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杀心起(四千字)
虽然情知自己这一劫可能是躲不过去了,但李梦令还是做了最后一搏:“是因为泉州路使用过度,路面有所破损,因此臣等才重新修建……”
李贞的目光更冷了:“据本宫所知,这条路才修了不到三年吧?泉州路是泉州的主干道,按照设计寿命,应该是可以使用最少十五年的,究竟是泉州路使用太过频繁,还是路本身的质量就有问题……这条路当初是哪一家商会承包的?”
泉州路是城市主干道,在设计之初李贞就是按照后世的公路规格修建的,虽然官方说设计使用寿命是十五年,但如果保养得当,其实用五十年都不成问题——毕竟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重型卡车,这年代最重的四轮载货马车的本身的重量再加上载重量也不会超过一吨去,就算一天走一千辆,又哪里会对路面造成多大的损伤?
“就……就是现在正在修路的这一家南海商会……”
南海商会?
李贞听都没有听说过:“来人将这一家商会的负责人,以及当初负责建设工作的负责人给本宫抓起来,一个也别放过。”
李贞的目光更加寒冷,他的话更是让所有人都感到心寒,以为李贞又要效仿当年,要对岭南官场大开杀戒了。但隐藏在暗中的侍卫可不管你心寒不心寒,立刻现身应命,分成几个部分去抓人去了。
看着噤若寒蝉的众人,李贞带着杀气道:“本宫多次强调,你们贪污可以,本宫不怕你们贪污,只要你们能做事情,一个会做事的贪官绝在本宫这里对要比得上一个昏聩的清官更能得到重用。
但是你们在别的地方贪污也就罢了,唯独民生工程是本宫的禁忌,谁敢在这上面动手脚,本宫就要他的脑袋——按照设计规格,这条路是可以使用最少十五年的,但是现在只走了三年就出了问题,石板路都没有这么寿命短暂……你们说这样的人,该不该杀?”
李梦令噗通一声就跪下了:“殿下,臣知道自己此举做的太过了,但臣其实也不是最大的幕后之人,其实臣算起来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中层罢了……”
李梦令也明白自己死定了,但他不甘心,他不愿意自己死了,自己的背后老板还滋润的活着,于是本着老子活不成,你们也别想好过的想法,不用李贞逼问,李梦令就将所有的一切都交代了出来。
和李贞猜测的差不多,李梦令他们的打算就是通过左手倒右手,然后攫取巨额的利——他们的主意打的可不只是区区一条泉州路,而是几乎整个岭南的公路网。
要知道即便水泥已经是最有名的新型建筑材料,尤其是在岭南,更是几乎普及到了每一个乡镇,如果谁家能用水泥盖一栋房子,那可是顶顶有面子的事情。
只是虽然水泥被普及,但这并不是说水泥已经是大路货了,恰恰相反,即便是在水泥出现十几年后的今天,配方也一直都是保密的,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正确的配方,剩下的即便是烧制水泥的工人也都不清楚水泥的具体成分。
而朝廷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出于环保的缘故——土法烧制水泥毕竟太污染空气了,如果配方泄露出去,整个大唐遍地都会是水泥厂,如此下去不出十年,大唐就再也见不到蓝色的天空了。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战争考虑,水泥虽然很神秘,但知道详情的人都很清楚水泥的配方简直不要太简单,简单到只要有配方和材料,然后再搭建一个土窑子,基本上就能将水泥烧出来。
因此朝廷担心水泥配方会流落到国外去,一旦让外国人知道了水泥的配方,然后用水泥修建城防,那么未来大唐想要征服那里就会变得非常困难——要知道水泥浇筑的城墙即便是大炮都炸不开,如果真要让外国知道了水泥配方,绝对会给大唐未来的征服之战带来极大的困难。
所以说尽管水泥看起来名气很大,但是实际上还是一种紧俏的物资,而且还是由官府把控的计划型物资,基本上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有市无价,如果谁能搞到水泥,不但在同伴面前倍有面子,而且如果转手一卖也可以赚取巨额的利益——看来这一次有人就是将主意打到了这件事上面。
按照李梦令所说,他幕后的老板其实已经沟通了岭南大部分的官府,可以通过泉州城的方法,将大量完好的公路变成出现问题的公路,然后申请重新修建,由于他们已经打点好了一切,因此这件事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唯一的问题就是李贞了,好在李贞很快就会回长安了,只要李贞不在,整个岭南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也就是说原本他们是打算等到李贞回长安之后才动手的,结果可能是中间出现了差错,导致李梦令提前动手,然后还不等他们纠正过来,就正好被李贞碰上……
但也因此,李贞觉得李梦令背后可能并不是什么太正规的团体——一个连命令都能传错,而且还不能第一时间纠正的组织,这样的组织能有多大的力量?何况水泥虽然利益巨大,但出海经商的利润明显更大,而且还不犯法,这年头有实力的人都出海了,谁还会冒着得罪李贞的危险,而将手伸进李贞的禁区,只为了赚取那么一点点小利润?
李贞估计,李梦令的背后肯定是大唐的某一个顶级贵族,或者干脆就是哪一个宗室,这个贵族在大唐可能拥有非常崇高的地位,高到即便是李贞都不敢轻易冒犯,但是实力却不怎么样,只能靠着打打擦边球来赚钱。
何况,如果事情真的很严重的话,那以李贞遍布整个岭南的情报网络,不可能没有收到一点风声的——不过如果真的按照李梦令所说,对方如果真的勾结了整个岭南的地方官员的话,那也就说明此人还是有一定的能量的。
“将他们都给抓起来吧。”大致明白了对方的规模,李贞便放下了心来,但这也更坚定了他要清洗岭南官场的信念——如今自己可还在岭南呢,就有人敢这么做了,如果自己离开岭南,天知道他们会将岭南搞成什么样子。
“魏叔玉。”心中有了决断,李贞开始点名。
“属下在。”
“你这一次就不用跟着本宫出海了,你留在这里,处理这件事吧——记住,本宫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绝不姑息,所有涉事人员,一个都不要放过。”
“属下遵命,属下保证绝对不放过一个罪犯。”魏叔玉是魏征的儿子,虽然能力远远不及他老爹,但性格却和魏征很像,铁面无私,直言犯谏——也就是李贞口中那种平庸的清官典型。
好在魏叔玉不像是他爹那样头铁,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能力比不上老爹,因此为人处世倒是很谦虚,遇到不懂的地方也懂得不耻下问,因此还是很得李贞的看重的——如果他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品性,那即便是做不了宰相,做一方刺史或者衙门主管还是没问题的。
李贞怕的是什么人?
他怕的是那种明明没有什么本事,偏偏性格还倔强死板,不听人言的那种人。
这样的官员即便是再强势的统治者都不好惩治他——毕竟你要说人家有错误吧,人家在任期之内没有拿百姓一针一线,名声好的不得了,就算是想要惩罚,朝野都不会同意,可你要说他没有错误吧,他在任期内虽然说没有一点错误,但是也没有一点建树,堪称无能至极……
这样的人放在一般宅心仁厚的君主身上,可能不但不会惩罚他,还会好生宽勉奖赏一番,然后就算是再不喜欢,也会给他提一级,大不了扔到一个清水衙门养老就是了。
或许在别人眼中这样的人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可是放在李贞这里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因为李贞奉行的是无功便是过。
甚至在李贞眼中,这些所谓的‘清官’甚至比有能耐的贪官还要可恨,至少贪官虽贪,但他们终究做事了,终究是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可是这样无为的庸官却是占着茅坑不拉屎,自己没有作为,还不给有作为的年轻人让路,当真是可恶到了极点。
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官员死后昂首挺胸到冥府报到,声称自己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虽无功亦无过。阎罗王却斥责道:如果不图钱物就算好官,那么在公堂上设立一个木头人,岂不更好?
这个故事很值得让人深思,所谓好官,不应是无所作为的“清”,更应该敢于担当、勇于任事。国家为什么要科举?不就是让你们做事情的吗?如果只要求保持本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那么这个官未免也太好当了吧?哪里还需要什么科举选才?
这样能够保持本心的人在民间实在是太多太多,扔一块砖头下去说不定都能够砸到一个,直接从民间选拔就是了,哪里用得上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读书人?
当然,李贞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不是因为他喜欢贪官,实在是人都有劣根性,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李贞这么选择也是无可奈何之举——毕竟海瑞这样的人整个中华历史几千年也就出了这么一个,堪称是为官的道德标杆(哪怕是魏征这样的头铁,家族名下都有几十间商铺呢,海瑞才是真正的官员典范,穷的连肉都吃不起),李贞不可能要求麾下所有官员都像海瑞,那样实在是不现实,他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从贪官之中选取有才能的人来任命了。
“殿下饶命啊……”
就在李贞沉思的时候,一声惨叫将李贞惊醒,入目望去,发现前去抓人的侍卫已经回来了,而在他们手中都各自抓着一个人,用绳子捆的结结实实的,这些人中又老有少,甚至还有小孩子和女人……
“混账,本宫让你们去抓主谋,你们怎么连人家小都给抓来了?”李贞大怒,他并不是那种喜欢牵连家人的人,除了是有关叛国之类的重罪之外,类似这种官商勾结,贪污受贿,李贞一般都是只抓犯事之人,对于家人只要不是从犯或者阻挠办案,他是不会处理的,哪怕是家人犯罪,只要不是死罪,李贞也不会要了他们的命。
“殿下,这实在是怪不得属下啊,殿下您看看属下的脸。”那个抓了女人的侍卫也很委屈,抬起脸道:“您是不知道这婆娘有多凶悍,在得知我们要抓他的丈夫的时候,居然单枪匹马堵住了门,对着强行冲上去抓人兄弟们是又抓又挠,不信您看我们兄弟的脸,都成萝卜丝儿了,以后还怎么娶婆娘啊?……兄弟们没有办法,只能将她也带回来了,而且他家里就只有三个人,两个都抓走了,他们的孩子就没得人照顾了,所以属下做主也将这孩子带了回来。”
“额……”看清了面前三个侍卫的脸之后,李贞汗颜,只见三个人全都破了相,最轻的那一个脸上也至少有五道以上的血痕,而且看深度还不浅,有一道伤口李贞明显看到了耷拉出来的肉条子,模样好不凄惨,如果事后不注意治疗的话,是真的会在脸上留下伤疤的。
“咳咳,先不说这个了,你们先下去疗伤吧,别留下疤了。”李贞干咳了两声,吩咐道:“至于这个女人,好好的查一查她的底细,如果没有问题,就和孩子一起放了吧。”
“是,多谢殿下,属下告退。”
“……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处理完这件事,李贞猛然觉得气氛有些冷场,扭头才发现所有人,包括李敬业等人都低着头,没有一个人吭声的,不由有些奇怪的问道。
“……殿下,这些人都要杀了吗?”魏叔玉此时也有些麻爪了,原本李贞将这件事交给他,他还是很高兴的,因为这意味着他这么多年所学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可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