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华夏是一个闲适大气国家的话, 那么“奢华”就是最适合戎马的形容词。
位于S市东郊的别墅区内,有一座充满异域风情的古堡, 这是戎马商人在华夏开发出的最豪华的古堡酒店, 也是整个华夏中最能代表戎马人的复古主义的典型建筑。
古堡沿江而立,占地126亩, 主建筑一座白色的巴洛克式古堡, 古堡外则是一大片花园和华美地喷泉, 沿路无数的水晶灯闪耀剔透,来往的迎宾全部都是丰满艳丽的戎马少女, 当她们见到有陌生人经过时, 会一边低头行礼露出一抹深邃的□□,一边用最纯正的华夏语微笑道:
“欢迎您的光临。”
云孟侨和叶晚萧携带的女伴是公司里最漂亮的两个,不过小云子一个都不认得。一路上他都在目不斜视地盯着那些巧笑连连的迎宾少女,期待着等她们不注意时, 可以从树上摘两颗珍珠夜明珠玩玩……
“啧, 瞧瞧你那点出息。”
有钱人的聚会永远都不缺少三样东西——一是钱, 二是美色。其他的不论是高级的酒品, 还是美味的佳肴, 在这两样面前, 都毫无魅力。
不过这些云孟侨都不太感兴趣, 他在鬼境里被勾出来的馋虫在昨天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今天这场宴会对他而言其实可有可无。只不过除了吃,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让他必须到这种有钱人扎堆的地方看看。
因为担心叶晚萧一进会场就被人拉走, 所以云孟侨带上了在家里啃桌子的小熊妹妹。事实证明,他这一做法相当的有先见之明,也正因为如此,在遇到这样的突发状况时,他才能从容应对——
“我亲爱的小玫瑰,原来你竟然想要在这个地方接受我给予的初拥。哦,你真是太让我感到惊喜了!”
看着眼前这个金发碧眼的帅哥,露出了一嘴獠牙朝他扑来,云孟侨淡定地放下了龙虾,指着小熊妹妹吼道:
“就决定你了,熊孩子,上吧!”
秦艏笙刚刚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小玫瑰,还没等一亲芳泽呢,露在外面的脑袋就只剩下了一张嘴巴和半截下巴。他茫然看着眼前散发着森森鬼气的巨大牙床口腔,感觉好像有一条带着草莓味的湿软黏滑的东西,在他的头发上舔来舔去。
“……”秦艏笙道:“这应该就是那个在办公室里放冷气的小淑女吧,幸好我上一个一百年获得的异能是‘视鬼’,否则这会儿还真不一定能猜出来发生了什么事儿。”
他擦了擦流到了下巴的血,仍旧笑地非常得体:“不过我的小玫瑰,刚一碰面就给我一个如此热情的招呼,你还真是让人无可奈何啊……”
“小熊妹妹,咬掉他的脑袋,回家之后我给你买十根草莓夹心棒棒糖!”
血流如注。
“诶呦你看,这人是怎么了?怎么脸上多了一圈血呢?”
“不知道,可能是被门板夹了吧,过去瞅瞅。”
周围已经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呼朋唤友的聚了过来。他们肉眼凡胎看不见小熊妹妹,却能看见秦艏笙满脸飙血的模样,只不过这位血族侯爵的表情一直都是笑容满面,所以他们也不敢贸然上前,只得围在一边纷纷猜测他到底要玩什么幺蛾子。
虽然看不见,但是身为吸血鬼贵族的秦艏笙,却能闻见周围旺盛的血气。一想到自己这副非常不体面的模样,竟然被这么多人看见,高傲的侯爵先生顿时不安了起来。
他强撑地对云孟侨道:
“小玫瑰,你身上的刺果然还是如此的锐利,但是如果你以为这样就能打消我的执念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不过你最大的错误,还是你的攻击手段——你不应该让一个如此可爱的小女孩近距离的接触我,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女性可以抵挡我的魅力!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我夜色侯爵伟大的撩妹手段吧!”
他说着,像是一个在酒会中朝少女邀约的绅士那样,缓缓抬起了他那双极其擅长于调-情的手。小熊妹妹咂吧着嘴巴,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直盯着那只朝自己伸过来的手,一时间竟有种挪不开眼睛的感觉。夜色侯爵的手保养地相当完美,厚一分略显厚重,细一毫太过单薄,每一分线条都像是艺术品一样,他的指甲圆润犹如玉石,肌肤细腻如绸缎,在灯光照耀下整只手就像是用牛奶雕塑地一样,看起来……
特别地好吃。
“阿唔!”
连着脑袋一起含住,嚼。
“……”秦艏笙:“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这熊孩子嘴这么大?”
继脑袋之后,戎马人的手指也喷涌出一道血光,旁边围观群众们顿时笑嘻嘻地蹲在地上用手沾了沾那个血,想看看到底是真是假的——可能从脑袋到手所有的伤口都是一条喜感的直线,导致他们都认为这个闹鬼现场,其实只是个鬼佬在变魔术而已。
云孟侨见火候差不多了,便叫召唤兽小熊妹妹回归宝贝球。熊孩子哼唧两声,恋恋不舍地松开了侯爵高贵的头颅和手,看见他满脸口水的模样,还非常贴心的给他舔了一口。果然,口水更多了。
这对奇葩主仆调戏,已经给吸血鬼侯爵的脆弱地心灵带来了,带来了不可逆转地伤害,而那些强势围观的群众们,则在看到他的自愈能力时,不明觉厉地给予了他热烈的掌声,以及更加残酷地补刀。
“鹅肝鹅肝(Agine)!再来一个!”
秦艏笙淡定地擦干净脸色的口水和血液,露出了一张金发碧眼俊美如太阳神般地容颜,他整理了一下站了血迹的洁白礼服,微笑着向周围鼓掌地观众们挥了挥手,风度翩翩地转身离开了会场……接着一头钻进消防通道里,抱头干嚎:
“实在是太丢脸了,我堂堂一个贵族竟然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出丑,今后的日子还怎么活啊!”他捂着心口哭道:“要不然我买个墓地去沉睡一下好了,说不定两百年以后再出来,就没有人记得这件丑事了。”
“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华夏的目的只能给人躺几十年,要是你的后代忘记给你续费了,小心人家把你从坟里刨出来。”
一听有陌生的声音,秦艏笙立刻挺胸抬头整理仪容顺便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可当他看到云孟侨那张懒洋洋地脸时,脸上优雅的微笑顿时变成了略显猥琐的欣喜若狂。
“我的小玫瑰,你是来请我为你初拥的吗?”
“小熊妹妹。”
“别别别!!”侯爵连忙摆手道:“你可千万别叫那个熊孩子出来了,我的白衬衫红了一圈领子看上去还不是特别丑,要是要是一会儿红到了前襟,那就太难看了。”
直到此时,云孟侨才开始打量起盛装出席的夜色侯爵。不得不说,即便时衣服被血液染脏了,吸血鬼的仪容看上去依旧非常整洁,如果不是那句“小玫瑰”实在太有个人色彩,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把那个鞋拔子脸的刻薄翻译,和眼前这个容貌绝佳的贵族联系到一起。
矜持地贵族还在一边擦着衣服一边喋喋不休:
“你不知道,我今天出门的时候可是整整挑了三个小时的衣服呢,为的就是能在晚宴上掠取今晚猎物的芳心。哦,你可别误会,除了你之外,我绝对不会喝任何华夏人的血。你不知道,华夏人的血液里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化学物,会引起血族的消化不良……其实我今晚地目标是古堡的主人威尔逊子爵,听说他可是个具有东方之美的混血儿,相信有他的血作为缓冲和适应,等到时候我对你进行初拥的时候,可能就不会拉肚子了。”
“……小熊妹妹。”
“好吧好吧我不说了。小玫瑰,你找我什么事儿?”
云孟侨的确有事儿。本来他是想着在宴会上打听一些消息,从而瞒过叶晚萧,不动声色的做一些布置,但血族侯爵的出现,给他提供了一条更加便捷的道路。
……或许,他可以把一切事情,都交给这个有钱有闲的家伙来办,那么省出来的时间就可以让他尽情地在办公室里看动漫了。
不过在消防通道这种并非全封闭的环境中,并不太适合谈论重要事情,侯爵先生也对云孟侨提出离开的建议深表赞同,因为相当在意仪容仪表地他,非常迫切地想要回房间换一套新衣服。
作为乔凡尼家族中辈分最高的吸血鬼之一,格尔皮斯·乔凡尼拥有有足够地钱,让他能在这种豪华的古堡里订到一间总统套房。当秦艏笙靠近房门十米时,套房地大门立刻打开,一个容貌极美的套房私人管家就迎了出来,他不耐烦地把人打发走,然后就把云孟侨拉近了套房里,紧锁上了大门。
作者有话要说:总统套房里的装饰相当奢靡,从顶层到客厅一共分为三层,一条六米长的水晶流苏吊灯如瀑布般一直垂到转梯的第二层,站在吊灯底下,对面就是一个巨大的落地窗,此时刚好能看到整座城堡极美的夜景。
这里的的隔音设施也相当完美,与叶晚萧会议室里的一样,除非主人允许,否则这里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外面都不会听到一丝一毫地动静。跟一个觊觎自己的血族呆在这样的地方,无疑是相当危险的,但云孟侨却并不担心。事实上,秦艏笙也的确不敢在这个时候打云孟侨的主意,毕竟甲级的婴灵可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当初尤其是她还有一个鬼主意特别多的主人。
等秦艏笙重新换了一套礼服,从浴室里走出来时,云孟侨终于开口了。
“格尔皮斯·乔凡尼侯爵,请你帮我一个忙。”小云子认真道:“帮我买下一个公司。”
……
等云孟侨从秦艏笙的房间里出来时,已经过去将近一个小时了。他下楼时,下面的慈善拍卖刚好结束,一群有钱人正借着酒劲,嚷嚷着让正在演奏《圆舞曲》的戎马宫廷乐队换个歌。
他一露面,叶晚萧立刻从人群中挤了出来,拉着他向门外走去。
“我找你好长时间了,你去哪儿了?”
云孟侨被他扯着,懒洋洋道:“第一次进古堡,就顺便上楼进总统套房逛了一圈。嗯,果然还是你家更大点。”
云孟侨总是相当地肆意妄为,不过是私闯一下总统套房,这算不上什么稀奇事儿,对他而言也算不上什么难事儿,叶晚萧就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只是一边拉着人往外走,一边说道:
“还几个那个失踪了的管三吗?刚刚黑犬发来消息说,已经找到他了。”
“活的还是死的?”
“人还活着。”叶晚萧道:“现在就在龙组。”
等两人开车离开时,晚会的《圆舞曲》正好换成了《金蛇狂舞》,一群二十人的戎马宫廷乐师抱着大提琴摇头晃脑,看的众有钱人各种不舒坦,连拍卖会都不肯去了。最后还是主办方想出了个主意,带头筹出了二十副墨镜,给这群戎马的乐师们都带上,直到看到一群哭丧遮着脸的“老瞎子”在台上拉大提琴,华夏的富商们才满意的散去。
“你知道是谁想出的这个主义吗?真乃天纵奇才也。”
“嘿嘿,不才,正是在下。”
“哦,幸会幸会,敢问尊姓大名?”
“硕鼠。”
今日晚宴宾主尽欢,除了两个貌美如花的女孩找不到了自己的男伴之外,其他一切都很完美。
作者有话说:
昨天去出入境管理局体检,结果抽血的时候医生抓着我两条惨白惨白地胳膊找了半天都找不到血管,尝试的扎了左臂然后还扎错了……最后等到了下午换了个新医生才勉强抽上血……因为血管壁破裂导致两条胳膊肘都是一大片淤血,感觉不能更累。
所以各位读者们一定要注意身体啊,不然体检都体检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