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分钟,社区的协警就要从你们来的那个拐角走过来了。”对于夏洛克的话,年轻人显然听得很高兴,同时他也知道夏洛克是个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所以他在告诉他,他有两分钟的时间可以提问。

但随后他又再加上了一句:“所以可以让我边画边说吗?”

夏洛克没有回答,只是把自己拍了苏州码子的相片的手机丢给了这个年轻人。

好吧,看来是不行了。

年轻人为此耸了耸肩,翻看起手机里面的相片。

而夏洛克也不失时机的问他:“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我认识这种涂料,像是密歇根牌子的,某种高手所用的原料。”年轻人皱着眉头沉思了一会,只能告诉夏洛克:“我想是锌。”

“那那些符号呢?你见过类似的吗?”因为年轻人那自封为街头艺术家的身份,夏洛克想,他会不会在哪个地方见过它。

但很可惜,年轻人没有见过,他甚至不确定它是不是某一种语言。然后,年轻人就这么告诉了他。

“两个人被害了,拉兹。”夏洛克说:“破译这密码就是找到凶手的关键,我现在只能确定,这是来源于中国的苏州码子,是一种商业数字,但剩下的,我对它一无所知,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

“这就是你们唯一的线索吗?”拉兹有点为难了,“就这么一点吗?”

“你到底帮不帮我们?”

“好吧,我会去打听一下的。”拉兹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总会有些人了解点内情的。”

就在这个时候,如同拉兹之前所说的那样,两分钟到了,两名社区的协警从拐角处走了过来,也看到了国家美术馆的后门上被人画了街头艺术画。

天啊!这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嗨,你们在干什么?”两名社区协警很快的朝他们跑了过来,“这美术馆可是保护建筑!”

真糟糕不是吗?因为他们忘记了关注时间。

拉兹早就习惯了,他在第一时间就反应了过来,率先逃跑了。

而夏洛克也同样一点儿都不迟钝,他拉起了约翰的手,带着他往协警相反的方向逃跑。

好吧,约翰也反应过来了,看来这位年轻的拉兹先生在美术馆的后门上画画的行为等同于违法行为,那么就不能被那两位协警捉住。于是,他反客为主,摆脱了夏洛克的手,搂住了他的腰,运用起了轻功,就像飞一样。

当他将要超过拉兹的时候,想到夏洛克还需要他的帮助,也顺手用另一只空着的手搂住了对方的腰。

同时,他觉得要摆脱这两名协警也许要用点特殊的手段,所以他从顺着墙壁跑到了美术馆的屋顶,然后在两名协警惊讶的表情下,从国家美术馆的屋顶的另一端跳了下去。

“天啊……”

约翰的行为惊呆了在国家美术馆前面的人们,不过他没有为此而停留下来,反而是在拉兹的尖叫声中用极快的身法从人群中窜了过去,直到离开了这群为了他的行为而疯狂的人们,在一个小巷子里才把夏洛克和拉兹给放下。

可怜的夏洛克,为了维护他的形象,即使脸色发白也还是假装镇定的靠在墙边。

反而是拉兹,明明刚才尖叫的是他,但是当约翰停下来的时候,在用了三秒钟冷静了之后,他捉住了约翰的手:“太酷了,你竟然会飞?就跟蜘蛛侠一样。”

“事实上我可跟他不同,至少我不会像蜘蛛一样吐丝,不是吗?”约翰皱着眉头甩开了拉兹的手:“而且这是中国的轻身功夫。”

“我知道,我听说过这个。”拉兹显得很兴奋:“我以为这只是传说,最起码我有一次看中国电影有一部叫《卧虎藏龙》的时候就见识过,所以有一段时间我都想找中国人来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这种功夫,但很可惜没有一个人会。显然我今天终于如愿以偿了不是吗?!”

“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吧?!我叫拉兹,夏洛克说我是涂鸦颜料的专家,以后你有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可以来找我。”然后拉兹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我可以给你我的号码吗?”

“……当然。”对于拉兹锲而不舍的表现,约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任由拉兹在他的手机上输入一段陌生的号码以及名字,然后接通,看着对自己很热情的拉兹,约翰实在是很不习惯。“我们接下来的行程如何?”

“去苏格兰场。”夏洛克选择性的遗忘了被他和约翰给遗弃在凶案现场的迪莫克现在该有多生气,反而打算再去给他添麻烦。“我们必须去了解一下布莱恩的情况,他的私人物品应该被收在那里,要去找一下他的日记或者任何记录他行程的东西。”

愿上帝保佑他在能在迪莫克的怒火之下成功吧!

……

好吧,事实证明夏洛克根本没打算去苏格兰场,他只是想和约翰分头行事。由约翰去苏格兰场,而他自己则去一趟Shad Sanderson银行,去拜访一下艾迪的助理,他决定,他和约翰必须顺着布莱恩和艾迪的行程走,那么,总会发现到有重合的地方的。

这是约翰第一次单独行动,他招手拦住了一辆计程车,就在他打算进入车子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对着自己拍照。

他不动声色的瞅了那个在马四路对面给自己拍照的人,是一个穿着黑色大衣,黑发黄皮肤的女性,但因为戴着墨镜,看不到眼睛的颜色,可这并不防碍约翰透过她的表相,看出来对方不过四十多岁的年纪。

多年查案带来的直觉告诉约翰,这个女人应该是他的故乡,中国的人,但是直觉也告诉他,这个女人有点不寻常。

不过,他并不能把这个女人观察得更久一点,一切都为了不打草惊蛇。如果这个陌生的女人真的跟这件案子有关的话,相信他肯定能再次见到她的。

于是,约翰进了计程车,让司机载着他到达苏格兰场。

来到了苏格兰场,约翰听着迪莫克不停的抱怨着夏洛克是个傲慢自大的家伙,并且忍受着对方看着自己时那隐隐含着惊讶和崇拜,所以一直将他当成一件稀罕的生物看个不停的冒犯眼神,从迪莫克的手里接过了布莱恩的笔记本。

“这就是你要的东西,那个记者的笔记本。”

约翰接过那本笔记本,然后打开,发现里面夹着一张机票,始发地是中国的大连,而终点则是伦敦。然后他又翻看了布莱恩最近的行程,发现他在从中国大连回来的这一天,去了一趟中国街。

中国街里,几乎都是黑发黑眼黄发肤的中国人,只有零星的几个美国,甚至是其他国家的人。

约翰自从重生之后,接触的都是些金发碧眼,红发蓝眼的家伙们,这一回见到了熟悉的家乡来的人,总感觉到一种归属感。

看着那些应用在招牌上的,属于中国的简笔字,约翰觉得有点陌生,但在这种陌生中又能让他找到令人熟悉的一点,总觉得有点……安慰。

不过,约翰是个重视自己的工作的人,在他为了自己可能在现代已经面目全非的家乡而恍惚过一阵之后,又重新的打起了精神,翻看起布莱恩的笔记本,同时也在观察这本笔记本上记载的那间杂货店到底在那里。

然后他发现了跟着艾迪凡库的线索,来到中国街的夏洛克。

原来夏洛克发现艾迪被杀前是刚刚才从中国的大连回来伦敦,然后艾迪的漂亮的女助理告诉夏洛克,他回到银行之后出去时,是带着一件很重的东西出去的,而且似乎是去的西区。

夏洛克从汽车的发票以及餐馆的发票发现了艾迪很可能去了唐人街,所以拦了辆计程车来到了这里。

夏洛克看到了约翰,但他并没有问他怎么会来到这里,只是语速很快的跟他说:“艾迪凡库被害的当天带着一个包裹来到这个地方,不管当时箱子里藏了什么,我都已经通过信用卡账单,收据等票据提供的信息知道了,他从中国回来后来到了这里,就在这条街上,就在这附近,但我不知道具体的位置!”

“我想我知道。”约翰这么告诉夏洛克,然后他指着对面街上的一个买中国玩意的店面说道:“应该就是那家店铺了。布莱恩卢奇在他的笔记本里提到过,他也来到了这个地方,他甚至记下了详细的地址。有趣的是,他也是在艾迪凡库被害的那一天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