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军制大调整(二)(1/1)

军士则根据武艺高低和入伍年份及实战经验,共分四级,从高到低分别为锐卒、战卒、守卒、辅卒。

辅卒的要求是十五岁以上,五十五以下,身体未有残疾的男性。无阿芙蓉膏吸食史(鸦片),辅卒月俸银八钱,月粮五斗。

守卒的要求是二十以上,五十以下,身体未有残疾,且粗通武艺(刀枪棍棒,拳法格斗)或技艺(会施放火炮,会骑马,会射箭,会放铳等等),熟悉军中战法者优先,与清军战斗过的优先。无阿芙蓉膏吸食史(鸦片),守卒月俸银一两五钱,月粮一石。

战卒的要求是二十以上,四十五以下,身体未有残疾的男性,有一定武艺或技艺,根据戚继光九等技艺标准,必须达到四等以上,考核合格,即可录用,熟悉军中战法者优先,实战经验丰富者优先。无阿芙蓉膏吸食史(鸦片)。战卒月俸银二两,月粮一石五斗。

锐卒的要求是二十以上,四十以下,身体未有残疾的男性,有较高武艺,精于搏杀或技艺高超,根据戚继光九等技艺标准,达到七等以上,考核合格,即可录用,熟悉军中战法的良家子优先,实战经验丰富的良家子优先。无阿芙蓉膏吸食史(鸦片),无奸淫掳掠史或其他犯罪记录,锐卒月俸银四两,月粮两石五斗。

大明新营制的草案也出来了,新营制里,大明军队共分三级体系,分别为京营、厢营和团练。其中京营为“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厢营为“诸省之镇兵,以守地方,备征戍。”团练为“选于户籍,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

为了方便记功,升职,发饷,统一号令,指挥调度等等,三级体系通用一种营制,统一营伍编制。

具体营制:全军分为什、旗、队、都、营、镇、军(注:营为现阶段设置的基本作战单位。镇是中央和地方常设的最高作战单位,军则是战时编制,战后解散)。

十人加什长、副什长各一名总计十二人编为一什。

三什加总旗、副总旗各一名总计三十八战兵编为一旗。

四旗为一队,其中战兵三旗,辅兵一旗,队正、队副、参军(监军)各一名,总计战,辅兵一百六十。参军统领辅兵,负责军功记录,军中教化,粮饷运筹,全队财务等后勤辎重之事。

四队为一都,加都部总计战、辅兵约七百人。(注:弓弩火器都和骑兵都都是下辖三队加上都直属总计战、辅兵五百人编为一都)。每都主官称都头,直属有一什卫兵。都部有录事参军(监军)一名,副都头两名,典军一名。其中典军负责组织督兵队,有兵员一旗,平日维护军纪,战时阵前督战(注:督兵直属典军,防止军官叛乱)。有锐卒一名专属都部军旗手,负责护旗。

四都为一营,其中一个弓弩火器都,两个杀手都加上营部总计战、辅兵约三千人。一营战、辅兵三千人作为一个基本作战单位。

每营主官称统领,是一营主帅,直属有一旗卫兵和一名亲卫长。营部还有副统领两名,参军使(监军)一名,典军使一名,典军四名,下辖一队督兵,负责维护军纪(注:督兵直属录事典军,防止军官叛乱)。锐卒两名,分别是营军旗手和营鼓手,下辖六名战兵,负责护旗和击鼓吹号向全营传达命令。医官一名,下辖医护兵二十名,组织医疗队,负责进行军队医疗和战时救治。参军使一名,下辖一都辅兵,负责军功记录,军中教化,粮饷运筹,全队财务等后勤辎重之事。

若是再加一个骑兵都和一个辎重都及火炮队和斥候队,则可作为拥有一个能独自一面战斗的混成营。混成营战、辅兵人数总计四千五百余人,每营下辖两个杀手都,一个骑兵都,一个弓弩火器都,两个辎重都,一个斥候队,一个炮队。

三营为一镇,每镇下设三个普通营,一个火炮都,两到四个骑兵都,一个斥侯都,添设两个辎重都,一镇总兵力约一万两千人。每镇主帅称统制,直属有一队卫兵和一名亲卫长。镇部还有副统制两名,都参军使(监军)一名,都典军使一名,典军使三名,下辖一都督兵,维护军纪,防止主帅叛乱。锐卒四名,分别是镇正副军旗手和镇正副鼓手,下辖十二名战兵,负责护旗和击鼓吹号向全镇传达命令。医官四名,下辖医护兵六十名,组织医疗队,负责军队医疗和战时救治。都参军使一名,参军使五名,下设五都辅兵,负责军功记录,军中教化,粮饷运筹,全队财务等后勤辎重之事。

综上,各营主官从低到高依次为什长、总旗、队正、都头、统领、统制。其中一军之主为都督。

都督级主将对应散阶二品上将军;统制级主将对应散阶将军;统领和都头对应各级校尉;总旗和队正对应各级都尉。

军服分为朝服、战服两种,有夏冬两季各两套。

朝服分九品十八级,以散阶为准,以传统汉服为样式,红色为主调,对原有朝服进行改良,在前面和后面绣散阶标识以划分级别。

战服以大明制式军服鸳鸯战袄为准,一律包铁网,护心镜以为防护,有条件可披棉甲、皮甲、铁甲等铠甲护身,胸口绣散阶标识以划分级别。

各营军旗,规定:军旗自营级开始拥有,一面军旗代表一支军队。旗在,即使军队打光,也可以重建;旗毁,即使军队尚存,也必须解散。

军旗以火红为底,正中绣着由一条黑龙团成一个日圆形在左边,一只火凤飞翔成半月形在右边,组成的一个“明”字。寓意着大明帝国、困龙出海、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新军旗顶测绣“日月不落,永耀大明”,右侧绣各部番号。

大明原来的爵位制、散阶、镇戍营制、卫所营制、五军都督府各级官职全部取消,对应配上新的爵位、散阶、官职、营制。这是一个大工程,草案出来后,皇帝召开朝会,内阁、六部诸大臣及京营、西军各高级军将全体参与商讨,尽快使之完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