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她怎么知道?这话说起来可就长了……
她已经死了多少次来着……对了,三次,除了第三次是在睡梦中无知觉地死去,另外两次都充满了疼痛……最惨的是第一次,她根本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一点有价值的情报都没搜集到,就莫名其妙的挂点了。
事隔这么久,距离第三次复活都过去了六年,她却突然发现,原来第一次死亡并不是毫无意义的,恰好相反,穿到那个温泉池子这一事件的重要性,甚至能和穿到c国机密档案库这件事相当,因为……
那一次穿越,让她遇到了她的未来的小叔子……窥见了自己未来人生的冰山一角……
……
“开饭了。”
池上的声音从饭厅传来,唐千鹤猛地回神,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
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六点四十分,果然已经到了晚饭的时间。大厅里肉味飘香,但她现在根本没心情去欣赏,想着等下在餐桌上可能遇到的麻烦,她就一个头两个大。
两个小时前,在青华广场上,池上瘫着他那张风华绝代的脸问她怎么知道他家温泉的装潢的。
科科,当然是因为我亲身去过……这种话能说吗?说出来有人信吗?
那一瞬唐千鹤已经后悔了,她应采用更不引人生疑的方式慢慢试探……但话已出口,她当时又心绪混乱,编不出一个合理解释,只好用了“拖字诀”,示意一切先回家再说。
回到家后,他倒是没立刻逼问她答案,反而自动自觉地往厨房去了,剩下她一个人在玄关发愣,半天才慢慢走到沙发前,把自己丢进去,然后开始梳理蛛丝马迹……
首先,她第一次穿到十年后遇到的那个好似苏格兰折耳猫的少年,应该就是池小楼。全家福上的池小楼年纪太小了,她完全没把两个人联想起来;但那张大头贴就不一样了,她几乎一眼就认出了他。没办法,他们家的人都太漂亮了,漂亮的事物总让人印象深刻。
池上说他三弟今年十二岁,那么五年后他就该成长成一个十七岁少年,这么一来年纪也对得上……说到底,正是因为从十二岁到十七岁之间只差了五年,这点时间还不足以让一个人相貌大幅度改变,所以她才能这么快地确定他的身份……
既然池小楼就是叫她大嫂的那个少年,那么当时他究竟是认错了人,还是在未来她确实是他的嫂嫂?
恐怕是后者……回想起来,那孩子的一举一动都训练有素,能具备那种素质,眼力自然也是出类拔萃的,认错人的可能性可以忽略不计了……
一开始进入温泉发现里面有人时他大约已经准备出手了,但却在见到她之后放松下来,正是因为对她十分熟悉,认为不需要防备吧……
综上所述,未来她是池小楼的大嫂……那么她未来的丈夫就是……
……
刚才的推理都不算,现在开始梳理下一个问题——从池小楼的话里可推断出她未来在躲几个人,为了躲他们她甚至连“死遁”都用上了,那么这几个人究竟是谁?她又是为了什么必须要躲开他们?
池小楼当时的原话是怎么说的来的?似乎是……
【你假死了半年,现在回来,不怕他们又逼你选一个?】
所以关键词是“选一个”吗?有什么东西是非得她选择不可的?
唔这个问题的答案太多了,不过放到她身上的话……答案最可能是……
——有一件事,是只有拥有时间异能的她才能做到的,此事至关重要,很可能会直接影响人类的命运,池小楼口中的那些人给了她好几个选择,但她不愿选择,所以才逃走了!
想不到啊,未来的她居然这么叼……成长为一举一动都能够影响世界走势的大人物了呢。
怎么说呢,虽然一开始觉得很不可思议,但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整个人就像得了神经病那样精神起来!
哎呀我的未来是星辰大海,我的抉择关系到人类未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唐千鹤在心里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握着它走向想象中的欧式大阳台,清晨的阳光落在她的女神款裙摆上,她举起威士忌,敬了敬朝阳……
世界,因我而精彩!
咳咳,唐小姐,差不多可以了,妄想就到此结束吧。
也难怪她这么自信,当时在云南那个有求必应厅里,未来人是这么对她说的——
【你身上有往返过去与未来的痕迹,也许你就是那个人……唉,为什么(以下包含专业术语,已被自动记忆屏蔽)】
【我会……(整段都不是什么好话,自动记忆屏蔽)】
【好好活下去,为了人类的未来……】
#为了人类的未来!#
唐千鹤激动地在沙发上打了个滚,然后又一骨碌坐起来,手撑下巴摆出雕塑“思想者”的经典姿势,继续思考——
那么需要她做的选择究竟是什么呢?
……
不行,太难了,一点头绪都没有,毕竟那是2030年才发生的事,现在才2025年,五年间会发生什么事她完全想象不出来……
算了,这件事先搁到一边,还是先解决其他问题,比如说……
=_=未来她真的嫁给了池上?
“开饭了。”池上的声音传来。
唐千鹤一个激灵,突然想起来,之前她说过回家后就和他解释她怎么会知道他家温泉的装潢,可她现在还没想好理由……
硬着头皮,她朝饭厅走去。
这顿饭,鸿门宴啊。
走到长桌前,果然桌上又是精致的八菜一汤,然而放眼望去,处处雷点,只有一道番茄炒蛋勉强能吃……
原本紧张的心情顿时像被冰雹砸过,紧张感消失但期待感也跟着完了,她木然地拉开座椅。
都说了这些菜她根本不爱吃,还一口气来了这么多……她根本不可能跟这种人过日子!未来肯定哪里出错了!
愤愤地打了一勺番茄炒蛋,送进嘴里……然后她对池上的印象又稍微改观了……至少这道菜还是很给力的。
今晚就用这个拌饭!她能吃三碗!
“别挑食,吃点别的。”
对面很及时的响起让她败胃口的声音。你说你就不能用你那光听着都能让人怀孕的嗓音干点正事儿?
总归是吃别人的嘴软,唐千鹤心不甘情不愿地夹了两根胡萝卜丝儿,在那双黑得很有威慑力的大眼睛的注视下,填进嘴里,憋着气咀嚼……
……咦。
她抬头看向池上,发现他已经转开了眼,自己吃起了草菇滑鸡。唐千鹤咽下萝卜丝儿,默默地又夹了另一个碟子里的青椒,送进嘴里……
接下来,她探出筷子的速度越来越快,范围也越来越广。
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的厨艺,就是有着这样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吃到最后,唐千鹤感觉自己已经撑得站不起来了,她坐在餐桌旁,一面摸着肚子,一面忍不住眼睛瞄着最后一片腊肠……
池上利落地夹走了那片腊肠,唐千鹤有点幽怨地看着他,放下了筷子。
算了,一片腊肠而已……大不了以后让文蓁给她单独做一份超大份的腊肠饭!
然而以前无往不利的腊肠饭,今天想起来却完全没有那种垂涎欲滴的感觉,唐千鹤悲哀地意识到,等池上一走,很长时间她都要过这吃什么都味同嚼蜡的生活了。
一眼看得到的未来姑且不论,她现在倒是很好奇一件事:“你做的菜这么好吃,小楼居然还挑食吗?”连她这个青椒黑都折服在他的青椒小炒肉下了,难以想象在他面前还有谁能坚持声称“挑食才是王道我挑食我自豪”。
池上很自然地说:“我在家不做饭。”
“……”唐千鹤捋了下这句话里的涵义,讶异了:“我是第一个尝到你的手艺的人?”
“有什么不满吗?”
怎么可能不满,倒不如说意外的有点荣幸……不过,能这么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在家里饭来张口,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啊……真好奇他这身厨艺是怎么来的,难道这其实是他的另一个异能?“无论做什么都好吃的味王之异能”什么的。←_←
不知不觉烛光晚餐(误)就结束了,结果直到最后,唐千鹤也没等到池上问她温泉装潢的事。
她有点感谢他,如果他在餐桌上问起这种事,就算饭菜再美味,她也会失去胃口。
要解释这件事太麻烦了,尤其涉及到未来……
池上叫了她一声,唐千鹤回头望去,见池上正站在正厅旁里,对她招手,“过来。”
她走了过去,青年又指了指沙发,“坐。”
唐千鹤不明所以地坐下,池上站在她面前,拿出了眉刷、眉笔、镊子、小剪刀、修眉刀……
“你干什么?”唐千鹤看着那个修眉五件套,心里掠过不好的预感。
“一看就知道了吧,给你修眉。”
“等等你这个套路是不是哪里不对……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修眉了?”
池上顿了顿,说:“你的眉毛长得不错,但眉形太粗糙了,这里,”他示意了一下眉骨的末端,“修一下会顺眼很多。”
唐千鹤半信半疑,她摸了摸自己的眉毛:“我觉得还可以啊……”
“今天下午在公示牌前,你……”
“我突然特别想修眉,拜托了!”唐千鹤正襟危坐。
池上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她面前。
唐千鹤有点紧张,她还从没让人在她脸上动过刀子……修眉刀也是刀啊,冰冷冷,闪着光,还没靠近她就很不舒服了,下意识地往后缩。
下颔忽然被人捏住了,力道不重但手势巧妙,她再往后缩就感到一阵钝痛。
“别动。”捏着她下颔的人黑眼睛乌沉沉,光看他那张无表情的脸,唐千鹤几乎都要以为他是哪个组织派来对付她的杀手了。
“你以前修过眉吗?”她试图活跃一下气氛,“修过吧,看你手都不会抖。”
“修的又不是我的眉,我为什么要抖?”
“……”卧槽这个烂人!“你别修了,我让文蓁帮我修。”
他继续捏着她的下颔,修眉刀凑近她:“你知道我这套修眉工具是怎么来的吗?”
“……”为什么话题突然转到这里?
“这个别墅里,没有一个房间里能找到修眉刀,甚至连比较接近的东西都没有。我真怀疑这个屋子里有没有住着女人。”
唐千鹤怀疑自己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无语。
她当然不知道,有着一个对衣饰打扮超狂热的母亲的池上,从小耳熏目染的知识,比她和文蓁加起来还多,她只觉得不服气:“都末日了,谁还管这些啊。再说我只是懒,又不是不会。”
池上垂眼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
“你这什么鄙视的眼神!修眉这种东西无师自通的好么!就算不会多看别人修两次也会了,我告诉你我有个叫林木兰的朋友,她可是得过‘彩妆达人广州杯’一等奖的!”
“林木兰?”
唐千鹤的情绪忽然低落下来,声音也低了:“嗯。”
“她也是你的好朋友?”
她没注意到他这句话的违和之处,顺着他的问题回答:“是很好的朋友……”
池上没再问了,唐千鹤却像是突然打开了话匣子,半是自言自语,半是向人倾诉:“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我一直在找她,但始终没找到。”
六年了……回想起来,她和木兰最后的交流,竟然就是那一通跨洋电话,还有那张薄薄的信纸。
在乱世里,“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这句话并不适用,“没消息”,其实大多时候意味着你找的人已经遭遇不测了……死人是没机会向外界传递消息的,而且很快就被人遗忘。
但唐千鹤总是不愿意相信这一点,她认为是自己能力还不够,又或是缘分还没到,两人终有一天会重逢。
她絮絮叨叨了好久,池上静静听着,手下动作不停,趁着她陷入回忆无心外界,把五件修眉工具全都好好利用了一遍……
终于,“唐千鹤和林木兰的二三事”这个故事告一段落,而池上也恰在此时完工。
“好了。”
他站起身,推开椅子,唐千鹤刚刚倾倒了一些负面情绪,心情也很好。
“修得怎样?”她问。
“杰作。”
唐千鹤信了,她转身去找镜子准备欣赏一下自己的新造型,池上则留在原地,慢条斯理地收拾起修眉五件套,还没收拾好,就听到偏厅里传来一声惊叫,接着看到一阵旋风从偏厅刮过来——
“池上!”旋风中现出个幽灵战鬼,黑云罩顶,身上仿佛冒着鬼火,她咬牙切齿地指着自己的眉毛,“这就是你的‘杰作’?”
他睁着黑漆漆的大眼:“是啊。”
“这种、这种眉毛……”唐千鹤抖啊抖,实在忍不住了,冲过去就要和他拼个同归于尽,池上肩膀一侧,精准地避开,扑了个空的唐千鹤刹住步子,转身又杀了过来……
就在这时,别墅的大门悄无声息地开了,简妮、宋必方和北归走了进来,简妮边换下拖鞋边说:“那双天蓝色的拖鞋是给你准备……小北?”
北归没有换下拖鞋,他已经走到前面去了,停在玄关和正厅的交界处,简妮和宋必方好奇地走过去,跟着他看向厅内,然后双双一愣——简妮就是单纯的一怔,但宋必方的反应就复杂多了,他在看清厅内的场景之后立刻转头看向北归。
娃娃脸此刻的神情……很不好形容。
***
北归抵达青华基地时已经是北京时间十九点整,他跳下飞机,和飞机里的傅红灵道了别,正准备瞬移,傅红灵却叫住了他。
“一个月内一定要回来!”她一脸不放心,“三年都等过来了,要是这时候功亏一篑……外婆发起火来多恐怖你是知道的。”
北归笑着说:“我心里有数,放心,回去吧。”
傅红灵紧紧拧眉:“……不行,我还是和你一起去。”
北归赶紧拦住她。他这个堂妹性格直率,对自己人那真是掏心掏肺,但对外人就一副鼻子翘到天上的公主样,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和唐千鹤的关系尤其糟糕,这三年里每次帮他和唐千鹤传信的时候她一副万分不情愿的样子,可还偏偏不肯把“信使”这个身份转给其他人。
好说歹说把人安抚住了,北归目送那辆直升飞机消失在云层之后,这才转头朝青华基地的方向瞬移。
青华基地笼罩在最后的残阳里,北归停在基地的高墙外,回想了一下唐千鹤以前在信中附给他的“青华基地平面图”,根据脑海中模拟出的三维立体图,直接瞬移进了基地里。
他选择的降落点很巧妙,没人发现广场边的柳树下忽然多出了一个人。北归若无其事地走出树影,经过公告栏的时候随意瞥了一眼公告栏。
公示栏不知被什么砸得凹进了一大块,上面还沾着一小片红纸,大约曾经是红色告示之类的东西。
“小北?”&“北归?!”
哦,遇到熟人了。
北归打量着两人的装束:简妮背着个大包,手里抓着一把伞,伞上还带有少许雨珠;宋二穿着一件印着“小爱赛高”的t恤,运动鞋上沾了一点儿灰泥,一脸风尘仆仆。
他明白了:这两只大约是去参加那什么“爱神”的签售会,这会儿才赶回来。
三年不见,简妮不但五官没变化,连个子都没长高,一米五几的身高搭配上红扑扑的苹果脸,站在一米八几的宋二旁边……高得更高矮的更矮……这画面真是令人扼腕。
回想着今年开春傅红灵带回来的唐千鹤的写真照,北归由衷感谢起唐千鹤的父母,把她生得高挑匀称,应有尽有本钱丰厚。
故人相遇,当然接下来就该三人结伴而行,简妮问北归他的嗜睡症治疗得怎样了,北归笑着说已经基本痊愈了,脑中却掠过一张风韵妩媚的女人脸,还有她轻佻的嗓音——
“如果你不想年纪轻轻就死于心脏破裂,就乖乖听我的,在这里睡上三年。放心,每个季度会让你醒来一次的~我也不想被红灵烦死呢。”
为了一个不知是否能成功的治疗方案,竟然要在无聊的地下室里睡上三年,换了以前他根本不会考虑,但那次他犹豫了。
虽说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三……但如果计划成功,那他就可以真正地从死神的阴影里走出来,再也不用受“二十岁”的限制。
也就是说,他可以和唐千鹤一起,看看这个世界究竟会走向何方。
……
心有灵犀。心心相印。心满意足。
心不在焉。心猿意马。心怀鬼胎。
心惊肉跳。心力交瘁。心如死灰。
心。
人类的心脏位于胸腔中部偏左下方,主要功能是为血液流动提供压力,把血液运行至全身。人体是比太空火箭更精密的自然造物,任何一个部分受损都有可能导致死亡,但再没有一个器官像心脏这样,在人类历史长河里,长久地被认为作为人体最重要的存在。
事实上,虽然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动物的思维中枢是大脑,但仍有相当一部人坚持认为心脏才是意识乃至灵魂的枢纽,只是当下的科学还未能发现这一点。
心脏派和大脑派的争论姑且不论,总之在现实生活里,如果谁的心脏被开了个天窗……那这个倒霉蛋就必死无疑了吧……
北归就是这个倒霉蛋——或者说他是自找的,犯下众怒的那天,他被仇一客在心脏上刺了个洞,原该立刻一命呜呼,却被人用异术抢救回了一条小命,然而异术亦有尽头,施术者也早已断言,异术效力有限,北归活不过二十岁。
生物都本能地畏惧死亡,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真正看开生死的,不是神经病就是大贤者,前者颇多,后者古今中外加起来也不超过二十个。
北归不是什么贤者,但他厉害就厉害在他觉悟比一般人高:不就是活不过二十岁吗?那我一年当三年用,在二十岁之前把想做的事全做完不就结了,愁那么多做什么。
他果然就放飞自我,从前虽然也是小恶魔一样的性子,但多少还会顾虑下别人的感受,现在根本是觉醒了,怎么爽怎么来。为数不多的人生,当然要肆意地过。
所有人都拿他没辙,因为他没有看起来什么都想要,其实什么都无所谓,因此也无所畏惧,当所有人都劝他不要四处乱跑,老实留在家中等治愈系异能者现世的时候,他偏敢跟着唐千鹤东奔西跑……最后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了,不惜以自己的健康设骗局,把孙子骗去了香港,将他留在香港过冬,结果春天刚来,兔崽子又跑了。
前头日子过得太放浪不羁,后头报应就来了,云断山脉丧尸一战之后,房车还没开到人类基地,北归就感到心脏一抽一抽地疼。
自从被仇一客往心脏上刺了一剑又死里逃生,他已经许久没尝到心脏疼痛的感觉了,异人的术法很有效,有效到他经常都忘了自己是一只脚已经踩进阎王殿的人。
他平躺在床上,以手遮眼挡住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清晨日光,努力让自己再睡一会儿,睡着就不知道疼了,偏偏唐千鹤一直在车里转悠,也不知她在搞什么,动静不大但悉悉索索的响个没完,他听得脑仁疼,就闭着眼问她在做什么,结果她语气比他还讶异,说“你终于醒了啊”。
不我还想睡,但你一直吵所以才睡不着……这句吐槽没还出口,就闻到了一阵浓郁的甜香。
“你在煮什么?”他问。
“红豆汤,喝点吗?”她走过来,手里端着托盘。
他半支起胳膊,瞅了托盘一眼。
“为什么是红豆……我是异能透支不是失血过多。”
“因为你看起来脸色苍白嘛,不吃红豆的话来点草莓布丁?你从昨晚到现在几乎什么都没吃耶。”
胸口疼得超厉害谁有心情吃东西啊……
他扯起一个笑:“突然对我这么好……难道有阴谋?”
她翻个白眼:“爱吃不吃,就剩两个了。”
“我还是喝红豆汤吧。”草莓布丁这种东西,其实是因为看她爱吃才次次都和她抢,喜欢看她生气又容忍的样子,不过现在吃这种低能量的东西简直是浪费体力,咀嚼和消化布丁需要消耗的能量都比布丁自身多了。
红豆汤端过来,他看到托盘上还放了另一个小碟子,碟子里放着十几枚晶核,摆成了笑脸的形状,上面还用沙拉酱涂了好几个小星星……
他微微黑线,怎么搞得和儿童套餐一样……
“愣着做什么,快吃啊。”她不忘强调,“先喝汤,一下子吃晶核怕你虚不受补。”
不,问题不在虚不受补而在于沙拉酱……算了。
喝一口红豆汤,甜香软糯。难得她肯主动下厨,这姑娘空长了一张宜室宜家的脸,但其实骨子里超讨厌包括做饭在内的一切家务,白费了她的好手艺……
她收起了托盘,“你先吃着,我去看看小妮醒了没有。”
他忽然有点舍不得她走,就说:“红豆汤好像不够甜。”
“嗯?真的?……那我去给你拿点糖。”
“不用,你坐在这里。”他示意了一下他床边的椅子。
她有点无语:“我坐这里你就有糖了?”
“嗯。”
“……”她睨他一眼,却还是坐了下来,仿佛不耐烦的样子:“行了我陪着你,快吃。”
嗯看这表情,她又把他的甜言蜜语当成小孩子的撒娇了。北归想,为什么每次到了她这里自己百试百灵的撩妹技能就全部失灵了呢,难道真是年龄差的错……但是这样反而让人更想挑战一下高难度,越挫越勇呢。←_←
她掏出手机就要刷,北归有点不高兴了:“我还病着呢,你就不能多分点注意力给我?”再这样我回去就让他们把网站停掉。
“不是啊,我就是想试试能不能上网,这几天都连不上……”她大约还是有点心虚,到底把手机收起来了,“好啦我不看,你快吃。”
他这才吃起来。胸口还是很疼,不过慢慢地吃的话也不碍事……
“北归。”
他漫应一声。
“从这里回去后,一起去西藏吗?”
“嗯?去西藏干什么?”
“就是很想去一次西藏……以前一直想去但都没机会,现在反正没什么事做,大把大把的时间……”她挠挠脸,“虽然丧尸挺多的,不过我们小心点应该没事,我觉得你还蛮强的。”
这句话微妙地愉悦了他,于是他同意了。
“太好了!”她的眼睛弯成了月牙,那对仿佛总是藏着心事的眉毛也染上了笑意。
他心情也好起来:“不过要等一段时间。”
“嗯嗯我知道的,你异能透支了嘛,好好休息,什么时候去都行的~哎太好了,你都不知道我想去西藏多久了,上大学的时候……”
她开始感慨往事,他漫不经心地听着,时不时应一声表示自己在听,忽然听到她说:“……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他微微一怔:“……没有我你会很苦恼吗?”
她想都不想:“肯定啊!”
……嗯这回答确实是干脆利落没掺半点水分,但这正说明她心中毫无其他想法,那句“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纯粹是“没有草莓布丁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办”那样的感慨←_←
“你不知道上次你一走就是大半年,走之前连句话都不留,我都烦死了。讲真下次你这样我真的会生气。”
他这次确实愣了,慢慢地回了句:“……哦,那次是意外……”
她哼了一声,威胁的意思大于生气。他慢慢地啜着红豆汤,忽然问:“如果我一直不回来呢?你会怎么样?”
她冷笑一声,装模作样地掰着手指关节:“那你最好祈祷以后都别被我遇到……”顿了顿,忽然神情淡了下去,“……不过遇到了我也不会对你怎样,应该还是会打个招呼吧。”
会打个招呼,但肯定就不会再给他做红豆汤了吧。
北归忽然觉得有点胸闷,他皱皱眉,一口气喝光了甜汤,低头看着那碟涂满沙拉酱的晶核,着实犹豫。
“看什么,快吃。”她催促。
无奈地用小汤勺捞了一颗,他含进嘴里,晶核进了口中就化成了液体,混着沙拉酱……味道还不坏。
唐千鹤满意地看着他将所有的晶核服下,收拾碗筷准备走人,北归却叫住了她。
“除了西藏,你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她笑起来,眉目生动:“太多了数都数不清啊,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周游天下,看遍美景!奈良的樱花和富士山,巴黎的梧桐树和卢浮宫,西班牙布尼奥尔的西红柿节——哦这个节日现在大概没机会看到了,不过能看看西班牙的风景也很好……哇,如果能在三十岁之前把全世界224个国家和地区全走一遍就好了,真是死也瞑目~”
她半眯着眼睛,仿佛此刻正站在西班牙最高峰泰德山上迎着清冽的风……然后转过头来,冲他抛了一个不算太成功的媚眼:“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很不错,很想和我一起浪遍天下?”
不,其实她说的那些地方,他早就去过了,无论是春日的樱花,还是夏夜的焰火他全都看过,不过如此。
但他却笑了,兴致盎然。
“第一个去西藏,然后呢?”
……
人一旦有所执着,就再也不能从容面对诱惑,虽大贤莫不如是。从前北归什么都不怕,但后来他有了唐千鹤这个弱点,他就知道什么叫贪生怕死了。
一起去西藏没问题,去奈良也可以,甚至可以走得更远些,足迹一直蔓延到地中海象牙色的沙滩上……但再多的,就做不到了。
他已经十八了,再过两年就二十,到那个时候,谁也救不了他。
结果到最后,他还是和傅曦达成了协议,他老实待在在地下室里睡三年,三年内如果家里能帮他找到治愈系异能者,那么他会全力配合,就算要他每天喝十杯纯牛奶他也会捏着鼻子灌进去。
但要是三年后还是找不到,那就别费事了,天高海阔,谁也别想拦着他。
那真是太漫长的三年,他只能在春分、夏至、秋分和冬至各醒过来一天,然后又继续沉睡。傅曦的异能会保证他的身体处于半休眠的状态,停止了生长,自然也就不用面对二十岁危机。
一个月前,北家的人终于在北美洲发现了一个治愈系的异能者,但很可惜,这个异能者的异能还很弱,只能治疗皮下出血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伤,对他的陈年旧疾却无能为力。
北家的家主说,给他足够的晶核,让他升级。
但晶核也不能一次吃太多,不是所有人都有唐千鹤那样的运气,一口气吃两百颗居然没有爆体而亡。
所以还得等。等等等。
谁他妈要再等啊!再等下去她就比他大了!本来就仗着她灵魂比他大几岁成天莫名优越感,这下身体年龄也比他大,她尾巴还不翘上天?
三年,说好的。异能者还不顶用?那我不管,反正我要走了。
——对北归来说,遇到唐千鹤是福还是祸,委实难说。
但此时此刻,站在玄关和正厅的交界处,在北归眼里,唐千鹤就是那农夫怀里的蛇,东郭先生家的狼,养不熟的小混蛋……
他万里迢迢赶过来给她庆生,她就这么对他的?那个长得好像她最中意的那种小白脸的家伙是谁?!
“唐千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