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神识补品(1/1)

童趣在接触到镜身的那一刹那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指间处直奔她的识海,竟然直接穿透了识海壁。

在童趣的识海横冲直撞了一圈后开始对着神识大张其口,这是……夺舍?

童趣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她在书简中有看到过关于夺舍的记载。

修士修为到达筑基期后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选择放弃身体灵魂出逃。

一般灵魂出体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找到容纳之物,不管是人还是物,只有寄身之所才可以避免消散。

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找一个灵根相同的幼童,进入其识海,吞噬对方的灵魂,鸠占鹊巢。

也有来不及寻找的灵魂就会就近取材,动物或许法器都是可以的,只要确保灵魂不消散,以后的机会多的是。

夺舍相当于修士的第二条命,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用的。或许会有人不喜欢自己的身体,但原装的肯定是最适合的。

童趣没想到观天镜中居然藏着个灵魂,对方在进到她识海后就着急忙慌的想要吞噬童趣的神识魂力。

遇到传说中的夺舍,童趣兴奋的到不行。人家都开始张嘴就要咬下一口了,她还在叫着童小金。

“童小金,童小金,快看,有人来夺舍了!”

观天镜眼看马上就一口咬下去了,只要吞了对方的灵魂他就能壮大自己,并且占有这具身体。

就算对方是个女人,可和有身体比起来做个人妖根本不算什么。

计划的很顺利,他使出所有的力量狠命的一口咬下去,却在这档口听到这个女人兴奋的叫声,只觉得这人有病,先不管三七二十一,吞了再说。

童趣有了童小金本来就底气十足,没想到马上就有了发挥的地方。

想吞她的神识,那就让你有来无回!

童趣召唤着已经跃跃欲试的童小金,神识化为手握着刀柄对着跟在她屁股后面像个鲨鱼一样的灵魂,也不用什么刀法,就是一通乱砍。

灵魂跑动起来灵活异常,再说是在她的识海中,不能让他这么肆无忌惮的跑动。

童趣挥着童小金一刀砍将过去,对方也是狡猾,看情形不对,吃不到就跑,来的时候你随意来,走的时候可还没经过她同意呢。

观天镜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个女人的识海中竟然有一把刀,竟然追着自己砍。

眼看就要被砍上了,他拼着老命躲过,还没松一口气灵魂深处就传来一阵惨痛,怎么会?他明明躲过去了!

童趣很想说,看起来确实没有砍到,可剑有剑气,童小金有刀气,就算只是个气也能伤的体无完肤。

这个本就不大的灵魂已经成了两半,童趣再接再厉,一刀一刀砍的相当用心。最后观天镜里的灵魂就这么作死了自己,顺便成了养分滋养壮大童趣的神识。

意外之喜,这个灵魂虽然已经非常虚弱了,但再怎么说是修士的灵魂,对于童趣来说就是十全大补汤。

她把对方切成碎片的灵魂用神识裹着一点一点吸收,吞噬别人的神识的过程称不上愉快,就算已经切成了碎片,可里面的力量以及对方的记忆,都要童趣来容纳。

无论好的坏的都要吸收,等完全的和自己的神识融合后才能选择性的封闭一些不喜欢的。这个融合的过程比和对方打一架还来的难受。

吸收别人的灵魂听起来是一件百利无一害的事,其实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如果对方的灵魂过于强大,你吞进去除了会坑自己以外不会有别的结果。

轻则成白痴,重则同归于尽,灵魂消散。

所以童趣很是小心的一点一点的吸收,小心翼翼,一点都不能大意,更不能贪心,一次吞噬太多。

等童趣白着脸,吸收完毕的后高兴的用神识包裹着童小金上蹿下跳,她的神识生生的比以前大了三分之一。

这是什么概念?童趣练气九层的修为,神识外放能延伸的最大距离已经相当于筑基初期的神识,足足有五公里,而现在能和筑基中期的媲美了。

童趣神识向外延展,一直到达极限,嘴角开始不受控制的翘起来,十公里!很好!

很是满意的童趣再看还站在原地不能动弹的王雄伟,那是个什么表情呢?胜利在望?嚣张至极?还真是对他的观天镜信心十足。

对于不了解事情的人来说,童趣的样子看起来确实是不好了,额头微汗,脸色苍白,就连嘴唇都白成了纸片的颜色。

而童趣这些表现实际上是因为吃撑了,神识撑的慌,消化不良的症状而已。

童趣在王雄伟还沉浸在幻想中时一个手风过去,解决了。算是死的挺好的,在美好的幻想中gameover。

至于手中拿着的这个镜子,随手扔在地上。能有那么神奇的作用全靠以前的灵魂支撑着。

现在已经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镜子了,要是和平年代还能算个古董什么的,现在完全一文不值。

童趣转身就走,大哥他们应该还在担心自己,不能耽误时间了。

“童……童趣!”

曹书香没看清童趣做了什么,就是那么轻松的就杀了王雄伟,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她急了。

拖着沉重的身体在血泊中爬行,不能走,童趣要是走了她会死不瞑目的。

“等等……童趣……求你……”

一脚已经就要跨出窗的童趣听到叫声,有点对自己灵敏的听觉无语,人家只是低低的口语了两句,听在她耳朵中就和拿着喇叭播报一样清晰。

趴在地上的曹书香看到停在她眼前的童趣的鞋子,狠狠的松了一口气。感谢上天。

“给……给刘东……”

看曹书香吃力的举着胳膊,手里握着一个什么东西,童趣接过,是一个……钻戒?

“告诉他……对不起……”

“如果能遇到,会带到的。”

“谢……”

曹书香撑着最后一口气说了个谢字就咽气了,是要感谢她的耳朵,常人根本分辨不出对方说的是什么。

看着手中的钻戒,何必呢?过去的就要用力挥散,就算想念愧疚的要死,也要考不犹豫的说再见。她死了倒是干净了,给活着的人留念想,最卑鄙不过了吧。

可这是人家自己的事,既然答应了如果能遇见的话就带到吧。

子非鱼你安知鱼之乐,别人的喜怒哀乐自己没有经历过,没有资格评论。

做好自己最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