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长炮榴弹这件秘密武器出其不意地重创了331团之后,萧剑扬带领赫蒙族游击队翻山越领,以最快的速度朝缅军控制区内撤退。红了眼的掸邦革命军在后面穷追不舍,不逮住他们绝不罢休————他们给坤沙集团造成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迎接这些追兵的是无处不在的诡雷和陷阱。陷阱以伏地弩为主,一段长长的、弹性良好的软木加一根降落伞绳就做成了简单的伏地弩,弦张满,利箭箭镞上涂着剧毒,一触即发,一旦被射中,最多几分钟人就不行了……涂在箭镞上的是从一种名为“见血封喉”的树上收集下来的剧毒,顾名思义,就是见血封喉,挨上一箭基本上可以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地雷则以定向雷和小型反步兵地雷为主,小型反步兵地雷用得最多,布设巧妙,追击的掸邦革命军士兵连连中招,丛林中不时传出沉闷的爆炸轰鸣,每一次爆炸都意味着一名士兵一只脚掌被炸得粉碎,那筋骨毕露的伤口和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让每一名参与追击的掸邦士兵不寒而栗。定向地雷埋得不多,但威力巨大,一炸一大片,稍不留神一个班就给炸倒了,而且专炸下三路,批量给追兵制造伤员……几个回合之后,负责追击的队伍已是伤兵满营,伤兵凄厉的惨叫声让每一名军官都心惊肉跳。他们知道自己碰上了丛林作战高手,丛林就是对方的主场,继续追下去毫无意义,只会让更多士兵无谓地送死。无奈之下,张苏泉下令停止追击,他认栽了。

数日之后,铁牙犬中队和赫蒙游击队穿越犬牙交错的战场,回到了缅军控制区。金南一前来迎接他们,第一句话就是:“干得漂亮!你们出色的突袭打破了战场上的僵局!”

山猫笑问:“有这么夸张吗?”

金南一说:“一点也不夸张!你们成功地摧毁了坤沙集团一个非常重要的补给基地,坤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囤积起来的武器弹药被付诸一炬,他们很多前线部队陷入了弹药匮乏的困境,不得不主动撤退!现在缅军正乘胜追击,可谓节节胜利,奈温将军都乐坏了!”

萧剑扬说:“能打破僵局就好,我真怕做了无用功呢。”

金南一说:“奈温将军对你们这次行动极为欣赏,说要在曼德勒给你们开庆功会呢。”

曹小强撇撇嘴,说:“庆功会什么的就免了,他能良心发现多铲除一些罂粟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金南一笑笑,说:“话是这样说,但面子还是要给的。47,你带两个人跟我一起去参加庆功会吧。”

萧剑扬说:“我不去了,王媛,你去吧。”

王媛说:“我才不去,这次行动的主力是你们,我怎么好意思冒领你们的功劳?”

萧剑扬说:“没有你们配合这次行动无法成功,主力应该是你才对……别推辞了,伏兵,你陪她去。”

王媛还想拒绝,但听说伏兵陪她去,就没再说话了。更何况,她从小到大都是在深山里长大,还从来没有进过城,对大城市有着无限的憧憬,真的很想出去见见世面,有伏兵陪同就再好不过了。

金南一拍板:“那就由伏兵和刀锋陪王媛去好了,其他人留在这里休整,等待新的命令。”沉吟了一下,他把萧剑扬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这段时间不会有任务,你们一定要抓紧时间休整,如果有人命令你们配合行动,你们可以拒绝。”

萧剑扬一怔,问:“怎么,要有大行动了?”

金南一神情凝重,说:“很有可能有一个极其艰巨的任务等着你们,作好心理准备。”

萧剑扬也不多说,只是沉默的向他敬了个军礼。

突袭老罗寨的战绩自然不可能算到铁牙犬中队和赫蒙族游击队头上,早在他们凯旋而归的前一天,缅军便迫不及待地召开记者发布会,声称他们一支突击队经过精心策划,克服重重困难,付出了重大的牺牲,终于成功摧毁了老罗寨补给基地,给予坤沙叛军致命打击。他们将这个功劳安到奈温的儿子身上,于是,现在只要打开电视或者翻开报纸,都能看到关于这位年轻的中校团长孤军深入,虎口拔牙摧毁老罗寨补给站的报道,这个凭借父亲的影响力早早当上团长,除了不会打仗什么都会的花花公子摇身一变,变成了一颗冉冉升起的军界新星。

当然,给赫蒙游击队一点甜头是必须的,所以奈温把二等功安到了王媛所率领的赫蒙游击队身上。偷袭老罗寨之战向奈温证明金南一没有说谎,赫蒙游击队确实是一支战斗力极强的部队,奈温是军阀,军队就是军阀的***,对于这么一支很能打仗的部队,他自然眼馋得很,想收为己用。既然想将对方收为己用,自然要给点好处,所以他在曼德勒举办一场庆功会,邀请这支部队的指挥官参加,表面功夫一定要做足嘛。

稍作准备,萧剑扬带领铁牙犬中队和赫蒙族游击队返回赫蒙人定居点休整,而王媛、伏兵、刀锋等人则跟着金南一搭乘一架米-8直升机,飞向曼德勒。

直升机以两百公里的时速飞越群山丛林,那些坐落在群山之中的城镇飞快地从直升机机腹下方掠过,转眼之间就被抛到了身后。两个小时后,直升机抵达曼德勒,在机场降落,王媛第一个跳下直升机,好奇地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眼睛亮晶莹剔透的,就像一头第一次钻出丛林的小鹿,不远处的高楼大厦令她惊叹:“好漂亮的楼房啊!”

刀锋扫了四周一眼,感觉不怎么样,不说跟北京、上海、广州这些一线大城市比,就算跟二线城市比曼德勒也属于不入流的角色,然而就是这么一座城市,也让王媛惊叹不已,他有点好笑:“你从来没有去过大城市吗?”

王媛说:“一直都是在山区生活,从来没有进过大城市。”

刀锋暗想:“难怪了,我就说嘛,只要进过大城市,都不会为这样一座小城市而惊叹不已的。”

金南一笑容爽朗:“怎么样,漂亮吗?”

王媛兴奋地说:“很漂亮!好想四处去逛一逛!”

金南一说:“等安顿下来之后,我就让伏兵带你四处逛一逛。”

王媛欢呼:“那太好了!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金南一说:“先去酒店住下……看,接我们的车来了,上车吧。”

一辆轿车把他们带到了曼德勒大酒店,奈温早就给他们安排好了总统套房,他们不必订房了。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他们搭乘电梯来到二十二楼,当服务员打开房门后,王媛简直惊呆了,那奢华到极点的装饰让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发出惊叹:“我的天哪,好漂亮的房子!”

金南一说:“这可是总统套房,整个酒店最好的套房了,自然漂亮。”

王媛抬头看着那美仑美奂的灯饰,再摸摸柔软的真皮沙发,心里有点慌:“这种地方……住一晚很贵吧?”

金南一说:“是很贵,不过不用我们掏钱,安心住就是了。”

确实不用他们掏钱,这是奈温将军的产业,而他们是奈温将军的贵客,掏个屁钱。

王媛一个劲的在总统套房里转悠,那雪白的墙壁,镶金饰银的灯饰,真皮沙发,亚麻质地的窗帘,丝绸制成的被子和枕套……所有这一切都让她大开眼界,惊叹不已。伏兵在一边看着又好笑,又有点儿心酸,这个女孩子从小就在山林长大,战斗和流浪占据了她二十多年人生经历中的绝大多数,别说像曼德勒这样的大城市,就连三两千人聚居的小镇子她都没去过,因为这些地方不欢迎赫蒙人,不管去到哪里,赫蒙人都只有被驱逐和屠杀的份,哪怕是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也不例外。习惯了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她本以为连绵的群山和一望无际的密林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了,骤然来到奢华之极的总统套房,她就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一样,每一样东西都会让她惊叹,让她着迷!

金南一很能理解王媛的心情,放好行李后他笑着对伏兵说:“累不累?不累的话就带她出去逛逛,曼德勒可是缅北第一大城市,有很多地方很好玩的,难得来一次,可别错过了。”

王媛马上望向伏兵,亮晶晶的明眸里写满了渴望。

伏兵很爽快的说:“好啊,王媛,趁着天色还早,我们出去逛逛吧。”

王媛欢呼一声,拉着他跑向电梯,活像一只撒欢的小鹿。

刀锋往沙发上一躺,他不准备出去,他要睡大觉。

金南一则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捣鼓了大半个小时才出来。当他走出房门的时候,已经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留着一把漂亮胡子的绅子,柱着文明杖不紧不慢地走出房门,进了电梯。

当然,他不是去约会,他有正经事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