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突破(七)
遗嘱的事情曝光之后, 丁莉莉瞬间从众人崇拜的神坛,跌落到了千夫所指的谷底, 只可惜这女人太过聪明, 她只是拿出了李轩写下的那封遗书,就让他的姘头李国富缴械投降, 严令禁止儿子控告丁莉莉,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 李轩才能如愿从经济系,转到了生物系。
先前田棠在T大的实验室, 一直都是丁莉莉接手的, 虽说这个女人城府太深心肠又不咋地,但是确实有才华,田棠去世之后留下来的实验项目和研究资料都被她照顾的非常好,而且许多项目现在正进行到了关键时刻, 一时半会儿也不能把她给扔出去。
就这样, 李轩在大二的时候申请转系到生物系, 而丁莉莉继续留在实验室主持大局, 同时她也不得不将田棠生前的研究资料和笔记, 都交还给李轩。
而就在上个月, 李轩转系申请就快要批下来的时候, 他忽然在母亲的一本不起眼的日记里, 发现了一丝蛛丝马迹——他早就非常奇怪,为什么母亲笃定美杜莎确实存在过,甚至耗费了一生的时光去追随美杜莎的脚步。而就是这本日记中偶然夹杂的一些话, 让他隐约确认了一件事:田棠很有可能亲眼见过活的“美杜莎”!
(……今天我终于又到了希腊,这里真是太美了,我情不自禁的在想,当年她生活在这里时,是不是也看到过这些美丽的风光。)
(我看到了艺术家雕刻的她的雕像,雕像上的女人太过柔媚,不似记忆中英姿飒爽的她。)
(哦,美杜莎,我是如此的思念你神奇又美丽的眼睛……)
诸如此类的话语还有很多,田棠就像陷入热恋中的少女一样,整本笔记中除了对于研究的进展描述,就只剩下了对“美杜莎”的痴狂。这本笔记非常无聊,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相信没有人能够完完整整的看完,可这毕竟是母亲的遗物,李轩抱着连自己都不清楚的想法,打算认认真真地将这本笔记看到了最后一页,然后他他就在日记的某一页,发现了一段让他为之大惊的话——
“丁莉莉那个女人让我感觉很危险,不论如何我都不能让她拿到那个东西,哦,愿神保佑我的美杜莎……我的美杜莎(以下省略数百字表白)。快了,就快了,这次希腊之行过后,我就不用再踏进实验室了,李轩应该也快18岁了,我把东西给他,就当做是对他的补偿吧。”
看到这里,李轩那颗心心砰砰直跳,脑子里却是乱七八糟的。
补偿?什么补偿?母亲她藏了什么东西?
难道她打算从希腊回来之后,就不再进实验室了吗?绝对不可能!
李轩立刻否定掉这个想法,田棠痴迷于美杜莎的程度接近病态,怎么可能轻易停止!除非……
他开始激动了起来,奋力翻找起了所有的资料,不眠不休地阅读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在一本关于神话的杂志上,找到了田棠给的提示——她在一副美杜莎雕像的照片旁,画了一只活灵活现的眼镜王蛇,又在另一幅珀尔修斯斩美杜莎的艺术画旁,画了一条银环蛇。
他兴奋地将杂志上的提示撕了下来,然后抓着两张纸,趁着夜色飞奔到了实验室里。此时实验室空无一人,只有白天买来的喂蛇的鸡,还在焦躁不安的“咯咯咯”个不停。他打开灯,循着杂志上画的那两条蛇的模样,很快找到了对应的蛇笼。
眼镜王蛇和银环蛇中间,果然还有着一条巨大的沃那比蛇的蛇笼。沃那比蛇属于巨蛇科,这种蛇早在五万多年前就已经灭绝了,现在这条是田棠通过基因链□□的方式,重新复活的,可以说是无价之宝。因为珍贵,所以田棠给了它足够的重视和优待,它的蛇笼是最大的,也是设施最昂贵复杂的,但李轩很快就在蛇笼中找到了他的目标——巨蛇盘踞的那颗树身上,有一个位置很高而且极其不易察觉的小洞!
那东西会不会在那个小洞里?
李轩打开了蛇笼,盘在树旁的巨蛇懒懒地看了看他一眼,见没有食物,就扭过头去不再理他了——嗯,铲屎的来了。
见蛇对他没有兴趣,李轩稍稍松了口气,绕过巨蛇小心翼翼地将手伸到那个小洞之内。洞的位置很高,以他的身高也要翘脚才能勾到,但很快,他就有了一人振奋的收获:小洞里果然有东西!
他将那东西从小洞里抠出来,竟是一个口服液大小的玻璃瓶,瓶子上贴着一张写满了复杂公式的纸,而瓶子里装着的则是一些黑褐色的液体,咋一看还真跟寻常的口服液有点相似。然而就在他欣喜若狂地转过身,想要把这瓶神秘的试剂带走时,却冷不丁地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神色晦暗阴冷的丁莉莉。
她手里竟然还拿着一把亮锃锃的刀!
李轩打了个被哆嗦,有些心虚的把那瓶东西藏在了身后,对丁莉莉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直到此时他才注意到,丁莉莉除了拿着一把刀,身上还穿着一套包装严密的工作服,甚至还拎着一个小桶。她瞥了一眼他,将地上拼命挣扎地鸡抓了起来,手上的刀子轻轻举起,像是削黄瓜那样轻描淡写的一折手腕……
“梆当!”
那只鸡头落尽桶里时,还在撕心裂肺的叫唤着,丁莉莉起身,拎着还在扑棱翅膀的无头鸡,一身是血的走向李轩。李轩本能的向后推了几步,只见丁莉莉随手一丢,那只鸡就被闪电般窜起的蛇叼进了嘴里。
“某些废物自从继承了实验室之后,似乎就没来给它们喂过吃的,我可不想再背上一个‘谋杀稀有动物’的恶名。 倒是你……”
她转过身,眼睛在李轩的手上转来转去:“你手上拿的什么?是在那条蛇的蛇窝里找到的吗?”
李轩被她手里的刀子晃的眼睛疼,脑子里不由自主地闪过母亲死亡的消息,他有些战战兢兢道:“不是,这个不是在那个蛇窝里找到的,这个是……我最近睡眠不好,这是同学给的药,喝了之后就可以有助睡眠!”
“是吗?”丁莉莉道:“那你怎么不把这药给吃了?”
“我……我睡觉前再喝。”
丁莉莉阴阳怪气道:“那可不行,我得看着你把它给喝了,万一你要是没喝,岂不是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心?”
李轩想要反驳,可舌头却僵硬地说不出话,他懊恼自己的没用,痛恨自己的懦弱,可还是不住地想起母亲的死讯,和她笔记中那句话:“丁莉莉那个女人让我感觉很危险,不论如何我都不能让她拿到那个东西。”
冷汗顺着他的耳朵流进了衣领里,后背已经湿透了,在空调的吹拂下,冷出了他一身的鸡皮疙瘩。他看了看蛇笼里那些茹毛饮血的长虫,吞了吞口水,犹豫的把药剂的盖子打开,却怎么也送不到嘴里去。
“你个小废物!你到底在骗我些什么?”
“我不是废物!!”
他猛然往后一扬,那瓶药剂就已经进了他的肚子……
……
“噗哈哈哈哈……你不是废物,你是傻逼……”
云孟侨捂着肚子看李轩那张囧脸,对这怂货已经彻底认输了,他笑了一阵,看到李轩似乎有冲上来咬他一口的意思,连忙收住,一本正经道:
“你老妈画画的那两张纸还在吗?”
年轻人点头,起身打开一个抽屉,从一个档案夹里翻出了那两张纸,递给了云孟侨。云孟侨一边接过,一边顺口吐了个槽:“如果你把你的对自己的研究报告,像是存放这两张纸一样,我想我一定不会那么轻易就把它给找出来。咦?”
他“咦”了一声,抬头问道:“你老妈绘画水平很高啊,这两条蛇画的跟画家也差不了多少了。难道她专门学过?”
李轩摇头:“我妈是生物学家,平时观察动物时,都需要用绘画来做记录,她研究这些蛇三十多年,自然画的很好很详细。不过她是野路子出家,我也没听说她学过什么画画。”
云孟侨满意地点了点头,顺手就把那两幅画收进了兜里,嘿嘿笑道:“啧,这可是大生物学家的绝笔画啊,拿出去一定能卖不少钱。诶,你妈画的画,你还有吗?”
李轩:“……没有了。”
“呸,骗人!”小云子一脸嫌弃道:“你差点咬死我,我没要你的命已经算是宽容大度了,你竟然连这点赔偿都不给我。切,你不给我,我就自己找去。”
说着他晃晃悠悠的走到各个蛇笼前,想个狐獴一样探头探脑地各种张望,猥琐的让人有点不忍直视:
“我说,你们这些生物学家画画都很好吗?要我看,只要在动物前面放个摄影机不就行了吗,干嘛非得用手去画,万一因为画的太慢,错过了什么精彩画面,岂不是很可惜?”
李轩点头道:“你说的没错,但是摄影机拍出来的东西,毕竟没有人眼看到的更直观,有很多珍贵地画面摄影机是拍不出来,只能依靠人的记忆复制出来,这些东西就是所谓的财富。所以几乎每个研究生物的学者,都会拼命去学习如何更快更准确画出自己想要的线条,比如说丁莉莉,她就去专门学过画画,甚至还拿了奖。”
此时云孟侨正蹲在那条沃那比蛇的蛇笼前,跃跃欲试地想要打开笼子,去捏捏这条传说中能吃恐龙的家伙。不过看样子这条蛇似乎并不喜欢他,一看他来了就溜得老远,瑟缩在墙角翻起巨大地肚皮,一副“我是死蛇别吃我”的样子。
自古金刚芭比心吗?
见这怂蛇不理他,云孟侨“切”一声,蹲下身子研究起了蛇笼下的基石底座,还左敲敲右敲敲,好似能从这基座上敲出一个密室的模样。不过最终他还是放弃了,手指摸着基石底座上一个空荡荡地小洞,回过头看着那副正对蛇笼的美杜莎的画像,问道:
“你化蛇的这件事儿除了我,还有谁知道?”
此时天色越来越黑,李轩的脸上已经浮现出了一层青灰色的鳞片,看起来有些吓人,但他依旧还能保持理智道:
“还有李国富。有一次我化蛇,本能的去找……嗯,猎物。结果刚好被他抓到了,我本以为他会打我,结果他竟然跟我说,一定要研究出自己为什么会化蛇,然后成为最厉害的生物学家。他跟我说,只要我成才,不论我怎么误会他,他都不会觉恨我……”
“哦?你是哪一次捕猎被他抓住的?”
李轩没说话。
见对方没回答,云孟侨挑了挑眉,并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追问,而是问道:“你还恨你爸吗?”
李轩想了想,看着自己布满鳞片的可怕的双手,垂眸道:“我不知道。我觉得我还恨,但是他毕竟是我爸,他做着一切事情的目的,最初的想法都是为了我好。”
云孟侨走到那幅画前,看着美杜莎迷人地眼睛,笑眯眯地道:“啧啧,你不去拯救世界,真是可惜了这颗圣母心了。好了,我想你该出去捕猎了,我可不想在深夜里面对一只失去理智的野兽。顺便告诉你,不出意外地话,你今天晚上应该就会被捕,然后一辈子都躺在实验台上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不过如果你把那个写着公式的瓶子给我的话,我想我可以在你咬舌自尽之前,帮你一个忙。”
李轩想起他那套毁灭世界的宣言,只觉得人生真是无望。他低垂着头,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口服液的小瓶子,同时又将一大沓子的纸交给了云孟侨,道:
“这份公式是我母亲花了二十多年的努力才写出来的,她做的非常出色,可我本来就是个庸才,一个能力全无的废物,根本没办法将这份资料完全解析出来。但是我保证,它的问世一定能够引起世界的震惊,甚至改变人类的命运!现在我将它交给你,而作为交换条件,我想……”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一个BUG.李轩今年大二,18岁上大学,今年应该20岁,所以我把前面改了。
ps:哈哈哈,彩蛋大家猜对了!
原文是:结果他刚跳下去,正好碰见一个被疯子绑架还差点被轮-奸的倒霉蛋被抬到了医院,那个倒霉蛋的男朋友人超好,也不管他身上有多脏,长腿一迈直接就把他背到了急救室,还对医生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救活这个年轻生命,医药费他可以垫付。
蠢作者:没错救人那货就是叶晚萧!我就是喜欢让小叶子刷存在感,反正他很快就要回来了。
另外一提,难道就没人好奇云孟侨和吸血鬼在会议室里谈了些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