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笙忙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殷权除了去卫生间,一直坐在台前的座位上,原本薜岐渊以为殷权会无聊扬场而去,但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
一向对感情冷冷淡淡的程一笙现在热情似火,一向对任何事没什么耐心的殷权,此刻非常有耐心,两个人都超出了薜岐渊的认识,这种改变,是因为什么,薜岐渊不敢想,也愿多想。
三个人走出录制厅,车子在外面等着,酒店房间是殷权与程一笙住一间,左边是钟石的房间,右边是薜岐渊的。
走到车前,程一笙挽着殷权,对薜岐渊说:“薜台,我跟殷权随便走走,您先回去吧!”
这是嫌薜岐渊当电灯泡了。
薜岐渊的唇角几不可见地抽搐了一下,然后迅速做出了反应,“不要耽误了明天的工作!”他说的比较含蓄,其实他心里的意思是,这几天会很忙,你要早点休息养足精神,别在这个时候光想着男女之事。其实他也没有深想,他是不会去想程一笙与殷权滚床单这种事自寻烦恼的。
“放心吧薜台!”程一笙只是想跟殷权单独逛逛这个城市,毕竟她冷落了殷权大半天,就这么回酒店睡觉,她都觉得委屈了他。
薜岐渊无话,只得点点头先坐车离去,心里由衷的犯堵。
程一笙拉着殷权沿着街道向酒店方向走,她侧过头,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他:“老公,是不是很无聊?”
他冷峻的脸上浮起一丝柔和,看向她时,深寂的眸更加温和起来,“不无聊,就像看电视,挺有意思!”只要看着她,就不无聊,总胜过他一个人在酒店的好。
听了他的话,她的眼立刻笑弯了,“老公啊,我们吃什么好呢?”其实台里给发过盒饭,只不过他了解殷权,肯定不爱吃,所以她也没吃多少,就想着工作完了,找个地方吃饭。
“你想吃什么?”他一直都是以她为中心,更何况她工作一下午,辛苦了。
“我们走走看,找间有特色的小吃店,好不好?”她询问他的意见。
夫妻之间就是要互相尊重、有商有量,哪怕一件小事也是如此,这样会让两个人心里都舒服。
“好!”他满口应道。
R市原本就是个经济繁华的城市,录制节目的地方又是市中心,从这里离酒店距离并不算太远,其间隔着不少有特色的小店,还有美食店,一间间店铺并不算大,但都带着本地的特色,这都是游客们非常喜欢的。
两人随意地在街上散步,遇到感兴趣的店,程一笙就拉着殷权进去,有时候看见装修特别的男装店,也会将他拉进去。此刻她正试图给他买一件哥特风格的T恤。
殷权的眉已经拧了起来,双臂交叉于胸前问她:“你打算给我买这种衣服?”
“我看你除了衬衣就是衬衣,人偶尔也要改变一下风格,难道你就不觉得闷?”程一笙一边说着,一边颇有兴趣地挑选。通常女人对改造男人都有一种强烈的*!
“你除了旗袍就是旗袍,难道你也不觉得闷?”他反问。
她哑然,转过头看他扑哧一声笑了,打趣地说:“哟,那是不是我肯改变你就肯?”
“行!”他也爽快地答应了。
这番有趣的对话被店员听了去,便引荐道:“这边有情侣款,两位要不要试试?”
殷权一听“情侣”二字便来了兴趣,他是最喜欢跟这个女人穿一样的衣服。于是他拉着程一笙就跟店员走了过去,一高一矮的模特身上,穿的都是黑色的衣服,上身是T恤,印着怪异的图案,让人看不懂,下面都是穿了哈伦裤,两件衣服样式完全相同,只不过大小不同。
这种衣服……
两人狂汗……
殷权先问:“你是不是后悔了?”
她嘴硬,“谁说,我看是你后悔了!”
她不服软,他怎能服软?于是他说道:“既然没后悔,那你去换衣服!”
“你是男人,你先换!”她才不先换。
店员马上说道:“我们有两个换衣间,两位这边请!”
这下两个人没办法了,只好拿着各自的衣服进了换衣间。程一笙勉强能够接受T恤,但那松垮的哈伦裤她就受不了,于是等殷权进去后,她又轻轻开门出来,对店员说:“你把裤子给我换成那种的!”
擅长诡计的程一笙把殷权就这样忽悠了一下,殷权换完衣服,站在镜前频频皱眉,恨不得马上冲回换衣间把衣服换下,但是他又想看程一笙是什么样子,只好强忍,等她。还好这里没有认识他的人。
程一笙从换衣间走出,换种风格的她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妩媚的她增添了几分帅气,然而他的目光向下看,眉一挑,眼一瞪,质问道:“程一笙,你怎么换成别的裤子了?”
他这么一叫,她立刻向他看来,而且是先看裤子,殷权脸一黑,愤愤说道:“不行,我也要换掉!”
程一笙向上看,眼前一亮,现在的殷权好像年轻了十岁,俨然一个花美男,但那脸上的愤然,竟然融合出一丝痞痞的感觉来,这是她老公?她有一种老牛吃嫩草的感觉。她手快地抓住他的手臂说:“老公,别换,这样真好看!”
他恼恨地扯看宽大的裤腿,哼道:“这有什么好看的?简直不像话!”
“别,真好看,咱们就这样穿着吧,不换了,那个,这两套我要了!”程一笙生怕他换下衣服,赶紧叫结账。其实女人也喜欢年轻漂亮的男人,殷权这个新样子,给了她一种新鲜之感,她自然想让他多这么穿穿了。为了能让他甘心穿这衣服,她也豁出来穿出去,反正也没人认识。
“你让我穿这个出门?绝对不行!”殷权又看了看镜中,简直要吐血。
程一笙晃晃他的手臂,附在他耳边低声说:“老公求你了,我喜欢看,你就今晚穿一次,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还不行?”
他心中一动,盯着她身上紧身T恤勾勒出来的凹凸曲线,喉结微动,小声问:“真的什么都听我的?”
“嗯!”她丝毫没有往别的方面想,他一向照顾她,肯定不会刻意为难的。
“好吧,我去结账!”殷权说着,向收银台走去。
他还是保留着大男子主义的特征,两人一起出去,向来不让她去结账。
程一笙将两人的衣服收好,殷权结了账,两人携手出门,刚刚走出去就接收到无数关注的视线。原本穿情侣装的男女就容易被人关注,更何况是两人如此出色的外形。程一笙抬头看了看殷权,真帅!
头一次,她有一种看男人要看痴的感觉。
殷权向来不注意别人的目光,虽然有点别扭,但还是颇为自得地走在街上。
烤肉的香味儿扑鼻而来,两个人的目光都忍不住向香味飘来的地方看去,原来是间烤肉自助,她顿时觉得腹中饥肠辘辘,伸出小舌舔了舔唇说:“老公,就这儿吧!”
他也是馋了,“嗯”了一声,淡淡地算是同意她的建议,不过他却率先拉着她向店内走去。
通常烤肉自助多是年轻人聚集的地方,此时虽然已略过饭点,但里面人还是很多。两人坐下后,程一笙看东西,殷权去取食物。
程一笙的目光追随着殷权的身影,她很快就发现了,殷权身边迅速聚集两个年轻女孩,她们一边挑选食物,一边偷瞄殷权。她不由微微皱眉,这个时候的殷权,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跟身边的女孩们年龄倒是相配,但是比起她这个将近28的女人来讲,她就显老了。她撅撅嘴,不满地嘟嚷,“就算要让他变年轻,也得回家给自己看,这不是找麻烦么?”
索性殷权表现不错,没有让她失望。其实是殷权根本没发现有人在看他,他本就不是关注这些的人。
殷权很快便回来了,对她说道:“我先给你烤些肉,你去看看还有什么想吃的,自己拿。”
程一笙站起身走过去,还听到刚才殷权身边的女孩说:“好帅的男人!”
另一个女孩儿说:“可惜有女朋友了!”
“怎么现在帅哥都有女朋友呢!”
“帅哥嘛,都被抢走了呗,以后要看见单身的,早点下手!”
“就是!算了!”
程一笙被这番言论雷得不轻,好像她年轻的时候都没有经历过这些啊!那时候对男女之事似乎一直有些懵懂,不知不觉地,岁数就大了。
她回过神,拿起夹子想挟盘中唯一的一块小点心,可另一个夹子同时伸来,先她一步,她有点懊恼,不过还是很有风度的收回自己的夹子。
“你夹吧!”身边传来一个清澈的男人声音,那个夹子也缩了回去。
程一笙扭头看到身边站的是个年轻男人,看着像大学生的样子,清秀斯文,见她看来,还有点腼腆。她也不太好意思,明明是人家先拿的,怎好让人家让着自己呢?她有礼的微笑道:“谢谢,不用了,我拿别的!”然后将夹子放下,向熟食区走去。
殷权当然看到了这一幕,他早就看到那小子盯着他老婆呢,这分明就是想搭讪,靠,也不看你小屁孩一个,居然还学大人泡妞!
瞧瞧,人都走了,你还盯着背影看个没完,够了吧!想什么呢?街上女人那么多,你怎么总盯着我老婆?他如此想着,磨牙恨恨地说:“真不该让这个女人穿成这样,梳个马尾,看着跟学生似的,哼!”
程一笙没有拿多少食物便走了回来,少拿多取一向是她吃自助的原则,她向来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吃饭也是如此。
殷权看到程一笙走回来坐到自己面前,那个小子眼中露出失望的神色,转身走了,殷权这才满意,心里满满的是自豪感,他非常享受那种别的男人对他羡慕妒忌恨的表情。
殷权喜欢动手给她烤肉的感觉,不过一会儿功夫,程一笙不大的饭量就已经被他给喂饱了,她只好给他拿食物,看他吃。
殷权没有暴饮暴食的习惯,刚有饱意便会放筷,当然她做的饭除外。她不管做的多么一般,他都会赏脸全吃光。
两人迅速解决晚餐,她叹气,“像我们来吃自助简直太亏了!”
他勾勾唇,叙述了一件事实,“这餐饭真省!”一边说着,一边用纸巾拭唇。
对于他来讲,两人加起来都不到一百块的自助,当然是省。
这男人说话真是太欠扁了,钱多怎么着?钱再多也是自己辛苦赚的不是?她白他一眼说:“我去洗手间,去完了我们就走!”
殷权看她离去的身影,不太明白,他哪里说错了?看她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
程一笙很快就出来了,她还没走到殷权面前,就看到一个二十初头的女孩子跑到殷权面前,活泼俏皮地问:“嗨帅哥,问你一句,知道最近的商场怎么走吗?”
殷权眉头已经蹙起来了,装没听见。
那个女孩儿显然不肯死心,还有一群女孩儿在窃笑,程一笙看得出来,恐怕是这个女孩儿在那群女孩儿面前夸下海口,说能跟帅哥搭讪成功的。
不省心啊,居然还有主动找上门的!
“帅哥,你不要那么冷好不好?我在跟你说话呢,你没听到吗?”她言语间隐有撒娇之意,还想伸出手去揪他的衣服。
殷权突然转过身,冷冷的目光中夹杂着毫不掩饰的厌恶,瞥向她的手,她的手滞在空中,脸上的表情有些僵。
殷权对女人,连句话都懒得说,连个目光都懒得给,他刚才那一眼,只是瞥了她的手,没有看她的眼。
程一笙已经走了过来,适时地开口说:“对不起,我们是外地人,不熟悉路!”
殷权瞪她一眼,“磨蹭!”然后站起身拎东西,率先走出门去。
程一笙也没多停留,跟着他后面快速走了出去。
只是可怜刚刚的女孩儿闹了个大红脸,一副快哭的表情,简直太难堪了,那男的不仅对他那么冷,还是个有女朋友的。
其余女孩儿也都有些懊恼,纷纷过来安慰。
殷权出了门,已经什么都忘了,他自然不会将这些小事放在心上。他看时间不早,便对她说:“回去吧,明日你还要忙!”其实他有别的企图,她那一句承诺,让他挠心挠肺许久。
“我们坐公车回去吧!”她说着,拉着他走向公车站。
他没有反对,任由她做主。这里是繁华地带,公车比较发达,程一笙看了一会儿,果真在一个牌子上发现她所住酒店的名字,她找出零钱,和他等车。
这个时间,站台上人不多,人们都在向远眺望,看看公车有没有来,唯独程一笙与殷权面带悠闲之意,享受这样的夜晚。
公车缓缓地进站,程一笙拉着殷权的手上了车,投进两枚硬币。车上人不算多,后面的位置几乎都空着,她走到靠近后门的位置上坐下,殷权则坐到她的身边。
其实也只有两站地,
她就是想感受一下,韩剧中的经典镜头。
殷权对于公交车并不陌生,以前创业的时候经济困难,他也经常坐,本来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当她的头轻轻靠在他的肩头上时,他就像突然被电击中一般,腰背立刻僵住了。真是可笑,又不是刚恋爱的毛头小伙子?他早就与她滚过不知多少次床单,怎么现在还有如此表现?但是此刻他就是这样,好似电流过遍全身一般。
微凉的风透过车窗吹了进来,不冷,却很舒服。她枕在他的肩上,两人的目光都望向窗外霓虹,异样感觉从心中划过,好像穿越回青葱岁月,懵懂的年龄。
两站地很快就到了,程一笙略显遗憾,他真是恨不得这路途再长一些,永无尽头。但是理智告诉他,明天她要工作,不能太晚!他恨尘事太多,两人总没有相守的时间。
回到酒店,她先洗了手,他挤进卫生间也洗手。她从镜中看到他那帅中带冷又带痞的脸,突然伸出手抱住他的腰,这样的美男,她心跳也会加速,也会激动,她有点痴,会迷恋在他的男色之中。
他反手抱住她,动作利落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便将她抱到洗手台之上,两人没有言语,几乎同时主动,默契十足地吻在一起,抱在一起,享受这酝酿已久的美好之夜!
两人这边甜甜蜜蜜,而殷建铭那边却乱了套!
经过殷晓璇的提醒,殷建铭一把抱起莫水云往医院送,殷晓璇自作主张地给殷宅打了电话,殷宗正一听要闹出人命,大半夜的让人开车送他去医院,心里暗骂这个儿子不中用,不管是真是假,又弄这么一出!
莫水云被送到急救室,殷晓璇与殷建铭在门外焦急地等待着,一言不发。
殷建铭整个人都是冰冷的,十几年前的一幕又回来了,缠绕着他,令他呼吸不过来,震惊、愧疚、害怕,当时种种的情绪,此刻真实地回到他身上,他已经分不清自杀的到底是谁!
他不知道,这彻彻底底是场闹剧,莫水云要的就是他这个心理。
莫水云提前跟殷晓璇商量好这个计策,然后莫水云将家里所有的番茄酱都拿出来倒在地毯上,把瓶子收好,因为屋子里都是番茄酱的味道,哪里有血腥味儿?她只好喷了不少的香水来掩盖这种味道。当时殷建铭进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而且手腕上还滴着血,他自然没有注意到房间里的味道。
莫水云不可能不真的割脉,但是远远没有到达要命的程度。她爬上床,用刀轻割了一下,里面渗出血,她吓的把刀扔了,心想不会就这么死了吧!赶紧给莫晓璇拨个号以示暗号,然后就闭上眼等着。她的脸倒是不用化妆,最近把她折腾的憔悴不堪,倒是像大病一场。
殷晓璇按照两人商定的,下楼,发现母亲“自杀”,然后大叫,去叫父亲,为避免他发现端倪,她负责催促他快速将母亲送到医院。
这就是整个“自杀”的经过,这也是莫水云最后的杀手锏了!这么多年的夫妻,她当然知道殷建铭怕的是什么,心里最触动他的是什么!不管怎样,婚她一定不会离的。
医生匆匆走了出来,殷建铭回过神,与殷晓璇一起过去,殷晓璇突然情绪激动地一把将殷建铭推开,怒道:“你不配知道我妈怎么样了,我不要你靠近她,你走!”
她就好像疯了一样,护士说了一句,“请不要大声喧哗!”
殷建铭看女儿那么激动,自然不会过去,只好站在原地。殷晓璇鄙视地瞪他一眼,拽着医生说:“医生,我们进来说!”
医生有点无奈,但是一个年轻姑娘拽着他,他还是挺别扭,又不好训什么,万一小姑娘训哭了,这不是自找麻烦?于是由着她给拽进了屋里。
殷晓璇这自然是心虚的表现,生怕父亲知道这都是假的,回头再把她跟母亲赶出家门,那她就什么都没有了。殷家这块肥肉,她怎么可能放过?
殷建铭在外面发呆的时候,殷宗正赶到了,别看这么大岁数,他仍旧脚步快而有力,丝毫不逊于年轻人。他走到殷建铭身边,开口问:“怎么样了?”
殷建铭回过神,说道:“医生刚出来就被璇璇拉回去了,她不让我进去,在生我的气,还不知道怎么样!”
殷宗正活了这么大把岁数,自然什么事情都想得比较周全,他想了想说:“十七年前殷权的妈妈走了,如今你怎么又闹出这样的事?好歹你也五十几岁的人,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
殷建铭愧疚地说:“对不起,爸!”
殷宗正叹气道:“我看,实在不行,你就跟着她走吧!事情总要有个了结!难道你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再说,两个媳妇都自杀,让别人怎么看我们殷家?以为我们殷家怎么了!”
殷建铭无力地垂着头,点了点头,他的确无法眼睁睁地看着莫水云自在自己面前。有了十七年前的那桩事,已经死过一个,现在怎么能让第二个死。
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殷宗正表了态,说道:“以后,要是你们有天离了婚,还可以回来!”
这话是有问题的,回来容易,但是股份呢?工作呢?他可都没有给出承诺,然而殷建铭却点头了,因为这个时候,他的脑子已经木了,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弄懵了!他从来没想过莫水云会假自杀,因为十七年前那幕太过震惊,也太让他难忘,所以他心底认为,这就是真的,并且恐惧着!
殷宗正长长地叹了声气,说道:“你在这里守着吧,把你家门钥匙给我,我叫人去给你拿两套衣服,怎么也要在医院里住到人没事再出来,你好好陪陪她、哄哄她!”
“嗯!”殷建铭呆滞地将钥匙拿了出来,递到他手里。完全没有细想!
殷宗正拿了钥匙,拍拍他的肩说:“好了,有事给我打电话!”然后便转身离开。
殷宗正从医院出来直接就去了殷建铭的家,自然不是去给殷建铭拿衣服的,他进了门,一股奇怪的味道扑鼻而来,地上还有红色的脚印,看起来触目惊心,他顺着脚印走进去,果真看到开着的房门内,一大片红色的血染在地毯上,这场面与十七年前何其相似?
只不过十七年前殷权的妈妈死了,但是现在,没有听到莫水云死亡的消息!这件事便值得推敲,他走进门,绕过血,这里的味道非常浓郁,好像香水味儿温和成什么味道然后变成这种奇怪的味儿,有点发酸。
他蹲在地上看了看,然后招呼他的人说:“过来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他指着脚下地毯上的红色。据他推测,看床上凌乱的样子,莫水云应该是睡在那里的,但是如果她要在那个地方割脉,血流到这里,必死无疑。
他看到床头放着手机,便走过去调出了通话记录,发现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殷晓璇的,通话时长只有一秒。楼上楼下还用打电话?他看眼通话时间,去掉赶到医院与抢救的时间,电话应该是莫水云割完脉后打出去的,流这一地血也是需要时间的。但如果是求救电话,怎么一秒就挂了呢?肯定要让女儿下来,也得说了什么事儿吧,就算她立刻晕了也不是挂电话而是扔电话,还能把手机放得好好的?
“老爷,我尝着像是蕃茄酱!”佣人说。
司机从外面走过来,拎着两个瓶子说:“老爷,您看蕃茄酱的瓶子都空了!”
事情到底如何,殷宗正已经清楚了,看来这个莫水云真是比他之前的儿媳精明多了,懂得用自杀吓唬老三。如果之前殷权的母亲也会这一招,那么断不会让莫水云进门,建铭肯定不会选择离婚的。
殷宗正冷笑一声,转身走了出去,交待道:“你们给三老爷挑些衣服,明早再给他送去!我在车里等着!”
殷宗正真是一刻都不想再呆下去,老三一家出去,他也总算能消停一段时间了。
殷建铭被允许进去之后,看到妻子莫水云躺在病床上,紧闭着双眼,左手上已经包了厚厚的纱布,以前看着保养极好的皮肤,现在也有了深深的皱纹,好像迅速老了十岁一般,完全就是一个中年妇女。他靠在椅子上感慨,是啊,都老了,转眼已是中年,可以前的事情仍在继续!
殷晓璇见父亲守着母亲,自己便匆匆回去收拾残局,千万不能让父亲看出房间里的端倪。
莫水云觉得时间差不多,半夜的时候她才幽幽转醒,眼睛转了转,然后装成突然发现殷建铭在身边一样。殷建铭没有睡,一直就这样坐着,往事一幕幕地出现在他眼前,若说他欠了谁的,那还是殷权的妈妈,在他认为,莫水云今天所受的一切都是在为以前还债,而殷权妈妈才是最无辜的。
莫水云以为这些年早就打败了殷权的妈妈,其实她不知道殷建铭只是将一切压在心底,并未遗忘,这世上最无法打败的,就是死去的人,因为她的美好都留在殷建铭的心里,包括她的美丽,可呆在殷建铭身边的莫水云,却和殷建铭一起衰老着,因为往事被殷建铭埋怨着。
“醒了!”殷建铭回过神,哑声出口。
房间里只开了盏昏黄的小灯,他坐的位置比灯的位置高,致使他的脸笼罩在黑暗中,看不真切。
莫水云呢喃一声,“你救我干什么?”
好像让她死了才对!
殷建铭低叹出声,说道:“水云,我不会和你离婚的,以后不要再想不开了!”
这句话令她心中狂喜,她是不会再问他那你不要财产了吗?如此高姿态的话,她可不想让殷建铭再纠结后悔,反正他说不离婚的,她赶紧低声地应了下来,“嗯!”
殷建铭守了一夜,早晨的时候才歪在椅子上迷了一会儿。说回去拿东西的殷晓璇一夜没回来,在家把地毯扔了,地上擦了一擦,然后就上楼呼呼大睡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生怕夜长梦多的殷宗正带着律师与公证员到了医院,一切东西早就准备好了。殷建铭根本不知道,父亲原本打算的就是让他离开殷家。不是说想将他赶走,而是因为股份!
这股份迟早都是殷权的,殷晓璇就算是殷家孙女,但也没有继续股份的权利,顶多是给些钱或者不动产一类的。按照继承法来讲,殷建铭如果有了意外,那么所有财产将由莫水云获得,他知道殷建铭根本就没有立遗嘱。
如果莫水云继承了股份,想也知道,那就没有殷权的份了!
以前殷宗正并没有下决心将股份收回,但是随着这件事情越闹越厉害,以及莫水云近来的表现,令他越发坚定自己的想法。这次莫水云假自杀之事,更是让他一大早便把律师与公证人都叫了来。
殷建铭这个岁数已经熬不得夜,这大晚上把他熬的,正困之时将他给叫起来,他脑子还昏昏沉沉的。
殷宗正沉声道:“建铭,你昨天已经做出选择,三天时间到了,你是不是打算跟莫水云离开殷家?”
“是!”殷建铭的确没有了离婚的念头。
“那好,把穿上签了吧,这是咱们事先说好的!离开殷家,你会自动辞去殷氏的职位,交出殷氏股份,是这么说的不错吧!”殷宗正又问。
“没错!”殷建铭答道。的确当时是这么说的。
“行了,没有问题签字吧!”殷宗正看向律师。
律师将股权转让书放到殷建铭眼前说:“殷先生,这里签!”他指着地方告诉殷建铭。
一切都在公证下进行,这是一份签署后即将产生法律效应的文件。殷建铭又是签字、又是按手印!
这个清晨,在殷建铭浑浑噩噩之时、莫水云熟睡之时,殷晓璇还未赶来之时,一切都没了!殷建铭彻底放弃了殷家的一切!
股权转让书的后面,是一份与殷建铭解除父子关系的声明,这声明一是给殷权看的,二就是免得莫水云有事儿闹上殷家,他可惹不起这泼妇!声明上面,他已经签了字、按了手印。殷建铭看都没看,就这样一路签了下来!
恐怕他现在还不清楚,脱离殷家是个什么概念!他以为只是不跟殷家来往,但是有灾有难的,还可以去找爸爸。但是一签署这份正式的东西,殷宗正帮你也可,不帮你也是情理之中的。
手续都办好了,殷宗正看着这个精神明显不在状态的儿子,叹了声气,又说了一句:“将来后悔了、离婚了,就再回来!”然后便站起身走了!
殷晓璇吸毒之事、还有伙同莫水云假自杀之事,已经让殷宗正完全下定决心放弃这个孙女。而莫水云,只是个外人,对他并不重要!
殷宗正走后,殷建铭便回病房,栽倒床上睡觉了,天大的事儿,等他睡醒了再说!
殷晓璇回到病房的时候,莫水云已经醒了,她看殷建铭睡得正香,无声地问女儿一句,“怎么样?”
殷晓璇点了点头,表明自己都收拾妥当,不用担心。
殷宗正从医院离开后直接去了殷氏,召集大家开高层会议。殷老爷子虽然仍旧是殷氏总裁,但已经很少到殷氏来开会,一切发展正常,他通常都不再管理公司事务,于是今天老爷子突然来给大家开会,这证明是有大事,还是非常重大的事!
殷宗正第一句话便说:“公关总监殷建铭于今早辞职。”
兄弟四个震惊极了,只有殷建昌和殷建立明白,三哥这是选择了离开殷家。
殷建立心里想着,行啊,有魄力啊!
殷宗正看向殷建昌说:“开完会你就把他的胸卡取消掉,并且对公司员工用邮件告知这件事!”
“是!”殷建昌心想这有点人走茶凉的意思,早晨刚离职,马上就不让进殷氏了!
殷宗正又说:“至于殷建铭的工作……”
他的话还没说完,殷建昌便接道:“爸,不行就由我暂代公关总监一职,等您找出合适人选,再定如何?”
殷宗正看他一眼,说道:“这样也行!”
殷建昌心里刚升起窃喜,就听父亲后面的话接道:“不过凡事要通过殷建祥签字才行!”
殷建昌脸色微变,凡事都让大哥签字,那他就不是总监,成经理了!但是眼下还得先拿到这个职位才行,想到这里,他便忍下了。
一系列决定跟着执行下来,医院里的殷建铭一家,还没有任何消息,莫水云母女正在狂喜着自己的成功。
第一个告诉她们的还是媛馨,媛馨这正等莫水云的消息呢,不是说能让她拍新戏的?但是眼看这戏没影儿,网上却出了条消息,说殷建铭已经离开殷氏。这是怎么回事?殷建铭走了,谁还能给她找戏?她也有些慌了,她还指着殷建铭翻身呢!
于是媛馨立刻给莫水云打电话,莫水云的手机已经被殷晓璇拿了过来,她生怕吵醒殷建铭,所以小声地接电话,问:“怎么了?”
然后便是尖声问:“你说什么?”
殷建铭睡得很沉,居然没有被吵醒。
殷晓璇赶紧推母亲,示意她小点声。然而莫水云根本就没有理会女儿,而是反问道:“建铭辞职了?我怎么不知道?”
殷晓璇听到母亲的话,也顾得再拦着,伸起耳朵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莫水云挂了电话,脸上露出一副木然的表情,然后突然叫道:“快,璇璇,快把你爸叫醒!”
“妈,您先说到底怎么回事?”殷晓璇着急地问。
莫水云懒得理她,自己扯着嗓子叫:“建铭,你快醒醒,出事了!”她声音尖利,哪里有自杀后的虚弱?
殷建铭不满地嘟嚷,“吵什么?困死了!”
“别睡了建铭,怎么网上说你辞职了?殷氏都给员工发了邮件,你什么时候辞职的?”莫水云叫道。昨天他还在上班,昨天晚上一直到现在他都在医院,还没机会回公司,辞职是怎么回事?肯定是弄错了,肯定是!
殷建铭听了她的话,马上就从病床翻身起来了,脑中仍旧混沌,处在半梦半醒之间,他声音沉重地问:“什么辞职?我没有!”
莫水云一听,兴奋地说:“果真是弄错了,现在网上都是你辞职的消息,你快给爸打电话让他澄清一下!”
殷晓璇也跟着点头赞同。
“等等!”殷建铭伸出手,制止妻子聒噪的声音,他努力回想,努力回想,然后喃喃地说:“我选择了你们,你忘了?”
莫水云有点反应不过来,怔怔地看着他,等他向下说。殷晓璇也心里紧张地等着他。
早晨的事,他还是有印象的,他记着父亲来了,说起以前的约定,他昨晚也决定了选择莫水云,他又喃喃地说:“我选择了你们,放弃了殷家,股份,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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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修文,先放上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