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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盛夏。

烈阳似火,空调都抵不住暑气炎炎。

时氏集团顶楼,办公室里的某人却是惬意凉凉。

丁希宇斜悠闲自在地躺在名贵的真皮沙发上,看着不远处的男人在办公桌如山的文件前忙成狗。

他抽出一根雪茄,朝时辞问道:“要不?”

时辞抬眸,犹豫了一刻,摇头。

丁希宇郁闷了,闷闷地吐槽:“我这坏毛病都是被你们拖下水的,你们倒好,说戒就戒了。”

这个“你们”,指的自然是当年的“帝都五少”:时辞、邱子叙和萧北昀、丁氏的双胞胎兄弟丁司宴和丁希宇。除了邱子叙家里四代从政,其他四个家里都是商业巨头。

一个官二代与四个富二代,因年纪相仿,家族关系交好,从小玩在一起,渐渐的也形成了一个小圈子,被人戏称为“帝都五少”。

当年的丁希宇可是个名副其实的三好生,抽烟打架喝酒啥的全不会沾,都是后来一朝堕落,跟时辞他们几个学的。结果现在人家都结婚了、坏毛病都戒了,一个二个的修炼成一副精英人士的模样,就剩他一个,入坑容易出坑难。

好不容易黎家小妹走了,时辞又跟他统一战线,结果人刚一回来,这家伙又开始装上了。

丁希宇忧桑地掸了掸烟灰,道:“当初说好一起闯天下,特么都结婚了,就剩我一个单着。”

哎,不过一想到时辞离婚,他就平衡多了。他好歹是原装货,而时辞,撑死也只能算个二手货。

这么一想,丁希宇对自己未来遇到真爱又充满了信心。

丁希宇瞅着时辞脸上的包扎,伤口本来也没多深,根本没必要包这么几天。丁希宇戏谑地说道:“你不是有洁癖吗?怎么,都两天了,还不舍得拿下来?”

时辞的脸色多少有些不自然,敛下眸子,继续手头的工作,没搭理无聊至极的某人。

丁希宇轻笑,低头继续玩手机,骂了一声:“闷骚。”

感受到时辞一记眼刀子甩过来,他立马举了举手机,“我说我哥呢,你干嘛忙着对号入座。”

心底却是在腹诽:自从黎冉回来,你骚得可明显了。

身为一只工作狂,居然破天荒地旷了工,跑去酒吧买醉,还跑到前妻家里碰瓷。

丁希宇都不忍直视了,这还是他认识的冷静自持高贵的时家太子爷吗?这还是学生时代带着他一起在校门口堵小学妹的校霸老大吗?

丁希宇正回想着以前的校园时代呢,冷不丁地听见时辞说了一句:“伤很严重。”

丁希宇傻愣地问了一句“啊?”,一会儿后才突然反应过来,原来时辞是在解释。

他对这个事实倒是不可置否,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嗯,是挺严重的,等你好了再拆。”

这么多年了,黎家小妹的毒性还是这么强。以丁希宇不怎么专业的医学知识保守估计,等时辞这伤痊愈,至少也要一辈子。

马上就要奔三的人了,还跟十七八岁的时候一样,为了同一个女人干同一件蠢事。

以前只会带兄弟们跑校门口堵人,现在年纪大了胆子也肥了,敢借着醉酒跑人家家里碰瓷儿了。

时辞隔得远,听不清丁希宇在一旁嘀咕些什么,但他也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

时辞合上文件,轻飘飘地道:“你哥说,一会想过来跟我叙叙旧。”

丁希宇心一紧,立马跳起来,笑呵呵地道:“那个……看你这儿挺忙的,我就不打扰你了。”

听着关门的声音传过来,时辞唇角微微勾起,耳根子终于清静了。

时辞跟丁希宇是发小,自然知道丁希宇最怕的人是他哥丁司宴。

作为丁家老二,丁希宇从小的梦想就是做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高考瞒着全家人偷偷把志愿改成了临床医学,差点跟家里闹掰。

然并卵,学了医也没啥用,丁家人设计着把他天使的翅膀折断了,现在没有一家医院敢收他,除了到丁氏上班,他已经无路可走。丁希宇也是个宁折不弯的钢性子,整天闲着乱逛,硬是不去公司上班,就这样跟家里人死耗着。

一说到丁司宴,他不怕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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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黎冉闲着也是闲着,无意中又随手翻看了两页《盛歌》,没想到却是越看越喜欢。

毕竟是一本商业性质的小说,为了迎合市场,《盛歌》也免不了被套路。幸而只是前面的剧情狗血了点,但后面的故事却是精彩纷呈。

黎冉记得,剧本上已经没有前面这些狗血的套路了。为了方便影视化,文章开篇的狗血出轨和穿越已经被删改了。

这么一想,她的心情瞬间好了很多。

吃过晚饭后,黎冉就抱着书跑卧室里了。

靠在床头,一页一页地细细翻看,越看越来劲。

再抬头就到了凌晨两点。

黎冉这才发觉,她最近的睡眠真的好了很多了。

以前在英国的时候,不说凌晨两点,接近天蒙蒙亮她才将将能够入睡的,往往都是彻夜难眠。

难怪这几天感觉精神都好了很多。

肚子有点饿,黎冉起床弄了点宵夜,吃完才睡觉。

当然,她又没关灯。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黑暗有心理阴影,每次一个人在黑暗里就会紧张得冒冷汗,所以连睡觉的灯都是彻夜开着的。

晚上睡得迟,最大的困难就是,会让早上起床这件事显得更加困难。

大清早的,床头的电话响个不停。

黎冉胡乱摸索着手机,按下接听键:“缇娜早餐不用送了,我昨晚熬夜补了《盛歌》,现在起不来。”

她的声音困倦,带有一丝被吵醒的不满。

可电话那头却很激动:“真的吗?你已经看过《盛歌》?”

“当然——”黎冉的话还没说完,却顿时收住。

不对,这不是缇娜的声音。

从声音判断,电话那头应该是一个男人。

“黎小姐,虽然知道这样真的很冒昧,但我还是想与你见一面!”

黎冉不解,问道:“你是?”

她的手机号是回国新办的,应该只有Alisa和缇娜知道,这个男人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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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下,环境幽雅的咖啡馆里。

“抱歉,黎小姐,是我唐突了。这样疯狂的行为,一定把你吓坏了吧?”

黎冉静静地望着眼前的男人,传说中的网络作家“力挽狂澜”。

他的行为确实唐突得很疯狂。

因为听说她并不打算接下《盛歌》,便匆忙订了机票,专程从港市连夜飞过来。刚下飞机,连宾馆都没来得及去,拎着行李就匆匆赶到她的小区楼下,现在头发都有些乱糟糟的。

如果不是跟缇娜确认过,黎冉也不敢随便就出来见人,尤其是这样一个行为鲁莽的作家。

而且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他是女的。

黎冉悠悠地调着咖啡,“其实更令我震惊的,是您的性别。”

力挽狂澜笑道:“第一次签售会上,我的书迷也以为我是‘力挽狂澜’的家属。”他沉吟了一会,接着道:“看来我的笔名还是有点偏女性化。”

黎冉也被他苍白的幽默感化了,“不是笔名的问题……怎么说呢,应该是大家都很难想象,像《盛歌》这样情感细腻的作品,居然是由先生您这样一个看起来很……阳刚的年轻男人创作出来的。”

力挽狂澜意识到了她的停顿,无所谓地笑着:“我猜你刚刚想说的是很‘粗犷’吧……很多人都这样跟我说过。”

黎冉扯了扯唇角,心想:您猜对了。

两人聊了一会,力挽狂澜暗间观察着见黎冉的神色,见她渐渐放松了心情,他才将话题扯到自己的目的上。

力挽狂澜耸了耸肩:“实不相瞒,之前我卖了很多作品的影视权,虽然播出后的经济效益都很不错,各方都获得了很大的利益。但私心而言,很多改编剧都令我以及我的书迷很失望,使我的心血毁于一旦。但这个毕竟是商业的东西,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也没有立场说什么。”

“而这一次,我想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之所以会答应续约《盛歌》,也是因为熊先生非常自信地跟我保证过,凤霓只会是你,也只能是你。”

想到来之前熊先生跟黎冉的经纪人给他说的情况,黎冉应该并不讨厌这部作品,只是这部剧的投资很大,观众的期待值很高,她承受的心理压力太大而已。

他继续说道:“我的书迷里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你的粉丝,当然,这也包括我。”

听到这里,黎冉挑眉一哂:“多谢您厚爱。”

看黎冉的样子就知道,她大概以为力挽狂澜是在商业互吹了。

虽然力挽狂澜以前为了合作,的确经常干这种事情,但这次的话,他是真心实意的。

他立马补充道:“之前我的作品里从来没有原型,凤霓是唯一的特例。而且,这部作品最初的灵感来源,是我无意之中看到了你在《狂潮》中令人惊艳的表演。记得你一身红舞衣在白色樱花雨里跳舞的画面,绮丽而凄美。那个时候我就想,一定要创作出一个凤霓这样的女神。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没有你,就不会有凤霓,更不会有《盛歌》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