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珍从厨房出来,端着餐盘匆匆上楼,囡囡最近忙得很,好几天也不下楼来好好吃饭,。?? ??
推开房间的门,放眼望去,所见之处全都是吃的,面包,香肠,披萨,蛋糕,饼干……包装袋全都拆开了一半,随便扔到那里,囡囡的桌面上也全都是吃的,各种包装的,还有打开瓶子的饮料,已经要把人都给淹没了。
王巧珍刚要进去,就被囡囡给制止了:“妈,你不要进来!”
“你这孩子,到底在干什么呢?赶紧吃饭吧。”
囡囡桌子后面站起来,手上拿着笔和本子做着记录,头也不抬的对母亲说:“你快出去吧,这里的东西有的被我注入了剧毒,很危险的,你不要进来,我一会就出去了。”
她穿着白大褂,长垂肩,面容清秀,但是眉宇之间有一种英气。
王巧珍只能出去了,过了好办天,囡囡才走下楼来,换衣洗手吃饭。
“我不是说了不要随便进我房间吗?”她一边吃饭一边唠叨:“有时候一旦湿度和温度生改变,实验效果都不一样了。”
王巧珍低着头给她夹菜:“是是是,都是我的错,我哪知道你会把家里也弄成那样!”
囡囡一笑:“我不是最近忙着一个投毒的案,想不出头绪嘛。”
她虽然才二十出头,可是已经成为了联邦政府的一名正式的犯罪现场调查员。
小时候囡囡特别喜欢吃。也喜欢阅读烹饪和料理的书籍,有一阶段,王巧珍觉得她可能会成为级吃货,当时还感叹了一下,自己的梦做的太不准了。
可是在某天,囡囡突然就变了。从食物的烹饪方法变成了成分的研究,而且特别喜欢看犯罪书籍。读书的时候也是连跳了好好几级,现在自己领导着一个调查案件的领导小组,专门接那种投毒的悬案要案,别人都是按月薪水,她是按着工作小时高薪。
高天生很为了这大女儿自豪,高远在她面前简直都抬不起头来。所以死活不出国。
王巧珍心情平静,觉得自家女儿本来就这么优秀,没什么好显摆的。
可惜女儿回家的时候不多,回来了,也是在房间窝着查资料。这一点让她很不高兴。
正吃着饭,罗明带着儿子和女儿回来了,他们去钓鱼了。大儿子罗康斯斯文文的,读的是文学专业。小女儿雅雅刚刚考上艺术大学,一脸的青春洋溢。
两人一起喊了声姐姐,亲热的跑过去了。囡囡对两个弟妹亲切的很,拉着说亲热话。
王巧珍赶忙去给他们盛饭,罗明笑着拉住她笑道:“我们钓了几只大鱼,晚上吃炖鱼汤吧。”
“就知道吃。小肚子都出来了。”她拍拍罗明的小腹。她的身材一直没变,四十多了,和二十多岁也没差什么,气质更为优雅了。管理的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好在已经成了规模,也没什么操心的。
“最近疏于练习,有点胖的趋势,不如我们晚上一起做一下剧烈的运动,好好的缓解一下?”他小声的凑到了王巧珍的耳边。
王巧珍脸一红,扫了前面的三个孩子:“你这家伙欠揍是不是?当着孩子的面,胡乱说话。”
“放心,听不到的。”
囡囡这时候笑道:“谁说的?别忘我是干什么的,光看你们的唇语,我就猜到了。”
“他们说什么了?”两个弟妹一起问道。
“嗯,他们说完晚上的时候,他们要有一场完美的呃…”囡囡没说完,就见到母亲的眼睛瞪着她:“你要是胡说,我再也不给你做手擀面了。”
囡囡对别的吃食倒还有限,唯独对妈妈的手擀面情有独钟,一听说以此为要挟,不给她好吃的了,就直接抿嘴一笑,直接吃饭。
“姐,到底有什么完美的?”
“没什么,这么多年了,还这么和谐,很少见啊。”囡囡嘿嘿一笑。
王巧珍心道,算你聪明,小丫头片子。
罗明这时候笑着在她的身边坐下来,装作不经意的问:“囡囡,你上次说的那个要和你结婚的师兄,倒是很多天没联系了,你们两人还在一起吗?”
囡囡从小做事情就光怪6离,别人觉得是大事,她都无所谓,别人觉得是小事的,她往往看得比什么都要紧。做事情又格外的出人意表,王巧珍觉得她可能比较适合做独身主义者。
可谁知道某一天囡囡突然说,自己有交往的对象了。是自己的同事,对自己不错,还带着他过来吃了一顿饭。
那人也是一个华人,文质彬彬,大了她**岁,脑子很聪明,彬彬有礼,和罗明很像。
罗明问他家里是做什么的,男人笑了笑,有些腼腆:“就是一般的公职人员。”
囡囡说:“不用不好意思,我爹妈不在乎这个的。”
男人这才点头道:“我父亲是州立的一个**官,我母亲是总统办公室的特别助理。”
噗!王巧珍和罗明当时就把嘴里的酒都喷出去了,剧烈的咳嗽起来。
两个弟妹也瞪大了眼睛,一起说:“哇塞,这个也太魔幻了吧。”
囡囡毫不在意:“没关系,只要我们过得好就行了,家庭什么样,我们都不在乎。”
一顿饭除了这两个人,大家都吃的忐忑不安,该不会被fbi抓走去调查吧?
之后一家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人了,王巧珍担心她被甩了,也不敢深问,害怕刺激到自己的女儿,毕竟那么强大的家庭,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这一次罗明有点忍不住了,鼓足勇气的问了出来。
囡囡听到罗明的话,先是一愣,然后拍拍自己的头:“啊,我竟然把这事儿给忘了。我说的好像是有点什么事情要办的,爸,妈,你们先吃着,我出去结个婚。”
“啊?”众人大吃一惊。
囡囡笑着站起来穿风衣:“我和他都约定好了要注册,但是忙着查案子,竟然给忘了。现在还来得及,我去了啊。”
众人脸上几道黑线划过,这事也能忘了吗?
一家子慌里慌张的带着囡囡去结婚。
虽然囡囡不在意,王巧珍还是强硬的让她把身上的衣服换了下来,找了一条裙子穿上。
“平时给你的饰你都不戴的吗?扔哪里去啦?”
“哦,上次有一个饰当中涂毒的案子,我拿过去做实验了。我都给忘了。”囡囡笑道。
王巧珍无奈的摇摇头,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也没时间去买礼物,罗明就从自家的花园剪了一束玫瑰,当成给她的贺礼。
新郎那边穿着西装正在外面等得着急,见到囡囡过来了,脸上露出了笑容来,一口的大白牙:“高遥,你可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忘了呢。你一直都是这样。”
囡囡穿着红裙子,肌肤雪白,眼神像是一潭湖水,简直人比花娇。
王巧珍说:“不是,是我舍不得女儿这么就嫁了,和她说了几句话。”
“你放心。我会好好对她,我很爱她。”他深情的看着囡囡。
罗康和罗雅见到那个大帅哥深情的眼神,不禁心中腹诽,条件这么好的一个人干嘛找我姐,稀里糊涂的。
囡囡却没有理会他的深情,看了一眼手表:“抓紧时间吧,那个案子的关键毒物,我已经分析出来了。你要是磨蹭下去,我可就不告诉你了。”
“真的?那么咱们快点注册,然后去实验室!”新郎也忍不住了,抓起了囡囡冲了进去。
罗明道:“他俩还真是绝配。”
“可不是。”王巧珍笑道:“早就说了我闺女不是一般人了。找的人自然也不一般。”
“机票买好了,咱们要回去参加大丫和二丫的婚礼。”
王巧珍点点头,是啊,该回去了,多年不见的亲人,也不知道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