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幸运的吉姆!(上)(1/1)

幸运总是眷顾那些有准备的人。

这一日,天刚蒙蒙亮,吉姆就蹑手蹑脚的起了身,推开了木门,一股清晨的秋风让他不禁打了个寒蝉。天色未明,外面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薄雾。

吉姆紧紧裹了裹身子,来到屋外的一处水桶里,取来了一瓢水,狠狠的将头扎进去沉浸了一会儿,又揉了几把脸。

吉姆不是一个纯粹的冒险者。实际上他就是一个流浪者,数月之前,狠心的领主剥夺了他最后的一小块土地,因此他不能不带着还怀着孕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四处流浪,寻找任何可能生存的机会。当他听到土伦领地出现金矿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变卖了最后一点家产,来到此处寻找传说之中的金子。

“可恶的天气!还有那可恶的奸商!”

这是一个靠近丛林的小木屋,是他自己搭建的,因为随着人口的突然增多,土伦领地的各种租房价格突然飞增,租房很不划算。而初秋靠近山岭的地方颇有一些寒冷,虽还没有降下冻霜,但那些露水很容易打湿你的衣裳,从而让你生病。

草草洗了脸之后,吉姆的精神略微振作了一些。他轻手轻脚的进屋,在桌子上盖着的一个碗里摸出了两块黑粗的揣在怀里,这就是他的早餐。

动静虽小,但仍不可避免的惊动了自己的妻子。床榻上一阵悉悉索索,却是妻子翻了一个身道。

“这么早,你今儿怎么不多休息一会儿?”

妻子并不是因为懒而不愿意起身为他做早餐,也并不是因为怀孕,身子不便,实际上她才怀孕三个月,还未到不能随意走动的地步。而是躺着能够节省体力。这一家几乎所有的粮食都要集中到自己这个唯一干重活的劳力身上,平时妻子与孩子总是熬一点稀粥勉强哄一下子肚子。

“早点过去,希望今天能有一个好的开始!”

吉姆努力的使自己的表情变的柔和一些,语气也轻快一点,好像山里有无数的金子就等着自己去挖一般。而实际上,前来淘金的成千上万人之中,幸运者寥寥无几,已经有很多人受不得这个苦而提早离开了。

吉姆之所以还在坚持,除了他无路可退之外,还和他坚强的信念有关。前几日,他可是亲眼看见一个幸运的家伙就在他的不远之处,挖出了金子!因此,他对此深信不疑。

“爸爸!山里面真的有金子么?”

他的大儿子汤姆森也没有睡着。正蜷缩在一块麻布里,瞪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好奇的看着自己。

“有的!一定有的!爸爸今天挖到金子就去给你带肉回来吃!”

吉姆有些爱怜的摸了摸儿子小小的脑袋,鼻子有一些发酸。这个可怜的小家伙,才八岁大,长期因为营养不良而瘦弱的像麻杆一般,但是他还颇为懂事的帮助妈妈干一些家务以及照看年幼的妹妹。

“真的!?”

肉食对于这个家庭是一种莫名的诱惑。记得上一次吃肉应该是前几天,自己偶尔捡到了一只不知什么原因而撞到树上的兔子,全家人这才饱餐了一顿美味儿。一提起肉食,小家伙的眼睛亮亮的,不自觉的砸吧砸吧嘴巴,好像在回味兔子的美味儿。

“当然是真的!爸爸什么时候骗过你?”

吉姆努力转过身子,不忍心看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家人期盼的眼神之中,他猛的推开了门,长长的呼出了一口白气。

金子会有的,面包也一定会有的!

进山的路还很遥远。这就是吉姆起早的原因。而薄雾之中,依稀可见一些萧瑟的人影,这是一些和他一样穷苦的伙伴们。真正的冒险者不会起这么早,他们总爱通宵达旦在镇上精灵们开的酒馆里潇洒的挥洒着金币。据说,里面有妖娆貌美的精灵侍女,虽说不能动,但是看看也能养眼不是么?

“嗨,吉姆!早安!”

“早安!罗伯特!”

他随口打了声招呼,就加入了众人的行列,默默的竖起了耳朵,仔细聆听大家的议论。经过这段时间,大家彼此都很熟络了。

“真羡慕哈利那家伙!据说,他已经不再挖金子了,而是在镇上买了一大块土地,当老爷了!”

罗伯特这个家伙是个话唠,他总爱喋喋不休的给大家讲述一些自己的见闻。哈利就是吉姆亲眼见过挖到金子的那个幸运的家伙。他确实已经不需要再亲自去挖金子,因为那一日的收获,足足够他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

“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了。你说,为什么我们就没有这个运气呢?”

一说起来,罗伯特两眼就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事实上,在哈利走后,大家也去他的矿洞里挖掘了一番,可惜再也没有新的发现,似乎那所有的金子都被哈利一个人挖完了。

“伙计!耐心点,一切都会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了的!我认为这里应该有一个矿脉!”

吉姆温言安慰自己的同伴,实际上也是给自己打气。如果再没有收获的话,估计自己和家人都要活活饿死。因为怀中的黑面包已经是他们最后的口粮了。

等到他们抵达山岭的时候,太阳总算是姗姗来迟了。这是靠北的一处陡坡,上面稀稀疏疏张了一些灌木和杂草。由于来的早,山坡上还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个个黑黝黝的深洞,这就是大家挖出来的矿坑。

吉姆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坐在洞口吃完早点,再点上一锅烟草。而是喝了点随身瓦罐带来的水,紧了紧肚子,就点燃了火把,选择了下洞。

洞口很深很狭窄,仅容一个人弯腰爬行。大约有十几米之深,这是吉姆一个礼拜的杰作。吉姆将火把插在一处松软的墙壁上,开始挥动着锄头。

挖矿是一项很重的体力活儿,大约过了大半个祷时,他就觉得吃不消了。主要是因为太耗费体力,而自己从昨晚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是时候出去清点一下收货了。

吉姆用一个框子装满了挖掘的泥土,然后用两根带子背在肩上,艰难的爬了出去。外面的阳光有些刺耳,他不禁用手遮挡了一下额头,这才重重的喘息了几口气,滚滚的热汗将他黑黝黝的脸冲刷出一道道白沟。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黑面包,后来又想了想,掰下了一半塞回怀中,和水一起吞咽了下去,这才有空打量自己的收获。

和往常一样,这是一筐夹杂着石子和泥沙,以及其他不知名的混合物。吉姆取来一个筛子,将框里的泥土倒了一半进去,细细的筛了一遍,细小的泥沙都会通过筛眼过滤下去,留在上面的一些大块的颗粒里面可能存在金子。

吉姆检查的很仔细,他几乎挨个用手摩挲一遍。实际上,一般人都不可能像他那样仔细的。一旦发现任何金黄色的东西,人们就会端着这些筛子前往山脚,那里有一处流淌的小溪,溪水会冲刷掉蒙在外面的一层泥沙,然后留下一些如同瓜子一般闪光光可爱的东西,那就是金子。

而吉姆这样做,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虔诚一定会感动天神,从而带给自己的幸运,因此他如同抚摸自己的孩子一般挨个摸索他们。

良久,他颓然的叹了一口气。和往常一样,他照例没有发现任何金色的东西,哪怕是一点儿。但就在他摸到最后一个石块,即将放弃的时候。

他的心猛然的一顿,一种莫名的狂喜顿时充斥在自己的胸膛。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一回他一定发现了一个了不起的东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