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八章 错过的还能回来吗(两章合一)(1/1)

在看到林安儿之前,这些秀才们对于衍圣公府与骁勇侯府联姻很是惋惜,见到孔毓涵后更是默默哀叹,这些一朵清贵的绝世好白菜怎么就被粗鲁不堪的将门虎女给啃了。

可是看到林安儿,他们的想法便一百八十度大扭转,妹妹已是一位清秀俏丽的小佳人,姐姐想来也是天生丽质,以前自己真是愚不可及,以为将门虎女就会粗鲁,这哪里是粗鲁,这是娇憨可人!

现在这位娇憨可人的小佳人紧紧扣着张秀才的手腕子,又白又嫩的柔荑如同老虎钳子,抓着张秀才动弹不得。

将门虎女真是粗......呸呸,是英姿飒爽!

林安儿冲着张安生在笑,笑得挺瘆人的:“张秀才,我荷包里没钱,只有几颗梅子。”

张安生的脸上如同四季飘过,这大冷的天,他的汗珠子滴滴哒哒往下掉。这样的俏佳人,明明是需要默默意yin再意yin的,怎么就鬼使神差去偷了人家荷包又被当场捉住了。

“林小姐,小生......小生......”这位张秀才平日也算是出口成章的,可此时却结巴了。

是啊,他应该说什么呢,说那只手不受大脑控制,自己出来闲逛就逛到人家姑娘荷包上去了?还是干脆说他大白天正在梦游?

孔七已经急了,能让孔七公子着急的事并不多,可现在这一幕令他忘记了风度,林安儿不但是小姨子,更是他朋友的娘子!张秀才怎么会去偷荷包的,分明是意在轻薄,金玖若是知道了,既不会饶了姓张的,更不会饶了他这个好朋友。

“张安生,光天化日之下你这是在做什么!”

张安生在众人的眼光中,已经决定放弃自己这一百来斤了,他长叹一声:“在下也不知道是在做什么,冒犯了林小姐,任打任罚。”

林安儿原本就看低了张安生,眼下他又来偷自己东西,她早把这个人看成脚底泥了,但这人虽然不在材,可也算是爹爹的徒弟,她也要给爹爹留几分面子。

于是她轻轻松开张安生的手,把小荷包里的东西全都倒出来,正如她所说的,里面只有几颗青梅子。她平日里吃得多,玉娘担心她会积食,就让丫头们在她随身的小荷包里放上几颗青梅,饭后吃一颗有助消化。

她把青梅子给了红霞,对红霞说道:“你把这个给我姐夫,有人想要讨了吃,就给他吧,咱们不缺这些。”

说完了,林安儿转身就走了,红云和那两个保镖连忙跟上,红霞则似笑非笑地按林安儿的话把这几颗青梅子给了孔七:“孔七公子,方才小姐的话您也都听到了,就按她说的做吧。”

孔七用扇子按过青梅子(大冷天还拿扇子,这人有多会装逼),面沉似水,看向张安生:“张学兄,你是想要讨梅子吃吗?”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在张安生身上,孔七的眼神就像冰刀子,张安生若是敢向他要青梅子,他立马就让侍墨上去揍这个宵小。

张安生看着放在象牙细洒金纸扇上的几颗青梅子,青梅子绿盈盈的,衬着寒江垂钓的扇面,玲珑可爱,宛若萧索冬日里的一抹新绿,看得他心里酸酸甜甜。

“孔公子,在下虽不才,却也不敢讨这梅子吃,今日之事纯属孟浪,还请孔公子和令妹见谅,在下悔疚万分。”

孔毓涵忽然明白这位张秀才为何会被县令大人揪住小辫子了,十有八九他也是这样做过,这才被人家使劲拿捏,险些哑巴吃黄莲做了便宜爹。

这么一来,孔毓涵反而没那么生气了,对于这种浑人有什么好气的,生气也是金玖生气,轮不着他这个准姐夫。

众目睽睽之下,张安生一揖到地,弯着腰一直没有抬起来。另外两名秀才平日里常和张安生谈论诗书,多多少少也有几分情意,见这位今日这样的表现,初时还很惊诧,但很快便理解了,张秀才前一阵被县令小姐折磨得身心都受到伤害,以致大脑严重进水,这才做出这样的行为,虽说君子好逑,可他也是过分了。

“孔公子啊,张秀才平素为人严谨,断不会做出苟且之事,想来是前一阵受惊过度,这才行为有失,您......”

林安儿今日收获颇丰,她吃到了很多在京城没有吃过的东西,还买了面人和糖人,最让她得意的是她买了两只大鸭蛋,这可不是普通鸭蛋,鸭蛋上还画着画呢,除了这些,还有用苇子编的小玩意,小猫小狗一大堆。

回来的路上,孔毓涵紧绷着脸,满脸写着不高兴。林安儿想了想,这才记起在集上遇到的那档子事,她这个受害人都忘了,围观群众还没有解脱出来呢。

她拿了只苇子编的小蛤蟆空降到孔七的手上:“孔七哥哥,我替你买了只小玩意儿,你送给八姐吧。”

孔七皱眉看看那只小蛤蟆:“我为何要送这么丑的东西给宥儿呢?”

林安儿笑得捂着肚子,真搞笑,这人读书读傻了,连这个都不知道,如果是金哥哥,一早就猜到了。

不过她才不想告诉他呢。

孔七生平最恨别人把他和金玖做比较,曾经一度,金玖是他生活下去的动力,话说就是因为金玖决定弃文从商之后,他才失去了人生方向,迷上杨梦旖的。

所以这是他的生平恨事,因此也就特别敏感,他从林安儿的笑声中就看到了红果果的鄙视啊,这小丫头一定是拿金玖和他做对比了!

可是他绞尽脑汁把脑海中的前人诗词都想遍了,也没有想出来,这只小蛤蟆有何深刻含义。

囧!

那日张秀才发神经的事,林安儿倒也没有放在心上,她虽然厌恶张秀才请她爹帮忙的作为,可却能理解他偷自己荷包的事。

这么说吧,林小姑娘从小住在贼窝里,她对偷东西这件事很容易接受,谁还没有顺手牵羊的事啊,张秀才虽然窝囊,本事也不济,可他一直没有忘记他是贼这件事,当了秀才还不忘老本行的,这世上也没有几人。

孔七当然也没把那几颗青梅子送出去,也没有人敢要,孔七当然也不能拿小姨子的东西,所以他转手赏给侍墨吃了。

侍墨吃着青梅子,整张脸都皱起来了,红云好奇地凑过去:“侍墨,你怎么了?”

侍墨苦着脸:“不知道哪个笨蛋给林九小姐腌的青梅子,酸死了,难吃死了。”

林安儿正在准备回城的行装,就看到红云跑进来,脸蛋通红,眼里还噙着泪。

她让红霞去问了才知道,原来侍墨说那青梅子难吃。

青梅子是红云腌的,小姐一向最喜欢吃她腌的青梅子。

林安儿秒懂,原来红云喜欢的人不是孔七,而是侍墨!

她忽然觉得自己很聪明,这么难懂的事她都能看出来。

红豆喜欢板儿,红云喜欢侍墨,哪个少女不怀春啊,她忽然想起了阿渡,却又想起了金玖,最终阿渡的影子渐渐模糊,金玖正在对她笑着,眼中都是宠溺。

回到安州,林安儿见到玉娘的第一句话就是:“金哥哥来信了吗?”

话说金玖走时还是秋天,现在已是冬日了,湖里的冰都很厚,可金玖却连一封信都没有来过呢。

她很想知道京城的事,她更想知道金玖是否还安全。

玉娘有些不忍,小姐都从庄子里回来了,可姑爷还是没有信捎过来。

“小姐啊,姑爷一个人管着金家那么大一摊子事儿,一时忘了给你写信也是有的,你别怪他啊。”

林安儿想起八岁那年,金玖把她送到高家庄,她也是像现在这样日日夜夜盼着他来信,他常让人给她带东西,有点心有糖果,还有花生和莲子,可就是没有只言片语,那时她就在想啊,金哥哥明明知道她认识很多字,为什么不给她写信呢?

现在她长大了,不但认识字,也会看书了,可金玖还是不给她写信。

只是这次,他也没有让人给她带过东西,虽说京城和安州离得很远,可依着金玖的脾气,是一定会让人给她捎东西来的。

林安儿开始担心,她担心金玖出了意外。

她坐不住了,她想回京城!

“小姐,万万不能回去啊,大少既然把你送来这里,就是不想让掺和进去,你这时回去,就浪费了大少的一番苦心。”

林安儿虽然冲动,可她不是不懂事的人,她想了想,也就打消了回去的想法。

金玖不写信,是因为他多疑,他担心信件在路上会被人截获!

林安儿恍然大悟,五岁就认识金玖了,她居然直到今天才想明白这个问题。

好在几日后,侍墨就来了,给她送来一只大金猪!

金猪很闪很亮,肚子里是空的,等着吃钱,这是一只存钱用的扑满。

林安儿从没想过,世上真有人会打造一只纯金的金猪扑满,不是土豪还真做不出这种事,难怪侍墨脸上是强忍的笑。

“这是金公子找人带给我家主子的,主子说一看就是送给您的。”

林安儿高兴了,抱着金猪躲进帐子里,玉娘替自家小姐开心,可也替她发愁,矮油,这要放进多少铜钱才能衬得上这只大金猪啊。

见过土豪哄小孩吗?就是这样滴。

一一一

进了九月,北地便开始下雪了,眼下是十一月,正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从昨天就开始下雪,一天一夜还没有停过。

仆役们穿着木屐,在园子里扫雪,可刚刚扫过的地方很快便又铺上一层积雪。

田野走石阶,转身看看廊外的大雪,漫天雪花纷纷扬扬,似扯碎了的云彩朦胧着整个天际。

他抖抖狐裘上的雪花,又把沾上雪水的鞋子在门口的厚毯上蹭了蹭,这才走进屋里。

屋内烧着地龙,还放了一只大火盆,火盆里用的木柴都是浸过香料的,带着淡淡的松香,让人精神为这一震。

田野看一眼罗汉椅上半靠着正在看书的少年,他穿着松青色的锦缎棉袍,领口和袖口滚着银狐毛边,乌黑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发髻上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明珠,衬得那张欺霜胜雪的俊脸更加晶莹。

“大人,小可回来了。”

邱云渡放下手里的书,一双凤目懒洋洋地看向门口站着的人,却没有说话,只是指指火盆前的蒲团,示意他坐下暖暖身子。

田野已经习惯了这位年少东翁的作派,自顾自坐下,用冻得冰凉的手放到火盆一侧暖着,有丫头捧了热茶进来,邱云渡却挥挥手,不耐烦地道:“把茶端下去,上酒,把万岁上个月赐给本官的御河醇拿一坛上来!”

田野笑得云淡风轻:“大人不问小可此事可否办成?”

邱云渡重又拿起那本书,悠哉道:“你能活着回来,那必是办成了。”

田野站起身来,向邱云渡深施一礼:“回大人,小可幸不辱使命。”

丫头端了酒上来,红陶的酒坛子放在黑漆四方托盘上:“大人,可否要把酒暖一暖?”

邱云渡道:“酒要冷着喝才更有味道。”

说完,他捧起酒坛子,亲手倒了两杯酒,田野一怔,在他眼中,邱云渡养尊处优,衣食住行都极尽奢华,似这般用酒坛子直接倒酒,他还是头一次看到。

田野抬腿上下,恭敬地从托盘上端起酒杯,酒水泛着一点儿黄,这是崇文帝让人专门给阿渡酿的酒,北地天寒,这酒里加了枸杞,暖身补血气。

邱云渡举起手中的酒杯,对田野道:“邱某以这杯酒谢过义士!”

田野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他笑起来很好看,就像春日里的阳光,温暖着这冰冷的雪天。

“大人救了田某的性命,田某当不起义士二字,但田某愿为大人抛头颅洒热血,死而后已!”

就在一个时辰之前,田野刚刚刺杀了长天教的第二号人物焦勇。

焦勇的祖父是当年伪帝吴奔的宰相,光复门瓦解后,吴皇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已经远遁南方的焦勇,并请他回到北地,出任自己的军师。

也正是这个焦勇,帮助吴皇子创立了长天教,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北地发展了大批教徒,其中不乏有权有钱之流。

焦勇为人谨慎,平素出行身边必带多名死士保护,邱云渡在北地杀了大批教徒,却一直不能动摇长天教的上层内部,三天前他得到密报,焦勇来到这里传教,为免打草惊蛇,对付焦勇只能暗杀,但焦勇是只老狐狸,且据说武功高强,身边又是铜墙铁壁,邱云渡和田野商议许久也没有合适人选,最后田野请缨,他要亲自行刺!

田野慢慢打开被他搁在一旁的革囊,一股血腥气传出来,两个小丫头惊呼一声,吓得险些扔掉手里的托盘。

邱云渡冷冷地看了她们一眼,没用的东西,若是她在,肯定不会这样大惊小怪,她连棺材铺都敢开,才不会怕死人。

田野已经把革囊打开,里面现出一颗人头,血淋淋的,怒目圆睁。

邱云渡看着这颗人头,眼中渐渐涌上喜悦,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笑意,映得整张脸都明艳起来。

“把这颗人头挂到城门口三个月,以儆效尤!”

噗通一声,一名侍女已经昏倒在地,她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死人头,还是这么可怕的人头。

邱云渡厌恶地看她一眼,对另一名吓得籁籁发抖的丫头道:“让人把她拖下去,这么胆小,不配服侍本官!”

田野皱着眉看看那个不中用的女孩,眼中涌上一丝怜悯,他见过这个小丫头,秀秀气气的。

“大人息怒,她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孩子,胆子小也是应该,女孩儿家哪有不怕死人的,何况还是人头。”

邱云渡不耐烦,但脸上却泛起一点酡红:“谁说的,本官便认识一个姑娘,她定然不会像这些废物一般没用,她很小年纪就敢开棺材铺了,哈哈,你见过开棺材铺的小姑娘吗?她就是。”

田野一怔:“棺材铺?大人您说那位姑娘开棺材铺?”

邱云渡皱起两道秀挺的眉毛,问道:“怎么,你也认识开棺材铺的姑娘吗?”

田野遂即微笑:“在下不认识,只是太过惊异,居然有姑娘开棺材铺的,真乃闻所未闻。”

邱云渡并没有看到田野眼中一闪即逝的那一抹温柔,他的脸上和眼中都是一片晴朗,往日的冷峻和阴翳全都不见了。

“她就是那样与众不同,我从未见过比她更可爱的姑娘。”

田野轻声问道:“斗胆问一句,这位姑娘可是大人心仪之人?”

邱云渡脸上的笑意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是懊恼:“是又如何,她怕是已经恼了我了。”

这一刻的邱云渡不再是冷傲的霸道总兵,他只是一个不满十七岁的少年。

田野深深地看着他,什么都没有说,举起杯中酒一饮而尽:“大人,在下马上去让人把焦勇这厮的人头挂到城门去,先失陪了。”

看他急匆匆拿着人头走出去,邱云渡心中掠过一缕疑问,今日的田野似乎有些不同,为什么呢?

田野走出很远,这才回过头去,望着雪地上自己的一串脚印。这脚印是他故意踩上去的,以他如今的功夫,原是不应留下这么深的足印的,但他不想让人发现他有轻功,且,还是那么高的轻功。

踏雪无痕的绝技早已只存在于传说中,但是对一个以偷为生的家族来说,却并非是传说。

他们天生异禀,体质与常人本就不同,再加上家传密笈和自幼苦练,不到二十岁便已能于雪地之上不留任何痕迹。

脚印很快便被不断落下的雪花盖上,变成浅浅的一串痕迹,田野伫立在雪中有些失神。

开棺材铺的小姑娘他也认识一位,他已经认识了她很多年,那时她只有两岁,被烧酒灌得昏迷不醒,小脸蛋红彤彤的,热得烫手,他抱起她,她的身子很小很软,缩成小小的一团,轻得就像棉絮,他不敢用力,担心稍一用力,这小小的人儿就会碎了。

他问爹爹:“她不会像小妹那样死了吧?”

爹爹看着他,眼里泛起泪光:“不会,你看她睡觉的时候还挂着笑,她是个有福的孩子,一定能活下来,从今以后,她就是你的小妹。”

七岁的他暗暗发誓,他要把所有的好吃的好玩的全都给小妹,就连他存了好久的压岁钱也可以拿出来给小妹买糖吃。

他带着小妹在山里爬树摘花,掏鸟蛋摸小鱼,曾经,他以为这样就是他们的一生一世,他以为爹爹、他和小妹,一家人永远不会分开。

他永远也没有想到,会有那么一日,他亲手把小妹送走,只是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想到,这一送就再也不能把她带回来。

田野的嘴里还有御河醇的芳香,但此刻却多了一丝苦味,那是从心底泛起的凄苦。

希望邱云渡心里的那个人不是他的小妹,他不希望小妹和邱云渡有任何瓜葛。

他的小妹是娇滴滴的小花,虽然淘气可却绝对善良,邱云渡不是她的良配。

他看一眼手中装着人头的革囊,厌恶的别过脸去。他讨厌杀人,更不嗜血。

雪下得更大了,田野裹紧身上的狐裘,走进漫天风雪之中,雪白的狐裘和这片冰天雪地融为一体,很快便消失不见。

邱云渡依然坐在暖阁中,他的手里还是那卷书,可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了。

字里行间都是那人的倩影,她站在桃花树下,笑得洋洋得意,他就是喜欢看她这样的笑容,她的笑比桃花还要美。

那个春夜,他原想翻墙进去偷偷看她一眼,可他却意外地看到她大半夜里正在树上飞来飞去。鬼使神差地他带走了她,当他和她骑在马上时,他就在想着,干脆就这样带她走吧,走得远远的。

他真是曾经这样想过的,可当她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私奔时,他却没有把那一刻的想法告诉她,因为那只是一刹那的想法而已,为什么要私奔呢,又不是没有其他办法。

可他并不知道,有一个人曾经告诉过她,真若有那么一日,他会带她一起私奔的。

而那个人长年累月徘徊在红叶林,只为等待那个曾经失去过的人。

一一一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