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亦青亦,有情有义,啧啧……”

“苏青亦,你告诉我,你一辈子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有狗屁用处?到头来,还不是比不过我的一根手指头,被我踩在脚底下。”

陈语凤戴着口罩站在我的病床前,用手背啪啪拍着我的脸,笑的鄙夷。

“哦……差点忘了,你现在根本不会说话。”

“来,起来,好好看看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陈语凤拎着我领子,用力将我从床上揪起来。

她举着镜子,疯了一样摆在我的脸前,掰着我的眼皮让我看。

“你不是总觉得自己比我长得好吗?”

“看到没,你脸上这些跟虫子一样的伤疤都是我让元凯一刀一刀割的,怎么样?疼不疼?好不好看?”

我不可置信的瞪着眼,脸部肿疼,眼泪挤着眼眶往下淌,急促的呼吸疯狂的往氧气罩上喷。

我很想戳瞎她的眼,撕烂她的嘴,可我动不了,因为我是个植物人。

“我早警告过你,不要跟我斗,你偏不听。”

她笑的愈发得意,染着红指甲的手垫着手帕拽着我的氧气罩,不经意的挑开。

声音一沉,她阴毒道,“别怪我无情,我这也是为你好。”

“就你现在这副鬼样子,早死早解脱,活着也是浪费钱!”

强烈的窒息感瞬间将我吞没,我栽在床上,抽搐着,瞪着眼睛斜睨着那双恶毒的眼睛,意识渐渐模糊……

“臭丫头,别给老娘装死,赶紧开门,没钱交房租就出去卖,脱不下裤子就赶紧卷铺盖滚蛋!”

剧烈的踹门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猛地坐起来,急促的呼吸。

我重生已经三天了,前世的事情如同魔鬼一样日日夜夜折磨我。

尤其是陈语凤那个贱女人,宛若附骨之疽,恨得我心都在滴血。

这三天,我滴水未进,食不下咽,日日夜夜都在苦想复仇计划,刚才房东的话倒是击醒了我。

现在是十年前,我刚满十八岁,住在破出租屋里,陈语凤还在国外进修,再过一个星期会陪我男朋友元凯回国。

前世,为了供元凯出国留学,我从初中毕业就退了学,每天兼职好几份工作供他好吃好喝的念书。

他带陈语凤回国的时候,说陈语凤是他在国外认识的朋友,是个大老板的女儿,在国外的时候很照顾他,帮了他很多忙。

我听了以后特别替元凯高兴,为了他的前途,我鼓励他多和陈语凤相处,学学东西。

谁知道元凯和陈语凤早就勾搭在了一起,一边利用我当牛做马,一边暗渡陈仓。

后来我怀疑他们之间有猫腻,跟元凯闹,谁知他们竟狼狈为奸,设下奸计将我害成了植物人。

可怜我即便是成了植物人,都没有怀疑过他们,依旧对元凯抱着一颗赤诚心。

结果呢……

呵呵,被元凯毁了容,被陈语凤亲手了结在了病床上。

冷笑了一声,我起身下地,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箱子,从里面搜出一个装过饼干的方盒子。

里面装着十万块,是我辍学这三年缩衣节食攒的结婚钱。

看着手里有零有整,破破烂烂的一堆钱,想起那时候我存钱时的小心翼翼与满心期待,我眯了眯眼睛,苦涩地勾起了唇角。

陈语凤说的对,前世我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奋斗了一辈子,赚的钱都不够她一个包的价钱。

她有钱,我没钱,所以她弄死我和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前世的一幕幕都告诉我一个道理,没钱,你就只有挨欺负的份儿,一辈子都被人踩在脚底下,抬不起头来。

不甘心,我不甘心!

老天有眼,让我重活一世,这一次,我绝不能再被人踩在脚下。

我也要做有钱人,把陈语凤的脸狠狠踩在脚底下!狠狠的折磨那对狗男女!

从钱里抽出一千块,我打开房门甩在房东怀里,“三个月房租,剩下的钱买点洁厕灵,好好洗洗你的嘴!”

房东接过钱,诧异的看着我,低头数了数,原本愤怒的嘴脸立马换上了笑脸。

不过是多给了她四百块钱罢了,变脸比翻书都快。

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吧,果然好,人性如此,金钱至上。

冬天的北城有点冷,华灯初上,还没有改建的步行街上行人很少。

步行街是北城原来的红灯区,街上开着很多发廊,巷子里还有几个歌厅和溜冰场,治安很差,遍地是卖小吃的小推车,地面坑坑洼洼,散发着地沟油的恶臭。

我坐在街边的大排档里,一边狼吞虎咽的往嘴里扒拉面条,一边斜着眼珠子往不远处的小巷口看。

白天我把零七零八的兼职都辞了,一直坐着这里,只为了等一个男人——霍致远。

前世我第一次见到霍致远的时候就是在这天,那时候的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劣质西装,一个人跟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在小巷子里打架,打的头破血流。

那时候我打完工在这里吃面,亲眼看到他寡不敌众,被鲜血淋漓的扔进了垃圾桶。

前世我毕竟年纪小,胆子小,不敢惹事,看完热闹就走了,也没有去管他的死活。

后来我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北城响当当的人物。

餐饮娱乐行业的龙头老大——百胜集团的创始人。

我曾一度为了这件事情感到可惜,遗憾自己当时没有帮他一把,如今有幸重生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自然要抓住这个机会,给自己找个好的合作伙伴。

只要能够跟霍致远攀上关系,让他欠我一份恩情,我就有机会跟着他发财。

“都他妈是饭桶,这么多人连个毛头小子都抓不住!”

“给老子追!逮住丫的往死里揍!”

熟悉的咒骂声从大排档外面响起,伴随着一群脚步声,我连忙朝着小巷子的方向看去。

果然,一个穿着劣质西装的男人正往里面跑。

那个巷子是一个死胡同,他的判断出了错误,被前后夹击,逼入了绝境。

三下两下把碗里的面条吃完,我握紧手机,赶紧跟了上去。

不论是哪个年代,大家都畏惧恶势力,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一个人愿意惹事情,冷漠无情,避如瘟神。

“妈的,老子看你往哪儿跑!”

“把张德辉的东西交出来,再跪下给爷爷们每个人磕三个头,老子就放了你。”

为首的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将霍致远逼在巷子深处,捏着拳头,凶神恶煞。

霍致远寒着一张脸,眉头紧锁,明明势单力薄,可他眼里竟然没有一丝畏惧之色。

我蹲在垃圾桶后面,心中不自觉生出了一丝佩服。

这男人可真是够硬气的,都这种时候了,认个错不就省的挨打了么?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懂吗?

“要打就打,少废话。”

“至于你们要的东西,抱歉,已经转出去了。”

霍致远勾了勾嘴唇,将领带扯下来缓缓绕在手上,抢占先机,攥紧硬拳就结结实实的朝着那大汉的鼻梁上打去。

他看着挺瘦的,打出去的拳头倒是虎虎生风,一拳头直接把那个大汉干翻在了地上。

我惊得瞪了瞪眼睛,就见他抬脚就踩在了那个大汉的裤裆上,旋起腿就朝着另一个冲上来的大汉下盘扫去。

气氛一时剑拔弩张,我紧张得猫着腰,口干舌燥的看着那边的状况。

我掐着手机,等霍致远在寡不敌众,被打的摇摇欲坠,那群大汉就要胜出之时,当机立断的按了按手机。

霎时间,警笛声便疯狂的响了起来。

我粗着嗓子,大喊道:“警察来了!兄弟们!快撤!”

喊完,我就赶紧揪起旁边的破纸箱,罩在了身上。

那群大汉毕竟做的是违法事,一听警笛声,不由分说拔腿就跑。

我透过破洞往外瞧,等他们跑远了,连忙钻出去把倒在地上的霍致远扶了起来。

霍致远被打的奄奄一息,虚弱的掀起眼皮子看了我一眼,说了声谢谢。

我心里愧疚了一下,扶着他出了巷子就坐上了我事先花钱雇的三轮摩托车。

霍致远伤的很重,把我的衣服染红了一大片。

他似乎看出了端倪,死死揪着我的衣服,被血染红的眼睛犀利的盯着我的脸看,我被他看的心虚,眼神闪躲了好几下:“怎,怎么?”

等我反应过来,立马气的骂娘。

妈的,好歹是活过两世的人,竟然被一个小屁孩子唬得险些露陷了。

“说,你是谁?有什么目的?”

他拽着我的领子,猛地将我的脸扯到了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