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低声细气的央求还是颇具杀伤力的,在王媛的央求之下,伏兵无可奈何,只好答应了。但他对王媛拿过来的这支M14并不满意,要求换一支,王媛便把他带到存放武器的大型帐篷里,那里面有好几排枪架,陈列着的M14步枪不在少数,随他挑。
M14是美军在二战结束后研制的第一支自动步枪,精度非常高,杀伤力强,是一代名枪,可惜生不逢时,在越南的山地丛林里,交火距离往往只有一两百米甚至几十米,M14精度高的优点无论从发挥,倒是枪身太长太重、火力持续性不强的缺点被暴露无遗,很快就被M16取代了。但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几十万支M14也不能浪费,一部份给了南越伪军,一部份拿来出口,还有一部份则被改成了M21狙击步枪,在越战中大放异彩。赫蒙族游击队在越战中受CIA的培训和雇佣,帮助美军不断袭击胡志明小路,自然也得到了很多美军援助的武器装备,M14步枪就是其中之一。不过,很显然,赫蒙族游击队并不太喜欢这种在丛林里显得太过笨重的步枪,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AKM和56冲,要不就用63式自动步枪,M14大多放在这里,没人用。
伏兵仔细检查这些M14步枪,发现它们保养得还不错,都三十多年了,还跟新的一个样,只要装入弹匣打开保险,就能向敌人倾泄出灼热的弹雨。不得不夸夸这些游击队员,要知道,东南亚热带雨林那闷热潮湿的气候对装备的摧残是难以想象的,美军早就领教过了,在欧洲能用二十年的装甲车到了越南,顶多三年就报废了,步枪也不会例外。然而,都三十多年了,这些步枪仍然状态良好,想不佩服他们的保养技术都不行。细细筛选一轮之后,伏兵从中挑出几支状态最好的,带上子弹走到外面,瞄准四百米外的目标开始试枪,每支枪都打掉了二三十发子弹,这才选定了一支M14A1作为改装的对象。之所以选定M14A1,是因为这种改进型号装有M2型两脚架,还有快慢机柄,改装起来更省事一些。他从一支连瞄准镜都被炸烂了的M21狙击步枪上拆下瞄准镜固定环和瞄准镜座,然后比照自己这支M21,小心翼翼的将它焊到那支M14A1上,再装上瞄准镜,然后就是反复调试、射击,一点点的调整,当真是不厌其烦了。
王媛看得直吐舌头:“原来改装一支枪这么麻烦啊?”
伏兵说:“要不你以为呢?”又开了一枪,发现弹着点比上一枪偏差大了不少,皱着眉状说:“不行,瞄具有点松,打上几枪就轻微移位,得反复调试,不靠谱!”
王媛歪着头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呀,打得很准了。”
伏兵说:“两百米外当然准,但是到了六百米,你瞄准胸口很有可能就打到脖子去了,偏差这么大,会害死人的!”又调试了一次,总算把整支枪校到让他满意的状态了。不过硬安上去的瞄具容易松落始终是个大问题。他把校好的枪架在桌面上,不让动,让王媛拿点盐过来,亲自动手兑成比海水还要咸几倍的盐水,一滴一滴的往瞄具咬合得不够紧的部位滴。
王媛吃惊地叫:“你干嘛?这是我好不容易才缴获的,你想把它弄坏啊!?”
伏兵说:“不是同一型号的固定环和瞄准镜座,咬合得不够好,受到震动容易轻微移位,所以我先滴上盐水,让它生锈锈死,这样就不容易松落了。”
这倒是,金属的东西一旦锈到一块,想再将它分开就难了。王媛嘟着嘴说:“哪有你这样搞的?这样一来,牢固是牢固了,可是瞄具上面生满了锈,多难看啊!”
伏兵头也不抬,继续滴盐水:“枪是拿来杀人的,不是拿来看的!”滴完盐水,他放下碗,吁出一口气,对王媛说:“就让它继续架在这里,一直保持水平静止状态,过几天瞄准镜跟固定环以及瞄准镜座锈死了就可以用了。”
王媛看着被盐水弄得湿淋淋的瞄具,一脸纠结,下意识的想用袖子去擦,但是在伏兵凌厉的目光之下,只能讪讪的把手缩了回来,不敢去碰这支枪。她虽然看不懂,但是看到伏兵这么严肃,也能猜出他所做的一切都非常重要,也许她轻轻一碰,他又得重新来过了,所以还是多看少动手为妙。
其实这招伏兵是在训练营里跟那些和他们一起受训的老侦察兵学的。那些老侦察兵里就有狙击手,用的是85式狙击步枪,大家都知道,85式狙击步枪其实很不成熟,很不靠谱,瞄具精度差也就算了,还很容易松落,这简直就要了命了。试想一下,你好不容易才校好了枪,在山地急行军到达战场,准备狙杀目标的时候却发现瞄具移位了,只能重新校正了,你抓不抓狂?所以老侦察兵琢磨出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往瞄具咬合得不好的部位滴盐水故意让它生锈,锈死,这样就不会移位了。在训练营的时候伏兵用老侦察兵的85式狙击步枪打过几十发子弹,感觉完全不像85式,准,太准了,也太稳定了!85式狙击步枪只能确保六百米内准确命中,但是用老侦察兵精心校过并且改装的85式狙击步枪,他可以轻松命中八百米外的目标,差距之大,让人吃惊。现在这支拼凑起来的M14也有85式狙击步枪那样的毛病,伏兵也只能用老侦察兵教的法子来解决啦。
别说,经他改装并且调校的这支M14虽然锈迹斑斑,难看得要死,但是精准度非常高,王媛又是个天才射手,用它狙杀老挝政府军军官,枪枪夺命,很快就成了老挝政府军的噩梦……
到晚上七点钟的时候,一大片火把朝这边涌了过来,人声鼎沸,赫蒙族游击队的主力带着上千名在谷地大屠杀中幸存下来的赫蒙人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回到了根据地。那些幸存者神情恍惚而麻木,连悲哀的神色都没有了,看着他们跌跌撞撞的走过来,萧剑扬不由自主的联想到移动中的原木,有点毛骨耸然。令他欣慰的是,在人群中他依稀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个赫蒙族妇女,额头破了都没有包扎,结了一大块血疤,怀里抱着个一岁大的孩子,这孩子同样是鼻青脸肿,但呼吸均匀,在母亲怀里睡得很香————正是他开枪击毙那名灭绝人性的民兵救下来的那个孩子,母子俩都逃过了那场大屠杀,幸存下来了,真好!
队长是个三十七、八岁左右的中年汉子,艰苦的游击生涯对他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还不到四十岁呢,皱纹就过早的爬上了他的额头,头发也花白了,看上去像个五十岁的老人。但他目光凌厉,动作灵活,杀伐果断,年轻的时候受过良好的教育使得他可以得手应手地处理一切杂务,同时他还是一名神枪手,三百米内弹无虚发,是一号非常厉害的人物。他叫波刚,曾是苗族解放军主力部队的营长,身经百战,苗族解放军被老挝和越南军队击溃之后他就带着二三十名老兵逃进深山老林里,一路拳打脚踢,好不容易在这片荒蛮之地建立了这个根据地,收容了数千赫蒙族难民,在老挝政府的通缉名单上,他的排名还是比较前的。他忙着指挥大家给又累又饿的难民提供食物、吊床和住所,忙得不可开交,一时半刻也顾不上萧剑扬他们了,毕竟以根据地的条件,一下子要安排这么多人住下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够他伤脑筋的。
萧剑扬三个也没有上去跟这位丛林之狼打招呼的意思,他们跟赫蒙族游击队牵扯得这么深已经犯了大忌了,再深入交往的话回到国内会被收拾的!他们收拾了行李,悄悄离开营地,朝云南边境方向走去。这时,王媛追了上来,叫:“你们就这样走了啊?”
萧剑扬说:“我们在这里耽搁得已经太久了!”
王媛说:“至少你们也要见见我们队长吧?”
曹小强笑呵呵的说:“下次,下次吧。”
王媛哼了一声:“下次的意思就是你们不想再跟我们有什么纠葛了啦?”
伏兵正色说:“我们跟你们真的不能有太多的纠葛,否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把目光投向被一个个火把照亮的营地,摇了摇头,说:“王媛,你们是没有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的,这里没有你们生存的空间,你们还是想办法迁走吧。”
王媛苦笑:“迁走?我们也想迁走的,但是往哪迁?”
伏兵说:“金三角!你们可以迁到金三角去,在那里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定居,那是个三不管的地方,只要你们坚强到可以击退贩毒武装的围攻,就一定能在那里生存下来!”
王媛眼睛一亮,说:“我会转告队长,让他认真考虑你的建议的……”看着伏兵,依依不舍的说:“谢谢你帮我改枪……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伏兵心突突一跳,说:“谁知道呢,看将来吧!”说完转身就走,跟逃似的……再聊下去他就该招架不住了。
走出好远了,再回头一看,王媛仍然拿着火把站在原地,那团火光被山风拉扯得忽长忽短,随时可能灭掉。
曹小强碰了碰伏兵:“你就这样一走了之啊?就不怕……”
伏兵没好气的问:“怕什么?”
曹小强的笑容贱得可以:“就不怕她给你放蛊啊?我听说苗族的女孩子喜欢上哪个男孩子,都会往他身上放蛊,如果那个男孩子变心了,抛弃了她,蛊毒就会发作,无药可救的哦!”
伏兵瞪他一眼:“你也信这种扯淡的玩意儿?”
萧剑扬嘿嘿一笑:“这可不是扯淡,至少在我们湘西苗寨流传着无数关于苗蛊的传说,不少外地人来到苗寨,跟苗家少女发生了一段露水情缘,然后始乱终弃,结果无一例外,暴病身亡,而且医术最高明的医生都说不清是什么缘故!你这样说走就走,就不怕真的中了蛊毒,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啊?”
伏兵叫:“就算她真的会放蛊,我又没招惹她,还帮了她一点忙,她也没有理由害我!我帮她改枪累了个半死,容易么?她要是恩将仇报,就太不讲理了!”
曹小强一脸鄙视:“你白痴啊?你见过讲理的女孩子么?”
伏兵顿时无语,咕哝:“我懒得理你们了!无聊得可以,我跟她认识才一天,根本就没什么,她要放蛊也轮不到我……”
那两个损友不约而同的冷笑。跟女孩子讲道理?少年,你当兵当傻了!
又走出了一段路,伏兵再回过头去,却再也看不到那点火光了。那个苗族少女,还有整个根据地的一切痕迹,都被丛林和黑暗所淹没,仿佛根本就不存在。他心里忽然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喃喃自语:“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生存下去……”
萧剑扬叹息:“难啊……几乎整个东南亚都在驱逐赫蒙族,老挝、越南国内驱逐赫蒙人的氛围最狂热,他们想在这里生存下去,太难了。”
伏兵说:“希望那个笨丫头能把我的话转告给她的队长,带着族人及时离开这片死地,进入金三角吧,不然的话……”摇了摇头,对这片所谓的根据地的未来完全不抱希望,这里条件太过恶劣,再加上老挝政府军的围剿,再怎么坚强的族群也没有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
曹小强冲萧剑扬挤眉弄眼:“还说没有中蛊咧,我看他早就被下了蛊,还什么都不知道!”
萧剑扬赞同:“嗯,是情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