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斯坦福德的宴会(1/1)

经过荆宇的询问才知道了,原来是打字机自从受到广泛报道后,也引起喜爱看报纸的官场老爷们兴趣,然后他们有人买了几台送了过去,用作内部办公使用,相比抄写员的手抄效率也许不如,但是胜在方便,而且字迹也比许多人自己写出来的容易辨识。

许多人都觉得这个机器确实方便了不少,打个什么文字都很方便,虽然键盘显得有些古怪,但是适应了后感觉速度还是可以的,即便是不会盲打,用两根手指戳效果也还过得去,于是很快就流行开了。

只不过这样一来,许多人就逐渐的习惯了打字机的方便,不过在使用中他们逐渐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相比于印刷可以多份,打字机每次只能打印一份很是令人感觉麻烦,特别是里面有许多的公文需要多份分发的情况。

然后政府官员中就有负责的人找到了生产这个机器的赫伯特工厂,询问是否可以提供多份打印的机器,如果可以他们愿意批量采购。

可是托德.斯科特和爱丽丝.赫伯特两个人想了许久,也没有什么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就前来找荆宇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办法。

荆宇听到这个,也有些为难,这个打字机历来都是打一份的,就是他能搞出来复写纸,恐怕凭借字模打击的力量也穿透不了几层,而现在这个时代又不可能有复印机,恐怕这事还是有些难搞。

何况他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制作复写纸呢,不过想起来很久以前捐助偏远小学时见过的那些学校因为没有现代化办公设备,还在使用钢板蜡纸的方式用油墨给学生印刷卷子的事情来,如果把使用钢板蜡纸再加上金属笔尖刻写,也许可以搞定这件事情,不过这样就跟打字机没有什么关系了,也许可以把刻字变成打字机打出来?

不过这东西似乎不是很容易,而且自己也没那个功夫去做这方面的研究,于是他毫不介意的将这个方法讲了出来,原理并不是很复杂,而且他也随手画了几张草图供爱丽丝.赫伯特参考。

毕竟他考虑到这种方式的可行性不是特别的高,而且在机械结构上非常的简单,主要难点就是蜡纸的质量了,这东西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做出来。

而且荆宇告诉这位赫伯特小姐,如果这样可以的话,他们完全可以生产这样的设备配合打字机出售,当然,不能忘记给他分成就行了,如果效果不好,那么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爱丽丝.赫伯特小姐将信将疑的拿着荆宇提供的思路,心中觉得至少有个方向,于是准备回去和托德.斯科特商量下看看能不能制造出来。

等到爱丽丝.赫伯特离开后,又等到荆宇吃过午饭并且小憩醒来后,他的管家安德鲁出现在他身边,“先生,拉尔夫.斯坦福德先生邀请您参加宴会的时间快到了,您需要现在准备一下吗?”

荆宇这时候才想起来这件事情,于是点点头:“好的,安德鲁,你来安排”

“如您所愿,先生”

很快他的贴身男仆为他准备更换的礼服,甚至还要为他准备各种化妆,荆宇直接就拒绝了。

等他出门的时候外面就是一辆更加豪华的双马拉四轮马车正在等候,双头大马一身黑色,毛色油光整齐,黑漆的马车看上去雍容典雅,黄铜把手和玻璃窗一圈金色装饰,还带着不少装饰花纹,看起来就所费不菲。

荆宇好奇的询问“这是安德鲁叫的马车,看起来很不错啊。”

“不,先生,这是斯坦福德先生专门派来接您的。”,男仆亨利在旁边解释说。

“哈”,荆宇发出了一声感叹,然后登上了马车,车内的门板上装饰着木雕花纹看起来无比精细,天鹅绒的座椅也非常舒适,等到马车真正行驶起来,由于优良的减震效果让荆宇感觉相比起之前坐过的马车天差地别。

“不知道这辆马车多少钱,也许我现在也可以买一辆,再雇个专门的马车夫也不错。”,他心里不禁想到,这个时代的富人出行还是喜欢用马车胜过蒸汽车,毕竟蒸汽车的噪声、提前点火烧热锅炉的麻烦程度要远超马车,即便是伦敦的街道上已经太多马粪,甚至还有倒毙街头的死马也不能阻止。

就在荆宇琢磨着自己也订一辆高级马车并且怎么装饰和改造它的时候,他们到达了目的地。

亨利从马车后面的位置跳了下来,在外面打开马车们,“先生,我们到了。”

荆宇下了马车,整理了下身上礼服以及头上的帽子,加上脚上的长筒靴让他很不适应,不过这个时代的绅士们都需要这样打扮,特别是出席别人的正式邀请时,更是不能马虎。

等到荆宇先整理好了身上的穿着,才抬头望向这个斯坦福德先生在伦敦的住所,这里是一个庞大的庄园,他的马车已经停到了庄园内,面前是一所大房子,宽度足有七八十米,白色的罗马柱和复杂花纹的窗户看起来显得非常典雅美观。

在他身后就是一大片的修剪的整整齐齐的草坪,不远处还有喷水池和大理石人物雕塑,只不过荆宇认不出来那是什么。

然后除了自己的马车外,在房子前还有其他几辆马车,附近还有一些穿着华丽年轻人,正在三三两两的超房子的大门处走去。

荆宇也随着他们一起过去,大门前有不少这里的仆人站在两边迎接,而且除此以外还有一位身材肥硕肚子凸出的有些夸张的男子,他的脸肥厚而又多坑,挤的两只眼睛快要眯的看不见眼球,上唇留着浓密的胡须,带着丝绸礼帽但是还露出黝黑的头发,身上的礼服已经被他撑的没有一丝褶皱,胸前的怀表链很是醒目,个头比荆宇矮一些看起来像是一个肉球又像是一个不倒翁,荆宇估计他的年纪看起来大概四十多不到五十岁的模样。

这么一看荆宇倒是对他的女儿一下子失去了期盼,相比这位肉球先生就是斯坦福德吧,只是不知道他的女儿是不是也这副模样呢?

这位肉球先生看到了荆宇,随着亨利递上了请柬然后他旁边的人在肉球先生几乎已经被包裹的耳朵便轻声说过几句什么后,就热情的迎了上来,“欢迎你的到来,Jing先生”,他用一种类似动物撕扯猎户时喉咙里发出那种低沉的声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