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法庭激辩(1/1)

李燕妮就这么看着林雅起来,连饭都没吃,直接朝着外面走去。

想要拦住,但是最终没有勇气。

律师真的能够救李昊吗?李燕妮或许也有一丝期盼吧。

见到林雅出去了之后,李燕妮也没有心思吃饭了,坐在椅子上,她不断的在想,自己这样做是不是错了。

虽然和李昊认识并不久,但是两人也算一起经历了一些事情的人,何况两人还发生过几次的亲密。

这些李燕妮虽然克制自己不去想,但是事实已经发生了,她没法回避的。

其实只要李燕妮刻意隐瞒,李昊就已经死了,不用再付任何的法律责任,可是她没有那样做,让李昊站了出来,证明自己没有死。

看到林雅不顾一切,只为李昊能够离开监狱,平平安安的,李燕妮感觉自己做错了。

可是自己有错吗?自己身为一个警察,难道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应该秉公办理吗?自己的梦想不就是让所有的罪犯无处可逃吗?

对,自己没有错,谁让李昊不听自己劝告的!

李燕妮坚定了自己的信念,随后走出了林雅的房间。

......

林雅整夜都没有休息,她在忙着找各种律师,又去找人打听了这事的具体经过。

律师在警局都是有熟人的,很快就清楚了李昊之所以杀杨海的原因。

林雅猛砸五百万,找了一名在整个中海市都鼎鼎有名的律师,叫做刘岐山,据说此人打的官司,很少有输的,只要有一点破绽,他就能很快抓住,然后击败对手。

对方也知道林雅的身份,再加上林雅出手阔绰,所以也是打听了一夜,收集了一些消息。

一切准备就绪,林雅静静的等待着上午九点半法院开审了。

期间她给陈思雅打过电话,叫公司的事她先帮忙看一下,自己明天中午就会过去,文件都整理好。

终于,等到了法院开审的时候,大厅里面的人寥寥无几,原告是警察局的,只是走一下形势,而被告李昊,已经签字画押,只要法官上来宣判一下就可以了。

“被告李昊,因为涉及杀害中海市市长杨海一案,被告已经签字认罪,下面本庭开始宣判,不知被告是否有话要说?”

一个五六十岁的法官,站在中间的台子上说道。

李昊表现的一直很平静,轻声说道:“没有!”

“那好!本庭正式宣判,被告李昊罪名成......”

“慢着,我是被告的监护人,我想为监护人辩护!”

突然,一个声音从外面响起来,李燕妮早就猜到了,并没有什么意外,可是李昊感觉很意外啊,这次受伤之后,他就没有轻易的动用神识了,根本不清楚林雅会过来。

林雅走过来,直接站在李昊的身边,看着李昊然后说道:“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情都不跟我说?”

“没必要!”

“那你认为什么才有必要?难道等你死了,然后找人告诉我?”

“那样也可以!”

听到李昊这样的回答,林雅也不想多说什么了,直接对着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我想为被告辩护!”

“既然如此,那你们开始吧!”

林雅听到之后,对着旁边的胡岐山示意了一下。

胡岐山立马就明白了,站在李昊的身边然后对着警局那一方问道:“请问原告,被告杀人的经过是否属实?”

“当时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

李燕妮作为代表,轻声说道。

“据说被告当时已经死亡,法医是否做出了死亡鉴定报告?”

“是,当时法医误判李昊死亡,并且做出了鉴定报告!”

“既然被告已经死亡,那就说明罪名已经除去,至于被告现在为何活的好好的,我想不应该是法律应该管辖的范围,应该是你们警察所管的,原本被告已经死亡,递交法院的材料早已生效,也就是说,这件事已经全部解决,被告也得到了惩罚,可是你们为什么有临时改变判决?”

“这......”

李燕妮虽然口齿伶俐,但是这件事她真的说不出来,比如说一个人犯罪了,被枪毙了,医生已经鉴定犯人死亡,可是犯人突然活了,是不是还要再被枪毙一次?法律里面也没有记载这件事啊。

“还有,你们说被告在罪状上签字了,我有权怀疑你们严刑逼供,强迫被告在罪状上签字,我要求当场对被告做B超,检验被告的身体,是否遭受到了严刑逼供。”

................................................................................................................................................................................................................................................................................................................................................................................................................................................................................................................................................................................................................................................................................................

(已经修改过了,中间删除了李燕妮的部分情节,大家可以自己想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