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薄荷糖(1/1)

这一顿饭,众人各怀心思,但不提纹身的话题,气氛尚可维持。

饭毕,许舒兰进了厨房洗碗,其余三人又散坐在了客厅里,只是气氛有些沉闷。

姜亮往裤子口袋里掏了半天,最后却什么也没摸出来,低叹了一声,作罢。

翟启宁低声问,“姜先生,可是在找烟?”

没想到被人一眼看破,姜亮的双手在裤袋侧边擦了擦,面色稍微和缓了些,点了点头,“是啊,最近正在戒烟,吃完饭还是习惯性地想去摸烟。翟警官是怎么知道的?”

翟启宁垂了眼睑,目光落在他的手指上,“你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内侧,比正常的颜色略微显焦黄一点,看来你以前抽烟不少。而且我还注意到,你无聊的时候会指尖点一点大腿,大拇指和中指会聚一个点,食指屈起轻点,是抖烟灰的姿势——这就佐证了我前面的结论。”

张开五指,姜亮翻手一看,的确如他所说,“翟警官果然火眼金睛。”

翟启宁清朗一笑,抛过去一粒糖,“压一压烟瘾吧。”

这颗糖还是进门前关妙给他的,此刻拿出来,引得她飞来一个眼刀。

怡口莲的太妃夹心糖,超市里很常见,一般标价两块五一条,每颗糖都没有单独包装,只用糖纸裹了一层。

烟瘾上来,姜亮也不挑剔,剥开糖纸塞进嘴里,糖纸顺手揉成了一团,扔进垃圾桶。

翟启宁目光微沉,沿着糖纸扔出的抛物线看过去,紧盯着垃圾桶表面上静静躺着的团状糖纸,忽然咧了咧嘴,轻笑道,“我有个朋友,跟你有一样的习惯,老把糖纸揉成团。”

姜亮咀嚼着太妃糖,口腔里充溢了一股甜腻的味道,模模糊糊地应了一声,“是吗,我从小就养成了这个习惯,这么多年,已经改不掉了。”

他看了看时间,快到下午上班的点儿了,起身就要走。

翟启宁拦住了他,“姜先生,能不能捎我们一程,我们正好要去明珠大厦。”

明珠大厦,就在姜亮公司附近,他想了想,应了下来。

与许舒兰打过招呼后,三人一起下了楼,往西园的方向走去——西园旁边有个地面停车场,是离姜亮家最近的停车场,他的车一般都停在这里。

走在路上,关妙拉着翟启宁故意落在后面,悄声问他,“我们要跟去姜亮的公司?”

翟启宁瞥了一眼姜亮高瘦的背影,有些意味深长,“我大概已经知道了凶手的杀人手法,但凶手到底是谁,还不够明朗。”

说得关妙仿若坠入云里雾里,但她还是紧跟了上去。

姜亮的车,是一辆大众高尔夫,关妙自觉地上了后座,把副驾驶的位置留给翟启宁。

午后的道路上,车流来往如织,阳光正好,透过枝繁叶茂的行道树,在车窗上洒下一片又一片斑驳的光影。

车行过警局附近,翟启宁忽然开了口,“姜先生,烦请左转拐进前面那条路。”

他说的方向,与明珠大厦相悖,姜亮立时就皱了眉头,不过仍是按照他的话,转了方向盘,“你们不是说去明珠大厦吗?”

翟启宁也没见半点不好意思,缓缓道,“我们马上就到目的地了。姜先生,听说你最近正在商量离婚?离婚的原因,可否方便告知?”

姜亮沉默了一瞬,眉头拧得更深了,目光犀利地盯住前方,语气有几分生硬,“听舒兰说,你们是因为她一个朋友惨死,前来调查。我们的婚姻状况,与这事儿有什么关系?”

翟启宁也目不斜视,风轻云淡,仿佛只是随口一提,“不知,许女士是否有告知你,那个惨死的朋友是谁?”

“没有。她有自己的朋友,我不会什么事情都干涉。你们到底怎么回事?”姜亮越来越不耐烦了。

“许舒兰那个惨死的朋友,姓李名毅。”

“吱——”姜亮一个急刹车,差点追尾了前面的车辆。

他转过头来,脸上是惊骇之极的神情,只一霎那,额头上就沁出了冷汗,咬紧了牙关,一字一句几乎是从唇齿间迸出来,“你说惨死的人是谁?”

翟启宁看向他的眼睛,平静地回答,“李毅,就是‘暮色’酒吧里那个。”

姜亮的双眸瞬间失了光泽,茫茫然,没有了焦点,“他……不过几日不见,怎么会……”

见这辆高尔夫一直停着不动,后面的车等得不耐烦了,一叠声地按响了喇叭,催促它挪开。看姜亮现在这失神的模样,也没法开车,翟启宁让他挪到旁边来,自己下了车,绕行到驾驶位上,把车开走了。

直到高尔夫稳稳地在警局大院里停住,姜亮才惶惶然回了神,茫然四顾,是不熟悉的地方,惊讶地问,“这是哪里?”

关妙指给他瞧院门上的牌匾,“警察局。”

审讯室没有窗户,白日也开着灯,照得整个空间,都显映出一片惨白。

而姜亮就坐在这一片惨白的正中央,两只手被铐住,搁在面前的桌上,他微垂了头,眼圈微红,眼眸里仿佛含了一大片白茫茫的雾气。

翟启宁在对面坐下,屈起手指,用指关节敲了敲桌面,才把他的思绪唤回。

“我……我能见一见李毅吗?”姜亮指的是李毅的遗体。

“抱歉,现在不行。”

“噢。”被拒绝,姜亮似乎也没有多加挣扎,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混合了一分失落,三分难以置信,以及七分的茫然无措。

翟启宁推过去一杯温水,“你和李毅是什么关系?”

蓦然听见询问的声音,姜亮像是忽然惊醒,抬起头来,迟疑了片刻,“恋人。”

虽然早已料想到这个答案,但真从姜亮嘴里听到关妙仍是小小地吃了一惊,联想到李子明,难道李毅是脚踏两只船?

翟启宁似乎无动于衷,照例在记录本上记下来。

姜亮摸了摸自己的手腕,微微皱眉,“其实,我也不知道,现在我还是不是他的恋人。就在上周,他提出了分手,但……我没同意。我还爱着他,我不想分手,就提议我们暂时冷静一段时间。”

翟启宁眼眸里闪烁了一丝明晰的亮光,“你恼怒他提出分手,甚至更有可能发现了他另有所爱,所以就动手杀了他?”

姜亮脸色苍白,气息也急促,连连摆手,“不不,自从上周分开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那么,八月十三日下午和晚上,你都在哪儿,做了什么,是否有人证?”

“下午我在公司上班,期间视察了下属仓库,都有一大批同事可以证明。至于晚上,上次警察到家里来取证,我已经说过了,回家吃饭,饭后带娃睡着了。”

这段说辞,翟启宁早已知晓,此刻表情略微有些玩味,他不再纠结作案时间的问题,反而问起了姜亮和李毅的感情历程。

关妙也很好奇,偷偷地竖起耳朵仔细听——姜亮有妻有女,如何还会跟一个男人扯上关系?

姜亮向下瞥了一眼腰间,低低地叹了口气,“刚上大学那会儿,通过社团活动,我就认识了舒兰。起初两年,虽然内心偶尔也会有难以言诉的空虚,但我仍一直以为,和她会是一对美满眷侣,直到……我在室友那儿,发现了一部同性恋题材的电影,看完之后我仿佛茅塞顿开,原来……”

他有点说不下去,头垂得更低了。

翟启宁低声替他补充,“原来,你也喜欢男人。”

姜亮有些无奈,“是,电影里的一个男性角色,让我着迷了,我甚至会幻想……”

他双手捂了脸,指尖搓揉着眼睑的部分,像是一条搁浅在沙滩上的鱼,在手指的缝隙中张大了嘴用力呼吸,好一会儿才缓和了情绪。

“既然你那时候,就已经发现自己喜欢男人,为何不与许舒兰分手,反而继续在一起,甚至毕业后结婚生女?”关妙脱口而问。

“那个时候,我和舒兰的感情很好,根本没考虑过分手。况且,我当时也以为只是一时新鲜而已,过一段时间就会消退热情,我还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念书考学工作感情家庭,样样都优秀。再往后,这些年来舒兰持家,我不过在外偶尔贪玩,也算相安无事,就这样维持下去,亦是人人艳羡的结局。”

他没有细说,在外面怎样地贪玩,但联系他之前所说,翟启宁和关妙都能猜到个七八分。

关妙失笑,冷冷地反问,“相安无事?人人艳羡?是你一个人这样认为吧,同床共枕,你以为你的妻子真的丝毫没有察觉吗?还是她为了维持这个家,一言不发,粉饰了太平?”

忽然有人戳穿,姜亮喃喃自语,“不会的,舒兰那么单纯一个人,怎么可能知道了这些事,还能藏在心里,一言不发呢?她是最藏不住心事的人啊,事无巨细都会告诉我的……”

关妙索性转过脸去,不再看这个丑恶的男人,在外花天酒地,对内欺瞒妻女,算个狗屁男人!

翟启宁眼眸清亮,仿佛具有能看透一切的力量,“你说,这么多年来,和许舒兰的生活相安无事,那么为何最近要提出离婚?”

姜亮惊愕,“你怎么知道,是我提出的离婚?”

他指了指姜亮的短发,“我发现客房有睡过痕迹,并且在枕头上找到了一根男子的短发,最近这段时间,你应该都是在那间客房过夜的。你提出了离婚,但许舒兰不同意,离婚的事情就陷入了僵局,所以你率先搬出主卧,算是表达了自己的决心,是吗?”

姜亮点头,两只手用力地紧握成拳,一根根手指骨节突出,“去年底,我在‘暮色’酒吧认识了李毅,一拍即合,如胶似漆。他简直像是世界上另一个我,我们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一样,就连生活习惯,比如揉糖纸,比如喜欢喝酒,都一模一样。今年三月,正是感情甚浓的时候,我们还相约去纹身,把对方的名字纹在了自己的腰间。但谁知,交往到七月,他说厌烦了这样遮遮掩掩的感情,我就向舒兰提出了离婚,没想到,才过了一两个星期,他居然就要跟我分手了。”

“那他提出分手后,你有想过今后的生活吗?”

姜亮犹豫了片刻,低声坦诚,“有,彼此冷静一段时间,若不分手了,我就离婚和他在一起。若是他和我分手了,我就回归家庭,再不辜负舒兰。”

饶是关妙早已在心里告诫自己,那是他人家事,不可用自己的想法强求,此时也憋不住咬住了下唇,“呵,姜先生真是好算盘,进退适宜,自己总归吃不了一分亏。”

翟启宁一个眼神瞥过去,成功地让她噤了声。

他收拾了手边的记录本,依旧是面无表情的那张脸,被白莹莹的灯光笼罩住,更显出几分疏离,“姜先生,你暂且需要待在警局,接受我们更详细的调查。”

姜亮点点头,他也知道此案事关人命,只提了一个要求,“我的手机落在车上了,烦请你们帮我拿过来,我想打个电话去公司请假。在公司,我大小算个领导,不想让人知道我涉及了命案,还望警官们能理解,当然,你们可以帮我打这个电话,这样就不怕我泄密了。”

翟若宁颔首,让关妙去姜亮的那辆高尔夫里拿手机。

关妙不乐,嘟了嘴表达不满,“喏,我有手机,借给他打行了吧?这么多事儿!”

闻言,姜亮赶紧解释,“这位女警官,抱歉啊,是我不记得公司的电话,只存在了手机的通讯录里。”

翟启宁略低了头,黑白分明的眸子对她眨了眨,言下之意——看吧,还得你去。

鼻子里轻哼了一声,关妙一把抓过他递来的车钥匙,一路叮叮当当地走了。

她是气喘吁吁跑回来的,鼻尖还残留了一两滴汗珠,两只手攥满了东西,一股脑地伸到姜亮面前,“你看看,有啥缺的没?”

姜亮张开双手,一一捧住了,堆在桌面上,成了一座小山。

就连翟启宁也啼笑,低声讲了句,“胡闹。”

一个手机,一包餐巾纸,一包湿巾,一个打火机,一串不知打开哪里的钥匙,甚至还有一条手链。

“对了,还有这个。”

关妙恍然想起了什么,从裤袋里掏出了一颗糖,丢在那堆东西上。锡箔的糖纸花花绿绿,甚是漂亮,在灯光的照耀下,还反射出淡淡的光泽,仿佛是山顶上缀了一颗明珠。

翟启宁往侧边挪了挪,避开强烈的灯光直射,细细地打量着那颗糖,似乎很眼熟。

而姜亮则面露疑惑,矢口否认,“这……我的车里怎么会有糖?我最近戒烟,有糖早就被吃掉了。”

关妙不耐烦搭理他,敷衍道,“这一颗,大概是你不小心忘掉了吧,我在驾驶位的脚垫上捡到的。”

姜亮正准备把这颗糖扔掉,他才不想吃掉落在地上的东西,然而翟启宁却抢先拿了过来,似乎看呆了。

他的表情凝重,让关妙也不自觉紧张起来,凑过去,也歪头端详这颗糖,“糖有什么问题吗?”

小小的一颗糖,被他紧紧地攥在手心,“这颗糖,与李毅给刘山峰的那颗,一模一样。”

被他的话提醒,关妙也想起了那一幕,但仍存有疑惑,“你怀疑李毅是吃了这个中毒?可是刘山峰在我们面前吃掉了那颗糖,至今仍是活蹦乱跳,没见出事啊。”

“许棠棠,你来,把这颗糖交给法证部化验,优先级最高。”他的眉头仍然没有松开,拉了关妙的手,语气沉重,“我想,我们还得去酒吧一趟。”

他的手掌微凉,但很宽大,关妙的小手掌搭在上面,指尖仿佛还能触到他跳动的脉搏,一丁点都不敢动弹。

依旧是翟启宁开车,直奔了“暮色”酒吧而去,2033的门虚合着,露出一丝漆黑的缝隙,仿佛在等待他们的到来。

翟启宁虽然脸色未变,但关妙就在他的身边,隐约能感觉到他的急促,几乎是用整个身子撞开了包间的门,“关妙,我们分头找。”

“找什么?”

“揉成一团的糖纸。”

案发现场这个房间,早已被搜索过无数次了,若有发现端倪,肯定早已呈报上来。

但是翟启宁那样笃定,肯定也有他的道理,关妙细细思索了一番,决定从沙发开始。沙发的缝隙和角落很容易藏细小的东西,且不容易被发现,她回头,能看见了翟启宁也弯了腰,正在翻查那天死者躺着的床。

她把沙发仔细地翻过一遍,从坐垫和沙发布套子,翻到了沙发下的地板,仍是一无所获。就在她略有沮丧的时候,忽听得翟启宁的声音——“找到了!”

翟启宁戴了透明的手套,手掌心里静静地躺着一个小圆团,走近了细看,那露出来的一点花花绿绿,与之前在姜亮车上发现的那颗糖,基本吻合。

他小心地把糖纸团塞进证物袋,轻舒了一口气,“他可能是在床上吃掉了这颗糖,习惯性地把糖纸揉成一团,直接塞在了床头的缝隙中。”

黄澄澄的灯光里,放在透明证物袋中的糖纸,像是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滤镜,就连反射的光泽,也柔和了几分。

关妙伸出手去,想触碰证物袋,很快又缩回了手,“这就是让李毅中毒的……”

翟启宁摇头,“现在还不清楚,先送去法证部化验吧。”

翟启宁和关妙刚把证物送去法证部,回到重案组,许棠棠就过来了,“许舒兰给她老公来过一个电话,他老公撒谎说公司临时出差,忽悠过去了。”

他们的对话,都发生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没人觉得有问题,但翟启宁却霍然起了身,急促地追问,“许舒兰得知他老公这两天不回家,是什么反应?”

许棠棠有些莫名其妙,“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水,才讲,“没什么反应啊,应了一声,然后就挂掉了电话。”

翟启宁一拳捶在办公桌上,“糟糕,打草惊蛇了!我们要赶紧去幽兰花园!。”

他拉住关妙,刚奔出办公室的门口,又回头交代许棠棠,“通知陶队,带人去幽兰花园。”

切诺基性能优良,在宽阔的道路上一路疾驰,扬起一阵风尘,很快就到了幽兰花园。翟启宁长腿一迈,犹如离弦的箭往目的地射去,在关妙的眼前留下一道拖长的影子。

关妙也知事态严重,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赶紧追了上去。

翟启宁刚跑到楼梯口,正好与许舒兰打了个照面——她拖了一个行李箱,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她穿了一件白色短袖,下身是一条运动裤,配上蓝粉色运动鞋,头发扎成马尾,鼻梁上架了墨镜,遮去大半个脸,看上去富有青春活力,与上午见面时那闲花照水的模样,简直是千差万别。

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看见了对方。

这时候电梯已经关上门往负一楼去了,许舒兰果断地丢下了行李箱,钻进了旁边那栋楼的消防楼梯间。

“许舒兰!”翟启宁怒喝出声,也追了上去。

消防楼梯间里,通往地下的楼梯口竖了一块告示牌,写明因为重新粉刷停车场,所以这个地方暂且不能通过。并且,物业还竖了一块薄木板,横亘在墙壁与楼梯的栏杆之间,阻止人们通过。

只是,薄木板与栏杆相接的部分,此时却被弯折了一个角,像是有人强行从这里通过造成的。透过这个缺失的角望过去,一副墨镜被卡在楼梯栏杆的缝隙中,晃晃悠悠,仿佛随时会掉落下来,赫然就是许舒兰方才佩戴的那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