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瑞先开出了一个夏新无法接受的条件,随即又说了个相当简单的条件,前后的反差,会让人有一种如果不赶紧答应,自己就会亏了的感觉。
这其实跟砍价把1000快的东西,先砍到100一样,然后再问他500行不行。
随着夏新跟夏婠婠等人离开,那陈少雨跟另外个男人就重新走了过来。
陈少雨嘿嘿的陪着笑脸道,“二哥,怎么样,谈妥了吗?”
司马瑞淡淡回道,“废话,我出马还有办不成的事吗,谈妥是一定会谈妥的,问题就是之后的事。”
“之后的事?”
那壮硕男人名为路军翔,属于军人世家,且家里长辈不仅仅让他修炼军技,还让他跟随隐世的前辈,修炼过上乘武技,所以光是站在那就气势惊人。
路军翔想了想问道,“灭了夏家的事?”
“灭了夏家?”司马瑞忍不住长出一口气道,“如果能灭你觉得还会轮我到们出手,太祖皇只怕早端掉夏家,把他们连根拔起了,卧榻之处,岂容这等刁民放肆。”
“夏家真有那么厉害吗,”路军翔其实很不能理解,“一个家族而已,真能跟国家抗衡,要我说,派上几十万军队把人家缴了,一个个全给毙了,看他们谁还敢跳。”
“你说的轻巧,几十万军队,是那么好派的吗,人家又不是在中央没人,时刻观察着我们的动向呢,到候时夏家没打下来,我们哪怕损失个几万人,那后果谁承担的起?不,别说几万,几百个人基本是我们能承受的极限了。”
路军翔又问道,“那,了不起一个原子弹过去,他们还能活?”
“先不说发射原子弹这么重大的事,要么怎瞒过夏家,其次,千万不要小瞧了他们家的军备力量,据说人家用的雷达比我们军事基地的还先进,人家还藏了一大堆飞机大炮导弹没出手呢,光是打掉夏家就是大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就算打掉夏家,后边的一大烂摊子要怎么收拾。”
路军翔皱了皱眉,就不说话了。
他不擅长动脑子。
司马瑞摇了摇头道,“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本来他们不惹事,也跟我们没关系,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现在夏无双跳起来了,野心勃勃想在我们的地盘搞独立,那就不能由着他了。”
听到这,路军翔还是有些不服气的,“那夏无双真这么厉害,当世仁杰?”
司马瑞就用折扇指了指夏新离去的方向道,“看到刚刚那个夏新了没有?”
“看到了,我觉得吧,那人也就那样,……感觉有点特别,又感觉很普通,反正就那样,没什么特别的,我也说不清,反正我觉得他不怎么样。”
“……就说你没点眼光,人家已经到了精气内敛,气势收放自如,几乎与天地合为一体的境界,随便一个动作都是行云流水,仿佛融入于整个天地间,我打赌,哪怕3个你一起上,都不是人家对手。”
“……开玩笑吧,就他?”
“我看人,还从来没错过,……至于那夏无双,只会比他更强,夏家代代出怪物!”
司马瑞摇了摇头,并不太想说下去了……
陈少雨就这么听着两人的谈话,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
……
而另一边,夏新也带着夏婠婠肥遗重新回到了别墅。
夏新召集了别墅里的几个头脑派,来商量下对策。
他认为的头脑派里,包括夏婠婠,肥遗,巫白云,以及他虽然并不相叫,但主动过来帮忙的忆莎,然后还有其他过来开会的影儿,玄蜂,商羊等人。
夏新把陈少雨的条件说了下。
夏家的基因研究资料,他觉得这个条件自己出得起,甚至,好像对自己没什么影响,居然这么简单就能得到太子帮的帮助,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有些东西就是这样,比如那彼岸花,对星冥来说如废纸,随意就丢了,对夏新来说却是宝物,能用来治忆莎的病。
他觉得也可能这夏家的基因研究资料,对他们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东西,比如造军队什么的。
而对基因方面的研究忆莎是最有发言权的。
忆莎就这么坐在沙发上,知性的眸子扫过在场每一个人的脸庞,然后淡淡说道,“其实,论基因科技的实力,夏家确实是顶尖的,只是后来夏家分流,四分之一去了不列颠,然后亚当也得到了部分夏家的资料,进行了基因研究,对于科研界的人来说,夏家的基因研究资料,确实是珍宝。”
夏新问道,“那,具体都能派上什么用场呢?”
“这个用场可多了,看夏家已经攻克到哪一层了吧,据我在源蛇里研究时发现,首先是人类与动物基因的融合,吸收各种动物的优点,将这种基因发挥到极致的,就是夏家的天使基因,采百家所长。”
“然后,微观一点的,基因只要研究透,可以提高人类寿命,可以逆生长,返老还童,可以青春永驻,夜夜金枪不倒……”
忆莎说到这顿了顿,下意识的瞟了夏新一眼,然后小脸微红的马上别过了视线,轻轻掩饰了过去,道,“总之用处很多,基因相当于人类身体的密码,解开这个密码就能解开生命的奥秘,当然,基因科技在政治上运用最多的,还是造兵吧。”
夏婠婠对此持不同观点,“亚当要造兵,是为了打仗,要成为全世界的王,但我们国家一直闭关锁国,也没有内战,更不会去招惹别人跟别人打仗,普通士兵就够对付每天的所有事情了,国家简直是太安全,所以,对我们来说,我觉得造兵没有任何意义。”
“他们太子帮应该是不敢私下勾结我们隐世圈的,毕竟上边的人对我们这圈子很不喜欢,我觉得,他的这个条件,很可能也是‘圣上’,也就是咱们总,统大人的意思,不是太子帮需要,很可能是总,统需要。”
“按年龄算,咱们总,统也没几年就该退休了,而人最怕什么,就是死!生老病死!我觉得,应该是上头的人,需要夏家的基因科技,延长寿命,延缓衰老,更甚至,长生不老!”
夏新还年轻,也没想过老死,所以对基因科技不感兴趣。
但他知道,越有钱,越有地位的人,越怕死。
照这么想,倒是很有可能。
然后夏新看向忆莎道,“真能长生不老?”
忆莎淡淡回道,“理论上是可以的,只要能克服机能衰退,不断进行身体的新旧交替,每一天你都是全新的你,那就不会老,可……其中有好几个科研上难点,以目前的科技是没办法攻克的。”
“长生不老虽然有点难,但基因科技只要用的好,要活个两百年,三百年,其实并没那么困难,如果往这方面钻研,给我3年时间,应该就能搞出个雏形来。”
甚至,说不定夏家已经有类似的科技了。
当然,肯定有人要问,既然夏家都有能活200岁,300岁的科技了,那夏季的人岂不是不会死了?
会不会老死不知道。
但夏家的继承人,基本都是在内斗中死的。
所以,根本没人知道,让夏家的人自然生长,到底能活多久。
“……”
讨论的结果,也认为,应该是上头领导人怕死,所以想用夏家的基因科技续命。
再加上他们有除掉夏无双的需要,而夏新也有这种需求,所以对方就来找夏新了。
合则两利。
一边能找人帮忙一起除掉夏无双,一边,能得到基因科技。
至于后边的事,那只能以后再说了。
所以,夏新跟大家商量了半天,思前想后,觉得这个合作可行,管对方拿基因科技做什么,反正自己只要干掉夏无双,拿回夏家就可以了。
夏新本来是这么打算的。
……直到他意外的在电脑上再次遇到了那素未谋面的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