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那天,众人都瘦了一圈。

形容销骨的莫莫给孩子取名,单字:忘。

忘记那个人,那份情。

随她的姓,莫。

莫忘。

莫忘已经离开的妹妹,努力健康地活着,连同妹妹的那份一起活!

暑假结束的时候,小丫走进了莫莫所在的大学,而珍子也和小山确立了关系,打算放寒假回小山老家办酒席。

“兜兜转转一圈,还是回到了起点。”珍子感慨万千。

“小山是个好男人。这些年对你从来就没有二心。”莫莫叠着孩子的衣服。

“是啊,经历这么多事,我也看清看淡了。这世上真正对你好的人没几个。如果不珍惜会遭雷劈的。”

莫莫看了她一眼。

“那个……那个我不是说你啊。”珍子赶紧澄清。

“没关系。我早该遭雷劈了。如果不是我,那孩子——”

“瞧你,又来了!”珍子赶紧打住她的话头,抓着她的手,严肃道:“你不是答应我,那事过去了,不提也不想了吗?”

“我是答应了,可是这里做不到。”莫莫捶捶自己心口,红了眼眶。

天天看着这个孩子,又怎么忘得了另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孩子。

买衣服时,她会不自觉地买两套,一套男装一套女装;买学步鞋时,她也会买两双,一双蓝色,一双粉红。

如果她在,那该多好。

兄妹两个,相伴长大,不再孤单,不再遗憾。

莫忘是早产儿,生下来不到四斤,体质比一般孩子差些。

莫莫全副身心都投入到了孩子身上。

珍子怀了孩子,因为打了两次胎有习惯性流产征兆,就提前回小山老家养胎去。

走前,简海载着莫莫母子为珍子送行。

珍子拉着莫莫,走到无人处,看着粉嘟嘟的忘忘,又看看一脸慈母相的莫莫道:“莫莫,你真的变了。”

“当然变了。我都已经当妈的人了哪能不变?”

这是好还是不好?

珍子抬头看看天,沉思良久:“我走了,店里得请人。闵诗音,你见过的,小丫的同学。她没考上喜欢的大学,想留在店里。”

“那好啊。那女孩长得眉清目秀的,嘴巴又甜,以前跟着小丫经常过来帮忙。”

“好是好,可就是……”珍子吞吞吐吐,最终和盘托出:“以前她和小丫一起过来我没有多想,可是现在小丫不在,她也一个人过来,一来就往烘焙房走,都是给振风打下手。给她工钱又不要。有一次离面包店两百多米的地方,我看见她从一辆进口车下来,走了两步似乎想起什么,把身上看上去很昂贵的貂皮大衣脱下来交给司机。后来我打听了一下,原来她是林城金融大亨闵氏最小的千金。”

听到这里,莫莫不由得一愣,却又随即会心一笑。

没想到那小丫头竟然暗恋振风。而且用心良苦。

她好像看见了当年的自己。

“振风哥知道吗?”莫莫问。

“他这个木头疙瘩当然不知道。他每天一到店就进烘焙房,忙完了就去你那。小丫说,都快一个月没见着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