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儿绕到那辆车尾处看了看没有盖上的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条法棍面包晃了晃说:“法克!这些家伙看来是抢劫的。”
我打开车门看到被打死在方向盘后的那个黑人脖子上挂着好两串金项链,一串是那种狗链子式的,另一串却是纤细的女式项链。而这家伙的手上也带着好几个金戒指,其中有两个戒指明显是华人喜好的式样。从副驾驶上那个被打死的黑人口袋里还露出一截女人的首饰。我基本可以断定这些东西都是他们抢来的,而且是抢的华人的。
我跟大眼儿说:“可能他们抢的就是华裔。”
大眼儿说:“怪不得这俩人一看清我们就要开枪呢。幸亏我先下手为强。”
黑星手枪也就是“五四”式,容弹量八发,而且买枪的时候我只买了三个弹夹。再有一个麻烦事是黑星手枪口径7.62mm,无法使用欧美主流的9mm子弹,把三个弹夹打光之后我不好补充子弹。于是我看到给打死的司机腰上插着一支格洛克手枪便拔了出来检查了一下插在腰里,又到那家伙身上找备用子弹,结果从他口袋里翻出来三个弹夹和一把钞票。我把这些东西分别塞进口袋,又把那家伙身上的项链、戒指都撸下来。
大眼儿从另一边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步枪,也打开车门从副驾那具尸体上摸出两个弹夹又从后座拎出个包来说:“这些家伙还带着备用子弹呢。嗯?怎么回事?”
他又看了看手里的枪说:“法克!这枪还不是正版的,是用5.56mm子弹的。”
我见他就要走便喊住他说:“把那家伙身上的东西和钱全拿出来。这些东西肯定是抢的,我们应该还给原主人。”
大眼儿说:“钱又不记名,你怎么还?”
我白了他一眼:“别忘了我们也缺钱,还不出去可以作我们的经费。”
大眼儿摇摇头说:“唉。你掉钱眼里了。”
我则说:“你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
我回到大眼儿的车旁问了车里指路的那人得知这里距离大麦田西边街口已经不足两个街区,为了避免再突然遭遇暴徒我让大家下车,组成两个战斗队形沿着街道两边搜索前进。我和大眼儿则各走在一个组前面。
越往前走枪声越清晰,马上就要到达这个街区的路口时突然又有两辆轿车从大麦田方向飞快的驶来。这两辆车花里胡哨的,车里的黑人居然还放着震耳欲聋的金属音乐,想被人忽视都难。我看到从车窗里伸出来的手枪连忙把枪对准打头儿的车。
这时两辆车上的人也发现了我们,前边的车猛地一下子刹车,后边的车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刹车稍晚,撞在了前边车的屁股上,把前边的车撞得向前一拱。前边车上的黑人大声喝骂着把车调头,突然后门被打开,一个人从车厢里滚出来,然后从地上爬起来向这边跑过来。
这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儿,黑头发、黑眼睛,身上的衣服被撕成了一条条的。她边跑边喊“救命”,刚刚跑出几步远,突然枪声在她背后响起。小女孩儿胸口绽开两朵血花,身体被子弹的冲力带得向前一冲然后便扑倒在地上。
法克!在小女孩儿倒地的一霎那她背后车辆的后座上露出一张猥亵的黑脸。我对准那张脸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但是另一个方向的子弹先到了。子弹穿过汽车的前门挡风玻璃打在那张脸上把它撕得稀烂。车上的几个黑人都开了枪,但是他们可能是太慌张,相距二三十米的距离子弹都不知道打到哪里去了。
“黑星”手枪的特点就是弹头存速性能好,侵彻力强,对于熟练的射击者来说100米内都有很好的精度,而且普通的汽车车门根本无法为后面的目标提供有效掩护。我就这么站在路边一枪一个把两辆车里的人依次爆头。当然这么说不太准确,因为刚才的情景激怒了所有人,大家都在向两辆车子射击,不能说被爆头的人都是我打中的。
仅仅几秒钟时间,两车的车窗就被打成了碎片,里面已经看不到一个活人。我连忙跑到那个小女孩儿旁边抱起她,她依然睁大的眼睛已经失去了最后一点神采。两颗AK47子弹近距离撕裂了她的脊椎和心脏,人已经没救了。
这时候春卷儿高声喊道:“这里还有个活着的!”
我放下仍然还有余温的尸体走过去,见春卷儿从后面的车里拖出一个捂着胳膊上枪伤的黑人。他看到我们围住他用战抖的声音祈求:“你们是警察,你们不能杀我。”
我们戴着警察的钢盔穿着警察的防弹衣,他把我们当警察了。
大眼儿一脚踩住他问:“那个女孩儿是怎么回事?”
“那个女孩儿?那是大约翰看中的,要带回去玩玩儿。和我没有关系。”他眼珠乱转的说。
身后传来一声大叫,我回头看到大眼儿手下一个绰号“小山东”的小弟从车里拿出个塑料袋。他把塑料袋摊在我们面前,露出三根断指,上面的血才刚刚凝固的样子。我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因为三根指头上都带着戒指,因为带的时间太长拿不下来的那种。
“小山东”看了一眼那个黑人手上带的一个明显指环偏小的红宝石戒指,直接一脚踢在他肚子上:“你们这些杂碎!渣滓!你们是畜生!”接着其他人也加入进来。
我止住“小山东”他们发泄怒火的行为,因为我知道不能再浪费时间了。结果那黑人误会了我的意思,紧忙蹭到我身边抱着我的腿“求求你们饶了我。”说着他还把那个红宝石戒指摘下来递给我。
为了不溅一身血,我诚恳地接过戒指然后一脚把他踹倒。在我开枪之前我对他说:“饶恕你是上帝的事情,我现在就送你去见上帝!”
我吹了吹枪口的硝烟借以平静一下心情,然后问大家:“我们必须赶快去救援大麦田。谁有异议?”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马乔拉把一支满是血腥味和脑浆味的AKM塞在我手里告诉我:“这是杀死那个女孩儿的枪。”
虽然这支枪味道很不怎么样,而且粘粘乎乎的,但是无疑正是我们急需的自动火力。我只好端着这支带弹鼓的AKM,带头继续向大麦田的方向走去,其他人迅速的跟上,比刚才的速度快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