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开学季二(1/1)

唐墨打着哈欠简单洗漱一下,就过来布莱克一家所在的主屋,目的很简单,吃早餐。

自从身体好一些,能够自己爬起来以后,唐墨就来这边用餐,而不是让人送到自己单独的小木屋。不是出于任何礼节方面的原因,主要还是为了研究学习的方便。尤其前一段时间还忙于“练小号”。

这可不是浪费时间,梅薇思变得强了,反过来也会带动唐墨本体进步,这是互相促进的过程。不过现在看来,唐墨本体迟早会是拖后腿的一方。

“早安,布莱克。早安,汉娜夫人。还有小家伙们。”唐墨很熟稔地和布莱克一家打着招呼,两年多来在这里白吃白喝,倒是和他们混得很熟悉。

不过今天有些奇怪,布莱克脸上阴云密布,汉娜大婶也是愁眉苦脸的样子,完全没有平日里豪爽大方的模样。相比起来,几个小孩子变现各不相同。

老大保罗有些羡慕,有一点点担忧,更多的还是很肉疼的样子。老二马科斯看起来有些不安,还有兴奋?

小桃乐丝已经七岁,看见唐墨进来小家伙很开心,一下子扑进他怀里,拉着他不肯撒手。

“红叶先生,你来了,等你好久了。”桃乐丝无忧无虑的,完全没有受家里其他人的影响。她很高兴的笑着,把布莱克夫妇的忧虑都冲淡了一些。

考虑到丧钟城在优昙的尴尬地位,唐墨并没有告诉他们自己的真实名字。不管是维克多?克利夫兰还是木槿纹章,都不宜让他们知道,这样的普通人家,知道的越少对他们而言是好事。

唐墨只告诉布莱克一家,自己是一个冒险者,流浪法师,名字叫红叶。这当然是为纪念在红叶沼泽的冒险,红叶的化名唐墨自己觉得还不错,布莱克一家倒也没有怀疑。

所谓流浪法师,大多数都是平民出生,他们没有正统的传承,也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教育。当然偶尔也会有落魄的贵族法师或者学院法师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是迫不得已的。家族败落、仇人追杀、宫廷阴谋……等等都有可能。

冒险者与佣兵不同,佣兵在各个国家都是有组织的,平常通过佣兵公会接受任务,战时还会接受贵族的雇佣或者国家的征用。佣兵至少要有两个职业者,缴纳一定的押金登记后才成为最低等级的佣兵团。

冒险者,这个就简单多了。只要是正式的职业者,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可以这样宣称,其实就是一些流浪汉,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手上很有两把刷子,不必依靠乞讨或者偷鸡摸狗度日。有必要的时候,他们也可以加入佣兵团或者被人雇佣,自由程度很高。

冒险者,配流浪法师,这很合理。至于红叶的名字,很多平民都是没有姓氏的,名字也是乱七八糟想怎么起就怎么起,这很寻常。

“啊,你来了。”汉娜大婶声音还是很响亮,不过听起来略微低沉,显得有些有气无力的。

早餐还算丰富,不过无非还是些面包、水果、一些乳酪之类的,唐墨已经对这个世界的饮食不抱什么希望了。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很多穷人家里连面包都吃不起。就算是富人和贵族家里,也不能让人满意。

唐墨开始进餐,不过其他人好像没有这个意思,除了桃乐丝,她抱着一大块乳酪吃得很是惬意。

“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吗?”被几个人盯着看,唐墨忍了好一会,终于忍不住了,他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布莱克有些犹豫的说道:“本来是打算等你用过早餐之后再说这件事情的。”

他递过来一个信封,有些恐惧,又有些期盼的说道:“早上的时候,我在信箱里面发现了这个。”

“哦,一封信。谁送来的。”唐墨有些好奇的左右翻看这个信封。信封通体黑红色,上面绘着一些阴森的花纹,外带一些亡灵的图案作为装饰。

“真是低俗的趣味。”唐墨嘀咕道。

很显然信件已经被拆开过了,布莱克一家已经看过了内容,他猜测着这就是造成这一家变得古古怪怪的原因。

“昨晚信差来过了,没有人见过信差。不过肯定是的,这封信做不了假。信就放在大门外的邮箱里面。”布莱克有些语无伦次的,看来事态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和掌控。

唐墨有些无奈的道:“我的意思不是谁送来的……我当然知道是信差。我的意思是谁寄过来的,他说了些什么?”

布莱克显得有些激动,他争辩道:“你不了解,那不是普通的信差,我是说那个信差肯定不是活人……”他陷入了自己的想象当中,很紧张的样子。过了一会才接着说道:“你问是谁寄过来的?”

“看这里!”布莱克指点了一下信封,唐墨这才发现在一堆亡灵图案当中隐藏了一个不起眼的徽记。

徽记的图案是两只交叉在一起的手掌。说手掌可能有些勉强,被剥了皮的手勉强合适。手掌不大,这是相对于手指而言,那手指只有三根,差不多有手掌三倍长短。手指同样也是剥了皮的,一个个骨关节凸显在外,长而尖锐,犹如利爪。

唐墨探寻的看向布莱克,这个男人吞了吞口水,艰涩的道:“骨爪。这就是骨爪!”

“所以说,骨爪究竟是什么?他们想要做什么?”

“我不知道,没人见过他们。”

保罗突然插嘴道:“我见过!”

汉娜大婶瞪了他一眼,保罗缩了缩脑袋,很老实的坐回自己的座位上去。

“哦,说说看,他们长什么样子?”唐墨很感兴趣的问道。

保罗看了汉娜大婶一眼,见她没有组织,才恐惧中带着得意说道:“他们长的很高,不过不到三公尺,我肯定。”

三公尺也就是三米,接近三米的高度,这可以算是大型不死生物了,唐墨点点头,示意保罗继续说。

“他们看起来就像是被活剥了皮的人,不过皮肤没什么血渍,大概时间久了,血都干涸了。”

“红色的袍子,他们穿着破烂的红袍,整个手臂和肚子都露在外面,表面尸体一样的青色,还有一些红色。”

“头看来和骷髅很像,不过大部分地方还是有那种皮肤筋肉什么的覆盖,除了嘴巴,那些牙齿都整个露在外面。还有眼睛,就像两个红灯笼。”

这样看起来和僵尸或者是骷髅有些像?或者兼具了两者的优点?难道是改良后的品种?唐墨对这类尸体骷髅之类的东西也是很不喜欢,不过也仅仅是不喜欢,并不害怕。

这不是吹牛,要是换做以前还在地球的时候,真要遇到这种东西,那绝对是能跑多远跑多远。不过现在不同了,对于自己有一定了解,还能有效对抗的东西,再怎么恐惧也很有限,人类的恐惧大多来源于未知和无知。

更别提还跟亡灵生物真刀真枪正面干过一次,就是那次在丧钟城的下水道里面,事实证明对付亡灵生物,法术还是非常有效的办法。

“那两只手,你看清楚了吗?”唐墨问道,这个问题是重点,那两只爪子一看就不一般。

“手指很长。”保罗比划了一下,道:“我估计差不多能有一公尺长。”

唐墨脸色也变了:“你确定?”

保罗又比划了一下,道:“是的,我确定,不到一公尺,但也差不了多少。你知道我可是立志要做一个大商人的,我对数字很敏感,法师先生。”

这可不太妙,这么长的利爪,唐墨可不认为那是拿来和人握手用的。很明显这种亡灵生物细长、锋利,剃刀一般的利爪可以在短时间内给敌人造成大量物理伤害,一旦被它们近身,对法师而言真是糟糕透了。

亡灵对很多控制、定身类的法术可是免疫的,从一定程度来说,比盗贼更讨厌。“只希望骨爪速度不要太快。”唐墨皱着眉毛思考假想,如果遇到这种敌人怎么办。

保罗有些不大肯定的说道:“他们好像还会忽然消失,那天他们就突然不见了。”

唐墨吓了一跳,消失?突然不见?这是潜行对吧?块头这般大,那力量肯定不弱,那两把爪子和剃刀一样,而不是大刀斧头之类的样子,这攻击速度定然不差,所以说敏捷不低,现在还能潜行……

而控制类法术,初级阶段对付亡灵最好用的蛛网术,估计也不好使,因为骨爪力量很大,限制不住他的行动。

想来想去,还是油腻术加火球之类的组合比较合适,当然前提是不能让他们近身来。

“你当时怎么没被他们抓去?”唐墨有些好奇的问道:“他们肯定发现你了,难道这些亡灵很好说话?”

保罗还没回答,布莱克照着他脑袋上就是一巴掌,就像两年前那次一样。

“啪”的一声,保罗委屈的又缩回去。布莱克这才满意的道:“再怎么说这个国家就是这样,生者要和死人在一个国家生活,互相都会有些克制。国王和贵族也不会允许随便杀戮的把。”

“不过还是会害怕对不对?”

“死人能爬起来本来就让人害怕。”布莱克倒是很痛快,这在他看来很平常,活人怎么会是死人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