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在这儿?”
男人抿唇不语,她冲着他嫣然一笑,垂下眼眸,踩着踉跄的步子从他身边擦过,就在要错身而过的那一瞬间,他伸手拽住了她的衣袖,她挣扎:“干嘛?”
男人的力气天生就比女人大,更何况是喝了酒的女人如轻轻的棉恕般。
“你……喝酒了?”
“嗯,藤解放硬拉着喝,没办法。”
她的笑容干净甜美,不带任何一丝的杂质,与四年前一样,大槐树下,她们就这样静静地观望着,仿佛又回到了曾经那一段美好甜蜜恩爱的时光。
她与藤解放在一起?这么说来,是那小子把她送回来的。
不知不觉,那支捏握着她纤腰的手臂收紧。
死死地箍住了她,让她与他之间不留一丝的空隙。
“你给他借钱了?”口气有些冲,明显是心情不好,然而,醉酒的女人神智不是十分清楚,更不可能注意这么细微的变化。
“是,借了二十万,我全投进……股市了,今天新德利涨了,我赚了近两千,好高兴的。”
赚了二千就高兴成这样,还与野男人出去喝酒,把他一个人晾在家里,拜托,藤大老板,人家不知道你要来啊,再说,你与人家白律师已经没关系了嘛,嘿嘿。
“以后,不准跟他出去。”他霸道地要求。
“为……为什么?”
她吞吞吐吐地问出,玉手爬上了他刚硬的五官,这硬朗的男性脸孔是她熟悉到极致的。
“藤解放那种男人,你也敢跟着出去。”
弯腰,他抱起她走进了那条通往她家的幽深巷子,客厅里留了一盏壁灯,也许是白老太怕女儿回来看不见进卧室,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没绕一点弯子就直接把她抱进了那间十来平米的卧室。
狠狠地把她丢到了*的床上。
“喂,很疼也。”女人揉着被撞疼的左肩膀嘀咕。
他给了她一记‘疼死’才好的眼神。
这一撞感觉头有些晕了,胸口也发闷,一股酸酸的东西从胃里涌出,她没法儿控制就吐出来。
呕,酸涩的秽物已经吐出,而且,是吐了他一身,因为,他离她太近了,这也怪不得她。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子酸臭味儿。
男人纤长的眉毛拧得死紧,面色更是黑如锅底,心里暗骂了一句:藤解放这小子是灌了她多少的酒?
如果是以前,他绝对会抽身离开,可是,他已经不再是四年前的藤瑟御,自尊,骄傲当不了饭吃,如果想要挽回她的心,还是温柔体贴一点好。
这样想着,他便脱下了身上的黑色昵子大衣,将大衣拿去了客厅,再到厨房端了一盆热水进来,并且还端了一杯水,将她从床上扯起,杯缘递到她嘴边。
动作有些粗鲁,可是,藤三少几时这样侍候过一个女人喝水,热脸,洗脚。
根本就是破天荒地第一次,再说,他也不懂得如何去侍候一个女人,这女人总是让他破例,他都觉着自己很没志气。
他真想抽身离开,可是,在见到她半闭双眸,颤动着红唇,不知道在嘀嘀咕咕说着什么时,心中的防墙轰地一声就倒榻了。
找了扫帚将那间十来平米的房间清扫干净,再用拖把拖干净,感觉屋子里几乎已经闻不到一丝酸臭的淫秽味了,才松了一口气,并将扫帚拿去了卫生间清扫,哗哗的流水声吵醒了隔壁屋子里的老人,白老太轻手轻脚,深怕吵醒了两个孩子,披衣来至客厅,见卫生间开了灯,又有流水声,便蹙眉道:“老三,瞧瞧,都几点了,夜熬多了不好。”
白老太碎碎念的当口,高大健硕的男人走出来,站至她面前,她便像一只惊弓之鸟一样从沙发上弹起。
“你……”
起初她以为是小偷进家门了,因为儿子白豪城并没有这样高。
看到那一张俊逸非凡阳硬轮廓,一颗悬起的心才落了地。
“瑟御啊,你……没走?”
白老太太吃惊了,他不是已经走了近四个小时了吗?怎么还呆在屋子里?
“嗯,妈,随心喝醉了,刚吐了,所以,我就……”
藤瑟御说这句话的时候,俊朗的面孔漫了一层薄薄的红色,只是灯光太微弱也不是太明显。
“噢。”白老太也是非常聪明的一个女人。
活了大半辈子,大风大浪什么也没见过,这个女婿对自个儿闺女可不是一般的好,堂堂一个大老板,腰缠万贯,居然纡尊降贵来她们这破烂简陋的地方,还亲自拿扫帚扫地,老三真是落到福地里了。
“这老三真是的,赶明儿,我得教训教训她。”
“这是你衣服吧?”白老太这才发现旁边放了一件黑色的昵子大衣,大衣胸襟,袖口处到处都是未处理的污秽,不用说,自是老三喝醉了吐上去的。
吐了人家男人一身,关键是男人也不嫌弃,还准备拿去自己清洗。
“瑟御,你……你看,这。”白老太语无伦次:“明儿个,我帮你洗了给你送过来,今儿太晚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白老太下了逐客令,虽说男人对她女儿不错,可是,她是一个爱好面子的人,万一被街坊邻居瞧起了,那就不好了。
她们这一带都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女婿是不能在娘家留宿的。即便是留宿也不能与女儿同一个房间,据说会让娘家人倒霉,再说,她还有一个儿子,尤其陈月桂那种斤斤计较的媳妇儿,万一哪天出了什么事,她真会把责任全都怪罪到老三身上,说老三带男人回家乱搞。
当然,藤瑟御是她们钟意的女婿。
老三生的女儿又不是他的,再说,他们也没结过婚,留在家里始终是欠妥的。
那间房那么小,她们都是大龄男女,万一干柴遇上烈火,那就不好了。
其实,这想法白老太偏的不是儿子,而是幺女儿白老三。
“不……用了,妈,她喝得有点高,你注意她一下,那我……先走了。”
岳母都这样说了,藤瑟御脸皮再厚也不可能继续留下来照顾她,瞥了一眼那间小屋,拿了自个儿脏衣服便头也不回地离去。
白老太望着他高大狂狷的身形消失在院子里,咬了一下嘴唇,心里嘀咕:即然爱我家老三,就该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
让老三名正言顺嫁入藤家,然而,白老太哪里又知道,至始至终都是她家女儿死倔着不肯点头。
白老太拿卡去刷,询问工作人员上面有多少钱,女工作人员笑嘻嘻地回答:“老太太,你卡上有20万。”
“啥?”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再问了一遍。
工作人员耐心地又回了一次。
天啊,老太太险些没血管没冲破脑门,随便给她一张卡,卡里就有二十万人民币,她还以为只有几万块。
没想到是三四倍,不说发财了,至少,她可以用这二十万管一家人吃喝拉撒几年了。
兴奋的双腿都打着颤。
白老太有了钱,家里生活条件自然是改善了,陈月桂感觉有些不对劲,开始追问,然而,白老太太了解媳妇的脾气,这一次,她发誓,打死也不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媳妇。
随心也感觉老妈不再唠叨了,她事儿太多,也没有去追问。
随心为了赚钱,真是忙疯了,除了要研究股市外,她还要负责‘财富’所有关于法律方面的业务。
甚至于,她还得负责藤解放所有的经纪合约,是的,她兼职又成了藤解放的经纪人。
相当于是打两份儿工吧,只是,她与藤解放有一个协议,让他不要告诉‘财富’的负责人,并且,她与藤解放商议,多数时间是呆在‘财富’工作,藤大明星有些通告合约之类的,她可以在下班五点左右时赶过去处理。
当然,她不知道如果藤瑟御知道了是什么结局,她也相信他绝对不会知道。
因为,她对藤解放说过,这件事隐蔽工作一定要做好,否则,出了事的话,藤解放要全权负责的。
今天随心下班时,收到了一封邮件,是一封来自于‘千灯古镇’信件,信件是曾经房东写的,信上说,她那儿有一个刘坤的行李箱,因为久久未来拿,房东一直把小行李箱放到了某间房的角落里,因为房东的女儿出国留学了,房东要跟随女儿举家迁往国外,清理房子时又发现了那个箱子,托找了许多人,才得知当年那个静好姑娘并没有死,然后,便写信给她让她去取。
那地方很熟悉,虽然年代久远失了翻修,四处已经是残垣断壁,可是,还能依稀瞧见曾经记忆中的轮廓。
刚走进庭院,房东老板娘操着一口浓重的地方乡下口音:“沈小姐,侬来了,好高兴,又见到侬了。”
曾经瘦瘦小小的老板娘,如今身子变成圆滚滚的,日子过好了,总是营养过剩下的。
“嗯,你好,老板娘。”
“哎哟,我们联系了你们好久,一直联系不到,刘大哥死了呀,那么好的一个人。”老板娘是跟着自己的女儿称呼的,老板娘也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刚结婚三年就死了老公,是她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女儿抚养成人,一个单身女人过日子是挺艰难的,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刘坤租住她房子的时候帮了她不少的忙。
“诺,就是这个小箱子,是刘大哥的,记得从前,每一次他回老家都会带这个箱子回去,他不再了,当年那些警察也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刘大哥家里没其它人,他就是一个独子,以前听他说过,有一个老父亲,可是,我写了几十封信让他爸来领,那信一直石沉大海,我估计他那老父亲说不定已经不再人世了,前段时间,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你的照片,几翻辗转,我托人打听才找到了你的地址,想不到,你已经是咱们市鼎鼎有名的大律师了,侬真是了不起啊,沈小姐。”
起初老板娘在报上看到随心时,以为自己眼睛看花了,可是,长得真与沈静好一模一样啊。
她不相信静好小姐就那样死了,所以,她才决定去打听的。
“老板娘,谢谢你。”
“不用谢,咱们是有缘,所以才会聚到一起,噢,对了,沈小姐,你的孩子长得还好吧?”
“孩子?”
随心咬重着这两个字,她的孩子都不知道在哪儿,怎么好会呢?
“当年,你在这房里痛得死去活来,差一点儿难产啊,要不是我跟你一些鸦片,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老板娘的话让随心忆起也曾经那段艰难的岁月,尤其是在生孩子时,她痛得昏天黑地,整整痛了两天两夜,要不是她拿了鸦片给她止疼,她根本是不可能活下来的。
“老板娘,你看到过我的孩子对不对?”
老板娘点了点头,满面笑容,幽幽回忆:“见过,是个女娃儿,长得很漂亮,鼻子,嘴有些像你呢。”
“你……你知道是谁抱走我的孩子吗?”
提起孩子,随心又激起起来,一个母亲丢了孩子,心里有多着急啊!
她不知道孩子在哪儿,不知道孩子是不是没了,或者是正在受着坏人的虐待,那样的画面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是地狱般的煎熬。
“不……不知道。”重提当年之事,老板娘也有些恍惚。
“我在家里做针线活,听到你的尖叫声,我就跑出来,结果只看到你像疯了一般追出去,我腿脚不好追了几步,实在追不上,又怕你出事,所以,才急忙给刘坤打了电话。”
事情就是这样简单,总之,她真的没看到是谁抱走了沈小姐的孩子。
老板娘也是个聪明的人,更是善良的人,她怕许多事藏着永远都不会让人知道,她也想让坏人得到惩罚。
所以,她才保存了刘坤的那个箱子。
她深怕有什么证据被落下了,所以,想在离开之际,把遗物转交给相关人士。
本来她都不报任何希望,想把小箱子送去公安局了,没想就在这时发现了登上报刊的沈静好。
当然,她也把自己的所有想法告诉了随心。
随心道完谢把箱子拿了回来,仔细翻看,箱子里除了一堆刘坤的衣物外,在箱子底她发现了一封信,信是刘坤亲自写的,他没多少文化,只有小学生水平,写的字歪歪扭扭,笔峰也极其难看。
这信算得上是一封遗书吧。
这封信是他给家乡的老父亲所写,写上有斑斑泪迹,甚至把最后两排字都染花了。
信的大概内容是说,他又寄回了两万块钱,那是他所有的心血,他让父亲不要记挂,他在外面一切都好。
他还说他是天底下最不孝的儿子,没能给父亲美好的生活,来生愿再报答父亲的恩情。
然而,这封家书最终是没有寄出,他就死于非命了。
而且,这半封家书根本没有写完,后面的字迹甚至是越来越潦草,模糊,重要的是,没有落款,下面也没写上刘坤的名,要不是随心与他处了那么久,曾经瞧见过哥哥的笔迹,也不敢说是刘坤写的。
未写完的半封家书说明刘坤当时被遭突袭,未写完家书就遇害了,很显然,丫儿的母亲,那个自称是刘坤青梅竹马恋人的女人说了谎,刘坤并没有去找藤瑟御替她报仇,刘坤的死成了一个谜。
随心回家就把丫儿叫过来,亲昵地笑着问:“丫儿,你觉得阿姨对你怎么样?”
“白阿姨对丫儿最好了。”
“那你喜欢阿姨吗?”
“当然喜欢啊。”
“丫儿,你妈妈与刘叔叔真是恋人?”
“我妈妈说,她曾经很爱刘叔叔,我爸爸死后,她一心想让刘叔叔成为我爸爸,可是,刘叔叔好像不愿意,有一次,她们还为这事吵架了。”
“都吵了什么?能给阿姨说一下吗?”
十来岁的小孩子失去了所有的依靠,如今,就只能攀着白阿姨这颗大树,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妈妈骂刘叔叔变心了,说忘记了曾经那段初恋美好的时光。”
随心沉思片刻,又问:“你妈妈讨厌我吗?”
对于这个问题,丫儿没有回答,丫儿的沉默让随心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丫儿的母亲恨她,恨她夺走了刘坤对她的爱。
这样看来,女人对她所说的话都可以相信了。
丫儿的母亲已经把她当成是情敌,仇人了。
在这一场阴谋中,也许丫儿的母亲也参与了,她还真是大度,居然帮一个谋害自己的仇人养孩子。
可是,望着丫儿那张白嫩的脸蛋,乌俏俏,怯生生的大眼,如果把她赶出去,她又觉得于心不忍,毕竟,孩子何其无辜。
随心突然的不言不语吓坏了丫儿,小姑娘赶紧求情道:“白阿姨,别怪我妈妈,我妈妈也挺可怜的,她是为了叔叔才没有那条腿的,结果,叔叔不喜欢她了,所以……”
丫儿姑娘没有说下去,但是,她出口的这两句让随心觉得一切都明朗化了。
“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随心打开了手机,点了照相薄,照相薄里即时就弹出一张女人的玉照,照片上的女人漂亮如一朵鸢尾花。
“仙女姐姐。”
“仙女姐姐?”
“是的,她是仙女姐姐,曾经来我们家两次,白阿姨,她长得真漂亮,与你一样漂亮啊。”
丫儿拿过她手机,仔细地审视,由衷地发出一声赞叹:“她的睫毛好长,嘴唇漂亮极了,她第一次来我家时,我还以为是天上的仙女来了。”
所以,她就那女人仙女姐姐了。
果然不出她所料,五根手指收握成拳,随心的眼睛里迸射出绝烈的火花。
只是知道她又怎么样?她没有任何证据,说这一连串的阴谋是出自于她之手,人家去丫儿家里做客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关键是,丫儿的母亲死了,死无对证。
随心找不到证据就没办法控诉她。
一个男人真的就那么重要,让她不惜设计了这么多,设计了她痛不欲生的四年,还让刘坤跟着陪葬。
她不会让那个坏女人这样一直逍遥下去的。
现在,她必须尽快想办法找到自己的孩子。
清晨,今天没有太阳,天空雾气缭绕,空气稀薄,仿若有雨下。
每天阴雨天,白老太的疯湿病就好犯,膝盖处冷冰冰的,她拿了一个护膝戴上,穿了裤子,外面响起一阵‘嗒嗒嗒’的脚步声。
好像是皮鞋接触地面的声音,这声音太刺耳了,连走路都感觉得出主人的不可一世的气势。
‘吱呀’,她转出卧室,来自客厅,伸手将大门打开。
扬首,视野里就看到了一抹高挺的人影,男人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黑色皮鞋擦得铮亮,眼上戴了一副金丝眼镜,浑身上下干干净净,不染一粒尘埃,左手拄着一支拐仗,一副成功企业家的派头。
看到门口伫立的白老太,中年男人镜片后的眸子渐渐就失了平时的犀利。
白老太没想他会来,面色变得难看到了极点,厉声一喝:“你来做什么?”
几十年过去了,她们还是这样剑拔弩张,她与从前一样,还是不给他好脸子看。
“我……以为你们搬走了。”
他一直以为她们搬走了,所以,他就一直不曾来过这儿。
“傅长青,你害得我们还不够吗?你给我滚。”这辈子,白老太最不想见的就是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让她们姐妹吃了这么多的苦,她最恨的也是这个男人。
姓傅的男人,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当年,他是怎么将妹妹抛弃,让她们家家破人亡的。
“别这样,大姐。”
“谁是你大姐,傅长青,你这个不要脸的负心汉,你还有胆子敢来,我打死你。”
白老太回家拿了一把扫帚,那扫帚一下又一下如雨点般落到了企业家身上,然而,男人就站在那里纹丝未动,面上也几无表情。
这样的一幕吸引来了无数邻居观望。
“白老太果然好厉害啊。”
“是啊,她就那性子,一辈子逞强。”
“寡妇不强势一点,容易招惹上色狼的。”
“可是,那男人衣冠楚楚的,也不像色狼啊。”
观看热闹的街坊,你一句我一句肆无忌惮地聊开。
气得白老太只差没有吐血,她咽下了喉头那浓烈的苦汁,扔了手上的扫帚,见男人的身上那件灰色的昵子大衣上沾满了尘灰与一些难堪的印记,冲着他冷哼一声进了屋子。
说也奇怪,被白老太太这样欺负,男人居然气得拂袖离开,而是跟在她屁股后面走进了屋子。
白老太浑身都是怒气,这委屈憋到了心里几十年,她觉得自己活得太苦了,这个世上,没人能理解她的苦。
“大姐,我想知道丁香在哪儿?”
“死了。”老人口气很冲,眼前的男人是衣冠禽兽,害了她最漂亮的校花妹子,把她的父母生生气死。
两个字让傅长青的心跌入冰欲,沉默了一会儿,他哑着嗓子又道:“我能去看看她手墓么?”
“不能。”白老太脱口而出的话太无情冷酷,然而,多年前,是这个男人对她的妹妹太残忍无情了。
“大姐,都是我的错,当年,我不该那样对丁香,大姐,随心是我的女儿吧?”
“不是。”
白老太吃惊不小,面色青一阵红一阵,她不知道傅长青是怎么认识老三的,总之,她不会承认的,老三是她一手拉拔大的女儿,她绝不会承认。
“可是,她长得与丁香一样,你告诉我,丁香是不是还活着?”
“傅长青,我说过了,丁香被你害死了,当年,你那样对待她,她又怎么可能会为你生下女儿?”
“你走吧,我们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可是,她长得太像丁香了,而且,我算了算年纪,应该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大姐,我知道我有罪,我对不起你们家,尤其是丁香,我想着曾经对她做过的事情,狠不得拿把刀活刮了自己。”
“别说了。跟我滚。”
白老太激动起来,随手拿了一个苹果狠狠砸向了他。
“姓傅的,你跟我滚,否则,我报警了。”
“我没有其他的意思,我只是想弥补你们,真的,大姐,我只是想弥补丁香,如果她还在人世,你记得要向她转告我的话,跟她说,长青知道错了。”男人的话说得有些幽伤,当年,他为了事业,为了能有一个好的前程,将丁香抛弃,但是,他不知道那时候丁香怀孕了啊,如果知道,他不会赶她走的。
“不用了,我们担不起,你滚吧。”
见白老太一脸冷若冰霜,傅长青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他也是一个公众人物,在这儿呆久了影响不好。
傅长青走了,白老太却陷入了悲情的回忆中。
这一生,她过得非常艰苦,老公多年前就去世了,她是家里的老大,全家最疼爱的妹子被傅长青那个禽兽给诱骗糟踏了。
父母死后,她就一个人担起了所有的重担,照顾妹妹,养育一家儿女的重担。
抬头看看墙壁上的日历,数了数日子,今儿又是初八了。
每个月的今天,她都以借口回乡祭祖,避开儿女们的注意,其实,她去的不是宜兰乡下,而是一间非常隐蔽的精神病院。
妹妹最喜欢吃米糕,她昨天晚上就做了好多,家里留一些,剩下的全给妹子提过来了。
“白婶儿,又来看你家妹子啊?”
某医生笑着与她打招呼,几十年了,她与所有医生护士都混熟了。
“嗯,张大夫,来,吃块米糕,挺新鲜的。”
从篮子里拿了一块米糕递到张大夫手里,张大夫咬了一口夸赞着:“白婶儿,你这米糕真甜,手艺很好啊,你可以开一间小吃店了,包准你有生意,我们也会来光顾的。”
“谢谢张大夫,我妹子在里面吧?”
“在呢,这两天都很安静,不吵也不闹,看来从美国进口过来的药有效果了呢,你去看看她吧。”
“好的,谢谢。”白老太拎着篮子走进了病房,窗台边坐着一抹人影,大大的病号服把她整个纤细的身子淹没,头发笔直地披散在肩头,手里正拿着一本《红楼梦》翻看。
“丁香,姐给你带米糕来了。”
每次见到妹妹,白老太心里都有说不出来的兴奋,她们家就只有三个孩子,她下面的那个是个弟弟,可惜当年因为家里穷,活活饿死了,妹妹丁香是老幺,由于中间死了一个儿子,父母也格外地疼爱,将她宝一样来疼。
当年,在念大学的时候,就有一个台湾老板看中了她,想娶她过去享福,可是,丁香却说,她配不上人家,怕嫁过去融不进富豪之家,所以,她选择留在内地,其实,白老太许多时候都在想,如果妹子嫁去了台湾,是不是又是另一番结局呢?
“小香,姐特意给你做的米糕。”
白老太走过去,将篮子放到了窗台边,女子听到了她说话声,渐渐抬起头来,浏海渐渐滑开,露出了一张清秀的容颜,她的面色很苍白,感觉没有一丝的血色,唇也泛着白,眼睛黑幽幽的,深不见底,却感觉有些迷糊之光闪耀。
按道理说,她应该有一把年纪了,可是,乍看,就感觉像一个未经人世的小姑娘,眼角没有一丝的鱼尾纹文,眼中也没有任何的沧桑,整个人显得十分干净。
二十几年了,她从未经历任何世间沧桑,一直就沉浸在自己美好的思维中。
“嘘,不要闹。”
食指压在嘴唇上,她淡淡地笑说:“贾宝玉抱着林黛玉,她们在哭,哭得好凄惨。”
白老太不认识几个字,可是,也知道林黛玉与贾宝玉是书中的小说人物。
她不予理睬,轻轻抽走妹妹指尖的小说。
“小香,等会儿再看她们哭,你先把米糕吃了。”
拿了一块米糕塞到了她手里,白老太又从柜子里找了一把梳子替她梳头。
丁香眼神迷茫,满脸凄迷,慢吴吴地细咀嚼着米糕,吃得非常优雅,因为,她是裴家最有品位的女孩子,品学兼优,老师与父母最喜欢她了。
然而,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却毁在了傅长青手中。
白老太真是恨哪,当年,父母一心希望丁香能够飞黄腾达,让她们裴家所有人跟着沾光,可谁曾想到,会是这种结局啊。
医生说她的状况要好一些了,可是,对于白老太来说,只要她不吵不闹就已经足够了。
为了自己那一大家子,她也没有经常来探望她。
她昂贵的医药费就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父亲临死之前,把妹子托负给了她,让她答应一辈子照顾她。
头梳好了,疯女人那张白净的轮廓看起来更清晰,更有韵味。
“阿香,你呆在自己的世界里,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晓,然而,你可知道,真正苦的那个人是我,今天,他来了,他说要赎罪,我用扫帚打了他,没心没肺的臭男人,我只要一想到他那样对你,我就狠不得拿把刀把他砍了。”
白老太就是气不过,她们裴家最看好的妹妹被他毁了,她这辈子与姓傅的不共戴天。
可是,无论她怎么说,心里充斥着怎样的恨与怨,妹妹的面情永远都是茫然的,因为,她根本什么也不知道,这样的境界是最好的。
白老太回家之时,才发现家里一个人影都没有,丫儿与囡囡也不见了,房前屋后都找遍了,也没有看到她们半个人影。
突然,外面响起了一阵大呼‘救火’的声音,‘救火”,白老太对于这两个字是敏感的,赶紧拔腿跑出去,便看到一股火焰从屋墙边的电线杆上直窜过来。
刹那间就烯成了一片火海,天啊,怎么会起这么大的火?双腿打着哆嗦,她赶紧跑回屋子去拿水桶舀水扑灭,跑出来时,只见火势已经蔓延到了屋檐边。
“白婶儿,没用的,火太大了。”
隔壁的胖婶儿将桶里的水泼出去,只扑灭了一小股的火苗,便向着跑出来的白老太疾呼。
“快点,打119。”
火势越来越大,白老太感觉全身的血液迅速往脚底下沉,双腿打着颤,她从衣袋里摸出手机,平时也不太喜欢给人打电话,年纪大了,眼睛也不太好,再加心谎手指抖瑟,按了几次,都没将号码按正确。
“救火啊,大家来帮忙啊,起火了。”
胖婶儿吓得面如土色,因为火焰经一阵东风吹袭已向她家那边蔓延而去。
转眼间,小宅院就成了一片汪洋火海,一根燃烧的木头从屋檐下垮了下来,打中了白老太的额头,手机从白老太指尖甩了出去。
“老三,豪城……囡囡……”
呜呜,你们在哪儿?
老三,你快回来呀,你女儿在哪里?
“白婶儿,哎哟,你怎么了?”胖婶儿急忙奔了过来,将她从地上抱起,招来了两个小伙子,将她抚出了庭院,然而,整章庭院已经着了火,这场大火来势凶猛,令人措手不及。
消防车呼啸而至,车刚停,所有消防人员就立即下车,拿了水管,拧开了开关,银白的水花四处飘降。
藤解放把随心送至了巷子外,从车窗里瞟到了大火燃烧的方向。
那火已经红透了半边天。
“筝儿,好像是你家的方向啊?”
随心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出去,果然,就看到了燃烧的红辣辣的天空。
她的呼吸陡地变得紧窒,匆匆开了车门跳下车,发疯似地往前面冲,藤解放也马不停蹄地追了上去。
随心拔开了人群,看到了半躺在门槛上的老妈。
“妈,你怎么样?”
“我……”白老太见到女儿,悲从中来,乌青的唇哆嗦着。
“老三,我没事……你见到囡囡与丫儿了吗?”
“丫儿去学校了,囝囡?”陡地,她便像疯了一样直往里面冲,两名消防警赶紧阻住了她的去路。
“小姐,太危险了,不能进去的。”
“我女儿在里面,你们放手,我要去救我女儿。”
她尖声大叫着,不顾两名消防员的阻拦,甚至不惜捞了他们手臂咬了一口,然后,不顾一切地死命往里面冲。
她的亲生女儿下落不明,生死不知,而囡囡虽说与她没有血缘关系,在她心中,她早已把囡囡当成了自己失去的那个女儿,无论,她们有没有血缘关系,囡囡永远都是她的女儿,她白随心的女儿。
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就这样离自己而去。
“白筝。”
藤解放吓傻了,他没想到白筝性子这样刚烈,这么大的火,居然毫不犹豫就笔直冲进去,甚至还不顾形象咬了消防员,只为冲进火海救她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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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静知,天生尤物,身材性感火辣,却因一次情殇故意将貌美如花的容颜遮去,二十八岁,交不到一个象样的男朋友,大龄剩女一枚,成了父母眼中的问题女儿,街房邻居眼中的怪物、异类。
江萧,身份显赫,权贵逼人,却因一次荒唐的历史,成了E市最优秀的。
为了配合他演戏,应付家人,她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随时候旨前去当一名家庭主妇。
为了配合她演戏,权势滔天的男人必须装成穷酸的样子,有宝马不能开,有名鞋不能穿,名表不能戴,故意将身份隐去…
“静知,那个男人太寒碜了,千万别再给他交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