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21章 挡箭牌(1/1)

有人说参加同学聚会是为了联络感情,有人说是为了追忆青春。

郑怡觉得这种聚会就是平时根本没什么联系的一群同学,聚在一起炫富,吹牛,装逼,顺便搞搞婚外情的。

同学聚会的倡导者往往已经混出了几分人样,各种打电话,联络人,无非就是想在昔日同窗前显摆显摆自己。

比较落魄的同学很怕接到这种邀请。精神上饱受摧残不说,还得成为反面教材被那些得意同学炫耀财势的对比道具。也许心里有一个小小的奢望,希望那些混的不错的同学能够帮自己一把。

其实呢?那些混得好的同学之所以来参加同学聚会,说不准就是来看你的落魄和女同学羡慕的,仅此而已。

女同学中颇有姿色的,这回一定精描细抹,衣柜里千挑万选。如果兜里不宽富裕,铁定还得饿上几天,争取穿上一件卡腰的高级套裙。

已婚女同学的人堆里,这个说我老公是某某外企的高管,工资都是拿的年薪。那个说,我家孩子三岁习文,四岁习武,五岁能背儿歌三百首,六岁就能胸口碎大石!

有人春风得意,有人一事无成。经商的比谁赚的多,从政的比谁官大。

外资企业的跟国企比待遇,比工资,比年终奖,比福利待遇。

有车的比车,有房的比房。

只要进屋坐下,桌上放得最多的不是香烟,就是车钥匙。丰田,奥迪,奔驰,宝马,路虎什么都有。

户型,面积,地段,是不是学区房,有没有升值空间,家里有几套,各种比!

能够拿出来比的,就一个不会放过。

有人意气风发,有人趾高气扬。

总结起来无非也就四句话:心眼多的钻被窝,心眼少的在唠嗑,一个心眼在唱歌,缺心眼的往死喝。

郑怡在下班前就接到了这么一个邀请。去吧,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不去吧,人家背后议论你不合群,瞧不起同学。

社会观点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分别代表了“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总有那么一种人会用圣人标准去要求普通人,用美德来要求道德义务。

要求一个人去舍身取义,否则就会被谴责,要求一个人掏钱支持希望工程,尽管这是一件好事,但你不掏钱你就被谴责。

所谓的“自由”“理解”“宽容”和“尊重”,郑怡是一个都没看到。

给郑怡打电话的张淑畅是当年住在一个宿舍的同学,关系一般,远没有好到睡一个被窝,平时也基本没联系。

郑怡上大二的时候,转学来的富二代帅哥杜轩见到郑怡,顿时一见倾心,随后展开追求。

每天必送情书,鲜花,什么宿舍楼下弹吉他,变着花样的制造偶遇,各种各样的招式都用变了,郑怡也不为所动。

杜轩又走闺蜜路线,使得郑怡宿舍的其他几个女生都被杜轩示好过。而张淑畅是唯一一个拿过杜轩好处,并协助杜轩追郑怡的!

当然,这件事情很快被郑怡同宿舍的姐妹识破,因为有一次那姐妹跟男朋友去宾馆,就撞见了张舒畅和杜轩!随后张淑畅在宿舍内的形象一落千丈,杜轩追求郑怡的行动也以失败告终。直到毕业出国,虽然杜轩一直对郑怡还有想法,但郑怡见到他跟见陌生人没什么区别,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时隔多年,郑怡也参加过两次同样的聚会,虽然不至于苦不堪言,但包括张淑畅在内的很多同学倒是对郑怡很有怨念,使郑怡非常苦恼。

郑怡也很清楚,这次聚会名义上是迎接杜轩回国,但难保不会让她产生警惕。

同学聚会可以参加,但郑怡并不打算一个人去。

很多人参加聚会都会带着老公老婆。

带着老婆的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是老婆长得比较争气,带出来有面子。另一种则是老婆自己在家不放心,担心他跟旧情人擦出什么火花,跟着一同出席能够起到监督的效果。

带着老公出席的也是一个道理。当然,前提条件得是老公混的比较好。不然一起去参加聚会就不是露脸,而是献丑了。

郑怡刚想着带人过去,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陈雲。

要说陈雲这人吧?模样皮相也算上得了台面,不说英俊潇洒也算是线条硬朗。虽然接触不多,平时给人感觉也是嘴上犯贱耍贫没个正行。但是从一些细微的言谈举止中,还是能感觉到他的心思缜密和与之外在不符的成熟感。这谁要嘴巴长在天灵盖上惹着他,讨不到便宜不说,没准被陈雲卖了还得帮他数钱。

想到这里,郑怡越发的觉得陈雲是个非常不错的人选。随即给陈雲发了条微信,让陈雲来她办公室找她。

陈雲很快到来,张开双手按在郑怡的办公桌上,笑着问道:“郑姐有何吩咐?”

郑怡直言道:“晚上有没有时间?陪我去参加同学聚会?”

陈雲回道:“洛总晚上要加班,不用我送。不过我以为什么身份陪你去呢?”

郑怡不满的说道:“明知故问!这年月的同学聚会还有什么意义?有人嫉妒我现在事业有成,也有人鄙视我没男人要!你说你以什么身份去?”

陈雲搓了搓手,干笑道:“挡箭牌?这差事可不太好做!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郑怡翻了翻白眼,说道:“一顿饭!我亲自下厨!”

陈雲自恋的叹息道:“现实社会现实人,低调小伙最迷人!我就知道,像我这样的男神,即便多低调也有被挖掘的一天!”

“呸!”郑怡笑骂道:“挖掘机都挖不动你的厚脸皮!”

陈雲耸肩回道:“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嘛!”

郑怡有些受不了陈雲的自恋状,无语道:“这事说准了!你如果放我鸽子,我就跟你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