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我要红!(1/1)

李桃开着车,和李智星一起来到约好的烤肉店,进店之前,李智星拉住李桃,嘱咐了一句,“就说是你邀请我来的,知道吗?”

“我?”明明是你自己要来的,好吧!

“就是你,谁让你讲电话让我听见的!”

“嗯?!”这样也怪我啊!

“记着啊!”说完,率先迈开步子走进店里。

李桃连忙追进去!

“咦,阿星也来了!”橙子和阿柴虽然跟李智星接触不多,但是还算是认识的,就算李智星不记得阿柴她们,她们也会记得李智星的,毕竟是人气偶像。

“七姐好,橙子姐,柴姐好!”

“怎么有空一起来?”林七并不介意多一个人吃饭。

“电影完成的差不多了,只剩一些后期工作,金导说等她通知。”

“哦,这样啊,来,看喜欢吃什么?”林七将菜单递给李智星。

李智星看都没看就递给了李桃,“我不挑食,你点吧,反正吃的你在行!”

“好啊!”李桃大方的接过菜单。

点完菜,服务员很快端来菜品,林七看了看,还算不错,不过她对食物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研究,看不出来什么门道,倒是李桃和橙子,井井有味的讨论着谁家的肥牛更好,谁家的生菜又新鲜给的又多。

“重庆路那边的麻辣香锅吃过吗?”橙子往烤盘里放上里脊肉。

“没有,不怎么顺路,不经常去那片。”李桃啃着额外叫的酱骨头。

“那以后你有时间,一定要来找我,我们一起去吃一次,保证你吃一次就喜欢上!”

“好啊!我们到时看看,哪天我们俩都有时间!”

“嗯,好,说定了,把你微信给我扫一下。”橙子将自己的手机递过去。

“好!”李桃摘掉一次性手套,拿出自己的手机,加好好友,递还给给橙子。

“吃货联盟,能带我一个吗?”李智星调侃道。

“哈哈哈~~~”林七突然笑起来。

“怎么了?”

“我觉得你们可以建个群,我可以把白圆圆介绍给你们认识!”

“白圆圆是谁?”李桃没见过她,并不知道白圆圆是谁!

“一个很可爱的姑娘!”林七一直觉得白圆圆是她到现在为止,见过的最跟可爱呆萌靠的上的姑娘!

“这个提议不错,我现在就建!”橙子说着,手里已经开始行动了!

“别拉我啊!”阿柴赶快开始打预防针。

“知道了!李偶像,你要加入我们吗?你方便透露你的私人微信吗?”橙子用一种怪叔叔的语气问道。

“好啊!”李智星点开微信,将手机递给橙子。

橙子拿到李智星的手机,笑的更加阴险,“哈哈哈哈哈哈!李偶像,你手机现在在我手里,你害怕不?”

“为什么害怕,我手机里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李智星轻笑。

橙子嘴上玩笑不断,但是心里是有分寸的人,不然也不会被林七提上来!加完微信,拉进群,她马上就把手机还给了李智星!

“我把高寒和从轩的名片给你们吧!”林七想起来,之前说过要阿柴带从轩的事情。

“这样,有事方便联系!他们两个是新人,我先不拉他们进之前的群了!”林七在这方面要求很严格,关系不到位,绝不做过现有关系的事情。

“好!”

“好!”

李智星和李桃,看着纷纷按手机的三人,第一次真实的感觉到,他们两个跟人家不是一个公司的!

李桃倒也觉得没什么,自从跟林七住到一起,导致她想事情都受到林七的影响,总之就是很开得开,很大方,很不矫情了!

可是,李智星不一样,他觉得自己是真心喜欢林七,可是却又不能真正融入她的生活圈,有点难过!

但是,很快,他又不这么想,因为他们现在不熟嘛,而去,自己还没做好表白的准备,也许熟了,就不会这样了!

林七并没有察觉,饭桌上微妙的变化,或者是并不在意,直接忽略了!

做他们这行的,分的清楚是最基本的要求,至少是她的信条!

她坚信工作和生活要分开,友情和利益要分开,不然这些关系夹杂在一起,一定会起冲突!

“来,牛肉好了,快吃!”阿柴将烤好的肉,推到边上,再放上新的!

“我不客气了!”李桃迅夹起肉,放进自己的酱料碗里,开始真的吃起来!

橙子看着吃的无比认真的李桃,突然觉得自己不能算是一个吃货!李桃才是!

不久以后的一天,李桃和橙子看着吃的无比幸福的白圆圆,觉得自己不根本不配叫吃货,白圆圆才是!

“这个不错。”林七吃着橙子给她的一块羊肉。

没人看到李智星嘴角隐隐一笑。

吃过饭,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李桃坚持要送李智星回家,林七也同意她的做法,李智星只好听取了她们的意见,由李桃送他回家!

李智星回家后,登6了好久不上的论坛账号,自然是三无账号,不会让别人怀疑到是他!

在爱情讨论板块,了一条帖子,坐等回复!

标题是酱的《喜欢一个比我大一点的女生,可是她的竞争对手公司的,而且她职位比我高!》

李智星看了看,没错,目测林七是比他大的,感觉可能要大上个五六岁吧?

还有,她确实算是比他职位高,她都是金牌推手了,他才新晋偶像!

很快,万能的网友,就有回复留言了!

2楼:加油!

切!还有你说加油!

3楼:那感情好啊,谈谈恋爱还能收集情报!

神经病!我是真心的好么!

李智星自己添了四楼:我是真的喜欢她,想好好在一起,可能的话,不排斥结婚的!

5楼:楼主,可以跳槽去女生公司啊!

6楼:楼上是不是傻!办公室恋情,见光死啊!

……

17楼:可以先追着啊!竞争对手什么的,只要楼主真心,女神不会介意的!

这个说的还差不多!

2o楼:楼主方便透露自己和女神的年龄吗?

21楼:26!女神可能29或者3o吧……

22楼:差的有点远呐……但是奔三的女人都恨嫁,估计楼主游戏!

什么鬼!林七那样的条件,怎么可能恨嫁!

3o楼:楼主和女神,是什么样的公司啊?或者是两人经济水平,大约怎么样?

31楼:年薪2o万大约……

李智星编完,现可能不止啊,林七已经不是新人经济,手下那么多艺人,可以抽成,而去她家具体不知道,上次在医院的时候,看那个医生的表情恭敬,估计林七家里也是有权有势的吧……

哎,仔细想想,他俩差距不是一点点啊!李智星突然一股子斗志冲上心头,从今天开始,他要努力工作,努力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