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完相,酒席就重新开始。
屋子里一群人拿着酒瓶子对吹——沈醉从他老爷子那儿讨来三十瓶窖藏的茅台,最短的也有二十年陈了,是平日里沈家老爷子都不舍得喝的好东西。
这一次一来孙子娶媳妇,二来,秦卿送给他的那对儿变异人参,一闻味儿,老中医就知道是完东西。老爷子一高兴,把本来想拿出两瓶意思意思的好酒,一下子抖搂出三十瓶来,算是便宜这帮小子们了。
至于事后他老人家会不会后悔,沈醉是不管的。
新郎、新娘酒量都一般,谁都不想让人给灌到桌子底下去。所以,刚开喝,两个人使了个眼色,偷偷摸摸溜了。
他们羽林训练营京城总部东北方向,是一片大草场,现在已经枯黄,在冬日傍晚的霞光下看来,别有一股韵味。
这地方小动物比较多,兔子老鼠之类的,大型猎物就没有了。当年他们还在这里的时候,经常能看见又肥又打的大耳朵兔儿出没,说不准随便走走就踩到兔子洞里面去,以前秦卿没少趁着训练掏兔子洞玩。
秦卿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一天下来也抓不住几只兔子,可唐一和沈醉都是好手,只要肯下下工夫,平日里因为没有天敌被喂养的肥肥大大的兔子就能逮一串儿,用草绳拴回营地,能吃的剥皮吃了,或烤或炖,吃不了的就在营地里养着。
到现在,秦卿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年唐一就养了一对儿肥兔子,全是灰毛兔,一年又一年,直到唐一离开,那对儿兔子还在,只是已经老的走不动路了……
蘑菇伞一声长嘶,把秦卿从回忆里惊醒。
这匹马今年怎么也有十岁了,但现在养马的老领导显然很爱惜它,养的也好,它依旧目光明亮,四肢坚实有力,被毛浓密,并没有半点儿老态,正当壮年……
沈醉一手拉着秦卿,一只手抚摸着枣红色的马脖子,蘑菇伞很熟悉他的味道,低下头来,轻轻地磨蹭他的面颊,很亲热。
他忍不住笑了笑,抬头,先上马,然后一伸手,把媳妇拉到身前坐好……
前几日落了雪,这草地染了银霜,更行空旷……秦卿无论什么时候,都觉得‘自己家‘的天比别处明朗可爱,空气也比他方甜香,跑累了,到了草场边缘,举目远眺,四周,便是山丘流水,瀑布落地成溪,山涧里还有牛羊肥鱼……
新婚的日子是美好的,和秦卿想象中的一样,他们两个人处的极合拍。
沈醉从军营里搬回家,真真正正地入侵了秦卿的生活空间,他的入侵技巧实在太好,润物细无声,不知不觉间,两个人就接近了老夫老妻的相处模式,默契的很。
除了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丈夫,能享受到身为普通女人的幸福之外,秦卿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照旧琢磨自己的功课,照旧时不时去老前辈们跟前学习,只是现在,沈老国手比以往更用心,也更严厉,功课更多,虽然成绩还没下来,但老国手显然已经认定了秦卿就是他的关门弟子,恨不得把一辈子的经验,几天之内就全塞进她的脑袋瓜里……
最重要的是,秦卿开始实习了。
没有去解放军一零五医院,而是就近到了中医大学堂。中医大学堂的附属医院在整个京城都是数一数二的,能进去的医学生真的不多,但秦卿却是被老院长柳舒同点名直接要去的。
她的成绩还没下来,京城好几家医院的邀请函就到了,大学堂能顶住各方压力,把她收入囊中,除了专业对口之外,沈国手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沈国手毕竟在中医大学堂教书,还挂着名做附属医院的教授,虽然他同时也是一零五的院长,论方便,秦卿还是直接去一零五更好一些,但那是军医院,还是野战军医院,在那里工作,治疗外伤的机会更多些,可论全面,依旧是京师大学堂的附属医院的医疗水平更高。
沈国手考虑许久,就拍板决定把秦卿扔进去深造,至于秦卿自己的意见,完全被忽略了,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碰上个叛逆孩子,说不定会直接撂挑子造反……就是秦卿,听了之后也忍不住嘴角抽搐半天。
怪不得京里好些青年才俊们提起长辈就皱眉,暗地里老说那一帮老家伙——顽固、**、暴君……以前觉得是孩子们不懂事,现在看来,长辈们在怎么和孩子相处的人生大课题上,实在欠缺的厉害。
清晨五点三十分。
一只莹白玉手拍打了下电灯的开关,灯光闪亮,暖色的光芒,一下子充斥了整间卧室,给宁谧的房间带来一丝酥暖亮意。
光斑斜迤到墨绿色的床被上,将一只踢踢踏踏地蹬出被子的修长的腿,映照出教人目眩的粉泽……那一条说不出的,危险的美丽。并不雪白,也不细腻,它虽然健康,修长,肌肉的形儿相当好,但却带给人极大的冲击,膝盖上,小腿上,斑驳纵横的伤疤,虽然算不上狰狞恐怖,可无论谁看了,都会忍不住惋惜一二的。
秦卿伸手拢了拢头发,在沈醉的胸膛上摩挲着面颊,睡眼惺忪。沈醉的手臂伸过去,搂住媳妇的腰身,索一个早安吻。
“早啊,昨晚上熬夜,今天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唔,睡不着。”秦卿小小地打了个呵欠,咕哝,又摩挲了几下。
沈醉却是干净利落地掀被子坐了起来——他要是再不起来,就是定力再佳,恐怕也受不住自家媳妇的**——媳妇的睡衣当然算不上曝露,厚棉布的,枣红色,带着碎蓝花,很传统,下摆长至膝,袖子是七分袖。
这样的睡衣,如果好好地穿著,并无*光外泄之虞。但昨天晚上两个人虽然因为回家比较晚,工作时间长,很累了,没有真做什么,可睡觉的时候难免纠缠到一起,天儿这么冷,有天然的小暖炉暖被窝儿,谁会不本能地靠近呢?于是,老婆的腰带松散,缠在了自己的衣襟上,衣扣也滑开了两颗,粉嫩的‘玉兔’若隐若现……
沈醉是个正常的男人,看见这样的美景,不动心才有问题……可想化身大灰狼扑过去,也得看外面那个捣乱的肯不肯成全啊
沈醉刚考虑是不是冲动一把,享受享受美味大餐,门外就传来一阵敲门声。
当、当、当。
相当有礼貌的敲门法,只有三声,不多不少——“沈醉,秦卿,出来吃早饭,秦卿是八点半上班,沈醉你得早一些,七点就要到。”
清清楚楚地在自家老公眼睛里看到一抹遗憾,秦卿面上闪过一丝笑,咳嗽了两声,应道:“来了。”才又眯着眼对沈醉笑道,“最近苏零的心情很好嘛,天天都这么有活力,连懒觉都不睡了。”
没错,苏零现在还不得不住在他们家里,要是换了别人,人家夫妻新婚,早就不肯当电灯泡了,可想要苏零有这方面的认知……秦卿想,也许等他新婚,也找个借口去他家住一阵子,给他捣捣乱,才能让他多多少少理解一下。当然,他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去惹祸,所带来的好处,比起这一点点儿的不方面来,可大的多,所以,秦卿他们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沈醉也忍不住笑:“似乎他要找的东西有头绪了。”
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苏零那小子如此重视,根本不肯假手他人,就一个人东奔西跑……秦卿眨眨眼,若有所思,只希望这样的东西不要太麻烦!
两个人的速度都不一般,一分钟刷牙洗脸,半分钟换好衣服,一分半之后,两个人就整整齐齐地坐在了餐厅里。苏零端着三杯豆浆,一盘子煎饼,还有一桶鲜榨果汁,拎了一锅白米粥,一盘榨菜,然后又拿来一盘蜂蜜面包,还有盒装的牛奶。
量很大,中西合璧,主要是秦卿和沈醉消灭这些,苏零就只喝了一杯豆浆,其它的根本就不肯沾唇。这还是到了秦卿这儿之后,他吃的才稍微多些,以前,一天三顿,他能偶尔想起来吃上一顿半顿的就阿弥陀佛,哪像现在,好歹三餐正常,有时候秦卿下厨,加入灵液煲汤,他还能痛痛快快喝上一整碗,这才没多少日子,已经养得面红齿白,再不是以前那副皮包骨头的样儿了。
新婚夫妻加上个电灯泡吃完早餐,秦卿拿过报纸来,三个人顺便读了报,苏零就起身走人,他最近都是这么早出门,他身边的四个保镖又是闷葫芦,一句话不多说,所以,秦卿和沈醉也对他的行踪不大了解,不过,他能乖乖带着保镖,想来不是去做什么很敏感的事儿,两个人也就懒得多问了。
电灯泡消失,沈醉笑眯眯地扑过来给媳妇热敷按摩,嗯,纯按摩——最近秦卿开始实习,是在急诊室,工作量非常大,深更半夜不回家是常事儿,哪怕她体力不错,身子骨也开始僵硬了,这种时候当丈夫的不来表现表现,以后哪里还能找到如此好的机会……再说,这样的按摩,哪怕很纯粹,对沈醉来说,也是带着几分香艳的福利。
是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