打量了一下身上,发现的确是自己的身体,也没少什么部件之后松了口气。刚才传送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被分解重组了无数次,那痛苦实在令他心有余悸。
“死侍,每一次位面传送都这么难受吗?”断辰抱怨道。
“如果你能付给我足够的因果点,我倒是可以让你舒服点。”死侍嘲讽道。
断辰不说话了,因果点有多重要他自然知道,把因果点用在这种地方无疑是浪费,反正再难受也死不了,断辰就当做是磨练意志了。
观察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又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断辰发现时间正是中午。
“这次的任务是什么?”断辰一边问一边从骷髅魔戒的空间中取出一把精钢砍刀,这是他事先准备好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药品和食物,可惜在管制严格的华夏,断辰没有办法搞到枪械。但是电影中的罗伯特有不少枪械,这一点他到不太担心。
“主线任务:保护电影主角罗伯特·内维尔直至剧情结束,成功后获得1000因果点。支线任务:协助罗伯特·内维尔完成病毒血清的研究,并安全护送至人类聚集地,成功奖励1000因果点。累积任务:每击杀一名‘嗜暗者’获得5点因果点,每杀死一只变异生物获得10点因果点。”
“累积任务?杀多少有多少是吗?”断辰来了兴趣,若是这样的话,他只要多杀一些被病毒感染的生物,就可以收获不少因果点。
“是的,不过我要提醒你,那些被感染的人和动物无论在力量还是速度上都强化了不少,是普通人的数倍,除了惧怕阳光之外几乎没有弱点。”
“错了,还有一点,它们的脑子不太好用,不然也不会被称为是失败的进化生物了。”
电影中的嗜暗者虽然有着一定的智慧,但顶多也就和未开化的猿人差不多。
“随你怎么说,但在我眼里都不过是卑贱的生物罢了。”死侍鄙夷道。
断辰正想再问一些其它问题,突然耳朵一动,以他常人两倍的身体素质,他察觉到远处隐隐传来一阵跑车引擎发动的声音,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声音越来越大,在这荒凉的城市中显得尤为刺耳。
因为受灾严重,整个纽约市的幸存者一只手掌都数得过来,敢在大白天开着跑车在街上晃悠的,除了罗伯特这个无聊的快要发疯的家伙之外,恐怕没别人了。
“运气不错,先去跟主角打个招呼吧。”心里想着,断辰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刚走了没多远,断辰就看到面前半人多高的草丛突然成片成片的晃动起来,显然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乱窜。
在这个荒废的城市中,除了嗜暗者,还有不少动物,其中就有狮子和老虎这样的大型食肉动物。
心中警觉的断辰握着砍刀的右手微微抬起,意念一动,一股离子电流顺着刀柄蔓延上了刀身,半臂长的砍刀附上了一层蓝白色的电流,发出滋滋的电弧声。
这是断辰利用魔法离子球研发的另一种电离子运用:让金属武器附着上大量电流,增强的切割力和麻痹特性,可以使得武器更具威力和破坏性。在进入电影之前,断辰试验了很多次才最终成功。
不过这样持续维持电离子形式,是非常消耗精神力的,以断辰现在的精神力只能维持三分钟的时间,而且之后会陷入精神疲惫的状态,一旦维持时间超过五分钟,断辰就会因为精神力耗尽而昏死过去,谁让他只是一个半吊子魔法师呢。
半蹲下身子,断辰的目光紧紧盯着前方草丛。突然,一头驯鹿从草丛中窜了出来,看那慌不择路的样子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后面追赶一样。
远处越来越清晰的引擎声让断辰想起来,这是电影一开始的时候罗伯特开车追击驯鹿的情节,因为他需要通过捕猎来获得新鲜的肉食。
那头驯鹿还在发足狂奔,可能是因为紧张,竟然直直的朝着断辰撞了过来。对于这个送上门来的‘实验品’,断辰想也不想,直接一刀劈了下去。
刺啦一声,散发着电光的砍刀像是切豆腐一样,毫无阻碍的将那只可怜的驯鹿削掉了半边脑袋,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地死去,流了一地的血。
散去离子电流,断辰随手将连血都没有沾上一滴的砍刀插在腰间,然后站在原地静静等待罗伯特到来。周围的草丛里还有不少驯鹿地窜出来向远方逃跑,很快就跑了个干净。
跑车引擎的声音在不远处消失,大概是路况太差,罗伯特只能弃车步行过来。
没过一会,草丛里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断辰注目看去,一个抱着一把m4卡宾枪的黑人帅哥从草丛中探出头来,在他身边,还跟着一只成年狼犬。正是电影主人公罗伯特·内维尔和他的爱犬萨姆。
看到站在那里的断辰,罗伯特先是一愣,然后眼中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三年了!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看到活人!
虽然很想直接走过去,但罗伯特还是理智的端起枪,张口用有些失准的英语问:“嘿!活计!你是活人吗?”三年里没有跟活人说过话,让他的发音听上去有些怪异。
听到罗伯特满含期待的话,断辰笑了。没错,他笑了。
他能够理解罗伯特此时的心情,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罗伯特属于同一类人。
在孤独和绝望中挣扎,苟延残喘了那么久...当终于等来了拨云见日的一刻,那种喜悦是无可比拟的。就像断辰遇到了死神后获得重生的感觉一样,此刻的罗伯特很开心,因为除了萨姆之外,他终于有了可以说话的人了,一个真正的人!
“我当然是活人,不然你以为这么亮的太阳,会是那些只知道躲在暗处的怪物跑出来打猎了吗?”断辰面露笑容,以标准的英语回答了罗伯特的问题。断辰能有这么好的英语水平,自然是死侍调整的结果,不然无法跟电影人物交流,那还怎么完成任务。
“哦!上帝!”罗伯特闻言,激动地泪光直闪,毫不犹豫的放下了枪,走上来对着断辰就是一个熊抱。断辰诧异了一下,随后便理解的拍了拍罗伯特的后背。
比起自己的遭遇,罗伯特应该比他更加不幸。亲眼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死亡...然后孤身一人在荒凉的城市里艰难求生...看不见未来,没有希望...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理由,就是想要研究出克制病毒的药物,以告慰亲人的在天之灵。
“我说伙计,我们应该高兴不是吗?因为我们不再是孤独一人了。”断辰适时的安慰了一句。
“对!对!不好意思,我...我实在是太激动了。”罗伯特稍觉尴尬的松开断辰,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湿润。
“你就是罗伯特·内维尔先生吧,我是来自芝加哥的幸存者,我从广播中听到了你的通报,就过来找你了。”根据电影中的情况,断辰撒了个小谎。
“没错,就是我。”罗伯特兴奋道,“谢天谢地,还是有人活着的。”
滴滴滴滴...罗伯特的腕表这时候响了起来,看看天色,再有两个小时,太阳就该落山了。
“我看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到了晚上在外面可不安全。”断辰提醒道。
“哦,没错。我们先离开这里,萨姆,走了,萨姆?”罗伯特答了一声,然后扭头去叫他的爱犬,却发现萨姆正在一头驯鹿的尸体旁又蹦又跳。
罗伯特查看了一下死去的驯鹿,抬头看向断辰问到:“这鹿...是你杀的?”
“是我,不过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走吧。”断辰说完,也不顾血迹会弄脏衣服,直接将驯鹿尸体扛起来。
“好的,走吧,我的车就在不远处。”罗伯特说完,和萨姆两个当先朝外走去,断辰也抬脚跟上,两人一犬的身影渐行渐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