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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先生在场面上的身份地位,相对来说,他其实是不那么自由的,不要说离开益东去外省,就算是离开元平,去省里的其他地方转悠一下,都要有说得过去的理由。【ㄨ】
还需要和其他大人物事先沟通一下。
尤其在这种谣言四起,山雨欲来的关口,高先生忽然离开益东去往中原,更加令人生疑。甚至会有人怀疑,他是要趁机“畏罪潜逃”。
不过高先生也非常人,对一切流言蜚语嗤之以鼻,次日就登上了前往中原省省会的班机,跟谁都没说,只是和场面上的另两位大人物打了个招呼。理由也很简单,工作太累了,想出去散散心,顺便回祖籍看看,了却老爷子当年未完成的心愿。
在相关部门没有采取正式的强制措施之前,任何人都提不出足够硬的理由来阻止他,不让他出去散心。
那两位大人物也都是睿智过人,谁都没有提出异议,还笑着和高先生开了几句玩笑。
但一放下电话,两人的脸色就变得十分凝重,随即分别打了电话出去,至于打给谁,说了些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
随着发动机震耳欲聋的发动机声,巨大的喷气式飞机,直插蓝天。
一行六人。
高先生,公孙二娘坐在一起。
公孙兰和燕飞扬坐在一起。
公孙天坐在另一排,并没有和丁墨山作伴。
说出去或许很多人都不相信,堂堂鼎盛集团的老总,位于益东财富金字塔顶端,号称益东首富的大人物,丁墨山在这一行人之中,此番担任的角色是“跑腿”。
高先生早已“不食人间烟火”,凡事有秘书和其他亲属代劳,可能与社会都已经脱节了,独立生活能力之弱,无与伦比。
按照民间顺口溜说的。属于“半残废”的那种人。
公孙二娘负责陪伴他。
倒也不是说高先生牛逼到那样的程度,需要出动公孙家的财务总监来陪他。关键他和公孙二娘的私人关系不一般,对公孙二娘几乎是言听计从,而公孙二娘也心甘情愿伺候他。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凑在一起,挺好。
公孙兰明显不可能跑腿打杂,燕飞扬是学生,对社会上的事所知也不多。就算他愿意跑腿打杂,工作只怕也做得不好。
公孙天完全就是一宅男!
平日将自己关在屋里,********推演术数命理,八卦阴阳,是真正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不过身为相师,公孙天也不可能真的一宅到底,时不时会出去溜达溜达。
人情练达得很。
不过让他伺候别人,那是想都不要想。
所以这个跑腿打杂伺候人的差使,就落在了堂堂丁总的头上。
原本也不需要使用级别这么高的“跟班”,关键这个事。必须要保密,绝对不能泄露了出去。除了他们几个,甚至连高先生最亲近的秘书,都不知道。那么就只有委屈丁墨山了。
公孙兰还是那个普通邻家女孩的妆扮,白T恤,牛仔裤,长长的秀发甚至还烫了点波浪,斜斜披洒在柔美的****之上,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靠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显得说不出的娇慵。
燕飞扬偶尔扭过头去,就看到一道十分陡峭的弧线。
公孙兰现在这个姿势,刚好将她最诱人的部位高高耸立起来。
燕飞扬不由得微微愣怔了一下。
参加夏令营的这几天,不知不觉间。燕飞扬对男女之事,就好像开窍了许多。在此之前,燕飞扬给人的感觉是少年老成,似乎比同龄的学生,都要成熟得多。然而在男女之事上,燕飞扬和其他菜鸟没有任何区别。一些“经验丰富”的同学,比他厉害多了。
他和萧潇这两三个月,最多就是拉拉手,萧潇给他飞个吻,仅此而已,再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萧潇看上去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实则也很不“开放”,似乎觉得,能和燕飞扬拉拉手,挽挽胳膊,飞飞吻,就很幸福了,至于更进一步的,那还是等等吧。
都还小着呢。
燕飞扬也这么认为。
直到那一次,叶小桐很突如其来地“从天而降”,被燕飞扬抱了个满怀,燕飞扬才第一次真正的知道,原来和女孩子“肌肤相亲”,味道是这么的好!
原来女孩子娇嫩的身躯,抱在怀里如此销魂。
燕帅哥就像是个木头人,忽然被醍醐灌顶,就茅塞顿开了。
如今猛可里见到这样诱惑的一幕,顿时差点闹个大红脸,急急忙忙再扭过头去,几乎拧到脖颈。
燕飞扬的一举一动,都落在公孙兰眼里,嘴角不由得浮起一丝浅浅的笑容。
其实这段时间,公孙兰的心理变化也蛮大的。
要说少年老成,公孙兰才是真正的少年老成。她的成长经历,和燕飞扬颇为相似。燕飞扬是打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公孙兰对父母的印象也十分模糊,只停留在幼年时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了。从此在老爷子的严厉督促下,刻苦学习,刻苦训练。
公孙兰的童年,也是灰色的。
甚至,她经受的压力,比燕飞扬还要大得多。
毕竟燕飞扬家老爷子,除了逼他学本事之外,并没有再给他其他压力,只希望他茁壮成长,将来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有滋有味的过上小日子。
余愿足矣!
而公孙兰不一样,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整个公孙家的千钧重担,都将落在她的肩头上。老爷子千秋之后,她将成为公孙家的领路人。
这么多年来,公孙兰过早地体味到了大家族的尔虞我诈,过早地体味到了术师江湖的风波诡异。
所谓穷家难当。
这句话用在公孙兰身上特别合适。
在普通人眼里,鼎盛集团就已经是需要仰视的庞然大物,至于鼎盛集团背后杵着的势力,那更是强大得无法想象。
作为公孙家的大小姐。公孙兰就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被万千人娇惯着,呵护着,锦衣玉食。高枕无忧。
只可惜,公孙兰要面对的,并不是这些普通的小人物。
她要面对的,是术师江湖中那一群群饥渴的饿狼,那一群群闻见一点血腥味就会蜂拥而至的大鲨鱼。
公孙家实力弱小。只能在夹缝中艰难求存。
如果不是有老规矩的限制,下五门中,只怕最少有两个门派的实力,已经超过了公孙家。如果他们将门下所有的弟子都汇聚到一起,顷刻间就能将公孙家踩在脚下。
在这种四面皆敌的环境之中,公孙兰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必须慎之又慎,一步走错,就有可能万劫不复。
甚至于,她平日里连恋爱都不敢。
一则是很少有人能配得上她。二来,她的婚姻,将成为公孙家换取“外援”的最大筹码。
常家就有这样的意向。
常家少主常不悔,是她的追求者之一。
所以说,一开始公孙兰决定前往卫周一中担任化学老师,百分之百是冲着老爷子那个猜测去的。如果,燕飞扬真的是他们猜测中的那个“奇货”,并且成功“可居”了,那么公孙家将迎来一个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
可惜,到现在为止。燕飞扬都还没有露出哪怕是一点“奇货”的可能性。
但公孙兰的心理,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十分奇妙的变化。一天到晚和一群真正的中学生待在一块,公孙兰的心情,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觉得久违的青春,倏忽间回到了自己的体内。
去他的勾心斗角!
去他的利益交换!
去他的江湖,去他的规矩……
公孙兰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
如果在此之前,居然有哪个年轻的男人,敢于偷窥她傲人的双峰,还敢于在她面前红脸。后果一定会很严重。
但现在,公孙兰却觉得一股甜丝丝的滋味,涌上了心头。
“哎,你到底喜欢哪个?”
燕飞扬正涨红着脸,心里头怦怦乱跳,不知该不该马上再扭过头去,偷偷瞥一眼……耳边就响起了公孙兰略带一点戏谑和调侃之意的询问。
“啊……”
一时间,燕帅哥完全回不过神来,慌里慌张地应了一句。
“我说,萧潇和叶小桐,你到底更喜欢谁?”
完全让燕飞扬意想不到的是,公孙兰竟然向他扑过来,靠在他的肩膀上,凑到他耳边,笑嘻嘻地向他的耳朵里吐气如兰。
这一刻,燕飞扬完全石化。
不是因为公孙兰问的这个问题,而是因为公孙兰本身的变化。
他知道公孙兰不时普通的老师,知道她是公孙家的大小姐,但一直以来,公孙兰在他眼里,都是温柔婉约的代名词。
纵算在上课的时候,也是浑身仙气,端庄得令人不敢逼视。
忽然之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实在让燕飞扬有点接受不了。
这也太颠覆了。
最颠覆的是,震惊之下,燕飞扬居然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都喜欢……”
燕帅哥期期艾艾地从嘴里迸出这么三个字,都没怎么过脑子,好像是出自本能的答复。
“哼!花心……”
随即,公孙兰就嘀咕了一句,燕飞扬只觉得,那如兰的吐息,正在离自己远去。
这才长长舒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
早已渗满了细密的汗珠。
旁边的公孙兰脸上,却露出了一丝促狭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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