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转的太快,内容太意外,寸头哥一时给问愣了。
卡了卡,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姑娘可真邪乎。
“买了枪支,也没剩多少了吧?”
寸头哥有些窘。
“去打电话和杜美凤说,我被你们做了,让她把那6万给汇过来。”
神曲儿淡然的说着,似是在下达命令,寸头心头大道不可思议,他刚刚居然差点就领命去办事了。
这个丫头小小年纪,气势如虹,不愧为神枭林的女儿。
莫名的,寸头哥心悦诚服,对开医馆的事情上了心。
“对方若是不……”
“若是不信的话,就和她说我左胸口有一颗痣,这样她就信了。”
女孩最私密的地方若是被人知道了,除了自愿就是被强,而对于流氓地痞来说,神曲儿肯定是后者。
寸头哥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眼花了,他好像看到女孩说自己隐私部位有痣的时候。
她的那个挎包好像动了动。
里面难道装了一只动物么?
念头一闪而过,寸头哥觉得对方这个主意可行,便被叫那个小混混再去打电话。
“你去,你打的话,最为可靠。”
混黑道的人,尤其是大哥类人物,是最不屑与说谎,也看不起说谎的人,寸头哥去说,信服度更高。
“好,我去。”
寸头哥也不计较。
既然已经决定和人家好好大干一场了,还计较这些虚的做什么,以后指望她的地方多了去呢。
五分钟过去,寸头哥从户外楼梯上下来了。
“杜美英的确很精明,不过还是姑娘你技高一筹。”寸头哥赞道。
“什么时候汇过来?”
“最迟银行下班前。”
“很好,到时候,这钱拿来置办医馆,剩下的,你们哥们几个分了。”
寸头哥闻言,笑了,“姑娘,我们还没试你的药呢,你就这么确定?”
神曲儿胸有成竹的样子,“那明天见。”
说完,转身上了摩托车。
在离开的之际,她留下了一句话,“明天来找我的话,就请喊我曲儿吧!”
确定合作关系,当然不能姑娘姑娘喊得这么见外了。
“好!”
寸头哥邪气一笑,道:“我叫凌松丙,丙哥。”
神曲儿点了下头,踩下摩托车,轰隆隆的离开了。
“主人,就这样放过他们了吗?”小寂墨不解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主人明明说要他们死的很难看的。
“这里不是异世,杀人放火你有能力你说了算。这是文明社会,法治社会,杀人是犯法的。”
“若是被警察盯上,以后很难做事,再说了害死辰夜的也不是他们,他们只是整个事件的被动推手而已。”
“予辰夜,他的仇者是躲在暗处的那个同僚,予我,则是杜美英。”
“凌松丙这人是个讲义气的,以他的能力其实可以回归正常人生活,娶妻生子,但却为了那些跟着他的小弟,一直做着让人闻之色变的混混头子。”
“主人这是在招贤纳士?”小寂墨笑道。
“嗯,以后不想找侦探社寻我庭昕了。这次的事件不想在发生第二次,我决定用医馆来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