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二、此情可待成追忆(1/1)

飞空艇缓缓升上天空。

格里弗斯和安进入了指挥室,我们几个人则站在甲板上朝下面望去。

“哗——!飞起来了!好、好厉害!”瑞贝卡兴奋地大喊。缇娅也在一旁张着嘴看傻了眼。

“你们看!城市变小了!哈哈哈,好好玩!”苏菲亚一只手抓着栏杆一只手朝下面指着,蹦蹦跳跳地对我们说。特蕾莎赶紧过去扶她以防止她一个不留神摔下去。

“各位,赶快就都进到船舱里来吧!格里弗斯准备了很多美酒呢!”安跟格里弗斯这时候已经从指挥室里走了出来。安在不远处高兴地朝我们挥手,白袍被风吹起,长发被风吹散,我总觉得,这个时候,她的样子看起来说不出的俏皮可爱。

瑞贝卡、克里斯蒂娜、苏菲亚跟伊莎贝拉一听到有酒喝,立ke抢先跑了过去。我跟克萝伊、特蕾莎、缇娅、桃花跟在她们后面。不过我忽然发现艾米莉亚居然还站在船帮望着远处发呆。

“艾米莉亚!”伊莎贝拉急忙跑过去把艾米莉亚也带了过来。

“你们怎么都出来了?那谁来驾驶?”我困惑地问。

“有自动驾驶,”安回答,边撩了撩头发,“已经锁定了格瑞卡帕塔城的方向,不需要我们操心的!”

“真方便。”

安笑得花枝乱颤,拉着我往船舱里跑:“走,我们喝酒去!”

※※※

果然是好酒。

结果,当天晚上我们全都喝得酩酊大醉。嗯……就这样让我舒舒服服地睡个懒觉——

“睡懒觉?想都别想!”

不料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我就被安从被窝里拽了出来,伊莎贝拉本来与我相拥而眠,被安惊扰了美梦,眯着眼睛半梦半醒地发出抗议的“哼哼”声。

安没理她,把我拽出了房间,我沿途差点踩到克里斯蒂娜跟瑞贝卡(我跟女孩子们都睡在飞空艇内一个非常宽敞的圆形卧室里,虽然没有床铺,但地上铺了一整块手工精细图案奇美像棉花般柔软的地毯,还有很多松软的枕头)。

安一直把我带到甲板上才松开手,然后把武士刀扔给我。

“安,你、你搞什么鬼!困死了,我要回去睡觉了!”

“休?想!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帝都,你都别想再睡懒觉了。这几天,我会陪你每天静观日出日落,苦练剑法。”

“什么?”

安看到我苦着脸,正色道:“埃唐代啦,你别忘了,自古以来,多少英雄好汉来到帝都,想一朝成名、平步青云。帝都本就藏龙卧虎,凭你这点本事根本不值一提。只怕一个不小心,你就死无全尸了。到时候,害得克萝伊还没嫁人就守寡就太悲惨了。”

“呃……”拜托不要说这一类不像话的话好吗?

安又笑了笑,挥了一下手,道:“哭丧着脸干什么。别担心,从现在开始只要你肯用心练剑,就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好了,废话少说!”安迅速拔出了武士刀,清晰有力地道:“埃唐代啦,之前我教你的剑法是从‘剑神’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现在,我要把整套剑法都传授给你,你可得用心记住!”

“是!”

就这样,安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就把我叫醒苦练剑法,直到日薄西山,天已将夕,才肯让我休息。那时候我都已经是累得不成人形了,汗流浃背,四仰八叉地躺在甲板上呼哧呼哧地喘气。但是相对的我的剑法也进步神速,从第二天开始,安就越教越快,不,应该说不是她教的快,而是我学得快,只用了五天,我就把“剑神”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一招一式虽然目前还无法运用自如,但是至少不会用错,最后连格里弗斯也不得不承认:“埃唐代啦?多拉埃姆对剑有天份。”

有一次,我看着远处站在船沿旁负手望天的格里弗斯,忍不住问道:

“安,你那么厉害却还是打不过格里弗斯。那次你真的不是故意放水?”

安苦笑道:“那一次,我受了重伤,差点死掉,你也看到了。”

她又补充道:“格里弗斯对剑有着非比寻常的天份。当今天下,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做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的对手,恐怕也只有莱因哈特?沃特森诺蒂。”她慢慢地阖上双眼,又慢慢地睁开,风将她的长发吹得飞舞起来,煞是好看。

安忽然幽幽一叹道:“埃唐代啦,其实……我总觉得你不应该去帝都的。”

“为什么?”我不解的问道。

“帝都是个是非之地。”她说,“任何人想在那个地方扬名立万、建功立业,都得要先付出代价,然后腐化、逐渐失去本来面目。你跟格里弗斯不一样……”

也不知道为什么,听完这番话我心里很不服气,说道:“但我总不能就这样白白虚度一生!格里弗斯…格里弗斯也和我想的一样。”

“我也知道。”安微微叹了一口气,轻得几乎令人听不见。“所以我才直到现在才和你说这些话。我也知道就算我说了也改变不了什么……”

……

其实格里弗斯不仅剑法超群,钢琴也弹得很好。每天上午琴声都会从指挥室内传出来,慷慨激昂却并不聒噪的钢琴声,听起来使人精神振奋,让人一整天都充满活力。格里弗斯也仿佛没有先前那么傲慢了,这几日来他笑的比平时多了一些。

虽然我到现在也不晓得格里弗斯到底知不知道我跟安上过床,有时候我真的很害怕他会突然跑过来把我一剑劈成两半……

格里弗斯还会演奏鲁特琴,琴声响起,安总是忍不住和着琴韵舞了起来。月光下,她衣袂飘飞,白衣如雪。伊莎贝拉则不服气地要和她一较高下,她的舞姿轻盈而曼妙,又如丝绸般柔美而流动。

我们在同一条船上,结伴而行,在一起吃,在一起笑,在一起闹,在一起喝酒,尽情放浪形骸,狂欢,狂醉。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喧闹。

——也是我第一次感到这么快乐。

——不过,这种快乐又是如此短暂,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痛苦来临吧?

我的内心深处这么想着。

到了晚上,飞空艇会降落到地面上。

在即将到达帝都的前一天晚上,我从宿醉中醒过来,头痛、口干、舌燥,很难受……

天还未亮,我睁着眼睛静静地躺在地上不愿意站起来,也不想动一下。黑暗中安静得很,大家应该都睡着了。

真的吗?还是像我一样想着心事?

我发现克萝伊睡在我身旁,睡得很沉。我把头慢慢地转过去看着她,听着细微均匀的呼吸声。啊,说真的,我很想亲她一口……

忽然,我隐约听到了说话声。

是格里弗斯和安在说话。

他们两个怎么还没睡……

他们之前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只见格里弗斯负手昂然,安站在他后面。他们两个谁也没有注意到我。

“格里弗斯,你…你是非要有一番功名事业不可吗?”安问格里弗斯,但语气已经接近软语哀求。

“权力。”格里弗斯断然道:“我去帝都就是为了得到权力,名扬天下、功成名就!否则活来有什么意思?”

安有些惶措地轻轻摇头,带着一丝希望挽留般地说道:“其实,活得快乐、平安,那也很好啊。”

“很好?”格里弗斯揶揄道:“我却觉得无趣极了,比到处去流浪还要无趣!”

说完这句话,格里弗斯就走了出去,只留下安独自站在原地。

我偷偷地看着安,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落寞,修长白腻的脖颈无力地垂下来。

我仿佛还听到了啜泣声……

※※※

第二天,当我们一行人一觉醒来,安已经不见了。

连只言片语也没有留下。

“你去把她追回来。”我对格里弗斯说,握紧了拳头强压着怒火。

格里弗斯皱眉道:“你胡说什么?”

“我都看见了!”我大喊,克萝伊想过来劝我,但是顿时被吓得后退了一步。“昨天晚上你们说的那些话……你出去以后,她就哭了,是你把她赶走的!”

“是她自己要走的。”格里弗斯说,接着他就再也没看我一眼,从我身边走过。

我瞪着他的背影,用力捏紧双拳,指甲已刺入肉里。

可恶!可恶!可恶——!!

结果整个上午我都没有理会格里弗斯,午饭时气氛更是压抑到极点。克里斯蒂娜和伊莎贝拉讲了几个笑话想调节一下气氛,但是除了苏菲亚以外没有人接茬,以失败告终。

吃过午饭之后我一个人来到甲板上,支起画架开始画画。

秋天的阳光最艳丽。

——安侧过身来凝注着我,逆着光,白袍与长发随风而舞。

忽然,刮起一阵大风,画纸给吹的飞上天空,越飘越高,越飘越远……

可恶。

我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抬头茫然地望着澄蓝的天空,心中无限惋惜。

格里弗斯这时候忽然也来到了甲板上,他负手走过我身边,来到船首,忽然道:“马上就要到帝都了,做好准备吧。”

其实直到现在,我的气已经消了一半,经他这么一说,我也忍不住走到船首,和他并肩而立。

“别担心。”格里弗斯又说,目光望着前方,“她迟早一定会回来的。”

“啊……”我难过地说。

忽然,当我逐渐看清眼前的这座城市时,嘴里便已经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

我本以为,见过了恩格勒曼兹城、无双城和加兰城,我已经知道了一座巨大的城市是什么样子,但是帝都……完全超出了我所能想象的一切。

石砌的城墙如同一道白色的弧形悬崖,足足有五十尺高,上面点缀着一道道蓝色、灰色和金色的斑纹,一直延伸到我的视线之外。我知道它的整体应该是环形的,却根本无法估算出它究竟有多长。沿着城墙立着许多圆形的高塔楼,每一座塔楼顶端都竖着一面红白两色,有着剑、盾、战斧,以及麦稻穗、橄榄枝还有龙的旗帜,在风中高高飘扬。我敢说就算把恩格勒曼兹城、无双城和加兰城都融入这里也溅不起一丝涟漪,就算把恩格勒曼兹城放大二十倍投进这里,也掀不起一丝波澜。

在这之前,我曾在脑子里有无数次描绘过帝都,但是当我亲眼所见,它便轻易填满了我最狂野的想象,这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自己的渺小!

“我们到了,埃唐代啦!”格里弗斯脸上亦不禁露出兴奋之色,他的双眼发出了光,就好像鹰终于发现了猎物。

“埃唐代啦,你跟着我吧。”格里弗斯说,他负手望天,嘴角漾起一丝带有一种极度傲慢之色的笑容。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笑起来的时候会像他那么傲慢。

此时此刻,他的声音在我听来就像魔咒:“现在只是第一步!”他说,“是个开端,是一个开始。有趣的事是由现在开始!”

格里弗斯侧过身来凝注着我,逆着光,他一头金发随风飘扬。我再也无法将视线自他身上抽离。

“我要得到自己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