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难以启齿(1/1)

不能看了,再看下去得出事。

秦叔宝越看,越觉得眼神火热,连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他第一时间收回视线,脑海里仍然充斥着吴娇棉裙下翘臀的轮廓。

吴娇平时爱穿旗袍,但是做饭的时候穿不合适,换了一条休闲一点的棉质长裙。

原本只是需要脱了旗袍穿长裙的,却鬼使神差,顺手把内裤给脱了。关键是,穿上长裙之后还他娘的忘了穿上。

长裙贴身,乍看之下,跟没穿没什么两样。

“看啥呢,赶紧洗个手准备吃饭。”

正忙碌着吴娇无意转过头,发现有些愣神的秦叔宝,随口问了一句。

此刻的她还没注意到穿着的异样,只觉得秦叔宝只是发呆。

吴娇随口一问,却让秦叔宝惊出一身冷汗,低声嗯了一声,赶紧逃离厨房门口,来到客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哪晓得这一坐,手也顺势往沙发上一搭,突然发现手心触碰到一股丝滑的感觉,定睛一看,又是一阵脸红耳赤。

刚刚吴娇是在沙发上换衣服的,换下的衣物也放在沙发上没有藏回卧室。

可哪怕她再细心,也会有丢三落四的时候。

旗袍倒是折叠得很整齐,可被她遗忘的黑色小裤却随意地归置在沙发角落,秦叔宝眼力劲相当不错,只是匆匆一瞥,便将特殊部位上的黑色毛发给看得清清楚楚。

这咋整啊?

秦叔宝脑子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怎么办了。

好在他心中默念了几句清心咒,很快便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就将这“烫手”的物件儿放回远处,装作根本没发生一样。要么就趁吴娇还没出来,把它藏在旗袍里。

如果放回原处,自己逃离现场或者摆出一副根本没看见的样子,等吴娇自己发现并收拾好。可这东西如此显眼,坐在一边装睁眼瞎实在骗不过去。

如果将它藏进旗袍里,不会让吴娇看见,这样便不会尴尬。可弊端是,万一吴娇想起自己把内裤遗漏在外,却在旗袍里发现它的存在。屋子里偏偏又只有两个人,那么秦叔宝动了这东西的事实就藏不住了。

两个选择,最核心的关键便在于,吴娇是否意识到自己把内裤给落下了。

秦叔宝陷入纠结当中,难以取舍。

管他娘的,再事后尴尬总好过现在尴尬。秦叔宝考虑了小会儿,终于做出了决定,藏进旗袍里。

他其实在赌,赌吴娇忘记自己遗漏的可能性更大。

毕竟她粗心大意已经是事实,那么印象中,东西遗漏在外面或者旗袍里的概率,一半一半。

拿定主意之后,秦叔宝迅速拿起让自己心乱的黑色小裤,以简单对折了一下,放在了旗袍夹层当中。

“老弟,你帮我把……”

好巧不巧,秦叔宝刚把东西放下,手还搭在旗袍上,吴娇正好走了出来。她诧异地看着秦叔宝,突然愣住了。

完蛋,被抓现行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秦叔宝被吓了一跳,赶紧缩回手,不知所措地看着吴娇,只希望她不会生气。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哟,刚刚换下来,我给忘了。是不是碍着你了,要不你帮我收拾一下,放在卧室的床上吧。”幸运的是,吴娇并没有朝龌蹉的方向想,还以为是自己的衣服挡着秦叔宝坐的地儿了。

“好勒!”秦叔宝如释重负,连忙抱着吴娇的旗袍进了卧室,扔在床头后几乎不作丝毫停留便走了出来。

那架势,生怕多停留一会儿就会被误会做了羞耻的事情似的。

“小样儿,没个正形。”吴娇一脸无奈,只觉得秦叔宝还是没长大的小孩,存着一股子顽皮劲儿。

旖旎插曲在秦叔宝的胆战心惊和吴娇的毫不知情中度过。

没了心理负担的秦叔宝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虽然彩色电视已经开始普及,可秦叔宝家里还摆着老头子留下的黑白电视机。

丰富的色彩让电视画面更加生动的,比起黑白电视,确实要更赏心悦目得多。

秦叔宝就是个初次进城的乡巴佬,连个广告都看得津津有味的。

厨房里传来油珠炸裂的声响,没过多久,吴娇便端着几盘香喷喷地菜走了出来。

一个红烧排骨,一个酱肘子,一个凉拌白斩鸡,一盘素炒油菜尖以及一盘不知名的葱爆小菜。

看得出,吴娇对这顿饭还是花了些心思的。前三样都是秦叔宝的最爱,就一个特点,都是大肉。毕竟乡巴佬秦叔宝能吃上肉的机会真不错。

炝炒油菜尖则是解油腻的。

其实最难得的还是那盘葱爆,可以确定是荤菜,看起来像是什么禽类,却不怎么见肉。实际上相当稀罕,是秦叔宝带来的。

看着没多少分量,实则稀罕着呢。

主要是一些山里的小鸟,鹧鸪,野鸽子都有。这些东西要是送到国师饭店的后厨,起码得变成大几百的特色菜。

不过秦叔宝没舍得给,反而是留给了吴娇。因为知道她就好这一口。

“那破广告有什么好看的,赶紧洗手吃饭。”吴娇看了眼沉迷电视的秦叔宝,一脸嫌弃地叫了一声。

也不管他听没听见,径直走到餐桌旁,第一时间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闷下,然后才给秦叔宝倒了一杯,“今天姐心情不错,过来陪我喝两杯。”

不容置疑的语气,很自然,不拘束。随意的一句话,其实已经提现出两人的关系很亲近,就像真正的姐弟。

秦叔宝不情不愿地从精彩的彩色画面广告中脱离出来,在吴娇正对面坐下。

这家伙其实是奔着酒香来的。沱牌曲酒,是县城的自产酒。酒厂不大,名声却相当不差。因护城河沱江而得名。

酒精度不高,却有新米的清香。比起秦老爷子的藏货,秦叔宝反而更喜欢这种醉人不醉心的酒。

“我说你啊,就不能多进城看看吗?我这没个能陪着喝酒的人,实在无趣。姐炒菜手艺也就那样,你可不准嫌弃,要是实在嫌弃,就多喝点。”

秦叔宝刚落座,吴娇便举起了酒杯,埋怨了他一句,又是一饮而尽。

说句良心话,吴娇说自己厨艺不咋地,并不是什么谦虚话,是真的不咋地。

虽说也算不上黑暗料理,也就到了勉强能吃的程度。

不像那些小说里,男主遇到个知心大姐姐,长得好看,身材好,厨艺比厨神还牛逼!

小说都是骗人的,现实中哪里有这种人。

嗯,上面那段话,除了厨艺,吴娇还是都挺适合的。

秦叔宝没有马上喝酒,先是给自己加了块排骨,然后吃了块肘子,这才喝端起酒杯,轻轻贴着嘴唇,猛一仰头,一口闷。

动作很爽快,有股江湖豪杰的风范。

秦叔宝突然有种豪情万丈,低头的时候余光一瞥,瞬间破功。

他大爷的,这餐桌是玻璃的啊,是透明的啊。

秦叔宝能够清楚地透过桌面,看见吴娇那风情万种的抬腿。

曲径通幽处……曲径通幽处,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秦叔宝心存杂念,想不出下一句来了。